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翻兩瞪眼 8
    我開車走了6條街,停在一個雜貨店門口。打電話警察總局,找珠寶盜竊組的厲警官。他今天值夜,正好進來上班。

    「我是賴。」我說:「柯賴二氏私家偵探社的賴唐諾。」

    他的聲音一點也沒有認識我或歡迎的樣子:「嗯,有什麼事。」

    「關於戴家那件案子,我想送點人情給你。」我說:「不過我希望你,不要追究消息來源。」

    現在他開始有點興趣了:「什麼消息?」

    我說:「我們公司是在替戴太太工作。目的在本案另一角度。要是她知道我把消息告訴你,她會解雇我們的。所以你一定要掩護我。」

    「聽你說來,消息很重要似的。」

    「是很重要。」

    「講講看。」

    「保密沒問題吧?」

    「絕對。」

    「史娜莉,」我說:「戴太太的私人社交秘書,在失竊案發現後失蹤。她現在住的地方是拜度東街681號。公寓名字是顧桃賽小姐,她是她的室友。你動作要快,他們隨時會溜的。」

    「你是賴?」厲警官問。

    「是,賴唐諾。」

    「地址是拜度東街,681號?」

    「是的。」

    「公寓是一個姓柯的名字。」

    「不是,不是,姓顧。我公司另外一位老闆才姓柯。」

    厲警官語音有了一點友善。「好,我記住欠你一個情。」他說。過了一下,加上一句:「假如真如你所說。」

    「保證不錯。」我說。把電話掛上。

    我開車到戴家。車庫上面司機住的房間燈亮著。我把車停側門,輕輕走過車道,爬一層樓梯,輕輕敲門。

    司機貝法斯把門打開。

    他的外型正如我已形容,相當高大,充滿「人之初,性本善」的樣子。我不太知道,這種天生「性本善」,是不是做作。高大的身軀一點也不笨重。厚、黑、卷的頭髮給他很討女人歡心的自信。他咧開嘴巴向我笑笑,燈光下,他左頦部有一道疤痕。

    「我是賴唐諾。」我說。

    「是,我知道,有什麼事?」

    「我要進去。」

    他讓開一邊:「進來。」

    房間3面都有窗。每個窗上都有百葉窗簾。都是新的。地毯已用薄,而且已褪色。一個書架,上面不少書。我走過去看看書名,大致是半年前的暢銷書。擺飾很恰當,整理也很花工夫。貝司機說:「請坐。」

    我坐上看起來是室內最舒服的一張椅子。他坐我對面。臉上仍掛著本性善良的微笑。他說:「對我,你不必裝出戴家朋友的幌子,因為戴太太把你一切都告訴我了。也叫我和你合作。」

    「那很好。」

    「有什麼你想知道的嗎?我知道的都會講。」

    「你來戴家多久了?」

    「大概6個月。」

    「你和史娜莉差不多同時來?」

    嘴上的笑容仍在,眼中的笑容已消失:「我想我來的時候,她已經在這裡了。」

    「那她在這裡也不久?」

    「不久。」

    「什麼人替你收拾這房間?」

    「我自己。」

    「收拾得真是整齊清潔。」

    「我喜歡整潔。」

    「怎麼沒有見到床?你睡哪裡?」

    他用頭示向只有一扇單門的方向:「那邊還有一間。」

    「我要看一看。」

    我站起,他也站起。動作很慢,好像要決定給不給我看似的。我自顧自走向門邊,表示決心。他慢慢跟過來問:「想看什麼?」語音有點尖銳,先天善良本性已打折扣。

    「瞭解情況。」我一面說,一面自動打開門,進去。

    這也是一間3面不靠其他房子的大房間。也有窗,窗上也有百葉窗簾。有一隻單人白鐵床。另有一隻大的雙人核桃木床。一隻核桃木梳妝台,上面有一塊大的鏡子,鏡子左右兩側都有燈光。有一隻廉價的雜木五斗櫃,上面的鏡子已經變形了。有幾隻椅子。地毯已經變薄。有一塊質料很好的印第安拿伯和族手工小地毯,在大床前地上。浴室在他兩個房間中間夾著,只有一扇門。我往浴室看。整齊,清潔。一扇窗,與浴室齊寬。上面也有百葉窗。

    「宿舍不錯。」

    「嗯哼。」

    「你喜歡這種活動百葉窗?」

    「對,可以隨意通風,你喜歡的話,照樣有陽光。」

    「你一定是個好管家。」

    「我也知道,我喜歡整潔。我把每輛車都管得乾淨,隨時可用。我把車庫管得乾淨,有秩序。我有一個強力的吸塵機,可以吸車墊上的灰塵。我也經常把吸塵機拿這裡來使用。」

    「你還讀很多書?」

    「嗯哼。」

    「工作挺輕閒的樣子。」

    「你在想喔!」好心好意樣子的微笑,又恢復在臉上。

    「除了替戴太太開車外,要不要替別人開?」

    「偶而替勞太太開車。」

    「她有自己的車子?」

    「是的。」

    「你替她保養?」

    「是的。」

    「丁吉慕怎樣?有沒有自己的車子!」

    「有的。」

    「也是你保養?」

    「嗯哼。」

    「戴醫生車子?」

    「他從不叫我管他的車,他的車保養、修理都在聯合醫務大樓車庫裡。不過我覺得他從不洗車。也許過一段時間他們擦它一下,他出診的時候,不論什麼氣候,車子總要在戶外,所以他說他用車做交通工具而已。撞壞了也不修。我認為他車的保險槓,可以做洗衣板了。」

    我走向五斗櫃。一把普通的黑髮刷和梳子在上面。此外有一盒爽身粉,一瓶發油,一瓶刮鬍子水。在梳妝台上有一把假水晶背的發刷和梳子。

    「這扇門通哪裡?」

    「壁櫃。」

    我打開門,是個大壁櫃。壁櫃也有個窗,也有百葉窗簾。幾套衣服在架子上。地下有四、五雙鞋子。不同的領帶在領帶架上。有一條粉紅色絲質領巾,也在領帶架上。

    「這裡都是你自己整理……床也是自己整理嗎?」

    「是的。」

    我看著整整齊齊的床:「看來大房子裡淘汰下來的傢俱都到你這裡來了。」

    「對的,戴太太更換房中傢俱時,舊的傢俱一部分就來了這裡。」

    二張床都整理得很好。我問:「他們准許你,有的時候,可以招待客人過夜嗎?」

    他又微笑著:「偶爾。」

    我走向起居室,坐回剛才那只椅子。「來支煙?」我問,把香煙盒送到他前面,他拿了一支,二人都點上。

    「還要知道什麼嗎?」

    「是。」

    「什麼?」

    「我第一次看到你,是在車庫到工具室門口,在戴醫生屍體被發現那天晚上。」

    「對的。」

    「你沒有進來。」

    「當然沒有。警察到東到西。那一天是我休假。我回來睡覺。女傭說戴醫生死了。我向內一看,見到驗屍官和那麼多條子。事情發生時,我不在家,我又幫不上忙,我就不必出來湊熱鬧了。」

    「你還是站在門口一、二分鐘。」

    「有。」

    「之後你去哪裡了?你沒有上樓,至少我沒聽到你上樓。」

    他說:「樓梯是水泥的。我的腳步也不重。」

    「這樣說來,你還是上樓了。」

    「是的。」

    「隨即上樓了?」

    「倒也沒有隨即上樓。過了一會兒。」

    「還是過了好一會兒吧?」

    「那有什麼關係呢?」

    「我要知道而已。」

    他的眼睛現在看到憤怒了。厚厚下唇挑戰似的把嘴閉緊。他不說話。

    「到底是多久之後。」我緊追不捨。

    「無法奉告。」

    「為什麼?」

    「我沒有看表。」

    「可能是半小時之後?」我問。

    「是的,有可能。」

    「可能是幾個小時之後?」我問。

    「我告訴過你,我看不出有什麼區別。」

    我說:「據我回想,你離開那地方時,警察正在說要取每個人的指紋。他們剛發現首飾盒。」

    他說:「賴,你給我聽著,你也許是個自以為聰明的小傢伙。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我不預備管你的閒事,我也不要你來管我的事。出事的晚上我都不在這裡。有必要時我可以證明我在哪裡。首飾的事,我完全不知道。現在請你不要來煩我。」

    我說:「你壁櫃裡那條領巾真漂亮。」

    我看到他有迷惑的眼神:「領巾?」

    「是的,粉紅絲質領巾。」

    「噢。」

    「是你的嗎?」

    他猶豫一下,說道:「不是的。」

    「那麼,是誰的呢?」

    他想了一下,說:「我不覺得這跟你有什麼關係。」

    「也許有關。」

    他突然笑著說:「少來,不要逼我。」

    「我沒有逼你,我只要知道是誰的領巾。」

    「我不知道是戴太太的或是勞太太的。我清理車子時在車裡發現的。我原要問一下。我拿了上樓,因為那件事一激動,忘記得乾乾淨淨。我會找出是誰的。現在,我的每件事你都知道了。可以……」

    「房間裡的地毯,你來之前就在那裡吧?」

    「這有什麼關係?」

    「是不是?」

    「是的。」

    「那印第安地毯是後來的?」

    「是的。」

    我擺頭向那些窗戶:「窗上本來是用窗簾的?」

    他沒有說話。

    「這些百葉窗是什麼時候換上的?3個月左右吧?」

    「差不多。」

    「能不能請你告訴我,確實是多久之前。」

    他想了一想說:「4個月。」

    我說:「好,現在我們來看一下,那絲巾是你清車清到的。本來是想問一下是誰的,後來,因為戴醫生的意外死亡,一激動就忘記了。」

    他沒有回答,由於我固執地等著,他慢慢地點點頭。

    「那,你撿到這條領巾的日子,一定是首飾失竊那一天,或是第二天。」

    「第二天。」

    「也是戴醫生死亡那天?」

    「是的。」

    「你是整天休假?還是晚上休假?」

    「只是黃昏之後。」

    「你什麼時間撿到這絲巾的?早上還是下午?」

    「你到底想證明什麼?」

    「假如你是上午撿到的,」我解釋,「你就立即會問,不太可能先把它帶上來藏壁櫃裡。除非你快下班的時候,你不願意再回進屋子。也許你另有約會,不願遲到了。」

    他細想了我說的話,點頭說:「是的。」

    「這樣說來,你撿到這條領巾的時間,應該是5點鐘?」

    「差不了太多。」

    「那晚上,你晚飯在屋子裡吃的嗎?」

    「是的。」

    「你吃飯,是不是在廚房,和僕人一起吃?」

    「是。」

    我說:「我們再來研究一下那絲領巾,也許是重要的。」

    「不見得有什麼重要性。」

    「首飾失竊之後的一天,一個女人用車外出,沒有請你開車,否則你會記得是哪一位。你撿到絲領巾,不知是兩個女人中哪一個的。用車的時間你也不知道,否則你只要交給女僕帶進去還給她。再想想只有一個理由,你不把領巾請女傭帶進去問問,還給兩個女人中的一個,就是你知道,用車的人,不希望另外一個人知道她用車出去過。你說說看,是什麼原因?與人有約會?」

    「你真會無中生有。」

    「不是無中生出來的,是從絲領巾巾生出來的。」

    「在我看來差不多。」

    我說:「現在,你來告訴我,領巾的主人,為什麼不希望另外那女人,知道她曾經用車?」

    「我告訴你,我根本沒有這樣想過。我快下班的時候撿到它。我帶上來,就忘了。」

    「你說過,你忘記歸還的理由,是醫生死亡引起的激動。」

    「沒錯。」

    「星期三晚飯後你不會整車子,星期三很晚戴醫生才死亡。」

    他說:「你剛才已猜對過。老兄。我有一個約會,我時間算得很準。我飯後立即去赴約。這樣解釋清楚了嗎?」

    我說:「是的,實際上這裡有三個女人。戴太太、勞太太和史娜莉。是史小姐的領巾吧?」

    「不會。」

    「你確定?」

    「不太確定。」

    我說:「我們再看看這領巾。」

    他沒有立即動作,又過了一下,自椅中起立,用優雅闌珊但無奈的步法走向臥房。他一開始,我即跟著。他走進壁櫃,我移向梳妝台。我用食指拇指插進化妝台上的發刷,拉出幾根頭髮。我用二個手指一卷,把它放進了背心前口袋。他從壁櫃走出來。我走向他把領巾接過,站在燈光下細看。過了一下,我把領巾還給他。

    「沒有記號這是誰的。」他說,一面把領巾塞進口袋。

    我說:「這是女傭人珍妮的。」

    他無法掩飾臉上驚奇的表情。

    「沒錯,是她的。」我堅決地說。

    「你怎麼會這樣想的?」

    「這種顏色和戴太太皮膚、頭髮、眼睛的顏色都配不起來。對勞太太言來質料又太差了。你自己說不是史娜莉的。只剩下珍妮。另外一點,領巾上的香水就是她用的那種。」

    「找我麻煩,是嗎?」

    「沒有,只是告訴你事實。」

    我走回外間又坐下來。他走回他原坐的椅子,想要坐下,又改變意見,站在那裡等我離開。

    我把香煙熄掉。他看看手錶。我不經意地說:「在局子裡邊的時候,沒有用現在這個名字吧?」

    「當然不……」他突然停住,怒視著我,臉上現出凶相。「你……你這混蛋。」他說:「狗頭狗腦的,搞什麼?你……」

    「不必這樣,」我告訴他,「你聽到要留指紋就開溜,我就知道你進去過。坐下來告訴我。」

    他從椅子後面轉過來,坐到椅子上。

    「到底怎麼回事?」我問。

    他說:「算你對,我是進去過,這又有什麼關係。」

    「什麼前科?」

    「空頭支票。每次我有困難,我忍不住開幾張花花,錢不多,10元、20元,總數也只百把元。快到期我就急著找出支票在什麼人手裡,想辦法擺平。」

    「用現鈔擺平?」

    「我沒現鈔。」

    「那怎麼擺平法?」

    「好多種方法。」

    「還是還清了?」

    「當然,那時每次都可還清或擺平。我求他們暫時不要提款,我省錢一次或分次還他們,給他們做點事,或者……反正可以擺平。」

    「那時沒有陷下去?」

    他說:「差不多每半年需要出面料理一陣子。每次都很順利,我也有一點喜歡這樣子。何況我還有正當工作。」

    「出毛病那次呢?」

    「支票跳票,我又失蹤比以往久了一點。老闆一再警告過我,我也表示過絕不再犯……很多次。這次數目也多了一點。老闆開除我,一切就都浮出來了。」

    「是什麼職業?」

    「司機。」

    「判多久?」

    「1年。」

    「多久前?」

    「2年前。從此我痛改前非,沒再犯過。現在你知道了,預備怎麼樣?你要說出來,我又要失業,而且拿不到服務證明。找不到工作,又要回老本行,開空頭支票。」

    「在哪裡執行的?」

    他搖搖頭說:「已經過去了,不提也罷。」

    「告訴我哪裡服的刑,對你有什麼損失呢?」

    他說:「我是用真姓名服刑的。沒辦法,要身份證明。好在老人家沒聽到。我也不會讓他們知道。媽媽以為我去非洲了。她老了。要是她知道了,非急死不可。我個人倒無所謂。這是為什麼我不要條子留我指紋。貝是我出獄後自取的姓。我除了和母親寫信外,都不用真姓名。信也是寄郵局自己去拿的。」

    我站起來。他跟我到門口。他問:「這些,你不會告訴別人吧?」

    「暫時不會。」

    「以後呢?」

    「看情況而定。」

    他開始關門。我轉身踏上一級階梯,說:「還有一個問題。」

    「什麼?」

    「當你在樓上的時候,要是樓下車庫引擎在轉,你聽得到嗎?」

    「引擎沒有做事的空轉,是聽不到的。我保養的車子,即使在車子邊上,也不太容易聽到聲音。但是,我在樓上,樓下車庫有人發動引擎,我是一定會聽到的。還有什麼問題。」

    「沒有了。」我說。他把門大聲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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