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及律師最後答辯。傳被告華倫。」法警喊道。
「被告上前台宣誓。」
「你願不願意鄭重宣誓,你將要說的證詞全是事實,完完全全的事實,絕無虛假。」
「願意。」華倫說。
「說出你的姓名和職業。」
「華倫,在鎮上開一家電器店。」
「你可以坐下。華倫,你今年多大歲數?」
「四十六。」
「結婚沒有?」
「結婚二十多年了。」
「你住在哪兒?」
「新澤西州,剛好在邊界上。」
「那是在大約五十里外,你是不是每天開車來回跑?」
「是的,包括星期六。我每星期來回跑六天。」
「你在衛克漢鎮開店有多長時間了?」
「將近四年。」
「你怎麼想到在衛克漢鎮開店的?」
「我父親去世後,我繼承了一點錢,我一直想自己做生意,所以選了半天,終於在這地方開了個店,這是鎮上唯一的電器用品商店。」
「生意怎麼樣?」
「不錯,但不如我預期的那麼好。鎮上還不能接受一位新來者,如今又出了這……」「是的……唔,現在,華倫,檢察官想討論你送給瑪麗的那台電視機,我想把事情搞清楚。我請你指認一下這個標有『第十六號物證』的電視機,是不是你送給瑪麗的?」
「是的,先生,它是我送的那台。」
「它是什麼牌子的?」
「什麼都不是,先生,它是我自己組裝的。」
「你自己組裝的?」
「是的,我想用新的電路試試……你知道,我什麼都想試試。」
「標籤上說是麥克牌的。」
「我利用一個舊的電視機殼,因為大小剛好合適,我就把它擦亮,廢物利用。」
「它大約花了你多少錢?」
「時間不算,各種零部件花了我兩百元。」
「這麼說,你實際送給瑪麗的,只是價值大約兩百元的零件?」
「如果你願意這麼說也可以,先生,但我沒有考慮到錢,她喜歡,我就給了她。」
「她看見你組裝嗎?」
「是的,她經常到店裡來,當前面店鋪沒有顧客的時候,我就到後面辦公室組裝這個。」
「她經常進你的辦公室嗎?」
「唔,我不知道你所說的經常是什麼意思。」
「每天,或者是一星期兩次?」
「不是每天,也許兩三天一次。」
「如果你願意的話,告訴我們,你什麼時候認識瑪麗的?」
「唔,先生,是她中學畢業那年,她常來店裡,買些唱片什麼的,你知道,就像一般孩子那樣,放學途中順便進來買。」
「後來呢?」
「我不知道怎麼解釋,反正我們聊聊天,很快就產生了信任。
她似乎很成熟,心理上比一般孩子成熟得多,敏感得多。」
「她很漂亮嗎?」
「是的,很漂亮。可是她在學校似乎沒有男朋友,她太孤單了。
不久之後,我就發現為什麼了,我想我知道她為什麼喜歡和我聊天」「我們很樂意瞭解她的性格,華倫,你願意不願意告訴本法庭,她為什麼喜歡和你談話?」
「我想在她心目中,我就像父親或伯父一樣,因為她從來沒有,又一直希望有。」
「你是什麼意思?」
「她從不知道親生父親是誰,從小是和繼父長大的,繼父性格乖戾,經常酗酒,還是個老色鬼,對她一直有不軌的想法,自己又有一大堆前妻的孩子,前妻是離他而去的。因此,瑪麗總是沒人照顧,成天做些粗活,缺少愛。所以一當能自立時,她就離開了家庭。」
「那時候她多大?」
「也許十三四歲吧。」
「她做什麼工作?」
「和一位姐姐住了一陣,然後在不同的地方居住,大部分是在女朋友家,這兒一個月,那幾幾個星期。」
「她告訴過你沒有,她和男人同居過?」
「沒有,她從來沒有說過。」
「你有沒有她在外面鬼混的印象?」
「沒有,就我所知,至少在讀中學的時候沒有。我說過,她一向很成熟,但也很容易相信別人。」
「她很信任你?」
「是的,她很讓人同情,總是一副小鳥依人的樣子。不過,先生,我想她是信任我,所以才經常找我聊天。但那時候,她從來沒有提到過任何男友,只說她家庭多麼糟,對她多壞,她多急於完成學業,找份工作,獨立自主。可是一直沒能如願。」
「你為什麼這麼說呢?」
「唔,首先,她功課不及格,沒有讀完中學,反而和一群女孩被送到島上一個救濟學校,她在那兒學習打字和秘書工作……一種謀生能力。但是,她經常打電話給我,告訴我那地方非常差勁,那兒的女孩非常粗,還吸毒什麼的。她在那兒只待了兩個月,就離開,回到這裡祝在這裡找到一份工作,租了一間房子,也就是她遇害的那間。」
「說實話,華倫,你認為瑪麗是不是愛上你了?」
「我……我……我想是的。也許是一種特別方式的愛,她經常告訴我,她一生中只想要有人愛她。」
「可是,你從來沒有鼓勵過她?」
「鼓勵她愛我?不,先生。」
「為什麼不?」
「為什麼不?我不知道怎麼回答,也許因為我為她難過,也許因為我這麼大年紀,因為我結了婚,愛我的妻子。可是,我不想瞞。
你,博斯先生,不錯,我愛瑪麗,但不是一般人所想的那種愛。只是在我心中,一種特別的愛,也許不像是愛女兒.不過是同樣保護的方式,她的童年已經夠苦了,我不能忍受她再受人傷害。」
「你從沒有告訴她?」
「我不必告訴她,她可以看得出,所以當她發現懷孕時,她才會什麼都告訴我。」
「她告訴你,她和另一個男人有戀情?」
「馬上告訴了我。幾個星期後,當她發現懷孕時,她緊張得手足無措。我想她是怕失去我的友誼。」
「你的反應是什麼呢?」一』
「我能有什麼反應?自從她和那個傢伙開始交往,我就知道會有麻煩的。她是在不久前的一次晚宴上認識他的,一下子就墜入情網。我想那是她第一次真正的戀情。我不喜歡,但沒有反對,因為不忍掃她的興。她太高興了,不在乎那人是有家有口的人,她深信他會為她和太太離婚。我心想:『是嗎?我們等著瞧吧!』但我沒有對她這麼說,我只是聽她說,因為她大高興了。一直到她發現懷孕為止。」
「然後呢?」
「我知道會有麻煩。當她告訴我的時候,真是心痛欲絕,她說那人不是好東西,雖然是個大人物,可是和她在一起時,什麼都不是。他總是帶她到離這兒很遠的地方,那地方沒有人會看見他們在一起。當他發現她懷孕時,他非常生氣,責怪她粗心。說不想再見她,除非她接受他給的錢,打掉胎兒。」
「他付錢給她去打胎?」
「是的,先生,她說,他給了五百元,就在她告訴他的同一個晚上,同一個地點。」
「她把這一切告訴了你?」
「是的,先生,她告訴了我。」
「然後呢?」
「她不知道怎麼辦,她想保留跟那個人的友誼,但同時又很傷心,生他的氣。建議她去看一位神父,可是她不願意,她把我當成精神上的顧問,問我腹中的胎兒怎麼辦。」
「你怎麼說?」
「我告訴她,假如她墮了胎,搞得不好,她以後可能永遠不能生育了,到那時候,她可能痛不欲生。我也試著使她明白、如果她有了孩子,那麼,她生命中就第一次真正有可以愛的人了。我還說,她也可以考慮,孩子一生出來,就交給別人領養,這種機構很多。
那樣一來,至少她今後不必感到內疚,覺得自己剝奪了孩子的生命。我相信交給別人領養,比她自己撫養好,比較安全,可能是最好的辦法。」
「她對你的這些建議,有什麼反應?」
「我相信她走的時候很高興。」
「可是,你不知道她作出了什麼樣的決定?」
「是的,先生,不過,我相信她的情人會威脅她墮胎。」
「你恨他?」
「是的,先生,我想是的。」
「而你從來沒有見過他?」
「沒有,從來沒有。」
「她沒有告訴過你,他是誰?他的名字?」
「沒有,先生,因為她答應他不告訴任何人。」
「你能不能猜出他是誰?或者有沒有什麼線索?」
「法官大人,我抗議。被告律師應該知道,不能要證人影射他人。」
「博斯先生,你問得離譜了。」法官說。
「對不起,法官大人,我想證人也許可以提供什麼線索。」
「那麼,重新問你的問題吧!」
「華倫,瑪麗有沒有暗示過,她的情人是誰?」
「沒有。」
「她告訴你懷孕,又從情人那裡得到錢,是什麼時候的事?」
「她遇害前一個月。」
「現在,華倫,我知道你明白,這是很重要的,我要你盡可能詳盡地把瑪麗遇害那天的事告訴法官大人。」
「唔,先生,時間是那天下午五點十五分。她打電話給我,那時候她一定是剛下班。」
「她打電話給你?」
「是的,先生。她說她剛剛打開電視機,調不出圖像,問我關門後能不能去看看。通常我是六點關門,所以我說,我會過去檢查一下,我想可能只是焊接地方的問題。我知道她非常喜歡那台電視機,因為只要她在家,電視就一直開著,從早開到晚。你知道,她一無所有,以前從來沒有收到過別人的禮物。所以,六點十五分我關上店門.拿起工具箱,上車,到大約二十條街外她的公寓。」
「你以前去過嗎?」
「去過幾次,都是我關門後順道送她回家。可是只在送電視機的時候,進去過一次,只有那一次,那次也只待了幾分鐘。」
「那是什麼時候?」
「一星期前。」
「那是你唯一一次進入公寓?」
「是的,先生。它不算真正的公寓,只是一棟古老樓房裡的一個房間而已,房間對著前面街,進出通過旁邊的梯子。」
「你見過她的房東嗎?」
「沒有。」
「你關門後,便開車到她的住所?」
「是的。那時候,外面天色已經黑了,當我到達時,可以看見她的燈亮著,也可以聽見電視響著。我敲敲她的門,沒人回答,又敲了敲,還是沒有人回答。我試試門把手,門是開著的。開始我沒有看見她,因為沙發擋住了我,首先看到的是電視機,聲音像是兒童節目,我想大約是卡通影片,但沒有影像——屏幕上什麼也沒有。」
「然後呢?」
「我喊她。我以為她到房東那兒去了,或者在浴室,可是沒人回答。當我走到房子中間時,發現她躺在沙發前,面部發黑,一動不動。我按按脈搏,發現她已經死了。」
「過了多長時間你才報警?」
「我不知道,也許十分鐘,也許十五分鐘。」
「他們以殺人兇手的罪名逮捕了你?」
「是的,先生。」
「我問你,華倫,你殺沒殺害瑪麗?」
「沒有,先生,我發誓沒有殺她。」
「現在,華倫,經法官大人同意,我要把你交給檢察官先生,由他來盤問,回頭我還有問題問你。」
「是的,先生。」
「哈克先生,」律師對檢察官說,「請你問證人。」
「啊,華倫,」檢察官說,「你的律師想把你打扮成一個慷慨的人,一個仁慈的人,對那個可憐的女孩有著父親般的感情,你說那個女孩被一位不知名的、使她懷孕的情人殺害,那人本來付錢讓她去墮胎,然後在一次狂怒中把那個女孩毆打致死,如果你說的是真話,那麼他不僅殺害了那個女孩,還殺害了她未出生的孩子,是不是?這就是你證詞的主要內容?」「我抗議,法官大人,我抗議檢察官所用的帶中傷性的諷刺言詞。」
「抗議無效,哈克先生,你可以繼續問話。」法官說。
「如果我得罪了這位博學的律師先生,我很抱歉,但是,我看出他的當事人是位邪惡的、工於心計的、殘忍的兇手,他跟這個年齡只有他一半的孩子有過曖昧關係之後,為了擺脫自己的責任,竟編造了這個荒謬的故事,說她另有情人,藉以開脫自己,想引起陪審團的同情,混淆是非。唔,我可不相信,這話會使陪審團忽略所有證人提供的犯罪事實,那些證人都發誓說這位被告與受害人之間關係不同尋常。」
「檢察官在這點上作辯論總結嗎?」
「對不起,法官大人。」
「不要長篇大論,注意你問被告問題的範圍。」
「華倫先生,你的店員們作證說,他們經常看到瑪麗到店裡來,每次都不敲門,逕自走進你的辦公室,而且一進去就是幾個小時,你否認嗎?他們說,好幾次晚上關門後,看見她和你一起坐車離去,你否認嗎?」
「不否認,先生,那些我不否認,但是他們理解錯了,我們之間並無不正當關係。」
「真的嗎?你的意思是說,面對那樣一個女孩,一個像你這樣成熟、英俊的健康男人,會坐懷不亂?你難道沒有受寵若驚?沒有熱烈地作出反應?」
「不錯,我是受寵若驚,但並沒有作出熱烈的反應……不是你說的那種方式。」
「我說什麼了?我還沒有問那個問題呢。」
「你暗示存在戀情。」
「你說對了,這正是我的下一次問題。你否認與瑪麗有性行為?」
「是的,我否認,絕對否認!」
「你能證明你和她沒有那種關係?」
「我抗議,法官大人,」博斯律師說。
「抗議有效,」法官說。
「你否認有發生婚外戀的機會?」
「法官大人,我再次抗議。」
「抗議駁回,我認為這是一個恰當的問題。」
「我怎麼能否認有機會呢?不錯,我開車送她回家過好多次,我沒有辦法找證人來證明,我是直接從辦公室到她家,或者找人作證,說我只在外面停留一兩分鐘,我從沒有進過她的住所,或偷偷摸摸在外約會,做見不得人的勾當,當然,我不能否認有機會。」
「謝謝你,華倫先生,現在讓我們來談談禮物。平常你是個慷慨的人嗎?」
「你的平常是什麼意思?」
「你送不送東西給你所有的店員和所有的顧客?」
「當然不。」
「你送不送禮物給一些顧客?」
「有時候送。」
「舉個例子。」
「我想不出什麼特別的例子。當然,我喜歡一個人的時候,我送點小禮物,像唱片之類的東西。」
「但從不送電視機?」
「不送。」
「可是,你卻送瑪麗一台彩色電視機,你還送她別的禮物嗎?」
「只在聖誕節和生日送。」
「只是那樣嗎?你沒有給過她錢?」
「錢?我想是給過的,偶爾的。」
「多少?怎麼個偶爾法呢?」
「這次十塊,那次五塊,只是在她手頭拮据的時候,幫她渡過難關。」
「你想讓陪審團相信,你和這女孩之間純粹只是友誼,沒有其他?」
「是的,純粹只是友誼。」
「有關瑪麗的事,你告訴過你太太嗎?」
「法官大人,」博斯律師說。「我抗議這種問題,我看不出這和兇殺有什麼關係,這方面被告妻子已經作過證,檢察官企圖使陪審團產生偏見。」
「法官大人,博學的被告律師說得不對,我是想要顯示證人的性格,才需要問這個問題。」「抗議駁回。」
「沒有,我從來沒有向我妻子提起過。」
「但是,瑪麗知道你已經結婚?」
「是的,她知道。」
「而你,一個已婚男人,不明白和少女建立這種關係是不對的嗎?你還想讓人們相信你編造的故事,什麼另外還有一個她只認識四個月的已婚男人?被告提不出一點證據,來證明另外那個人的身份,更不用說那個人的存在了!法官大人,我認為根本沒有第三者存在。諸位陪審團的女士們和先生們,我認為,被告編造這個故事是為了掩蓋他自己的罪行,他是——」「哈克先生!我要敲多久法槌你才會注意?陪審團自己會得出結論,不用你來替他們下結論。」
「是的,法官大人,對不起。現在,華倫先生,假如這個第三者存在的話,我強調這純屬假設,你認為他為什麼要殺害瑪麗?假如他像你所說的那樣重視名譽的話?」
「我想一定是她告訴他不肯墮胎,於是他一怒之下毆打她,一失手,殺了她。」
「那是你的猜測?」
「是的,先生。」
「華倫先生,你承認和這女孩有關係,你指望我們相信你的品德。你承認給她禮物,你指望我們相信你只是慷慨,別無其他動機。當警方到達現場時,只有你在場,你指望我們相信你沒有逃跑,是因為你有責任留下。你指望我們相信,你以前只進入她的公寓一次,然而,好多證人看見你多次和她開車到那兒;你指望我們相信有另一個男人,實際上沒有人,也沒有證人證明。你想要我們相信所有這一切嗎?」
「是的,因為那是事實。」
「那麼,那位情人給她的五百元錢呢?警方也沒有找到;銀行戶頭也沒有,又沒有購買大件的物證,什麼都沒有,你認為她把那筆假定的錢弄到哪兒去了?」
「我不知道,也許她交還給他了。」
「沒有問題了,法官大人。」
「博斯律師,」法官問道,「你是不是想再問證人?」
「法官大人,我寧可到後天再問,以便我仔細研究這份證詞。」
「很好,檢察官有什麼意見嗎?」
「沒有。」
「那麼,星期四上午十點再開庭。」
「現在開庭,由傑姆法官主審。」
「提醒被告,你的誓言仍然有效。博斯先生,你可以提問了。」
「法官大人,在我開始詢問之前,可否允許我的助手帶一個電插頭,插到電視機上?也就是第十六號物證上?」
「博斯先生,目的是什麼?」
「被告曾經作證說,電視機需要修理,我希望確證一下。」
「檢察官沒有異議嗎?」
「沒有異議,法官大人。」
「那麼,進行吧!」
「傑克,請你接上那個插頭好嗎?謝謝,現在,華倫,你說瑪麗打電話要你去修理電視機,但當你到達時,注意到的第一件事,就是電視機有聲音,沒有圖像,是嗎?」
「是的。」
「現在請離席,打開電視!」
「是打開電視機開關嗎?」
「是的。好,對了。打開了嗎?現在我什麼也看不到,只是黑黑的屏幕,根本沒有圖像,連線條也沒有,就像關掉電視一樣。對不對,華倫?」
「是的,先生。」
「雖然如此,我們還是聽到說話的聲音……我想那是第七頻道的節目,對不對?」
「是的,它是調在第七頻道。」
「法官大人,能否請這位證人暫時下來,以便我請衛克漢鎮的高爾警官作證?」
「很好,請高爾警官上證人席。」法官說。
「現在,警官,我請你回憶一下現場情景。當你到達時,電視機有沒有在響?」
「沒有,先生。」
「這台電視機在警察局保管期間,你或者任何人有沒有動過它,或者想修理它?」
「沒有,先生,我們沒有動過它,只是在上面撒過藥粉,取指櫻」「當然,就像你所說的,在電視機上只找到被告與受害人的指紋?」
「是的。」
「這段時間,這台電視機一直在你的保管中?」
「是的,先生。」
「謝謝你,警官。請被告回到證人席上,好嗎?華倫,關於這台電視機,我想多問一些問題。你說它是你親自組裝的?」
「是的,是我組裝的,用我自己原有的和買來的零件組裝起來的。」
「那麼,你對這台電視機很熟悉了?」
「是的,很熟悉。」
「我想請你現在,就在這裡,把它修理一下。」
「法官大人,我抗議被告律師這種表演。」
「博斯律師,你有什麼目的嗎?」
「法官大人,當事人有罪或無辜,很可能全靠這台電視機。我不喜歡法庭否定他的每一個機會。」
「很好,進行吧。」
「華倫,請你取下你的工具袋,也就是二十四號物證,看看你能否修理。」
「我願意試試。」
「法官,我請求你留心紀錄,被告現在把整台電視機翻轉過來,擰開一些螺絲,取出組合盤,檢查下面的電路。你找到毛病了沒有?」
「和我想的一樣,看來好像是一個接頭鬆了,只要焊接一下就好了……好了,現在我們就會有圖像了。是的,有了。」
「法官大人,我說對了,那是第七頻道,色彩鮮艷。謝謝你,華倫,你可以失掉電視機,再回到證人席。現在,華倫,那個電視機的機殼是從哪兒來的?」
「那是從一台舊麥克牌電視機上拆下來的,我用舊外殼配上新零件。外殼輕,而且很好控制。」
「你是說調整聲音大小的控制鈕?」
「是的。」
「告訴我,華倫,這個外殼或控制鈕上,有沒有任何指示或標誌,說明這台電視機是黑白或彩色的?」
「沒有,先生,沒有任何標誌。」
「告訴我,你在作證期間,或者我在問話期間,我們誰提到過這台電視機是彩色的?」
「沒有,我們都沒有。」
「還有,華倫,為什麼你和我都不提這台電視機是彩色的?」
「因為我們知道,其他唯一知道它是彩色電視機的,就是瑪麗的情人。」
「我們是不是從一開始就知道瑪麗情人的身份?」
「是的,我們早就知道,但我們無法證明。」
「我們怎麼知道的?」
「因為瑪麗告訴過我,他的情人是誰。」
「那麼,你在以前的證詞裡撒謊了?」
「是的,我撒了謊。」
「你為什麼撒謊呢?我可以補充說,這是在我的同意下撒謊的。法官大人,我們請求你原諒。華倫,為什麼你——或者說我們——要撒謊呢?」
「因為我們知道他有權勢,我們知道只有我的一面之詞來指控他。我們希望……我們相信,他會說些什麼,問些什麼,從那些話裡套出真相。」
可是,華倫,他不能猜測那是彩色的嗎?現在大部分電視機都是彩色的。」
「是的,不過,只有他才會知道他第一次遇見瑪麗的時間,是四個月前。關於這一點,我也很小心,沒有提到。」
「沒有問題了,」博斯律師說。「哈克先生,證人交給你了!」
然而,身為檢察官的哈克卻在法庭上哭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