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寒冷的夜晚,外面風很大,還下著雪,是人們寧可待在家裡窩著的寒夜。
班丁高高興興地做完工作,踏上歸途。今晚真是好運,一切都出乎他意料之外,這位年輕的女子這天繼承了一筆財富,因此慷慨地給了每位侍者一塊金幣。
接到禮物的同時,他還聽到幾句窩心的話,班丁心頭暖洋洋地,更加肯定了他守舊派的原則——持守自己安靜、保守和自律的行為。這些是急進分子不懂,也不會在乎的。
然而,班丁無法真正地快樂起來,踏上回家的路,他心裡對妻子近日來的改變困惑不已。愛倫變得很容易緊張,常常讓他不知所措,她的脾氣向來不好,但也不曾像現在這個樣子。更糟的是,她非但未見好轉,反而每況愈下,常莫名其妙地歇斯底里。就拿喬開玩笑的事來說吧,愛倫很清楚喬經常必須做點偽裝,但她的反應卻像個十足的傻瓜,一點也不像大家認識的愛倫。
還有一件奇怪的事,更讓班丁感到困擾。過去三周以來,愛倫經常說夢話,她總是大聲叫著:「不!不!這不是真的,這只是個謊言。」在微弱的聲音中還帶著恐懼。
這麼冷的天氣他居然還忘了戴手套,真是粗心大意!
他把手插在口袋裡保暖,同時加快了腳步。
他穩健地踏步前進,遠遠瞥見史勞斯先生高瘦的身影出現在對面的街道上。這條街道是圍繞麗池公園主要幹道的一個分支。
這個時候還出來散步,真是奇怪!
從對面望去,班丁注意到史勞斯先生高大瘦削的身影,他有些駝背,低頭朝向地面。他左手藏在長長的大斗篷裡,另一邊微微鼓起,看起來像是攜帶了一個包裹之類的東西。
史勞斯先生走得很快,而且還一邊大聲說話。一個獨居的紳士有這種舉動,班丁倒不覺得奇怪。史勞斯先生顯然並沒有看見房東先生。
班丁心想,愛倫說的沒錯,這位房客真是個怪人,但是這人卻改變了他們夫婦的生活,帶給他們經濟上的穩定和舒適的生活。
他又看了對街的史勞斯先生一眼,再次告訴自己,這位理想的房客有個毛病,就是非常討厭肉食;但是這也沒什麼大不了的,有些素食主義者連蛋和乳酪都不吃,他還算合乎常理呢!
其實,班丁對於這房客的接觸還不及他的妻子,自從史勞斯先生搬來此地後,他只上去過三四次,而且每次班丁親自送餐時,房客都沒有說什麼話,這位房客明顯表示不喜歡他們未經同意就進他的房間。
現在倒是與他略做交談的大好機會,在這裡看見房客,班丁心裡很高興,有種滿足感。
他穿過馬路,快步向前,想要趕上史勞斯先生,但是他越加快腳步,對方似乎走得更快,絲毫沒有回過頭來看看後面是誰跟來了。
後來班丁想到,為什麼他一直沒聽見史勞斯先生的腳步聲?真是奇怪,莫非他穿了橡膠底的鞋子?但是他從來沒有幫他擦過橡膠底的鞋子,他還以為房客只有一雙外出的靴子呢!
這兩人一前一後地走著,最後轉進了梅裡本街道,現在離家只有幾百碼,班丁鼓起勇氣叫他,回聲在凝結的空氣中迴盪。
「史勞斯先生!史勞斯先生!」
房客停下腳步回頭一看。他剛才走得很快,而且身體狀況欠佳,因此臉上汗如雨下。
「啊!班丁先生,原來是你,我聽見後面有腳步聲緊跟著我,所以加快步伐,沒有想到居然是你。晚上的倫敦街道上,常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人。」
「今晚還好,只有必須外出辦事的老實人才會在今晚出門。今天冷得很呢,先生。」
說著,班丁突然有個疑問——史勞斯先生在天候這麼惡劣的夜晚出門,到底為了什麼?
「冷嗎?」房客重複著,他有點喘,薄薄的嘴唇很快地說著:「我不覺得冷,班丁先生,下雪的時候,空氣總是比較溫和。」
「是啊!先生。但是今晚還刮著東風,真是冷得刺骨,還好加快腳步後比較溫暖一些。」
班丁注意到史勞斯先生與他保持著一段距離,相當奇怪,他幾乎要走到人行道邊緣了,像是把靠牆的路面空間全讓給了房東。他突然說:
「我迷了路。剛剛穿過普林洛斯山坡去看一位朋友,這人是我少年時代的同學,在回來時迷了路。」
現在他們走到前院的小門了,這道門從未上鎖。
史勞斯先生突然快步向前推開門,沿著院中小徑走進去,班丁趕忙從旁搶到他前面,為他開了大門。
他走過史勞斯身邊時,班丁的左手臂輕輕擦到房客的大斗篷,令他大吃一驚,因為他碰到的部分不僅是濕的,還黏答答的。
班丁將左手伸入口袋,掏出鑰匙開門。
兩人一起進入大廳。
比起亮著燈的外面,這屋子似乎漆黑一片,班丁走在前面,後面跟著史勞斯先生,他突然感到一股死亡的恐懼,直覺地感應到一種恐怖而迫在眉睫的危險。
前妻空洞的聲音在耳邊響起:「保重啊!」但她已經過世很久,班丁很少想到她。
房客開口說話了,聲音雖然不大,聽來卻相當刺耳。
「班丁先生,你是不是覺得我的外套上有什麼髒東西?說來話長,剛才我擦到動物的死屍,這動物就被放在普林洛斯山坡的一條長椅子上。」
「沒有,先生,我沒有注意到什麼,也沒有碰到你。」似乎有股外來的力量要他撤個小謊:「先生,現在我得向您道晚安了。」
他退了一步,緊緊地靠牆而立,讓對方從旁邊走過。
過了一會兒,他才聽到史勞斯先生空洞的聲音回答:
「晚安!」
等到房客上樓後,班丁開燈坐在大廳裡,心裡覺得很怪異,很不舒服。
一直到史勞斯先生關上房門,他才從口袋裡伸出左手,很好奇地看了看,沒想到竟沾了紅色的血跡。
脫下靴子,他緩緩進入房間,妻子已經熟睡了。他躡手躡腳地走到洗手台旁,輕輕將手放進水罐裡。
「你在幹什麼?到底在搞什麼?」
床上傳來一陣聲音,班丁有點罪惡感。
「我只是在洗手。」
「洗手?沒聽過人家這樣洗手的,把手放在我明天洗臉要用的清水裡。」
「對不起,愛倫,我會把水倒掉,不用擔心你會洗到髒水。」
她沒再搭腔,班丁開始卸下衣服。班丁太太躺在床上瞪著他看,令他覺得更加彆扭。
他上了床,為了打破這令人窒息的沉默,他打算告訴妻子年輕女孩給了他金幣的事,但此刻,這金幣已彷彿是在路邊撿到的四分之一便士一般,無多大價值了。還沒待他開口,她先說話了:
「我想你忘了大廳的燈還開著,真是浪費錢!」
她還真是觀察人微呢!
他痛苦地起身開門走過通廊。真如妻子所說,燈還亮著,真是浪費錢!浪費史勞斯先生的錢。
班丁關了燈,摸黑回房,爬上床。兩人沒再說話,睜眼直到破曉才入睡。
翌日早晨,班丁陡然驚醒,覺得四肢出奇的沉重,眼皮睜不開來。
他拉出枕頭下的手錶一看,七點了。在沒有吵醒妻子的情況下,他起身將窗簾拉到一側,外頭正下著大雪。這樣的大雪天,連倫敦市都顯得出奇的安靜。
穿好衣服走出房間,報紙正如他預期地丟在門墊上,也許是報紙塞入信箱後再掉落地面的聲音把他從睡夢中吵醒的吧!
拾起報紙,進入起居室,他小心翼翼地關了門,將報紙攤在桌上閱讀。
他抬頭坐直了身子,鬆了一口氣,他以為會出現在報上的新聞幸好沒有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