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很不喜歡習興元。
她說:「已經有兩個孩子,他那離了婚的太太又出名的刁潑,動不動披頭散髮,口吐白沫地同人家拚命。這樣一個男人!實在看不出什麼地方吸引,聰明一點的女人早就敬鬼神而遠之,你真是糊塗。」
我不出聲。
說起這件事母親就不高興,通常我不敢搭嘴,免得她更不舒服。
「我並不是挑剔,像習興元,都身經百戰,同他在一起,自然懂得討你的歡心,他要利用你呀。我只希望你同年紀相仿的人來往,圖個一夫一妻,窮一點不要緊。」
我不敢說,習興元是個很有趣味的人,我跟他很談得來,他那兩個孩子現在也大了,又不用勞心。
每逢媽媽批評過習興元,我的心情便大受影響,要打個七折。
習興元往往看得出來。
我們來往已經有三年。
早兩年他已向我求過婚,我心神不定,徵求媽媽同意,結果如何,大家都心知肚明,兩年後心智較以前成熟!又不想與母親弄僵!一直拖著。
拖著也不好,媽媽認為越拖越糟,一則人人以為我屬於習興元,認識新朋友的機會等於零;二則女孩子的青春有限,一晃眼到廿八九,更無人問津。
這使我很懊惱,彷彿說得女孩子只有一個人生目標:努力把自己嫁出去。
這也是事實,除非是真正出色的女孩子,否則任何事情都沒有比嫁一個好丈夫更為重要,我明白。
從廿三拖到廿六,似乎我也要有所抉擇。
母親很堅決,說明女兒嫁習興元不成問題,但是要經過她這一關就很難,她不想看著我痛苦。
習興元很光火,認為母親無的放矢,一點根據都沒有。
「亂講!」他說:「怎麼見得你嫁我會痛苦?」
痛苦是一定有的,別說大的痛苦,像現在,一直置身於夾縫之中,已經夠痛苦。
還有見過習興元的前妻之後,我也不那麼確定母親是否百份之一百的頑固不化。
她是一個很可怕的女人。
火氣非常大,人非常妖冶,十分不講道理,我完全不是她的對手。
有幾次碰見她,她完全把我當作透明,對家中女傭司機呼呼喝喝,指揮如意,而習興元呢,非常怕她的樣子,努力的縮在一邊,十分尷尬,一句話也不說。
事後我怪他助長前妻的氣焰,他卻同我說:「我怎麼同她吵?你要看我們打架嗎?」
我很不滿意。
但說真的,我也不想興元同她吵。我怕看吵架,父母與我三口之家,從來不吵架,是以我一聽到別人聲音大,馬上心情緊張。
況且好的男人不會與女人吵架。
孩子們對我很好,十五歲的依蘭特別體貼。
她說:「媽那種不可一世其實是要遮掩她內心的恐懼。」
她有什麼恐懼?我恐懼才真。
我只好笑笑,這個小女孩子的心地十分善良。當我們小的時候,我們全部十分善良。但我對她的母親真的沒有好感。
今天,我與習興元約好在老地方見面。
他一看見我便說:「嘩,色若玄檀,不用說,我未來岳母又在打我的毒針了。」
我歎了口氣,「拖下去真不是辦法。」
「早就可以結婚了,我不是要離間你們母女感倩、實在是略為文明的人都不會干涉子女的婚姻,我弄不懂她的意思,還是你,你還在考慮什麼?」
「我不想跟她的關係更惡化。」
「她哪裡就會同你脫離關係了?」
「嘿!你別向她挑戰,你會後悔的。」我說:「她是一個倔強的人。」
「當然,我怎麼會不知道,你已經得了她的真傳。」
「我還沒過門,你就非議我們兩母女,你這個人太沒意思了。」我不高興的說。
「你愛她是不是?」
我當然愛母親。我點點頭。
我自幼在老式家庭長大,我當然愛父母。
「船到橋頭自會直。」他歎一 口氣。
我說:「不怕一萬,只怕萬一,總有不幸的例外吧,你抱著這種僥倖的心理,難怪會有一次離婚的記錄。」
他很不悅,過很久他說:「過去是過去,不能拉在一塊說。」
我頓時說:「對不起。」
「我怕我們的感情會變酸。」
「見了面好像除了爭執,就沒有其他談話的題材。」
「我們結婚吧。」
「我再跟媽媽商量一下。」
「是你嫁,不是你媽媽嫁,你媽若能夠找到個叫她稱心的好女婿來代替我,我沒話說,但是現在——」他住了嘴。
我不出聲。
「我比你大這麼多,」他苦笑,「我應當忍耐,怕又怕你母親說我故意推搪,不負責任,耽誤你的青春。」
我微笑,「我都廿六了,嚴格些說,青春早已不再。」
他無奈的說:「你回去再同她求求人情。」興元送我回去。
母親坐在一角抽煙看報紙,不知怎地,此刻地看上去便有點像銀幕上的反派中年婦女。
我打趣她,「當心中尼古丁毒。」
她見是我,笑了,一邊按熄香煙。
我親暱的走近去問:「想什麼?」
「沒有什麼。」她長長歎口氣。
「是不是為我擔心?」我明知故問。
「我不為你擔心,為誰擔心?」
「媽,我已經廿六歲了,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你就放下心來吧。」
她很幽默:「是,廿六歲了,真是非常老了,一切事情可以自己作主了。」我笑。
「跟習興元在一起?」她問。
「是的,他又提出婚事。」
母親歎一口氣,「有許多事是注定的,避也避不過,像這件事就是,看上去你是非嫁他不可,若果早兩三年要躲他,還躲得過,現在就難說了,每個人都知道你同他的事。」
「媽,我不介意人家怎麼說。」
「將來你會介意的,你會發覺,即使你到了英國,唐人街的人還是忍不住要把你的過去一直派司出去,傳到學校,傳到一切華人的耳朵裡去,讓你身無立足之地。」
「這些人,他們自己是純潔的嗎?」我微笑。
媽媽又點起一枝煙,「這我就不知道了。」
「現代人的嘴巴——」
「比以前更壞,」媽媽呼出一口煙,「以前還不敢過火,現在?」
「那看樣子我只好同習興元結婚了。」我微笑。
「是的,看樣子只好如此。」
「媽媽,你不反對?」我太驚奇意外。
「反對有什麼用,拖下去更不好。」她說。
「媽媽謝謝你。」我雀躍,「我叫他來同你說。」
媽媽拂袖而起,「同我說什麼?我與他沒有什麼好說的,這是你們兩個人的事。」
「媽媽——」
「我只是沒有能力反對,別以為我贊同。」她回房間裡去了。
習興元知道後,也不問母親有些什麼牢騷,我這個中間人自然一字不提。他跟我們母女倆相處這麼久,還有什麼不知道的,多說也無益。
他很振奮,立刻要籌備婚禮。
我問:「不是說越簡單越好嗎?」
「此刻仍然是很簡單,你放心好了。」他說:「舉行一個酒會,立刻乘飛機走。」
「什麼樣的酒會?」我笑問:「請一千多個人那種?」
「正是。」他吻我的手,「否則別人怎麼會知道我娶得一個美麗的女孩子?」
我的情緒也重新高漲起來,「隨你去辦,總而言之,我必然奉陪,那好了吧。」
沒想到我們的婚禮引起其餘人的不快,是習的前妻。
她趕了來大吵大鬧。
就當看我的臉與興元駁火。
「結婚?我的孩子怎麼辦?」
興元很耐心的說:「孩子跟以前一樣生活。」
「你們搬出去住?」
「不,我們仍然在此地住。」
「什麼?叫我的孩子跟一個陌生女人住?不可以!」
我冷笑,興元以懇求的眼光要求我冷靜。
她說下去,「不可以,我會找律師商量,我會領回我的孩子。」
「法官早就判了孩子由我撫養。」
「那是因為我不提出反對!」
興元沉默了。
我實在忍不住,「你那麼愛孩子?興元,我們不要受她恐嚇,把孩子還給她。」
興元擺擺手,示意我噤聲。
她嘿嘿嘿地冷笑出來,「還沒過門,晚娘臉就拿出來了,要驅逐孩子了,好,還給我,給人虐待,不如我自己動手,還給我好了。」我氣得發抖。
興元非常沉著。「到底你要怎麼樣?」
她忽然哭了。
我像看一場戲似的,非常意外,鬧完了,別人沒反應,她自己先哭了起來。我真是沒有這種本事,是以母親說我是要吃虧的。
「你不外是要錢。」興元說。
「我要人,你肯跟我走嗎?」她百忙中還要飛出一個媚眼。
是有這樣的人的,我很受刺激:我未婚夫的前妻是個這樣的人才。
「要多少?」
「三十萬。」
「我勸你下次別再來吵。」
她苦笑,「到時米已成飯,我還吵得起來嗎?」很委屈的樣子,「她做了女主人,要趕我走,我也吭不了聲。」
這個女人真是全褂子的武藝,一點都不含糊。
「不得騷擾孩子。」
「別忘了,他們也是我的孩子。」
興元開出現金支票。
不知怎地,我有種感覺,如果嫁了習興元,這種場面會時常發生。
要不我就容忍下去,要不回頭是岸。忽然之間,這次肉帛相見,使我心亂如麻。
她凱旋離開之後,我意料之外的沉默。
興元說:「她是孩子的母親。」
「她這樣零零碎碎的上來勒索吵鬧,你不應慫恿她。」
「我怎會縱容她?」
「你當然有,否則她怎麼會來完一次又一次?」
「我說過,她是孩子們的母親。」
「你不會為我而改變?」
「這種小事——」
「興元,孩子都那麼大了,依蘭已是青少年,就算把她交還給她,依蘭也不一定肯。」
「何必把事情鬧大?」
「你一直護著她。」
「我是老式人,」他說:「我以前的女人,我也得負責,否則她淪落了,一家人面子都不好看,我要照顧她到底,我有這個能力。」
我更加沉默。
「這又無損於你的勢力範圍,除非你存心趕盡殺絕。」
什麼?我成了奸犯?
這個角色太難扮演了。
我勉強的笑一笑,「興元,我們的婚禮,還是押後一陣子吧。」
「你又生什麼氣呢?你應當同情我,瞭解我,明是非才對。」
我抬起頭說:「興元,說是容易,我很難做得到。我怎麼做一個有名無實的女主人呢?你受她控制,而我卻受你控制,難怪她那麼洋洋得意,原來我才是真正的奴隸。」
「你想怎麼樣?」興元問。
「我想靜一靜。」
他很痛苦的用手托著頭。
我離開習宅。我們的美滿婚姻之間充滿敵意災難的不講理女人。
開頭得不好,難免有無限紛爭會跟著來。將來他一定會有許多大事小事瞞著我,怕我同他吵。
很奇怪,在那一剎那,我決定離開習興元。
我相信如果母親早些答應這頭婚事,我會早些退出。
我呆在家中一個星期不出來,每個晚上都做惡夢。閉上眼睛,就看見習興元向我放飛刀,奇怪,怎麼會是他。
也許我終於發覺,一直傷害我的正是他。醒來的時候我心頭倏倏有種剜肉之痛,壓迫得呼吸都不暢通,但我忍著。
媽媽問:「怎麼就在家中不出去?很少有這樣的閒倩。」
我不出聲。
她笑問:「不是鬧翻了吧?」
我說:「是我自己害怕。」
「初生之犢還有恐懼?」
「也不是初生了。」我說:「這一兩年長大很多。」
「看出什麼瞄頭來了?」
「以前你一直反對!我非得護著他來對抗外敵不可。」
「哦,」母親點點頭,「女兒有了愛人,媽媽便成為外敵。」
我尷尬十分。
「說下去呀。」
我只得繼續,「現在沒人反對,我精神很集中,忽然發覺他不是德配,我們在一起不高興。」
「是因為他的前妻?」
「通過他的前妻,我發覺他不愛我。」
「他是愛你的,不然幹嘛追了三年整。」
「也許因為我比別人更純?」我苦笑。
媽媽笑,「這話可是你自己說的。」
「我不會快樂。」
「決定分手?」
「是的,再吵下去沒意思,他說除非我要趕盡殺絕,否則他不能不理不睬他前妻,我真明白,兩個人感情那麼好,離什麼婚?」
媽媽的眼睛看著窗外,「早提醒過你,他們倆很複雜,你應付不來,除非你打算做他的影子。」
「我有我的前途,我要好好的想一想。」
「習天天打電話來。」
「我知道。」
「他人為什麼不來?」媽媽問:「追求要有追求的樣子呀,未婚妻要臨陣退縮,他似沒事人,什麼意思?」
我詫異,「你一直不要他來——」
「我不稀罕他!但是他要尊重你才是。」媽媽怒道:「我最看不順他把你當小雞小鴨似看待。」
「是我自己不好,我太大方。」
「你自己想清楚。」媽媽叮囑。
習興元沒來,依蘭倒來了。
依蘭眉宇間非常像她的母親,但態度大方得多。
「是你爸爸叫你來的?」
「他怎麼會叫我,他煩得不得了,是我自己要來的。」
「你來幹什麼?」我問。
「有話同你說。」她很可愛。
「什麼話?」
「別跟爸吵了。」她說:「你是他唯一的安慰。」
「依蘭,我知道你很懂事。但我不要做別人的安慰,我要做別人的伴侶,你明白嗎?你父親根本不欲過新生活,他只想在舊日的痛苦中過活,不過他要我在旁邊安慰他,那麼我呢?誰安慰我?」
依蘭呆一呆,隔一會兒她說:「如果你愛他,就不該計較那麼多。」
「這個我真的得怪自己,我沒有那麼偉大,我也愛我自己,我不願犧牲到底。」
「想想他的好處。」
「如果他不愛我,再大的好處,與我有什麼關係呢?」我絕望的說。
「這倒是真的。」依蘭很為難。
「回去吧。」我說:「不關你的事。」
「你們就這麼散了?天呀。」
我也苦笑。
「或者你可以改變他。」依蘭又說。
「女人最大的痛苦便是由此而生,妄想可以改變一個男人,或是覺得這個男人會得因她而變。依蘭!你要好好記住我的話,千萬不要認為自己有這個魅力。我知道有一位女士,照顧家庭無微不至,兼三份職.做得一身汗與淚,出錢出力,結果她丈夫甚至不肯戒煙,這種一面倒的付出,日子久了,非常苦悶。」依蘭呆呆的聽著。
說完這些話,我自已忍不住笑起來,我這口氣多麼像母親,我簡直得了她的真傳。
「這麼說來,你是決定放棄父親了?」她急急追問。
我不想說,我想是的。
我心頭雖然慼慼然,但並沒有意思因此退縮,雖然食慾與睡眠都大減,但相信仍可以支持得下去。
「依蘭,回去吧。」我說。
她不得不走了。
母親問:「那是習興元的女兒?這麼大了,亭亭玉立,看上去像跟你差不多大。」
我說:「我才不要做那個年紀的女孩子!徬徨得要死。我甚至不要做三年前的自己。現在這一刻雖然肩負重壓,我還是情願做現在的我。」
母親笑說:「可是現在你的終身問題尚沒有解決。」
「嘿,遲早可以解決的。」
媽媽說:「時間過得快,再隔些日子還沒追逐的人,你就知道了。」
「從來沒有人追我,想想也真氣餒。」我笑,有些女同學,在高中時期就被男生譽為「四大美人」之一什麼的,但我就永久像只醜小鴨,每次舞會都胡亂結伴而往,人家陣仗又各不同,人家有專車接送,還有鮮花糖果。我完全沒有經歷過這樣的好日子。
「別胡說,誰誰誰不是也迫你?」
「哦,那幾個,那幾個是逢人追,哪裡作得了數,只要穿裙子的他們都上去,哈哈哈。」我居然大笑起來,「不不,我沒有什麼選擇,一晃眼青春小鳥已經振翅欲飛,總共也只不過一個習興元。」
母親不以為然,「你比較端莊。」
「不得不端莊呀!有男人向我獻媚的話,我照樣的輕骨頭。」
電話鈴響。
媽媽問:「如果是習興元,說你在還是不在?」
「不在。」
「你這樣避下去可不是辦法。」
「避一陣子再說,他又不是小孩子,只有小孩子才問十萬個為什麼,避完之後他淡下來,便就此煙飛灰滅,豈不是好。」
媽媽搖著頭去接電話,鈴聲早已停止。
她咕噥:「為什麼不多響幾下?」
中年男人談戀愛,再熱烈還似溫開水,中年男人失戀,猶如失去的金手錶,慨歎之餘,立刻作罷。
男女間年齡的巨額差距,致命傷不是誰比誰先死,而是心懷的相差。
興元對我,算是盡過一番力的了。
我對母親說:「不能怪他!他公務實在纏身。」我停一停,「況且剛才那個電話,可能
是李伯母喚你去做牌搭子的。」母親不置可否。
以後的幾日,我在辦公室比較活躍。
敏感的男同事馬上覺得了。
廿多歲的女孩子,找約會的出路是不愁的,嫁不嫁得到理想的配偶,又是另外一件事。
我零星的跟男伴出去看戲吃飯。表現並不是那麼好,但也許他們見得一團火太多,偶而找個清淡的伴,也算是轉變口味。
我仍然牽記著習興元,不過他沒有同我聯絡,每晚睡前難免有不值的感覺,但並不強烈,時間抹除一切傷痕。我單身出來走的情況不到半個月就傳開,約會排得密密麻麻,另外有一種苦悶,天天穿了不同衣裳同不一樣的男人並排走是一件相當落魄的事,感覺很壞,大家都彷彿在看貨。
也許我是過份了。
回到習興元那裡去?我沒有想過。
終於有一日,我同公司裡的小陳在一間海鮮館子吃飯時,遇到了習。
他同朋友說公事,一桌上有男有女.吃完為我們也結了賬。過來打招呼。
我沒有同他介紹小陳。
他向我點點頭,轉個身走開。
我們之間好像很陌生,但空氣中又有那種親暱感,相信旁人不難覺察得到。
他走後,小陳問我,「那是習興元大律師吧?」
「是的。」
「你們以前……聽說是好朋友。」
我不知是哪裡來的智慧,立刻說:「不,我與他才不是好朋友,他是家父的好朋友,他那麼老,怎麼會是我的朋友,說閒話的人一點常識都沒有。」說得極之流利,一點也不像謊言。
小陳很訝異。「什麼,但很多人說你們在一起很久。」
「我七歲上頭就認得他了,真無聊,我大了才不好意思叫他叔叔,他女兒依蘭同我才是朋友。」我笑。
小陳驚異的說:「你看這些人的嘴巴!」
我笑說:「前些日子,家父托習律師追討一宗錢債,派我做代表,謠言是那時候傳出來的。」
但凡當事人不承認的,都是謠言。
小陳說:「真是的,女孩子的名譽很容易受損。」
「可不是,不過像你這樣明理人是有的。」
小陳很高興。
我心底很感喟。
不流行了,說實話的時代已經過去,誰說要把過去未來細細全部向伴侶數說坦白?
過去的事是過去的事。
那夜電話鈴響,我知道是習興元,我去接聽。
他說:「好嗎?」
「還過得去。」
「看得出開始你的新生活了。」
「嗯。」
「那位不會是你的新男朋友吧?」
「不是,當然不是。」
「有沒有怪我?」
「沒有,沒有前途便要分手,已經拖了很久。」
「我很想念你。」
「我也是。」
「有什麼事,你知道,我總還是在這裡的。」
「我知道。」我很幽默的說:「你對你過去的女人,都照顧得很好。」
他沉默,過一會兒他又說:「願你早日找到歸宿。」
「我想多看看這個世界,這年頭,關在屋裡久了,難保不落伍,來這麼一場,多看多划算。」
「有一兩日,我們已經談到婚事了,沒想到因那麼小的事——」
「——大家趁機臨陣退縮。」我笑替他接上去。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他說。
「再見,興元。」
「再見。」他說。
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