「我想,我是追不到沈小姐了。」楊佑榮坐在咖啡廳裡,他的對面是龔珊如。而她也正是楊佑榮的愛情軍師,教導他「烈女怕纏郎」的守則,告訴他,席冬與沈涵晴的婚姻是權宜之策的人。
「你是白癡嗎?」她罵。「女人的心思、想法、喜好……我全告訴你了,連姓沈的行蹤也幫你查得一清二楚,方便你去堵人,這樣你也追不到,你還有什麼用處 ?」
「問題是,你教的方法完全不管用啊!」楊佑榮也很生氣。「說什麼烈女怕纏郎,只要我追得緊,管它什麼貞節烈女,照樣手到擒來,結果吶!我天天早出晚歸,又是站崗、又是跟蹤的,弄得快累死,卻只是讓她更討厭我。」
「那是因為你纏得不夠緊,你這個廢物。」龔珊如抖手,一本日記簿砸中楊佑榮的頭。「你自己拿去看,好好研究一下什麼叫做烈女怕纏郎?」
「這是什麼?」他看了一眼封套。「席冬的日記!你怎麼有這玩意兒?」
龔珊如不自在地扭了下身子。「你管我那麼多?」私闖民宅偷竊可是有罪的,她才不會蠢到在公眾場合自曝罪證。
楊佑榮瞪她一眼。「我可不想為了一個女人進監牢。」
「你不是說自己愛死沈涵晴,沒有她,你寧可死?」
「這跟那是兩碼子事。」
「我就知道你們男人沒一個好東西。」想那席冬也是一樣,她不過搞砸一件案子,他就跟她解約,害她從此成為業界的笑柄。
她本來以為是自己的技藝出問題,還認真反省了下,想不到,一切全是席冬為了捧自己女朋友搞的鬼。
他為了哄抬沈涵晴的名氣刻意犧牲她,她不甘心,一定要他也嘗一嘗被背叛的滋味。
「女人是女人、名聲是名聲,你以為我是那種蠢到會將兩者搞混的人嗎?」不管別人怎麼說,楊佑榮深信,事業第一、錢財第二、女人第三;白癡才會為了一個女人賠盡所有。「總之,我不會參與你的犯罪計劃。」
龔珊如氣鼓了雙頰。「你這混球——」
楊佑榮把日記本丟還給她。「我是很喜歡沈涵晴,但她還不值得我賠上一生,再見,我們的合作關係至此結束。」他推開椅子正想走。
「慢著。」龔珊如拉住他。「了不起若出了差錯,我一人扛就是了。你只要想辦法追到沈涵晴就可以了。」
「這還差不多。」楊佑榮轉回身,接過日記本,翻開,一瞬間,呆掉了。
席冬和沈涵晴的婚姻生活堂堂邁入滿月期。
雖然沒有半絲浪漫旖旎風情,卻一點一滴滿溢著幸福與快樂。
他們都很滿意有彼此相伴的日子,只除了……她常常會看他看得臉紅心跳,而他則不時得沖冷水以去熱。
不過大致上,這兩人生活仍是和諧的。
「今天下班早點回來。」早上,他站在洗碗槽前說。
「有什麼事嗎?」今早因為是她做飯,所以他負責洗碗。
家務事他們一向輪流,可他的手藝又比她好上一些。
像他這種出得廳堂、入得廚房的男人,是不是又稱作二十一世紀的新好男人?她忽然想到。
「有一個驚喜。」他神秘兮兮地說。
「讓我猜猜看,這次是為了什麼?生日?相識N週年?首次逛街紀念日?還是……」她猜了一串。
他也搖了好一陣子的頭。
「不會吧?能說的我都說完啦!」同居之後,他真是重視她到無法無天,連他們幾歲相遇、發生了什麼事,他都記得一清二楚,
他大概是喜歡她的吧?她再遲鈍也能體會到這一點。
可她還是無法接受與他有更進一步的肢體接觸,原因只有一個——他是男人,而她怕男人。
但她並不討厭他,對於他的畏懼,也比一般男人輕上一大截。所以她不拒絕他的好意,理所當然地享受他的體貼,並努力克服自己怕男人的毛病……務求有一天,兩人能做一對名副其實的夫妻。
席冬公佈答案。「結婚滿月。」
她愣了一下,大笑出聲。
「噢,冬哥,我想不到你是這樣浪漫的人,結婚滿月,哈哈哈,虧你想得出來。」
他突然伸出一指刷過她笑得紅撲撲的嬌顏。「我當然想得出來,我已經想了十幾年了。」知道她對他的感覺正在轉變,他更努力表現自己的愛意。
她嬌顏瞬間酡紅,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我很滿意我們的婚姻,這是值得紀念的一個月。」他附近她耳畔說;同時,他洗好盤子,擦乾手,走了。
她全身都在顫抖,明明,他最後那一下並沒有碰到地,她卻一身骨頭抖得像要散掉。
但這種震顫與過去那種怕男人、避之唯恐不及的顫抖又不一樣。
從前,男人帶給她的感覺只有徹底的冰寒,直覺告訴她,靠近男人只有一個下場,痛。
而席冬給她的顫慄卻是火熱的,從腳底一直燙到頭頂,最後盤據心窩,化成一股溫暖的力量,久久不散。
差別只有一個地方——冷和熱。
可在她心底,它們卻有如雲與泥。她……她竟喜歡席冬帶給她的震顫,好奇怪,真的好奇怪。
「發什麼呆?時間到了,該上班了。」他已經整理完畢,走過來捏了捏她的肩。
「哇!」她跳起來。
「幹什麼?」他的手再度襲上她肩膀,這回用的力量更大。
她心臟跳得幾乎要蹦出胸膛。「我馬上去準備。」然後,落荒而選。
可他已經不會再為她的逃避而傷神了,因為,她回了他一個羞怯的笑,所以他知道,她不是討厭或害怕他,她是……害羞。
這段情路走得好漫長,一度,他幾乎以為不可能了,感激老天,他沒有放棄,終於守得雲開見月明。
「我好了。」她換好衣服又衝出來,站在他身邊。雖沒有抬頭看他,但通紅的耳朵洩漏了一切。
「走吧!」他說,溫柔地對她伸出手。
起初,她不知道他是什麼意思,直到見著他深情款款的眼神,她的心又開始滾燙起來。
他想跟她牽手,就像一對尋常夫妻一樣。
過去,她沒想過她會結婚,畢竟,誰會想跟自己怕得要死的一種生物共處一輩子?
可是他,席冬,這個從小伴她一起長大、總在她危急時伸出援手、與她志趣相同、習慣相符、又讓她心頭暖洋洋的男人……
如果將與她攜手相伴一生的男人是他呢?
莫名的激動湧上心頭,她在來不及深思前已伸出手。
他緊緊地握住。「小晴……」然後,眼眶紅了。
她的心裡瞬間哽滿感動。
兩個人、四隻眼就這麼對看著,時間自此停頓,天地間的一切都消失了,徒剩一股淡淡的情愫在小小的廳堂中流竄,為這段歷時了十餘年的感情做下最美的見證。
倘若,沈涵晴以為楊佑榮是全天底下最恐怖的人,那麼今天將發生的事大概要令她的想法改變了。
當她和席冬結婚滿一個月,離開家去上班時,在妍美容工作坊的休息室裡遇見了楊佑榮。
她嚇一跳,不敢相信這傢伙竟敢二度闖入這個男人止步的地方,太過分了。
她一定要叫警衛來趕走他,一定要。
想也不想地,她衝過去執起對講機,正想呼喚警衛時,楊佑榮突然把一本日記塞進她懷裡。「你別誤會,我不是溜進來的,是俏美開門讓我進來等你的。」
「俏美!」她暗暗咬牙,他第一次去梓心園站崗也是俏美為他開的門,這俏美是存心整她嗎?
「我告訴俏美我想跟你談清楚,求了她很久,她才讓我進來。」
即便如此,她還是生氣,氣到連聲音都發不出來了。
「沈小姐……」他深吸呼了幾下,才道。「你也別氣,我今天來只是想跟你說句話,過去這段日子給你添麻煩了,日後,我不會再出現在你的生命裡,我終於瞭解,愛一個女人不是死纏爛打就可以了,烈女怕纏郎的真意是——不管再如何矜持的女子,只要肯用心去對待,為她著想,努力守護她、照顧她……終有一天,他們的感情會有開花結果的機會。再見。」話落,他走了,毫不留戀。
她整個人呆住了。這楊佑榮是撞車了嗎?怎會突然開竅?
她呆立了好久,直到心姊叫她,說預約的客人來了,她才回神。
「我馬上到。」她說著,正想跑出去時,卻發現自己還抱著楊佑榮塞過來的那本日記。「真是糟糕。」才想把日記放下,兩個斗大的字體毫無預警地板進眼簾。
「席冬!」她驚訝。「這……難道是冬哥的日記?」但怎會落到楊佑榮手上?
她第一個想法是,楊佑榮偷了日記,並看了它,前後的態度才會起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
只是,日記裡到底寫了什麼讓楊佑榮如此感慨?
她很好奇,但偷看別人的日記是不道德的,不過……她真的好想看。
掙扎掙扎、矛盾矛盾、沈思沈思……直折騰了五分鐘,她終於忍不住翻開日記,看到的內容是——
×月×日 晴
今天,花了三千塊跟沈小弟買小晴的用餐習慣,沒想到她居然喜歡吃半熟的荷包蛋。
我中午試吃了一顆,吐得唏哩嘩啦,這種噁心的東西怎麼可能有人喜歡吃?
可是小晴愛。
如果哪天我跟小晴結婚,我喜歡吃碎蛋,她偏愛半熟荷包蛋,每天光是早餐就要準備兩份不同的餐點,那她會有多辛苦?
決定了!再雞吃的東西,吃習慣了也吞得下去!所以,我要習慣半熟荷包蛋!
×月×日 晴
吃了一個月的半熟荷包蛋,我終於不再吐了,也漸漸習慣這種口味。
其實吃久了,還是可以嘗出它的鮮美。
尤其把半熟的蛋黃弄破,與剛出爐的米飯和在一起,再淋點醬油,還滿好吃的。
我想,應該叫老媽教我做菜,以後小晴嫁給我,我可以幫她分擔一些家務,這樣她才不會太辛苦。
×月×日 陰
我的心情就像天氣一樣的壞,烏雲密佈。
今天,我在放學途中瞧見小晴,她正跟朋友聊得很高興,紅撲撲的臉蛋可愛到讓人想咬上一口。
我一時衝動,跑過去拍了一下她的肩,結果她嚇得跳起來,放聲尖叫。
我們都認識多久了,她還是這麼怕我!
難道這種情形要永遠持續下去?
天哪,我一定會發瘋的!
×月×日 雨
我知道小晴有一點小迷糊,卻想不到,她竟會迷糊到連氣象都不看,預報下雨也沒帶傘。
看著她淋得一身濕,我心裡真難過,很想過去幫她遮雨,可是她昨天才被我的莽撞嚇到,我擔心再接近她,她會更怕我。
想了好久,決定把傘給身邊的女同學,請地充當好心的路人甲,去為小晴遮雨。
小晴很快樂地對那位女同學道謝、並微笑,我羨慕死了,真希望那笑是給我的。
PS:因為淋雨,回家後就感冒了。
×月×日 晴
今天,阿姨來向老媽訴了一堆小表嫂的不是,說她煮飯難吃、掃地掃不乾淨、擠牙膏從中間擠……總之,就是一些生活上的小事。
我覺得那只是習慣問題啊!根本沒什麼了不起的。
想不到兩位大人居然炮口一致,聯手轟得我滿頭包,說我不懂女人的心理。
這跟女人的心理有什麼關係?我不明白,卻知道原來所謂的婆媳問題,就是從這些小事日積月累來的。
為了怕小晴日後嫁給我會有婆媳問題,我一定要從現在開始訓練老媽,教她以寬容的心接待兩代間的差異,以期小晴和老媽能成為一對最契合的婆媳。
×月×日 睛
中午午休時聽一個女同學談起她的男朋友,說對方本來答應她戒麻將的,卻忍不了三個月,又故態復萌,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她再也不相信男人的花言巧語。
不過我不這麼想。
像我,本來討厭吃魚,但小晴愛,為了瞭解她的口味,邊吃邊吐了一個月,漸漸也習慣了。
小晴不喜歡男人的體味太重,她受不了汗臭,所以我就不時抽空沖澡,務求一身的清爽,讓她喜歡。日子一久,自己也受不了骯髒,反而覺得沖澡很舒服。
我以為,很多事情不是個性問題,而是習慣上的差異。
至於習慣,那定可以培養的,儘管過程有些辛苦,但為了小睛,我甘之如飴。
沈涵晴一邊翻閱日記、一邊掉淚,不過讀了三分之一,她的眼睛已經哭得通紅。
原來,席冬是如此地愛護著她,而她卻從來不知道。世界上原來沒有巧合,只有努力。
一段關係要長久維持,關鍵只有一個——用心!
有生以來,沈涵晴第一次蹺班。
她拋下約好的客戶,衝下樓,隨手招了輛計程車,直奔席冬的公司。
結果,她招到一輛男性司機所開的車,但她沒有下車,忍耐著坐上去,因為,她已經沒有耐性再去等下一輛了。
她想見席冬!立刻、現在!
楊佑榮說的那句:「烈女怕纏郎」的話,突然在腦海裡浮起。
以前,她很討厭那句話。什麼烈女怕纏郎嘛!對於死纏爛打這種事,她只有滿心的厭惡!就算那個人抵死糾纏,她也不可能動心的。
但假設,烈女怕纏郎的「纏」字是這樣解釋的呢?
一個男人,將他畢生的心力盡數化為溫柔呵護,去疼寵一個女人,牽成細細的情絲,輔以無比的耐性,纏縛在那個女人身上。
歷經漫長的歲月後,這個女人有沒有可能動心?
別人她不曉得,但沈涵晴的心驛動了。
她的淚止不住地奔流著。
「小姐,你還好吧?」連計程車司機都忍不住為她擔心。
她搖頭。「請……請你快一點……」
「小姐,你要節哀順便啊!」計程車司機以為她正要去見某位親人的最後一面,卯足了勁地視車。
原本二十分鐘的距離,破天荒地在十分鐘內到達。
「到了,小姐。」
「謝謝。」她付了錢,下了車,就想衝進大樓找席冬。
「小姐!」司機大哥驀地搖下車窗,探出頭說了一句話。「人死不能復生,你要保重啊!」說完,車子咻地一聲,又開走了。
沈涵晴呆站在原地。「誰死了?」她怎麼不知道?
可眼下,誰死了都與她無關,她只掛懷—件事——席冬!
她想問他,他為何能這樣無怨無悔地愛一個人,甚至不惜改變自己的一切去迎合她?
她想知道,這期間,他有沒有後悔過?
她想……
「其實,那些事都不重要對不對?」開口問自己的同時,她的淚水再度潰堤,而隨著淚水奔流出來的,則是最真誠的心語。「我真正想問的問題只有一個——我會努力克服怕男人的毛病,請問冬哥可不可以永遠這麼愛著我?」
「冬哥——」推開席冬公司的大門,她正想衝進去,找到他,問個清楚,不意,裡頭的混亂先奪去了她的心思。
「這是怎麼一回事?」整間公司像被亂槍掃過似的。「遭小偷了嗎?」
「沈小姐?」冬向發現她。「你怎麼來了?」
「我來找冬哥。」她悄悄後退一步,席冬是令她臉紅心跳,冬向卻叫她手腳發冷。看來,除了席冬外,其他男人猶在戒慎範圍內,還是避遠點以策安全。「請問,他不在嗎?」
「他在辦公室跟人講電話,不過……」冬向為難地皺了下眉。「現在公司有些事,大概不方便招待沈小姐。」
不用他說,她也知道公司出事了。但,是什麼問題呢?她疑惑。
「冬向先生,公司裡亂成這樣,是遭小偷嗎?」
「算吧!」冬向想了一下。「不過偷走東西的是公司之前的約聘造型師,龔珊如。因為她的作品屢屢達不到廠商的要求,冬哥因此與她解約,她心生不滿,才想到偷走我們下午要展出的服裝與義賣品,威脅冬哥向她下跪道歉,並收回前言。」
她想起來了,今天是那位權傾政商兩界的王大老舉辦義賣會的日子。席冬說過,他公司的人都受到了邀請,如今,預備展出的服裝和義賣品都被偷走了,那不是慘了?
「冬哥怎麼說?」他該不會真的準備去下跪吧?
「冬哥就是在跟龔珊如談判,不過對方的態度很堅決。」
「那位龔小姐是看準了冬哥若搞砸義賣會,必會得罪王大老,也就不必在這個業界混了。」沈涵晴一直很怕男人,認為男人沒一個好東西,但此時此刻,她突然有一種很深刻的體認——心懷不軌的女人有時候會比男人更恐怖。
其實,可怕的不是男人或女人,而是藏在人體內那顆邪惡的心。
冬向歎口氣,這事他也知道,卻無力解決。
沈涵晴突然抬起頭,筆直地望著他,這是從來沒有過的情形。
她不是怕男人嗎?怎麼敢這樣看他?冬向疑惑。「沈小姐……」
他一句話未完,她突然一個箭步來到他面前。「冬向先生,公司裡應該有預備義賣的物品單據吧?」
「你想幹什麼?」
「妍美容工作坊的客戶都是一些名門千金、政商夫人,我想,只要拜託她們,應該可以湊出類似的義賣品來。」
冬向眼睛一亮。「沒錯,我們常合作的服裝公司,大概也可以找出風格相符的衣服,只要他們肯幫忙……」
「冬哥就不必受龔珊如威脅了!」他兩人同聲說道。「分頭進行!」她說完,迅速而堅決地走了。
望著她恍若脫胎換骨的堅毅背影,冬向不免咋舌。「原來她挺勇敢的嘛!」難怪席冬喜歡。這樣的女人是讓人又愛、又欣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