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大麗花 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八章

    第二天晚上我又把車停在了斯普拉格家對面的馬路上,這回我開的是檢驗科去現場時用的福特車,上面沒有標誌。時間一點一點地流逝,但我很清楚,不知哪一秒我會過去敲開門,或者一溜煙跑掉。

    我在頭腦裡幻想著瑪德琳赤裸著身子以及我以抓住兇手的英雄形象出現在斯普拉格家人面前的樣子。這時,環形車道上燈光一閃,車門響了一下,派克車的前車燈亮了。派克駛上繆爾費爾德路,緊接著在第6街上左轉,向東駛去。我等了三秒鐘,跟了上去。

    派克一直在中間的車道行駛,我在右邊的車道跟著它,我們之間隔了大概四輛車的車距。我們駛出漢考克區,進入威爾夏區,來到諾曼底路、第8街街區的位置。這時我看到一英里外有酒吧閃爍的燈光射過來——明白瑪德琳是想去找些東西。

    那輛派克停在津巴寓所前,那是一家下等酒吧,門上閃著長矛形的霓虹。僅剩的一個停車位在它的正後方,我穩穩地開過去,藉著車燈的光,我看到派克的駕駛者正在鎖車門,我一下看清了她到底是誰,或者說不是誰。

    伊麗莎白-肖特,貝蒂-肖特,麗茲-肖特,黑色大麗花。

    我渾身一顫,膝蓋撞在了方向盤上,我發抖的手按在喇叭上。聽到聲音,那個幽靈用手遮在眼前,斜了一眼我的車,然後聳了聳肩,我看到熟悉的酒窩,從迷失中清醒了過來。

    她是瑪德琳-斯普拉格,但她把自己打扮得跟大麗花一模一樣。她穿著一條全黑的緊身裙子,化妝和髮型都和貝蒂-肖特最好的那張照片上的樣子一樣。她大搖大擺地走進酒吧時,我看到她凌亂的黑髮卷裡有黃色的一個小點兒,才發現她的裝扮竟然這樣徹底,連一個髮夾這樣的細節都不放過。發現這一點像挨了李。布蘭查德的兩記快拳似的,我拖著兩條沉重的腿跟上了那個鬼魂。

    津巴寓所酒吧裡面煙霧繚繞,滿是美國大兵和自動點唱機裡放出來的爵士樂,瑪德琳坐在吧檯前啜飲著一杯酒。我四下看了看,發現她是這家酒吧裡唯一的一個女人,而且己經引起騷動——士兵和水手們正在互相嘀咕著轉告這個好消息,對這個穿黑衣的女人指指點點、交頭接耳。

    我在酒吧的後部找到一個塗著斑馬紋的小間,裡面有幾個水手在分喝一瓶酒。我只往他們長著細絨毛的臉上看了一眼,就知道他們還沒有成年。我拿出警徽,說:「給我滾,要不然我就在一分鐘之內把你們長官叫來。」那三個小青年一溜煙似的跑了,沒帶走那瓶酒。我坐了下來,看著瑪德琳演貝蒂。

    大口喝下半瓶波旁酒讓我鎮定了一些。坐在這兒,我可以斜著看到瑪德琳坐在吧檯前,被幾個准情人圍著,說著話。我離得太遠,聽不見他們在說什麼——但我能看得出來,她做的每個動作都不是她自己的,而是另一個女人的動作。而每次她的手碰到圍著她的某個人時,我的手都禁不住要把槍摸出來。

    一圈穿藍色和卡嘰色制服的傢伙圍在一個黑玉色的中心,時間慢慢過去。

    瑪德琳喝著酒,聊著天,擋開有些人的親熱舉動,她的注意力漸漸集中在一個矮小結實的水手身上。隨著這個人的眼神越來越不友善,她身邊包圍的圈子越來越小了。我喝光了那瓶酒,盯著吧檯可以讓我逃避思考,震耳的爵士樂聲讓我豎起耳朵,聽著浮游其上的聲音,那瓶酒穩住了我,要不然我非找它六七個借口把那個結實的傢伙抓起來不可。這時,穿黑衣的女人和穿藍衣的水手走出門去,手拉著手,瑪德琳因為穿著高跟鞋,比那個傢伙還高幾英吋。

    我等了五秒鐘,接著跟了出去。我坐到方向盤後面時,那輛派克正在街角處右轉彎。我一腳踩下油門,也來個急轉彎,這時那輛車已經快出這個街區了。我加大油門追了上去,差點沒撞到它後面的保險槓上。瑪德琳的手伸出車窗打了個手勢,接著把車拐上了一家燈火通明的汽車旅館的停車場。

    我也剎住車,接著往後倒了倒,關了前車燈。我從車窗裡看出去,那個水手正站在派克車旁抽著煙,瑪德琳去旅館的前台拿房間鑰匙。過了一會兒她拿著鑰匙出來了,跟我們的老規矩一樣,她讓那個水手走在她前面,也像她跟我似的。房間裡的燈開了,又關了,我在外面聽著,聽到拉窗簾的聲音,接著收音機裡傳出我們常聽的那個電台的聲音。

    開車監視,實地調查。

    以前無所事事的偵探現在有案子可查了。

    我又連續監視了四天瑪德琳裝扮大麗花的行為,她每天晚上都是那一套:第8街上的低檔酒吧,胸肌很大的男人,第9街、埃若科路街區的汽車旅館。等他們兩個人安定下來了,我再回去找酒吧的侍者和那些她拒絕了的大兵問話。

    那個穿黑衣的女人說她叫什麼名字?

    沒說。

    她都聊些什麼?

    戰爭和進入電影界。

    你有沒有注意到她跟那個黑色大麗花很像,就是那個幾年前被謀殺的女孩,如果你覺得她像,那你認為她為什麼要這麼做?

    我得到的回答除了否定的,還有些這樣的說法:她是個瘋子,以為自己是黑色大麗花:她是個妓女,想藉著長得像大麗花撈點錢;她是個女警察,想誘捕殺大麗花的兇手;她是個瘋子,得了癌症快要死了,所以想吸引殺大麗花的那個人把她也殺了,這樣就不用死於癌症。

    我知道下一步該去抓瑪德琳的那些情人——但我怕自己在做這件事時失去理智。他們說得對與不對的,或者告不告訴我接下去調查的方向,我知道我都未必能對我到時候做出的事負責。

    連續四天晚上喝酒,在車裡打盹,回家後睡沙發——凱還是把自己關在臥室裡——這樣的生活可把我折磨得夠嗆。在班上我總是打破顯微鏡用的承物玻璃片,弄混血樣標本,寫報告時寫著寫著就不知在寫什麼了,還有兩次在顯微鏡裡看彈道時睡著了。睡醒的時候滿腦子都是瑪德琳穿著黑色衣服,一杯杯地喝酒的樣子。我知道我實在沒精力再挺一個晚上了,又不能放棄這件事,我就在等著給麻醉品組檢驗的時候偷點苯丙胺甦醒劑。吃了以後不累了,但有一種不安的感覺,覺得不能再這樣虐待自己了——而且還靈機一動,想出把自己從瑪德琳一大麗花事件中救出來的辦法,使自己成為一名真正的警察。

    西德-格林一直在點頭,我則一直在懇求他,跟他討價還價:我已經在局裡工作了七年了,我跟活格爾父子之間的不愉快已經過去兩年了,沒什麼人還記得這件事,我討厭在檢驗科工作,想回去做巡邏警察——最好是值夜班。我正在準備中士考試,檢驗科的工作對我來講是個很好的機會,為我邁向最終目標奠定了基礎,我的目標是做一名真正的偵探。我正想血淚控訴我不幸的婚姻,突然腦子裡跳出了那個穿黑衣的女人的形象,我結巴起來,同時意識到我對西德-格林說話的樣子已經幾近哀求了。最終,上尉盯著我看了半天,我閉上了嘴,不知道是不是吃藥後的興奮讓他看穿了我的心事。接著,他說:「好了,巴奇。」然後指了指門。我走去外面的辦公室等他,苯丙胺的勁兒過了,等格林笑著走出來時,我全身骨頭都輕了。「明天開始,去牛頓街巡邏,夜班,」他說,「還有,盡量跟那兒的黑人兄弟搞好關係,你以前的同事關係不太好,我希望你以後能改進。」

    牛頓街分局在洛杉磯市中心的東南部,百分之九十五是貧民窟,百分之九十五是黑人,都是麻煩事。每個街角都有一幫酒鬼和玩雙骰兒賭博的人,每個街區都有酒店、拉直頭髮的髮廊和檯球房,每天二十四小時警察局裡都會收到三號警報。步行巡邏的警察都拿著包金屬頭的警棍,辦公室裡的警察都配備了點45半自動機槍,彈藥充足。這裡的酒鬼喝的是「綠蜥蜴」——古龍水摻老蒙特裡白葡萄酒,妓女的標準價格是一塊錢,如果你要用「她的地方」的話是一塊兩毛五,她的地方就是指在第56街、中心路街區的廢舊汽車遺棄場裡的破汽車裡。街上的孩子都骨瘦如柴,身上浮腫,流浪狗的身上長滿疥癬,不停地嗥叫,商人們在櫃檯下都藏著手槍。牛頓街是個戰區。

    我睡了二十二個小時,徹底過了苯丙胺的藥力後去新單位報到。這個分局的局長是個年紀很老的中尉,名字叫格徹爾。他熱情地歡迎了我,跟我說西德-格林說我很適合這個崗位,他也會一直認為我很適合,除非我搞出什麼亂子,或實在是幹得不好。就個人而言,他不喜歡拳擊手和告密者,但他願意讓過去的事過去。當然,我的同事們也許不會說我什麼好話,因為他們的確討厭出風頭的警察、拳擊手和激進主義者,而且弗裡奇-活格爾幾年前在這兒工作時的人緣很好。這位誠懇的領導派我獨自巡邏,我聽完他那一番簡單介紹後,下決心要幹得比上帝他老人家還要適合這個崗位。

    我在那兒的第一次點名情況更糟。

    點名的中士把我介紹給大家的時候,沒有人鼓掌,警察們的眼神各異,有懷疑的目光、充滿恨意的目光和躲閃的目光。在他讀完我的抓捕記錄後,大約有五十五個人中的七個人抽回了正在跟我握著的手,收回了跟我說的祝你好運「。中士領我參觀分局的時候一言不發,然後給了我一張街區圖,把我扔在了我的巡邏地點的街邊上,他的道別語是:」別讓那些黑鬼不把你當回事。「我跟他道謝後,他說:」弗裡奇-活格爾是我的好朋友。「然後就一陣風似的把車開走了。

    我決定在最短的時間內讓自己合格。

    我在牛頓街的第一個星期主要是抓捕和收集情報,想瞭解哪些人在當地最壞。我用警棍打散了喝綠蜥蜴酒的酒鬼們,答應他們如果他們告訴我幾個名字,我就不抓他們。如果他們不說,我抓他們;如果說了,我還是抓他們。我在第68街、海灘路街區的髮廊外面的人行道上聞到大麻的味道,踢開門間進去,抓到三個吸毒的,他們身上藏有的大麻量已經夠判重罪了。我答應會寬大處理他們,作為報答,他們告訴我誰給他們提供的毒品,還告訴我史勞森家族和喬巴家族之間要打一場群架,我把這個消息打電話告訴了局裡,接著攔下一輛警車,把這幾個吸毒的送回局裡。我還到妓女們的廢舊汽車場巡邏,抓到很多妓女,威脅那些嫖客說要打電話告訴他們的妻子,逼迫他們告訴我更多的名字。一個星期結束後我已經累計抓了二十二個人,其中有九個是重罪。我也知道了一串人名,驗證我的膽量的名字,能彌補一些我在逃避的那些事的名字,能讓那些恨我的警察開始怕我的名字。

    綽號叫「市區老大」的威利-布朗從「幸運時光」酒吧出來的時候,我正等著他呢。我說:「黑佬,你媽正給人舔呢。」威利朝我打來,他打我三拳我都沒躲,而是趁機打了他六拳,等完事的時候威利被我打得滿地找牙。在街對面閒聊的兩個警察整個地看到這一幕。

    羅斯福。威廉斯,正在假釋期間的強姦犯,拉皮條的和賣彩票的,他更不好對付。他對我說的「你好啊,烏人」的回答是「你這個不要臉的白佬」——然後他就先動手了,我們拳來拳往地打了將近一分鐘,就在喬巴家的那些閒坐在門廊裡的人面前,這時他佔了上風,我馬上就要伸手拿警棍——傳奇裡的英雄可沒有拿警棍的。於是我堅持著,接著採取了李。布蘭查德的步法,拳從上往下壓著打,噹噹噹噹,連中幾拳,最後一拳乾脆把威廉斯打入夢鄉,我也進入局裡的衛生院,兩根手指上了夾板。

    這回我沒法赤手空拳了。那一串名字裡最後的兩個是克羅福-約翰遜和他兄弟威利斯,他們倆在第61街、事業路街區的萬能救世主浸信會(衛理公會教堂福音派,新教的一支,使用改革的祈禱傳統,崇尚個人自由、政教分、政教分離和自願洗禮、理智信仰)裡的娛樂室裡開牌局,出老干。這個娛樂室在牛頓街的警察們能半價吃飯的一家低檔小飯館的斜對面。我進去的時候,威利斯正在發牌。他抬頭看我一眼,說:「啥事?」我一棍打在他手上。克羅福伸手往腰帶上摸去,我的第二棍把他摸到的一把點45帶消音器的手槍打在了地上。兄弟倆疼得一邊號叫,一邊跑了出去,我撿起那把槍,這回,我不值勤的時候也有武器了。我讓其餘那些參與賭博的人拿著自己的錢滾蛋,等我走到外面時,發現有好多人在圍觀:都是些穿著制服的警察,他們站在人行道上嚼著三明治,看著約翰遜兄弟捧著打折的手撒腿跑。我喊了一句:「有些人啊,就是不能跟他來文明的!」一個據說恨我十艮得牙癢癢的老中士回了一句:「佈雷切特,你是個了不起的白人!」於是我知道我已經合格了。

    對約翰遜兄弟的打擊讓很多人開始仰慕我。我的同事們也漸漸對我有了好感,這種好感,人們通常給予那些他們欽佩其膽識,卻不願成為其朋友的人。我感覺自己好像又是個當地的名人了。

    我第一個月的述職報告是180分,格徹爾中尉還獎給我一輛帶無線電裝置的巡邏車。這在某種意義上也算是提升,我新分到的巡邏區也是這種情況。

    有傳言說史勞森家族和喬巴家族都想收拾我,要是他們沒成功的話,克羅福和威利斯-約翰遜就接班。格徹爾想讓我先離開這塊危險區域,等他們冷靜下來再說,所以他就把我派到分局管區西邊的一個巡邏區去了。

    這個新巡邏區太沒意思了。這裡是白人和黑人混居區,有些小工廠和整潔的房子,最大的事也就是司機醉酒駕車,以及站在路邊拉那些開車人的妓女,她們想在回她們的黑人老家的路上再賺幾塊錢。我逮捕那些酒後駕車的司機,打開警笛的紅燈嚇走那些正要拉客的妓女,站在酒鬼司機旁邊寫罰單,反正就是逛來逛去,看有什麼不對勁兒的。胡佛和佛蒙特州那邊有幾家汽車飯店,設計得非常現代化,你可以一邊坐在車裡吃東西,一邊聽著從固定在飯店窗框上的擴音器裡放出來的音樂。我總是把車停在那兒幾個小時,聽著節奏瘋狂的爵士樂,打開無線電,但放低聲音,怕萬一有什麼緊急的事。我坐在那兒聽音樂的時候眼睛總是看著大街上,看有沒有白人妓女,跟自己說要是我看見長得像貝蒂-肖特的,我就跟她說第39街、諾頓街區離這兒不遠,讓她們一定要小心。

    但大多數的妓女都是黑人或漂染成的金髮女郎,不值得我警告,只配在我逮捕額不足時讓我抓。可好歹她們是女人,是可以讓我的思緒停留的安全地帶,是可以安全替代我那獨自一個人在家的妻子和在第8街的陰溝裡摸爬的瑪德琳。我戲謔地想著挑一個長得像大麗花或瑪德琳的搞一搞,但又總是打消這樣的念頭——因為這太像約翰尼-活格爾和貝蒂了。

    午夜下班之後,我總是心癢難耐,不想回家睡覺。有時候我去市中心看通宵電影,有時候去中央南路上的的爵士樂俱樂部。爵士爾正奏得熱烈,再加上一品脫陳年威士忌,這兩樣東西通常可以讓我感覺安寧些,回到家裡,在凱上班去以後進入無夢的睡眠狀態。

    但當這兩樣東西不起作用的時候,我就會大汗淋漓,夢見珍-錢伯斯家大笑的小丑、法國人杜龍戈追打蟑螂、約翰尼-活格爾拿著鞭子,以及貝蒂求我要麼跟她做愛,要麼殺死殺她的兇手,她不在乎我選哪一樣。而最糟的是醒來時發現自己一個人在那幢童話裡的房子中。

    夏天到來了。炎熱的夏日我在沙發上睡覺,炎熱的夏夜我在城西巡邏、喝酒。總想準備中士的考試,離開凱和那幢童話裡的房子,在我的巡邏區裡隨便找一個便宜的住處。要不是那個幽靈似的酒鬼,這樣的生活可能會一直繼續下去。

    那天晚上我把車停在公爵之家汽車旅館,看著一群妓女模樣的姑娘站在公共汽車站旁邊,大概在我前面十碼遠。車上的無線電被我關掉了,肯頓狂野的即興重複段從擴音器裡傳來。一絲風都沒有,制服都貼在我身上,我已經一個星期沒有抓人了。那些姑娘們正在跟過往的車輛揮手,一個把頭髮漂成金色的姑娘把身子轉了過去,屁股對著司機們。在我眼裡,她彷彿是隨著音樂搖擺起舞似的,我的心思又活動了,幻想著去徹底搜這幾個女孩的身,把她們帶到警察局去,讓她們找到人擔保後才釋放。這時,一個瘦瘦幹幹的老酒鬼出現在我的視野裡,他一隻手拿著一個小酒瓶,另一隻手。申著向路人要零錢。

    那個身材凹凸有致的金髮女郎停下了舞蹈,跟他說起話來。音樂變得雜亂無章——全是亂喊亂叫——是因為沒有了她的伴舞。我閃了閃車前燈。酒鬼用手遮住眼睛,然後向我伸出一根手指,我走出警車,站在他面前,斯坦-肯頓的樂隊在我背後為我鼓勁兒。

    我掄起拳朝他一頓打,連後脖子也照打不誤。那個女孩尖叫的聲音比肯頓的音樂分貝還高,那個酒鬼破口大罵,我媽媽,我爸爸,一個也沒放過。我的腦子裡又響起警笛的聲音,鼻子裡又聞到倉庫裡爛肉的味道,儘管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那個老酒鬼這時哭嚎著說:「求你,別打了。」

    我搖搖晃晃地走到街角的付費電話前,塞進一個硬幣,撥通7家裡的電話,響了十聲之後,沒人接。我想也沒想就接著撥了WE一4391.她的聲音:「你好,這裡是斯普拉格家。」我的舌頭這時卻打結了,電話那邊說:「巴奇?巴奇,是你嗎?」那個酒鬼歪歪斜斜地朝我走來,一邊走一邊還用流血的嘴唇吮著酒瓶,我把手伸進口袋裡,掏出幾張票子扔給他,錢落在地上。「過來吧,甜心,家裡其他人都去溫泉了,我們可以像以前——」

    我扔下電話,任它搖蕩在半空中,那個酒鬼還在撿錢,那是我剛發的上個月工資的大部分。開車到了漢考克區後,我下車跑了起來,就這一次,進到房子裡就行。敲門的時候,我這樣說服自己。接著瑪德琳開了門站在我面前,一條黑色的絲綢裙子,盤上去的頭髮,黃色的髮夾。我向她伸出手去,她後退了一步,解開頭髮,讓它披在肩膀上。「別解,先別解開頭髮,你得保持這套裝束我才能跟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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