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結束了和林瑞方的閒聊後,貝多芬回到聶封雲的辦公室,將今天帶來的小說和漫畫統統放在茶几上,準備慢慢消磨早上的時光。她很是努力地看了一套漫畫後,卻發現瞌睡蟲在向她打招呼。
她伸個懶腰,心想這沙發舒服是舒服,可惜就是長度不夠,要她硬塞在這裡頭睡上個把小時,也是挺難過的。她記得聶封雲曾經告訴過她,要是她真想睡覺,可以利用他的專屬休息室好好的「休息」──她這樣打混過日的米蟲,實在是沒有資格談「休息」二字──現下,聶封雲不在,剛好她又有這個興致去「參觀」、順道使用他的床鋪……那麼事不宜遲,想做的事情還是要做的!
上班這一個禮拜以來,她從來沒有進去過聶封雲的休息室,原因一,她用不上;原因二,那也算是他的房間之一,她一個女孩子和他又非親非故,闖進他的私人空間,實在不是什麼有禮貌的舉動。
她打開了門,帶著一顆好奇的心,以及有些倦意的身軀,踏進了第一步。
「哇,這就是他的房間啊!」她看著裡頭的裝潢,不禁讚歎道:「真是個好棒的臥室啊!」
她不會用豪華兩字來形容這臥房,因為它壓根就不像;她也不會用高雅來描述它,因為它根本就稱不上。她之所以用「好棒」二字的理由再簡單不過了──一個臥室的最大功能就是拿來睡覺,而一個良好、舒適的睡眠環境對於一個極度需要睡眠的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聶封雲的休息室剛好就符合了以上幾點。
首先映入貝多芬眼簾的是比她的雙人床還要大上許多的「特大」雙人床。她好奇地走上前,禁不住坐了上去試試它的柔軟度。而後她覺得光是如此,並不能真正測試出這張床的優劣,因此她索性脫掉鞋、襪,整個人橫躺在上頭,並且在床上翻了兩翻,然後她露出神往的神情。
「天啊,聶封雲好幸福啊,居然有這張這麼舒服的床!」如果她有這樣的一張床,她一定會主動延長自己的睡眠時間。「如果我是他,我一定會天天睡在這裡!」
貝多芬光顧著對這張舒服而且巨大的床感動不已,完全沒有注意到這床在她上去蹂躪它之前,已經有些凌亂──而這顯示不久之前,才有某人從這張床起來。
「啊,太棒了!」她拉起薄被,將放在床頭的枕頭給拍松,而後她站在床上,以大字型的姿勢,直接倒下。「我要一直睡到肚子餓時再起床。」她決定就這麼一直睡到她的肚子喚醒她為止。
貝多芬睡覺的習慣,向來是穿著寬鬆的睡衣,當然啦,睡衣裡頭是不可能會穿內衣的。現在,她既然要在這裡睡覺,雖然沒有寬鬆的睡衣,不過要她穿著內衣睡覺的話,她肯定會睡不著,因此她決定將這層束縛給脫掉。
她快手快腳的將內衣從襯衫裡取出,然後將它給塞到枕頭下。她心想要是聶封雲下午回公司時,真在這裡逮著她,除非他有透視眼,否則絕不可能發現她的內衣,而她也可以利用機會,趕快趁亂把內衣給帶走。
最後,她拍了拍枕頭,拉起薄被將自己的身子整個蓋住。頭一側,聞到一股屬於聶封雲的味道……不像是香水味,也不像自己的枕頭上傳來的肥皂味……嗯,或許這叫男人味吧。她在枕頭上自言自語地說著,為了這想法而牽動了嘴角。然後她雙眼一閉,幾乎不到三分鐘的時間,她已經沉沉的進入了夢鄉。
貝多芬以為這休息室的主人,不是還在自個兒家中沉睡不起,就是和客戶談生意什麼的,不到下午時分肯定是不會回公司的,因此她才敢如此大膽的在聶封雲的專屬休息室裡「寬衣解帶」,睡她的大頭覺。
但是,她卻忘了一件事──聶封雲要是太晚下班,便會直接在休息室裡過夜,反正他單身一人,在哪裡睡覺都無所謂。
在貝多芬沉沉入睡後,聶封雲從浴室裡赤身裸體的走了出來。
「老天,你的神經還真不是普通的粗!」一般來說,女孩子都應該是相當細心的,但是眼前這個睡在他床上的女人,絕對不是這個樣子的。他走到床頭,看著她安詳的睡容,忍不住用手輕輕拂過她未施脂粉的臉龐。「居然這麼快就睡著了。」從她馬上便可以入睡的這一點來看,她一定沒有所謂的認床症狀。
他看著自己擺在沙發上的衣服,和放在底下的鞋子。
「我的衣服和鞋子放得這麼明顯,你怎麼連看都沒看到?」
貝多芬剛進來時,他那時剛好在浴室裡做晨間淋浴。或許是這房間的隔音設備做得太好,才讓待在房裡的貝多芬完全聽不到浴室裡發出的聲響,反而是在裡頭的聶封雲洗好澡,準備穿妥整齊,開始今天一整天的工作時,才發現貝多芬像個拿到新玩具的小孩,在他的床上好不快活地跳上跳下的,興奮得很,完全沒發覺在浴室的玻璃門後,有個人正在注視著她的一舉一動。
他本想,她可能在徹底蹂躪過他的床之後,便會離開。只是他怎麼也沒想到,她居然開始脫起衣服來,而且就這麼賴在床上不起來。終於,他決定是該現身的時候,要不然再這麼等下去,今天又要像昨晚一樣,熬到凌晨三、四點。如果在五、六年前,他肯定不以為意,不過他畢竟不再是衝勁十足的年輕小伙子,再如此長時間的熬夜下去,他的身體恐怕會吃不消,到時真落得看醫生治病的下場,可就得不償失。
當然啦,他可以選擇圍著大浴巾離開浴室,原本他也打算這麼做的,不過他突然想到他和貝多芬第二次見面時,他不過逗逗她,便讓她羞得面紅耳赤的,今兒個他要是真的裸著身子走到她面前,她恐怕會因為熱度過高,而在冷氣房裡中暑……
決定了之後,聶封雲拋開原本圍在腰際的浴巾,泰然自若的拉開玻璃門,大方地走了出來。他預期迎接他的應該是貝多芬高分貝的尖叫聲,要不然就是她深呼吸的喘息聲,可是當他真的從浴室裡走了出來後,卻是一片寂靜!
當他走到貝多芬身邊時,他才發現他精心設計的「裸男秀」的唯一觀眾──貝多芬,居然已經進入熟睡狀態,對他這苦心經營才好不容易雕塑出來的健壯體魄毫不捧場。
「我要不要叫醒她?」
有人說,男人的心裡有部分是永遠長不大的小孩,而聶封雲此時的行為,正可以印證這一點。突然,他想到一個比這想法更有趣的做法──
或許以他這年紀來戲弄貝多芬這二十出頭的小女生,是有點不太道德,但他實在沒法子克制自己的行為。這就好像是上癮似的,一旦開了頭,就怎麼也停不下來。
他來到床的另一側,身上未著片縷的爬上床,睡在貝多芬的身側。饒是貝多芬睡得夠沉,一點也沒發覺她身邊已經多了個「枕邊人」。聶封雲側著身子躺在她的身邊,想看看她到底什麼時候才會察覺到身邊多了個人。
但是,十分鐘、十五分鐘過去,她仍是一點反應也沒有。
「真是有趣!」這是第一次除了工作外讓他覺得有趣的事──就算只是這麼躺在她身邊看她睡覺的模樣,也讓他覺得興致盎然。
他撩起她的髮絲放在手裡,然後抓著尾端輕輕劃過她的眼簾、鼻樑,最後停在她的鼻頭,輕輕地拂過……
這時,貝多芬別開臉,似乎想躲過這煩人的騷擾,只是無論她怎麼閃躲,都無法躲過這騷擾。經驗告訴她,這可能是蚊子或蒼蠅之類惹人厭的蟲子,要徹底根絕這麻煩,就只有殺了它們一途。
因此,貝多芬不再只是消極的閃躲,反而舉起她的手想要揮開它們,若運氣好的話,搞不好可以就這麼殺掉這煩人的蚊蠅。
貝多芬半睡半醒之間,舉起手來四處揮舞,不料卻摸到溫熱且平滑的觸感,好奇之下,她禁不住多摸了兩把……發現這「布料」不但有溫度,居然還有彈性!
她勉強張開愛-至極的雙眼,想要探個究竟,沒想到這麼一看,卻把她所有的瞌睡蟲給全部趕跑了。
「你!」她想也不想,直接用力將聶封雲給推開,而她自己則是在同時刻翻落床鋪。「你……怎麼會在這裡?」剛才她只有看到他光裸的上半身,而她落下床之後,居然還看見他光溜溜的大腿!幸好他是側躺著,要不然她回家後准生針眼。
「這是我的房間,我要不在這裡,會在哪裡?」聶封雲似乎很滿意自己所看到的,因此仍舒服地維持原來的姿勢。「倒是你,你怎麼會跑到我的休息室來?難不成你是特地來陪我的不成?」
「誰說我是來陪你的!我又不知道你還在!」貝多芬面紅耳赤地說。要是她知道的話,她寧可回去窩在沙發上睡她的大頭覺。「還有,你趕快把衣服穿好啦!」可惡,她連男朋友都沒交過,就要受到這種「刺激」!
「沒問題。」他的衣服不巧就放在她身後的沙發上,要是他想穿回自己的衣服,那勢必得繞過貝多芬才行。
聶封雲做勢起身,結果他才稍一移動身子而已,便引得貝多芬驚呼連連。
「聶封雲,你在做什麼!」貝多芬趕緊背對著他,以免看到什麼不該看的東西。「我是叫你穿衣服,可沒叫你起來!」
「我要不起來怎麼穿衣服?」聶封雲聳聳肩,妥協地說:「要不然這樣吧,你來幫我穿衣服,那我就不必起來了。」
「你休想!」貝多芬心跳的速度,比從前她在跑百米衝刺時還要來得快上許多。「我……我現在就出去,你在這裡慢慢穿衣服吧。」她這話一說完,馬上衝出了房門,將這休息室留給聶封雲一人。
在貝多芬離開後,聶封雲邊笑邊下了床,走到沙發前將自己的衣物一件件穿上。等到他將所有的衣服穿好之後,他走到床頭,從枕頭下面將貝多芬放在裡頭的內衣拿出來。
「這該怎麼辦呢?」
如果他現在直接拿去交給她,恐怕她可能有好一陣子都不會來「上班」了。可是要是就這麼一直放在枕頭下面,他猜想自己肯定會有好一陣子沒法子好好的睡上一覺。最後他決定將這件內衣收起來,放在衣櫃裡,等到他想到該如何歸還她時再說。
☆ ☆ ☆
貝多芬一出休息室之後,馬上記起自己遺落了什麼在裡頭,但是眼前這情況,她是絕不可能回頭將她遺留的東西帶出來──當然啦,「東西」還是要拿回來的,但是得趁聶封雲不在的時候才能這麼做。
聶封雲對她這個涉世未深的小女生來說,實在太具危險性了。
先撇開他很有錢這一點來說吧,他長得又高又壯,身材又滿有料的,就外型上來說,正好是她喜歡的類型。雖然她不認為男人堅實的臂膀,一定是女人的最終依靠,但是她對於那些長得比她矮,看起來像是玉樹臨風、其實是搖搖欲墜型的男人,著實提不起好感。
或許她是運動型的男人看多了,也或許是她出國比賽的經驗豐富,她的眼睛已經太習慣一些健美型的男人,自然而然在她的心中,男人理當就要是這個樣子。
因此她要是看到一個白白淨淨,瘦得活似竹竿的男人,實在是無法將他當成自個兒的男友。這樣的男人,啟發的不會是她的愛意,而是保護欲,她會不自覺的想要去保護他,這樣的情形下,她根本沒法子和人談戀愛嘛。
她的要求也不太多,也不過就是個長得比她高、身上有肌肉、年齡不要比她小,同時一定要將她當成一般女孩子對待的男人。
或許是她的戰功顯赫,幾乎沒有人不認識她,男孩子老是把她當成神力女超人,並不把她當成女孩子對待,他們溫柔、體貼的對象根本不可能會是她。當然啦,她並不一定需要這些,但是那感覺還是很奇怪。
老實說,她有受到歧視的感覺。
雖然她長得高,又是跆拳道黑帶四段,而且還拿過兩次世界冠軍,但這可不表示她和別人就不一樣。別人會覺得她特別,那是因為一開始他們便已經將她定位在「特殊」地位;如果他們以平常心面對她,他們也會發現她其實很普通。
她是一個成績中等,不太喜歡上課,而且還有點懶的學生;沒什麼特殊喜好,就是在家裡睡睡覺,有時和朋友出門聊天、看電影之類的。所以撇開她的「豐功偉業」,她其實是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
聶封雲對待她的方式……怎麼說?她不能稱之為「正常」,因為她發覺他非常喜歡惹她生氣。剛開始上班的第一、兩天,她還有點搞不清楚,直以為這是她天生和他犯沖,只要兩人在一起,她肯定會被他氣得語無倫次。但是她發現要是有第三者在場,他對她的稱呼總是非常正式,一切的言行舉止絕對是個上司的姿態,和他惹她生氣時的賴皮模樣,相差了十萬八千里以上。
不僅如此,她還發現他在外人的評價中,他是個絕對嚴肅、不苟言笑的人。一個嚴肅且不苟言笑的聶封雲?老實說,她實在難以想像這樣的聶封雲會是個怎麼樣的人,因為這和她所知道的根本是兩回事。
也就是說,由這些地方看來,聶封雲對待她的態度是特別的。這樣的特別,她不見得喜歡,但是不可否認的,她的心裡的確有絲竊喜的成分在,因為這不就間接說明她的存在是特別的,並不單純的只是一個被「董事長」親自遴選進入凌鷹的員工而已。
她不敢去想她在聶封雲心中的地位到底為何,因為一旦她開始思考這個問題,她就禁不住會去幻想。幻想自己是否就像小說中的女主角,被男主角以別人所不瞭解的方式愛戀著;或者是開始去期待、猜測聶封雲對待她之所以不同於別人的原因,是否就是因為有愛?
貝多芬雖然年輕,但是卻不夢幻。她喜歡看愛情小說,但這並不表示她就會被教化成為一個愛情至上的女人,反而她有另一層省思。
在愛情小說裡,受到男主角百般憐愛、萬般憐惜的女主角,十個有九個半不是天仙就是絕色──簡單來說,若要受到男人如此恩寵的先決條件,就得是個舉世無雙的超級大美女。如果不是,那很抱歉,想要成為女配角,分點口沫都沒分,通常只配在劇中當個跑龍套的小角色。
她貝多芬是個絕色嗎?不、當然不!她雖然沒什麼值得讚賞的美德,但是對自己誠實這點,她倒是做得滿好的。既然不是,也就不必去想望一些壓根就不可能的事,徒增傷感罷了。
她個人比較喜好簡單一點、容易一點的方式──例如說,她的男朋友恰巧就是她的同學,或者就是朋友們幫她介紹的男人。只管談談戀愛,看看兩人是否合適之類的。
像聶封雲這樣的有錢人,他的老婆若不是名門之後的大家閨秀,要不然就是富商巨賈的千金小姐,如果兩者皆不是,那麼肯定是令人一見傾心的絕色美女。就算有一天他厭倦了自己的正室,想向外頭發展,找的情婦大概也都是美艷得不可方物的性感尤物,就算再怎麼輪,也輪不到她。
既然如此,她大可不要癡心妄想聶封雲之所以對她特別,乃是出自於「愛」,這騙死女孩不償命的字眼。理智一點的想,他八成是從沒遇過像她這樣,第一次見面便和他大打出手,第二次見面就想將他介紹給別人的女人吧。他對她的態度之所以不同,大概也是好奇二字作祟,沒什麼特別的意義。
不過話說回來,他的這些舉動,有時還是該死的教她臉紅心跳不已!
「算了,現在不是想這些有的沒有的時候。」
的確,她目前該做的事情,就是趕緊去買件新內衣穿。雖然她一點都不「偉大」,但是少了內衣的屏障,還是讓她覺得相當不自在。
而且她覺得自己可能需要點時間,冷卻一下剛才所受到的「刺激」,她可不想等會兒見到聶封雲時,自己的臉還是紅得像猴子屁股。
於是乎,她二度拜訪林瑞方,告知她決定去辦點私事,而且很有可能今天不會再回公司來了,勢必得取消今天下班後的約會。
「你有辦法在下班的時候趕回來嗎?」為了今天的事,林瑞方已經約好了人,如果可以,他實在不希望今天的約會取消。
「應該可以吧。」貝多芬要做的不過就是到百貨公司買件內衣,同時在今天之內避免見到聶封雲即可。
「那好,傍晚六點半的時候,你在這個地方等我。」林瑞方取來一張便條紙,同時快速地寫下地址和聯絡電話。「我們就約在這裡碰面。」
「沒問題。」只要別再叫她回來,到什麼地方都可以。「我會準時的。那我們下午見嘍。」
說完這句話,貝多芬-著她的包包,神色匆匆的離開了林瑞方的辦公室。
☆ ☆ ☆
另一方面,聶封雲在著裝完畢之後,來到辦公室時原以為會被貝多芬瞪上好幾眼,怎知他卻只在沙發以及茶几上看到她所留下的痕跡──兩包蝦味先、一包牛奶糖和一整套漫畫。他猜想,她八成和前幾天一樣,到林瑞方的辦公室喝茶、聊天,順道打發時間。
由於他剛才才下了一帖「猛藥」──由她的反應看來,她似乎不常見到男人的裸體──實在是需要點時間讓她平息心中的震驚,要是現在硬把她給叫回來,只怕她一氣之下失了理智,真的和他動上拳腳可不好。雖然他沒把握自己真要認真「抵抗」是否能佔到上風,但是面對她,他倒寧願讓她捶個幾下,也不願意出手。
女人,在他的字典裡代表的是無止境的麻煩,就算認識了貝多芬,這個解釋也不會有所改變。但不同的是,他十分樂意讓她來「麻煩」他,甚至不會因此而嫌煩。
他有個「未婚妻」──王文憶,但是她卻讓他覺得,她是所有女人中的麻煩之最!有時甚至只是和她通上兩句電話,也令他相當不耐煩。
平心而論,王文憶會是個無可挑剔的妻子──完美的家世,相當完整的學歷、善於交際的手腕,就連長相、身材也是上上之選。要是真娶了她,那麼他不必擔心以後參加一些需要攜伴出席的宴會時,該找誰隨同出席。或者是,當他有商業上的實際需要,而必須舉辦什麼大型晚會時,那麼她一定能將所有事情安排妥當。又或者是,萬一哪天凌鷹的資金調度出現吃緊的狀況,那麼她娘家也能適時給予金援……
但是,若真要拋開所有公事上的考量,他還會想娶她嗎?不為別的,只是基於個人的理由,他還會希望她成為他的人生伴侶嗎?這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他比誰都明白純粹為利益而結合的婚姻會是什麼樣子,因為他的父母親就是以此為前提的組合。而得到的結果是什麼呢?幾個繼承人、一個日益壯大的企業,和一對貌合神離的怨偶。
他對他的童年並沒什麼好抱怨的,但是相對的也沒什麼好懷念的。印象中,母親從未曾在他和青雲需要的時候現身,因為她總是有忙不完的外務,參加不盡的宴會,根本分不出時間來照顧她的親生兒子們;而他的父親除了工作,還是工作。這樣的童年,真的沒什麼好抱怨,但是他卻從沒忘記偶爾見到其他小孩們,被父母親捧在手心裡呵護備至時,一股酸楚湧上眼眶的感覺,是多麼的難受。
從那一刻起,他決定絕不會讓自己的小孩也遭受到他所曾經歷過的。
如果說,聶封雲決定婚後不生小孩,那麼對於他父親的安排他可以百分之百、毫無異議的接受。但是,身為凌鷹集團的董事長,以及他父親的長子,這樣的決定根本毫無意義。因為生下繼承人是他的義務,也是他的責任。
既然如此,對於他父親為他安排的婚姻,他必須重新加以考慮。而不可否認,他之所以會有「考慮」的念頭,乃是認識了貝多芬之後才漸漸萌生的──既然他要結婚,要和一個女人共度一生,那麼為什麼不找一個他愛的女人,一個能讓他不覺得麻煩的女人?
難得他終於發現了這樣的女人,說什麼他都應該將她納為己有,就算她小他十來歲、就算她甚至是個連大學都還沒畢業的女人,但是,那又如何?
對於自己認定的自標,他是絕對不會放手的!
☆ ☆ ☆
聶封雲一直到下班時間都沒見到貝多芬。他試著不去在意這件事,但是當他發現他居然連看一份例常的財務報表,超過了半個小時還看不完時,他再也不能欺騙自己。
他相信貝多芬不會不說一聲就離開,她一定是知會過某人,而這個某人卻不巧「忘了」來向他報告。
「Jerry,你到我辦公室來一趟。」他不想讓別人知道貝多芬在他心裡的地位,因為這對他或者是她,完全沒有好處。但是,他想林瑞方這傢伙要是不知道的話,那他這幾年跟著他肯定是白跟了。
等到林瑞方應召而至時,聶封雲開門見山地說:
「林秘書,你是不是有什麼事忘了對我說?」他相信林瑞方絕對知道貝多芬上哪去。
「不可能。」林瑞方相當肯定的回答。「只要是和公事上有關的事,我絕對不可能會忘記。」當然非關公事的事,他也就沒必要去記了。
「別和我打哈哈了,林瑞方!」聶封雲這會兒可是真的發火了。「你知道我要問什麼!」
「哦……董事長是指貝小姐嗎?」林瑞方非要聽到聶封雲親口承認他想從他口裡得知貝多芬的下落。嘿,他猜得果然沒錯!聶封雲對貝多芬的在意程度,已經遠遠超過上司和下屬的關係了。瞧,也不過幾小時沒見著她,他現在就急了起來。
以前,林瑞方曾因生病而有好些天無法上班,也不見聶封雲來慰問,如今貝多芬也不過幾小時沒上班而已,他就急成這個樣子。他們啊,肯定有什麼曖昧情愫存在!
「沒錯,你要是不想被炒魷魚的話就快說!」聶封雲不惜拿出老闆的架子來威脅他。
林瑞方挑了挑眉,算是對他這句話的反應。
「大約十點左右,貝小姐對我說她有些私事待辦,因此今天應該都不會回辦公室了。」他可沒忘記向聶封雲報告待會兒和貝多芬的約會。「不過,我和貝小姐約了六點半在卡邦見面,您要是有什麼事需要我轉告的話,我會非常樂意的替您傳達。」
「你約她做什麼?」聶封雲聽到這消息後,心情由原來的不好,轉成「非常」不好!
老虎正在氣頭上,林瑞方當然不敢在生氣的老虎嘴上拔毛,因此他相當誠實的決定部分照實以告。
「是這樣的,我有位造型師朋友剛好在找模特兒,我想貝小姐的外型滿符合我朋友的要求,所以我打算介紹他們認識、認識。」
他的確有位造型師朋友,不過找模特兒一事,是他自己編出來的,因為他的目的不過就是想將貝多芬做一番徹底改造,讓她成為每個男人心目中的美女代言人,同時讓聶封雲緊張、緊張而已。
「很好。等會兒給我你們約定的地點。」聶封雲盡量不讓自己那股醋意表現在言語上。「我希望你不會介意我加入你們的約會。」沒想到這一個禮拜以來,林瑞方和貝多芬兩人已經熟到可以私下約會去,看來,他要是不加緊他的動作,他的敵人只會增加,而不會有減少的可能。
「哦,這是當然。」林瑞方立刻謙恭地說:「能有您的同行,那真是求之不得啊!」
☆ ☆ ☆
逛街對絕大多數的女性來說是一種享受,而非痛苦的折磨,但是對貝多芬來說,卻絕對不是這麼一回事。老實說,她很少自動去逛街,大多數時候她要不是陪連玉苓逛街,就是和難得回家一趟的兩個姊姊到百貨公司走走看看,若真要算出她自己逛街的次數,恐怕五隻手指頭都用不到。
而今天她可是破了自己的紀錄,自己一個人買了不少東西。
由於她少了內衣,因此一進百貨公司第一件事就是直奔內衣專櫃,買了一件款式和她原先那件相似的內衣。然後在手扶梯旁看到有運動用品類在特賣的消息,因此買完內衣後,她便直奔位於六樓的特賣場,看看有沒有中意的東西,也順道消磨時間。
到了六樓,她發現除了一些運動鞋以外,還有一堆衣服、帽子之類的東西,於是呢,她花了幾分鐘逛了逛賣場,然後再對她有興趣的東西慢慢端詳。最後,她買了一件棉質T恤和深藍色運動長褲。
她心想,既然已經來了百貨公司,不如好好的走一走,反正她今天什麼都不多,就是時間最多,而且今天沒人在旁邊拉著她四處跑,她想在哪個樓層待多久都無所謂。於是,她提著大包小包的東西,晃到了書店。而在書店裡,她又買了兩本雜誌和一本書。
等到她終於走出百貨公司的大門後,她發現自己手上居然有六、七個紙袋。
「天啊,沒想到我也挺能買的!」每回看連玉苓和自個兒的姊姊在百貨公司裡搬一堆東西回家,總覺得有些不可思議,如今她親自體會了這感覺後,才發現「血拼」果然是會上癮的。
現在她終於可以理解,為什麼百貨公司在換季折扣時,總有一大堆女人不把錢當錢看,說什麼也要大買特買一番,因為購物是會上癮的,要是在換季拍賣時才發作的話,至少還可以省點錢。
最後,她決定找家咖啡店坐下來歇歇腳,喝杯飲料休息會兒,順道解決她的午餐──她十一點進百貨公司,等到她走出來時,已經將近三點了──等到了她和林瑞方約定的時間,她再坐計程車到目的地就成了。
她點了些能填飽肚子的東西,和一壺奶茶,拿出她今天買的雜誌,邊吃東西邊看,就這麼一直在咖啡店待到六點左右才離開。
貝多芬如原先計畫的,搭了計程車抵達和林瑞方約定的地點。
「看來你今天買了不少東西嘛!」她一下車,便見到聶封雲站在她的身前。「怎麼,百貨公司打折?」他自動將她手上的購物袋給接過手,讓她的雙手少了點負擔。「你買了什麼,怎麼這麼重?」聶封雲長這麼大還沒陪過任何女人逛過街,不過他還知道衣飾類的東西是不可能有這等重量的。
「幾本書和雜誌。」貝多芬對於有人願意幫她接收這些重量很是感激,就算這人是她目前不太願意見到的人也是一樣。「董事長,你怎麼會在這裡?」他不會又是「恰巧」或是「剛好」經過這裡吧?如果真是這樣,那還真是巧得有些令人懷疑。
「你來做什麼,我就來做什麼。」聶封雲開誠佈公地說出他也在這裡的原因。「你要說我是來打擾你和林秘書的約會我也不反對。」反正這本來就是他的目的。
「約會?」貝多芬可不認為她和林瑞方是要約會。「我們又不是要約會。」她可沒忘記林瑞方怎麼對她說的。「對了,林秘書呢?」
他只問她──想不想變美?答案是她想,所以她就來這裡啦。至於林瑞方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她變美,她倒是挺期待的。
「他去停車,等會兒就來。」聶封雲是坐林瑞方的車子來的,因為在交通巔峰時刻,開著他那輛賓士車著實有些麻煩,再說這附近也沒有什麼收費停車場,或者是有足夠的空間可以容納他那輛大車,因此最好的方法便是坐林瑞方的車來。
「咦,董事長……」在還沒成為凌鷹的員工前,她對他總是直稱其名,不過成了人家的屬下後,當然也要對他有所尊重。雖然他對她縱容有加,可是她還是得表示點基本的禮貌嘛。
「等等,下班以後就別叫我董事長,叫我的名字就行了。」這名稱在兩人間造成的距離感太大了,他要是想讓他們兩人的關係有所進展,第一件事就是別讓她在下班後還讓她喊「董事長」。
「真的?我可以叫你聶封雲?」老是叫他董事長、董事長的,有時候她還真覺得有點不習慣,既然他已經給了她「特權」,她不用白不用,反正這話是他自己說的,她可沒向他要求。
瞧,這一點就是凌鷹別的員工所不敢做的──在頭兒面前直稱他的名諱。
「如果你能省略姓氏,聽起來會親切一點。」
「封雲,」她相當合作的將他的姓氏給省略掉。「這樣如何?」嗯,不錯,聽起來也順耳多了。就這麼決定啦,以後下班時間再遇到他,就這麼叫他好了。
「很好,小芬。」聶封雲將大大小小的袋子全放到右手,左手自然而然的摟著她的肩膀。「以後沒別人在的時候就這麼叫我。」
他這人從來不懂什麼叫浪漫攻勢,對女孩子的心態也不瞭解,至於要怎麼去追求一個女孩子,才能讓她傾心於他,他以前也沒做過;他最在行的事,便是做生意了,如果將追女孩子當成是做生意,他相信他有絕對成功的把握。
之所以會有商業行為,乃是起因於需求與供給……目前他要做的事,就是找出貝多芬的「需求」為何,他才能正確的供給她所需要的。一旦所有的物件備齊後,他們便可以開始談「訂合約」一事,而等到貝多芬一簽下這只「愛情合約」,那麼她這輩子就注定只能成為他聶封雲的女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