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明與玫瑰 家明與玫瑰
    黎氏夫婦介紹我搬到那層空房子去。

    他們說:"遠是遠一點,不過你有車子,不要緊."

    老實說我想賣了車子,汽油漲到這種地步,一加侖幾乎要一鎊,實在吃不消,然而沒有車子等於沒有兩腿,阿拉伯人之可惡,也就在這裡。除了實用,還有虛榮,如果沒有一部車子,叫女朋友們擠巴士?我週末還用出去?

    至於房子,也是難找,好的不是沒有,實在貴,一個人住那麼貴的房子,犯不著。於是我到處找既平又靚的房子。宿舍舒是舒服,無奈像坐牢,這個不准那個又不准,晚上衝杯咖啡都得受嚕嗦。

    黎太太笑:"家明準是想勾搭鬼妹,所以不耐煩住宿舍。"

    才怪,鬼妹是臭的。我如果那麼愛聞騷味,買塊羊肉對著聞去,何必勞民傷財,結交鬼妹。

    現在他們讓我住到那層空房子去,算為我做一件善事。屋子是人家買的,幾個孩子都去度假了,回來也不高興住在一起互相監視,我去住,一半是替他們看屋子,他們也樂得有個人照顧一下,英國的毛賊之多,並不下於香港,丟空著屋子,不到一個月,傢俬都搬空了。

    我只要付電費煤氣費。

    這是典型的英國新式房子,上面三個小房間,下面是廚房客廳飯廳,前後都是花園。

    我也要溫習,只是搬進新地方,不得不收拾一下。

    只知道屋主是黎家的遠房親戚,幾個堂兄妹,都二十歲以下,把這層屋子住得飛砂走石,好好的地毯弄得又髒又膩,木傢俱上燙著一個個香煙痕,窗門一輩子沒擦過,不用說了。

    我叫了清潔公司的人來收拾,雖花了一點錢,但是成績斐然,屋子煥然一新。

    樓上因為還放著私人東西,由我親自打理。

    我睡在一間向公園的房間裡,以前住的大概是女孩子,倒也乾淨。

    住了幾天,我打電話去問黎太太,她也不清楚。

    她說:"你收拾好了,他們剩下來的東西都不要了,早吩咐我去整理的,只是我也沒空,這次難為了你,你只管扔好了。"

    "得令。"

    "如果他們不回來住,你肯不肯交差餉?"

    "肯,當然肯。"我說。

    "好,屋子是你的了。"黎太太掛斷了電話。

    有這麼便宜的事,這班孩子花老子的錢,不曉得世界艱難,倒叫我撿了好處。

    黎太太下令說收拾,我不妨開始做,我先把其他兩間房間打掃了,扔掉幾打舊網球,足球襪、筆記、垃圾、內衣,什麼都有。

    整整花了我一天。

    把窗門打開,空氣流通之後,房間似模似樣,到底是新屋子,容易收拾。

    然後就論到我這一間了。

    牆上是黑色和銀色的牆紙,一看就知道是倫敦的比巴的貨色,大概比粘英鎊還貴,地毯灰色,床白色,幾盞銀色的小燈,一面鏡子上有銀色的花,照不清楚人,但卻是好裝飾。最花妙的是一張茶几,茶几面是一小塊一小塊碎玻璃與碎玻璃拼的,我碰也不敢碰,怕割手,又怕耀眼。窗簾是深灰的,下擺也有銀花。這麼樣的一間房間。睡在裡面好像睡裝修店,不太舒服。

    誰的主意?

    而且他也捨得,花了這麼多的心思,就仍下不顧走了。

    我把窗簾拉開,開始收拾。

    地毯很乾淨,吸一吸塵就可以了。

    床下有一雙皮鞋,我猜得不錯,住這裡原是一個女孩子,皮鞋是比埃卡丹的晚裝鞋,黑色緞子,綴著水鑽,五號半B,穿的有點舊,故此就很浪漫。緞子上沾著灰塵,必然因為踢在床底,所以他臨走失時沒發覺。我把鞋子放在一角。

    拉開抽屜,有一隻打火機的空盒子,打火機上面寫:卡蒂埃。這女孩子什麼都用最好的,名牌主義者。一本汽車雜誌,一雙手套,跑車手套。一張紙,紙上寫者:"我永遠不會再會來了。"

    永遠不會再會來了?

    為什麼?女孩子的筆跡,字很大很圓,寫的很有決心的樣子。永遠不再回來。

    我都整了出來,放進一隻大紙袋裡。

    我把自己的東西放進抽屜裡。

    壁櫥裡也有很多東西,意想不到的東西。

    一大疊黃色的《花花女郎》雜誌,這本書十分低級,只有無知少女才有興趣看男人裸體,似乎她不應該看。

    但是也有好幾本狄倫湯默斯,威廉沙洛揚,甚至是《紅樓夢》。書重,一向是難帶的東西,她漏了下來,我不怪她。我將雜誌都扔掉,書撿出來,卻看到了兩本論文。

    論文?一本是倫敦大學皇家書院物理科的碩士論文,扉頁上寫著:給玫瑰。作者是一個姓張的學生,中國人。

    我驚訝,再打開第二本。

    這一本是英國文學組,牛津大學的,還是博士論文,題目:"詞人魯柏勃樂真對十九世紀英國人的影響。"作者是英國人,一開頭也寫著:給玫瑰。

    我想這叫玫瑰的女孩子也就很狠了,竟如此浪漫。

    如果這兩個大學生知道她並不稀罕論文,也許就氣得吐血了,她並沒有把這兩本東西帶走。

    我猶疑了,終於把它們收了起來。

    我躺在床上抽煙。

    玫瑰,她長得如何?

    我應該努力的翻壁櫥,也許可以找到她的照片。

    我跳起來,繼續翻出了一大堆錄音帶,不過是世面上的流行歌曲,有空時我也可以聽聽。

    我撥了電話給黎。我問:"你知道一個叫玫瑰的女孩子?"

    黎想了很久,"彷彿有這麼一個人,做什麼?"

    "長得如何?"

    "我不記得了,家明,你別問我。我與這一班表弟表妹沒有來往,他們比我年輕十年八年,作風大異,他們開跑車彈吉他,混外國人,上酒吧,無所不至,都是阿飛,女不像女,男不像男,我見了避之惟恐不及,敬鬼神而遠之,你簡直問道於盲。"

    "但是這個叫玫瑰的女孩子——"

    黎說:"對不起,家明,我一點印象也沒有,問我老婆吧。你找玫瑰有什麼事?"

    "沒有什麼事,只是好奇。"

    "你問我老婆吧。"

    我只好又去煩黎太太。

    "玫瑰?"她說,"我不清楚,他們都棄中文名字不用,我哪還記得他們的中文名字?他們都是鹹字輩的,像黎,便叫鹹誠,黎的弟弟叫鹹謙,多好的名字,祖宗自有番意思,誰知道被他們都棄了不用。玫瑰?真像舞女的名字,老天。"

    不得要領。

    我倒喜歡玫瑰這名字。

    玫瑰本來是很美麗的花,就因為又香又美,才淪為俗艷,過分雅俗共賞不是幸福。

    壁櫥裡有一格掛了幾件她的衣服。一件真絲的襯衫,十號,袖子象蝴蝶,紫紅加黑花的。一套睡衣倒很老實,緘布碎淺藍點子,一條七拼八湊的牛仔褲,一件粗毛衣,都不要了。

    再翻亦翻不出什麼來。

    衣櫥裡掛著干花包,有一種異樣的草藥香味。

    浴室裡有毛巾浴巾,都是一色的黑白花紋,我歎口氣,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女孩子呢?怎麼樣的?

    我渴望見她。

    見到了她,我會怎麼做呢?我也不知道。

    她這樣的個性並不是我的對象,我高攀不起。我只是普通人,想著普通人想的事,做著普通人做的事。但是我想見她。

    好笑的是,我做夢居然見到了她。她是一個秀髮如雲的女子,纖瘦但是長得相當高,身材很好,不大笑,面孔上有一種憂鬱,穿著真絲的衣服,在風裡跟我說:"我以後是再也不回來了。"

    我默默的看著她,然後鬧鐘響了,我就醒了。這樣的夢大約是浪漫之至的。

    週末跟幾個朋友出去,很不是味道,那幾個女孩子很普通,坐在一起比鑽戒比手錶,比衣服比男朋友。突出的女孩子並不戴鑽戒手錶,她們突出,她們不與人家比。

    我悶了一個晚上。

    在英國還有什麼節目呢?不過是看場電影吃頓中國飯再去跳舞。大概在香港也不過如此。他們還帶著麻將牌,預備隨時來四圈。

    我恨惡麻將,第一個感覺就是:中國險些失在日本人手裡,就是這一干人累的,一樣是賭,牌九就豪放,鶻子靈巧,甚至字花也有字花的幽默,就是搓麻將,不知為何這般惡俗,不可饒恕。

    我對黎發表過我的意見。

    黎說:"家明,做人本來要順俗。"

    "我還是乾脆死了。"

    黎太太說:"家明就是窮清高,你當心過潔世同嫌,已經有人說你不合群,你看你越來越瘦。"

    不過我還是恨著麻將牌。

    這些女孩子也就與麻將牌一樣。

    開車送了其中一個回家,我自己一上樓就往床上倒。

    我永遠不會再回來了,玫瑰說。

    這個女孩子的壓逼力如此大,我想,沒見面就叫人難忘。

    我把她的書拿出來看,一翻之下,一張卡片掉了出來。

    花生漫畫。

    史諾比鬼鬼祟祟地笑:"除了祝你聖誕快樂,我還想為你做些別的事。"

    第二頁:"有沒有貓叫我追?"

    我笑了。

    裡面的簽名是玫瑰。她的簽名很大,用黑色墨水的粗鋼筆。

    我歎一口氣。這張卡片彷彿是她送給人的,又沒有寄出,當著書籤用。

    或者我見到了她,應該追求她。

    黎太太第二天給我來了電話。

    "住得還好嗎?"

    "很好,謝謝。"

    "啊,我替你查過了,他們家鹹字輩沒有叫玫瑰的孩子,他們英文名字多是H字帶頭的,住在你那裡,一個男孩叫漢斯,另外一個叫囂伯,另一個女孩子叫鹹娜,沒有玫瑰,我翻過地址簿。"

    "鹹娜是讀書的?"

    "是,念法律,與她倆哥哥不對,早就搬走了,她搬走以後,另外一個叫堪富利的男孩子搬了進去,所以後來三個男孩子住在那裡。"

    "鹹娜,她是怎麼樣的一個女孩子?"我還不死心。

    "她,相當古板,成績不錯,所以跟這一班傢伙合不來,她跟她哥哥漢斯吵得厲害,見了面不瞅不睬,這就是相見好同住難了。漢斯很漂亮,我對他有印象,他一板高大,又愛穿毛皮大衣……很有型。"

    "沒有其他的女孩子?"

    "咦,家明,你真問得奇怪,為什麼專門打聽黎家的女孩子?告訴你,黎家的女孩子長得一點兒也不好,男孩子倒很帥。"

    "我假期寂寞。"我開玩笑。

    "來我家打麻將。"黎太太故意氣我。

    "免了。"

    "你要來便來,千萬別客氣,客氣了自己吃虧,離家十萬八千哩的,放假悶在屋子裡,當心悶出病來。"

    "他們這一家人,假期後真不回這間屋子來?"

    "不清楚,也許不會回來了。"她說。

    "請為我做一件事。"

    "什麼事?"

    "這個叫玫瑰的女孩子,你幫我打聽一下。"

    "玫瑰?好,我記著。"

    "謝謝。"

    我覺得他們兩夫婦根本不跟親戚來往,怎麼會知道有玫瑰沒玫瑰?

    我覺得是一定有的。

    晚上我自己做了飯吃,就聽音樂。

    忽然間想起玫瑰的錄音帶,就取出來聽。

    這女孩子聽音樂跟看書差不多,混雜之極,有好幾卷是時代曲,我倒不討厭時代曲,照單全收,聽了一下午的"我早已知道你沒良心,偏又愛上你,為何始終相信你,深深沉醉不怪你。"有人說時代曲低級,其實人生根本很低級,時代曲跟詞一樣,只有一個題目,怨得很。

    我幾乎聽完了所有的錄音帶,忽然之間音樂停了,一個女子的聲音傳了出來:

    "為了說幾句話,我要把這些好聽的歌洗掉……"我嚇得跳了起來,一下子關掉了錄音機。

    這是誰?

    不管是誰,大概是一時興致所至,錄了幾句話,說些什麼,我不便聽。

    我忍不住的想:是誰呢?不會是玫瑰吧?

    一想到玫瑰,頓時把所有的道德觀念都拋到九霄雲外了。

    我按下了錄音機,一個女孩子的聲音說了下去:

    "我是這麼寂寞。每天我走路上學,步行半小時,到了課室,把筆記拿出來,抄下新的,合上活頁簿,又到另一間課室。天啊,日日如此。我是這麼寂寞。週末在家,坐在書桌之前,不曉得做什麼才好,肚子餓了也不高興做飯吃,傻傻的還是坐著,一晃眼過了十八個月……"

    我又關了錄音機。

    我震驚著。這一定是玫瑰,那種天生微微低沉,毫不做作的聲音,一定是玫瑰的。

    她寂寞?

    天啊,她怎麼會寂寞?

    我只知道她交際應酬還來不及,幾乎是夜夜笙歌的一個女孩子,怎麼會寂寞?

    "……我看書,看了又看,看了又看,屋子裡只有鏡子裡我自己的反映,錄音機裡只有我自己的聲音。我想他,然而他完完全全的忘記了我。我誰都不怪,這不是我的錯,也不是他的錯,只不過事實如此。然而將來又怎麼呢?我沒有將來,我只有過去。時間過得這麼快。"

    我聽得呆呆的。

    聲帶就是這麼多,她的聲音一消失,時代曲便繼續,就這麼小小的一段。

    我聽完又聽,聽完又聽。

    她是一個活躍的女孩子,男朋友多,但是應酬回來仍然是寂寞,屋子裡沒有其他的人,其他的聲音。一早要去讀書,恐懼週末。

    老實說我也有週末的恐懼病,長長的兩天半,不曉得到什麼地方去消磨才好,讀書又讀不了那麼多,怪悶的,通常是睡覺。

    英國這個地方,夏天是長日炎炎,冬天是長夜漫漫,頗有終日誰來的感覺。男孩子已經難,何況是女孩子?除非像黎家,十多二十個親戚在此,不愁沒去處。

    聽了她那段話,我悶納了好久。

    玫瑰留下來的就到此為止。

    我有種感覺,這個女孩子雖然說永遠不會再來,但是她始終要出現的。

    我願意聽她絮絮訴說的聲音。

    一日放學,車子才到屋子,門口有一部跑車停著。

    翠綠銀底的車身,著名的蓮花伊蘭。

    我把車子停下來,那輛跑車裡跑出一個男孩子來。

    他長得很好,高大英俊,而且有笑容,很可親。

    他趨向前來跟我說:"你一定是家明瞭?我表嫂說屋子由你管著,謝謝你。"

    "不用客氣。我謝你才真,免費住著,你是哪一位?"

    "漢斯。"他說。

    "啊。"我說,"對不起,我剛放學,請進。"

    "我剛回來,想來拿一樣東西。"他說。

    "什麼東西?"我吃一驚,"大部分的東西給我扔了。"

    "樓下的鋼琴,怎麼扔得掉?"他笑著。

    "這倒是真。"我開了門,大家進屋子。

    我做了咖啡。

    他說:"搬運工人隔些時候便來。"

    "你不回來住?"

    "不回來,這地方住過都怕,比宿舍還糟,亂七八糟一大堆人,每個人都寫信回家罵每個人,結果家長把信拿出來一對比,大家挨罵。"漢斯笑。

    "現在只我一個人住。"

    "那也不行,太靜。"

    他真是有得說的,左右是不住。

    "現在住哪裡?"我問。

    "女朋友家。"

    這就難怪了。

    "我想問你一個問題。"

    "請問。"漢斯說。

    "這裡住過的女孩子,有沒有叫玫瑰的?"我問。

    他一怔,"你問玫瑰做什麼?"

    我暗喜,"她是你妹妹?"

    "不,她是我以前的一個女朋友。"

    我呆問,"以前的女朋友?以前?"

    "現在吹了。"他聳聳肩。

    "那間銀色的房間是你的?"我問。

    "是,我學室內裝修,怎麼?設計得還過得去?"

    "很好。"我說,"玫瑰呢?"

    "不知道,早就搬走了。我們在一起的時候,她在這裡住過一陣子。你認識她?"漢斯問。

    "不,不,她還有好些東西忘了帶走。"

    "沒關係,你丟掉好了,她再也不要的,她老是這樣,記性不好,東西到處放。"

    "你們……為什麼吹了?"

    "找女朋友,大家總想開開心心,她一天到晚有心事,問她又不肯說,有什麼意思?我很喜歡她,很美麗的女孩子,比我大一歲。到現在我還認為她是不可多得的,只是她太難懂,我做功課已做得頭昏腦脹,再對著她,怎麼吃得消,所以——"他聳聳肩。

    "你幾歲,漢斯?"

    "二十二。"

    那麼她二十三了。

    "來往了很久?"

    "大半年。"

    "那些書與錄音帶——"

    "那些倒是我的,不要了。"他說。

    我點點頭。

    我問:"你有沒有她的照片?"

    漢斯詫異的看著我:"怎麼?你喜歡她?"

    我笑了

    "我沒有她的照片,或許找一找,可以找到。"

    "在哪裡讀書?"

    "理工學院,她念管理科學。你真對她有興趣?"

    我不響。這漢斯看來是個繡花枕頭,與他說了也沒有用。

    我問:"她現在應該還在吧?"

    "當然,還差一年畢業,去年大家是第二年。"

    "謝謝你。"

    漢斯用手抹抹鼻子,笑了。

    搬運工人沒多久就來了,把鋼琴抬走,他也走了。

    我得來全不費功夫,就知道玫瑰的下落了。

    難怪黎太太不知道,原來她真不是黎家的人。

    我沉吟了很久,決定明天去找她,非得看看她的樣子不可。

    她是個寂寞的人,人在寂寞的時候總做些無聊的事,像搬到這裡來與漢斯同居了幾個月。她並沒有找到她要的。

    我看看時間,大學已經放學了,大電話到理工學院的教務處去也沒有用。

    我只好等明天。

    我睡得不穩,做夢老是在翻她大學的名單,名字是有的,但是走進來的人不對版,居然是一個胖胖、面孔遲鈍的中年婦人。我想我就快發神經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先回到學校向教授請假,然後趕到理工學院去。

    我逼著校務處的人把中國學生的名單找出來查,他們不肯答覆我,問我是這個女孩子的什麼人。

    我說是她親戚叫我找的。她叫玫瑰。

    玫瑰什麼。

    糟,忘了問姓,怎麼辦?只好胡謅一個。

    他們總算相信了。

    二十三歲,管理科學,玫瑰方。

    沒有,沒有玫瑰方,只有玫瑰張,或姜,或江。

    太好了,就是她。

    在那裡上課?今天是星期一,時間是十點半。

    法蘭蒂大廈,G9,會計課。

    我道了謝,飛快趕到那層大廈,進了電梯,心就跳。

    到了G樓,我出電梯,找到第九號房間,還沒有放學。

    我只好靠在牆上等那一班出來。

    有一個學生經過,我問:"幾時下課?"

    "應該是十一點。"

    "謝謝。"

    一分鐘比一天還長。

    終於到了十一點,課室門一開,學生陸續走出來,我看著他們男男女女的走過,天,她們不是玫瑰,有中國女孩子,但不是玫瑰。人幾乎走光了,我的心跳得我幾乎要昏過去。

    老天,真受不了這樣的刺激。

    然後她就來了。

    五尺五六寸的高度,平底鞋,一條淺蘭色的粗布褲,奶白色的襯衫,手裡拿著筆記與一件奶白色的毛衣。她臉色不十分好,一張臉是象牙色的,漆黑的睫毛長長垂著。她低著眼,有點心不在焉,在想什麼?剛才的功課?頭髮向後梳去,是一個個的大波浪,披在肩上。

    比我想像中的玫瑰美麗。

    她沒有注意我,跟著同學向電梯走去,我跟在她身後,不知如何開口才好。

    過了很久,我顫聲的問:"玫瑰?"

    她抬起頭來,望住我,一雙眼睛亮得驚人。

    "玫瑰?"

    "是,你是誰?"

    "我是家明。"我說。

    "我不認識你。"她說。

    "但是我認識你。"我說。

    她的眼睛閃過一絲驚訝——

    我未婚妻問我:"你在寫什麼?厚厚的一大疊紙。"

    "在寫一個故事,叫'家明與玫瑰'。"

    "啊?"她說,"這麼有趣?說來聽聽。"

    "顧名思義,玫瑰是個很美麗很出眾的女孩子,家明是個愣小子,我在寫他們結識的過程。"

    "只是開頭?後來呢?"她說。

    "後來都差不多,要不就像你我這麼順利——"

    "但願都順利。"她說。

    "玫瑰——?"

    "恩?"她笑。

    "我愛你。"我說,"我很快樂。"

    "謝謝你。"她笑答,"我也很快樂。"

    我拉著她的手,細細看她。是的,如今她是我的未婚妻了,我還是不相信我的運氣,那天在理工學院找到她至今,不過是一年而已。現在她已經不是寂寞的玫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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