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車子從倫敦到曼徹斯特,不過是為了向賴利教授道別。兩百哩路。但是賴利教授愛護了我三年,教導了我三年,四百哩來回算什麼呢。
賴利夫人說:「別忘了我們,常常寫信來。」
我說不會忘記。回家第一件事,是寫信給他們,然後寄一把扇子給她。她的要求很低,她要一把粉紅色的羽毛扇。她留我喝茶,吃點心,再留我喝咖啡,然後我必須走了。
晚上十二點,開四小時車,再在路上停停,回到倫敦,天該亮了。晚上開長途車的滋味不好受,寂寞陰冷,但是我不介意,我在英國已經近尾聲,再隔兩天,我人已經在家了。啊!家。
想到這裡,我興奮起來,回家,多麼美妙,到了家或許會得想念英國,但這是將來的事,理不了。
賴利夫婦送我到門口,我上了車,向他們搖手道別。
我沒有把車子直接開到公路去,我先在大學門口兜一圈子。夜了,月色很好,校園,宿舍,一幢幢的,清楚玲瓏,我歎了一口氣,再兜一圈,好好的看了它一眼。三年。我把車再兜了一圈。這次回家,不知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再見。以後即使來英國,不過是路過,不過是逛一下,也不會來曼徹斯特,自然是停在倫敦。
我忍著心把車子開走了。
車子駛進公路口,我看到有一個人用搭順風車的手勢,截我的車。在英國三年,我的宗旨是自己不搭順風車,也不理這一類人,少一事好一事,免麻煩。故此我沒有停車。
但是車子駛過,一瞥問我看見一張東方面孔。
中國人?
我猶疑了。搭他吧,同胞在外國理應互相幫助,如果他是個壞人,算我倒霉,這是我生平第一次讓人搭順風車。於是我把車子轉了彎,回頭去接他。
我把車子停下來,這時候大微微下雨了,很靜,很浪漫,除了別的車於呼嘯而過,沒有聲音。
我推開了車門。
「謝謝。」截車的人說。
「別客氣。」我說。
他上了車,抬頭看見我的臉,呆住了,他沒想到我是中國人。我看見他的臉,我也呆住了,我沒有想到她是一個女孩子,年青的東方女孩子。
她關上了車門。我開動車子,車子不可以在公路上久停。
「中國人?」我問。
「是,」她問,「你也是中國人?」
「是。」我笑笑,側頭看她一眼。
她是一個美麗蒼白秀氣的女孩子。年紀不大。剛過二十歲吧。穿著一套破粗布外套褲子,樽領毛衣,帶著只帆布袋。我很驚奇。
這樣的女孩子,深夜在公路上截陌生人的車子,不太危險了?幸虧是我,如果碰見了一個外國人,怎麼辦?
我一邊開車,一面打量她。
我發覺她右邊眼角一顆眼淚型的痣。美麗。
在曼徹斯特三年,我見遍了所有的大學的中國學生。她是誰?怎麼我沒見過她?
「抽煙?」我問。
「不,謝謝。」她的聲音有點啞。
「我去倫敦,你呢?」我問。
「太巧了,」她動動嘴角,像是想笑,但又笑不出來,她有點疲倦,「我也正去倫敦,我很幸運。」
我點點頭。四小時,我有伴了,真不壞,我運氣也好。
「你常常搭便車?」我問她,「很危險,單身女孩子,最好不要做這種事。」
她脫下了帽子,黑髮像瀑布似的流下來。
她說:「這是我生平第一次搭順風車。」
「這麼巧,這也是我第一次讓人上車。」我說。
「謝謝你。」
「不要謝。」
雨下得有點急。
「有點冷。」我燃著了一支煙。
路很滑,我把車子開得很小心。
「什麼使你今天出來截順風車?」我問她。
她低聲說:「我訂了旅行車,晚班的,但是錯過了車子。我在家裡等一個長途電話,電話沒有來,我等了又等,然後錯過了車。不想回家,只好截便車。危險就危險吧。」
「有朋友在倫敦等你?」我問。
「沒有。我去住青年會。我想念倫敦,只是想走一走。」
我覺得奇怪。她長得這麼好看,但她的語氣,卻是這麼煩膩、厭倦、寂寞、蒼白。她用手撥了撥頭髮,手指是雪白纖長的。美麗的女孩子。她的耳朵像一隻纖巧的貝殼,戴著一付小小的金珠耳環,金珠是十分細小的,故此也十分秀氣。
「你是學生?」我問。
「是。我念酒店管理的,荷令斯大學。」
「你喜歡這一科?」我問,「荷令斯大學很出名。」
「我喜歡讀書。不管哪一科,不管將來找不找得到工作,我只是喜歡唸書。」她向我笑笑。
那顆淚痣動了一動。
我點點頭,「很好。但是我在曼徹斯特理工學院三年,我沒有見過你,為什麼?中國同學會你怎麼不來?」
「我剛到。」她說,「才一個月。」
「難怪,我早兩個月就去了倫敦。」
「所以。」她說,又笑了一笑。
她的笑是特別的。她有濃眉,郁氣的眼睛,非常白的皮膚,直而長的黑髮,不能再特別的一個女孩子。我為什麼不早一點認識她?現在我已經要離開英國了,多可惜,我已經要離開英國了。這些年來,我一直沒有女朋友,只因沒有合適的。但是她……
我把車子開得相當慢,至少比應該的速度慢一點。
「你喜歡英國?」我問。
「到處都一樣,老實說,到處一樣。」她說。
「當你住久了,認識同學、朋友,一切便不一樣了。」
「希望如此。」她說。
她不介意說話,她的對白很禮貌,但是又隨和,好像我們已經認識很久了,談得像老朋友。我很快樂。
我說:「如果你肚子餓,我們可以在二十哩外一個地方停下來,喝杯熱咖啡。我知道一間小食店。」
「好的。」她毫不猶疑的說。
我笑,「你相信我?雖然大家是中國人,但是我也可能是壞人。」我看了她一眼。
她淡淡的說:「我也可能是壞人,你不怕我?」
「別開玩笑。」我說,「怎麼可能呢?」
她靜默了。
我開著車。在公路上疾駛,不是容易的事,每一哩路都是一模一樣的,沉悶之極,如果沒有人說話,一下子就渴睡了,多危險。
「你喜歡倫敦?」我問。
「倫敦?是的。美麗的城市。我喜歡。我不大喜歡英國人。下一代還好,有的也很驕傲,破落戶作風,不過到處一樣,人也一樣。」她的語氣裡有一種無所謂,無可奈何,落寞之情逼人而來。
女孩子快樂的時候是美麗,哀傷的時候也好看,我必需承認她此刻的神情深深的吸引了我。她薄薄的嘴唇緊緊地抿著,這樣的一個女孩子,真正笑起來是怎麼樣的?
她穿著一雙很好的半統靴子,那只帆布袋是考究的,一隻手上戴滿了戒子,銀手鐲,配著一條銀鏈子,玻璃珠子。她有一種不羈,甚至略為邪氣的味道,與她秀氣纖細的臉不合。她是瘦削的,所以剛才我的車子經過,還以為她是一個男孩子。
雨還是下著,我開了車內的暖氣。車子裡沒有無線電,我不喜歡車子有無線電,這世界已經夠吵了。
「香港怎麼樣了?」我反問。
「老樣子。各式各樣的人,想盡各式各樣的辦法賺錢,氣派特別,無恥也無恥得特別。賺了錢拚命的花錢。我喜歡香港,真是洞天福地。」
「讀完了書還是可以回去的。」我笑了。從來沒有聽過這麼特別的論調。她不是一個普通的女孩子,不是。
「你在這裡多久了?」她問我。
「三年。」
「沒有回去過?」
「沒有錢買飛機票。」
「說笑話。」
「真的,省了錢,都是千辛萬苦賺回來的,做餐館,做工廠,那些英鎊,恨不得都存下來,一張張裱在牆壁上,留為紀念。結果都花在旅行上了,非常想家。有時候想才是滋味,真正回去了,不過如此,」忽然之間,我也發起牢騷來,「回到家裡,是另外一個世界,我又未曾完全適應英國,又與香港脫了節,駝子摔交似的,兩邊不著。」
她笑。顯然很同意我的說法。
我喜歡她,太多的女孩子到了外國,來不及拍照片,買新衣服,找男朋友,獵丈夫,恨不得立地生根,一輩子在枝上做鳳凰,窮的慕虛榮,不擇手段的濫交,有錢的搔首弄姿,吊著賣。只有她是例
三年裡我見過的女孩子,只有她是例外。她是為了什麼來的?我不明白。
她而且這麼沉默。
我看不透她。
她說:「當然你讀過這首詩,三個皇帝去朝聖,千辛萬苦到了,看見了基督降世,再回來,不過如此,兩個陌生的世界。對我來說,生活總是陌生的,我不適應生活,又沒有資格叫生活遷就我,所以到處一樣。上星期我在巴黎,然後再去馬賽,我喜歡博物館,因為畫與雕塑是靜的,它們好歹不出聲,我喜歡。其餘的,不過如此。大城市,看過香港,其他的都乏味。馬賽是臭的。只是傳說可愛,可愛的人,可愛的地方都不能接近,接近就失了美態,據說威尼斯更髒。我對旅行完全失去了興趣。還是讀書好。」
這一次輪到我笑了。
「我說得太多了嗎?」她問。
「沒有。我有同樣的感覺,真的,不騙你。」
「大多人喜歡旅行。寫明信片,最後一句總是:『多希望你也來!』真滑稽,沒有比這更幽默的了。不過是一個地球。你有去過天像館嗎?宇宙是偉大的,是不是?」
我微笑。我喜歡聽她說話。
她聲音是溫柔的,像小溪流過石卵,那種節奏,使我無法不留心聽。
我給她一包糖,她一顆顆的吃著。
我把車子停下來。
小食店到了,我們兩個人都沒有傘。天氣真冷。
我把一條長圍巾纏在她脖子上,她抬頭看著我。她的臉還是異常的蒼白,眼角的一顆痣像永遠的眼淚。我們站了一會兒,然後我與她走進小食店。
小店裡有幾張高凳子,我與她坐上去。一個濃妝艷抹的金髮女人走過來,她真是全副武裝的:假睫毛,耳環,項圈,低胸裙子,厚底鞋,又胖又壯,手臂上汗毛是汗毛,雀斑是雀斑,人還沒有走近,一股體臭先襲人而來。我那一點點離別之情,忽然消失得無影無蹤。不在外國住久了,怎麼曉得中國人的好處。
我問身邊的女孩子:「你吃什麼?」
「可口可樂吧。」她說。
「三文治?」
「不。」她說,「我不餓。」
「你一定要吃點東西。芝士三文治可好?」
她點點頭。
我叫了兩份三文治,兩杯汽水,我們坐著。
她終於沒有動那份三文治。她的臉向著窗外,雨順著玻璃流下來,流下來,外邊是漆黑的,什麼也看不見。她心不在焉的喝著可樂。
她是孤獨的。我知道。我看得出來。
我說:「到倫敦天就亮了。」
她點點頭。
「春假可以回去,見到朋友,你就不寂寞了。」
「你怎麼知道我寂寞?」她問。
「看得出來。」我答。
「不可以以貌取人。」她笑。
她的笑不過是動一動嘴角,然而卻是出乎意料之外的逗人;我想:或者可以問她的地址,或者可以寫信給她。如果我是一個真正懂得感情的人,我應該留下來,為她留下來。但這年頭,哪裡去找這樣浪漫的傻子?我只是一個普通的男人,最多不過為她的寂寞,為她的別緻感喟一下,如此而已。啊,這世界。到處一樣的。
我放下了玻璃環。
她已經摸出了角子,放在桌子上。
「讓我請你。」她說。
我沒有與她爭,我點點頭。
我們離開了小食店,她老實說:「我真有點疲倦了,不過還支持得住,在外面吃過苦的人,無所謂,去年暑假我為了賺點外快,在一間酒店裡天天工作十四小時,幾乎精神崩潰。做完出來,多少才恢復原氣。我絕對不看輕體力勞動,但我不喜歡體力勞動。」
我先開了車門,再從行李箱裡拿出一條毯子,遞給她,我怕她會冷。我們上車,又繼續路程。每次去倫敦,我都覺得路長得永遠不會到似的。
這一次例外。
我問:「你的名字,可以告訴我嗎?」
她轉過頭來看著我,「你呢?你叫什麼?」
「我單名靖。」
「靖?晴?」她低聲問。
「不是誠,是靖。立青。」我說,「姓張。」
「如果是女孩子,叫晴多好。」她笑,
「晴。」
「我沒有兄弟姊妹。」我說。
「我兄弟姊妹很多,都是有才有干的,只除了我,我是蠢材,徒然叫他們為我擔心。」她平靜的說。
「胡說,」我道,「怎麼可能!你少截順風車,他們就不用擔心了。上次有一個女孩子,搭便宜車失了蹤。」
她調皮的說:「她搭了一架綠色的蓮花跑車,我比她精,我截老爺車,開破車的人不會壞。」
「你沒有男朋友嗎?找個男孩子接送也罷了。」
「是,我也動過這種腦筋,結果這個男孩子接了我兩次後就動手來搭我的肩膀。」
我溫和而帶點驚異,「搭肩膀是普通的事。」我說。
「是。拉手都行,但是接送幾次就得取回代價,我沒有那麼便宜,他想昏頭了,我還是乘火車好得多。」她輕描淡寫的說。
這麼倔強,我很吃驚。
「為什麼不買一輛車呢?我這輛車三十五鎊。開到倫敦,就送給一個好朋友算了,乾脆之極。」
「呀。但是我母親扣留了我的車牌不還,我撞過車,她怕我丟了性命。」
我搖搖頭,她真是野馬。而且她也沒有告訴我她的名字,為什麼?怕我吊她膀子?我不會登徒她,她也應該知道,那麼到底是為了什麼?
我不想再問她,她有權不告訴我。
我問她:「你會唱歌?唱個歌,以免我睡著了。」
她怔了一怔,她說:「多少年了,我乘一個男孩子的車子,他說:『跟我說話,不然我渴睡,會撞車。』我只乘過他的車子一次。他是個可愛的男孩子,可惜所有可愛的男孩子都已經有女朋友了。」
我說笑,「我很可愛,但是我沒有女朋友。」
她看我一眼,「你戀愛過?」
「有。」
「她在哪裡?」
「不知道,分了手沒有再見過。」
「她可美?」她問,非常有興趣的樣子。
「對我來說,是的,她有非常圓的眼睛。」
「發生了什麼?」她問,「為什麼分手了?」
「她到夏威夷念大學,我來了英國,我們沒有吵架,只是信越來越少,越來越少,後來就完了。奇怪的是,我極想念她,但是我沒有寫信。完了就是完了。」
我從來沒與人說過這一段故事,但是忽然之間,在車子裡,我對一個陌生女孩子說起。
「你不惋惜?」她問。
「有什麼用呢?我吐血也沒有用,這年頭的蝴蝶是毛蟲變的,不是梁山伯祝英台。」
「我也愛過一個人。就是那個叫我不停說話。好讓他半夜清醒地開車的男孩子。我愛他。我們只見過兩面。也許見得多了,少不免吵架,少不免也鬧翻。但我們只見過兩次。他不知道我愛他。那不重要,我愛他就行了。」
我邊問:「他長得好看嗎?」
她說:「他有真清秀的濃眉,我後來再也沒有見過那麼好的眉毛,真的。」
她怔怔的笑了,甜的苦的無可奈何的一個笑。
「你想念他?」
「無時不想。」
「唱一首歌。」我說。
她唱:「如果你要離去。
在一個夏日。
你不如連陽光也帶走,
我現在告訴你,
當你掉頭而去,
我漸漸失去生命,
直到下一個再見……」
「可愛的歌。」我說。
「是的。」她說,「你也唱一個。」
「我不會唱歌,我背一首詩給你聽聽。」
「好,你背。」
「如果我再見你,
隔了多年,
我如何招呼你,
以靜默以眼淚。」
她把頭轉向車窗,很久不出聲。
公路上車子漸漸少了。兩百哩。我離家足足八千哩。媽的八千哩。後天就回去了。在機場上有什麼人在接我呢?父母,親戚,沒有女朋友。就是沒有女朋友,有個女朋友就好了。
我臉上應該掛個什麼表情?大喜欲狂?哭?擁抱?還是什麼,我不知道。
我說:「再唱一首歌。」
「我不能再唱了。」她說,「歌是不能唱得太多的。」
「再為我唱一個,我是陌生人,不要緊。」我說。
「陌生人?」她注視我一會兒,「多年之後,在街上碰見我,你會認得我嗎?」
我一呆。她的問題為什麼這樣特別呢?為什麼她要人記得她?為什麼?當然我是會記得她的。相信我,她是一個美麗的女子,不容易忘記。
我因此問:「多年?多少年?」
「五年?十年?」
「是的。」我答,「我會記得你。我會說:『你好嗎?』提醒你,有一次在外國,你搭過我的順風車。十年是很短的日子,時間,時間是很奇怪的因素。但三十年之後,五十年之後,我就不肯定了。」
「誰活得這麼老?」她索然問。
「有些人還真活到八九十歲。」
「真痛苦。我怕死,我不大想這個問題,有時候怕得尖叫,但是老,老是可以避免的,反正只有一死,老是可以避免的。」
「別說這種可怕的話,有些事情,多想是無益的,最好不想,你明白?」
「我明白。我明白得很多,只是我做不到。」
我用一隻手駕車,左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她想得真多,想這麼多有什麼意思?這世界上有很多事是不能想的。像這條路,起初有月色,後來下雨,現在降霧。這霧啊,遮住了前面的視線,車子彷彿駛往永恆,永遠不會到達目的地了,連我也害怕。
我與她在車子裡說著話,我真的連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嗎?我好像是她最好的朋友。我們瞭解對方之極,可以一直不停的說下去,說下去。
「如果你疲倦,躺一下。」我說。
「不用。」
但她還是閉上了眼睛。她有很密的眉毛,黑髮垂在車椅背上。黑髮是全世界最美麗的頭髮。我要開車,我不能盯住她看,太可惜了,如果我早些日子認得她,我在英國這三年不會這麼寂寞。這三年來我什麼樣的女孩子都見過了,不過只限中國女孩子:新界來的女侍,開林寶基尼上學的千金小姐,自費半工讀的好學生,女護士,嫁過來落籍的新娘子,什麼都有,就是沒見過她這樣美的。
我這些年來,正在找她這樣一個女孩子。
如今見到了,卻遲了,我要走了。
車子漸漸駛入市區,天亮了。一種灰色的亮光,不是藍的。先看到的是海德公園,在一種朦朧下特別美。她好像睡著了,我不知道她要在哪裡下車。老實說,我不想她下車,下了車就是分手,分手幾時再見?
但是她睜開眼睛,她說:「到啦?」
「到了。」我說。
「你知道勃朗寧街?我在那裡下車,青年會在附近。」
「知道。」我說。
她忽然哼:「你說你寂寞你要走,
但我會拉著你的手,
在倫敦街上逛一遍,
你或許會改變主意。」
倫敦是寂寞的。
這些歌,她唱的歌,也都寂寞。
時間過得快啊,四小時一下子就完了,我們到了倫敦。
我在勃朗寧街停下來。
太陽出來了,太陽升得早,倫敦是一個別緻的城市。
她把頭轉過來,她問我:「如果我約你出來,你會答應嗎?」
我毫不猶疑地點頭。
她笑了,一個很得意很喜悅的笑。「幾時?」她問。
我說:「我星期一要回香港。只有一日兩夜的時間,你說幾時呢?」
她呆住了。她沒有想到我會走。而事實上我連箱子都鎖好了。我上曼徹斯特,不過是說聲再見,回來把車子交掉,就走了。而她,她還要留在英國,她另有一套計劃。我們的緣分止於此,止於短短的談話,止於兩首歌。
她的笑容消失了,她把著車門,不知道說什麼好,我明白。我很明白。
終於她問:「後天回去?」
「是的。我不打算再回英國。」
「那麼你一定很忙,大概沒有空赴我的約。」她說,「謝謝你送我到這裡。」
「如果我把地址給你,你會寫信給我嗎?」我問。
她搖頭。
「我今夜可能見你?明天?」
她動了動嘴角,那顆痣在雪白的臉上太明顯了,好像隨時會掉下來似的,是一顆眼淚。她眼睛裡的鬱結與惋惜我看得懂的。
她慢慢把圍巾解下來,還給我。
清晨的風拂著她的長髮,她纖瘦、怯弱,我看著她,一直看牢她。
然後她說:「今夜,明早,我想不必再見了。大家都很忙。謝謝你。祝你……順風。」
我怔怔的看著她,她走了,帶著她的行李袋,她沒有回頭。
過了兩天我照原定計劃上了飛機,平安的到達家裡。我以後再也沒有見這個女孩子。我不知道她現在住什麼地方。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我們只相處了四小時,在一部汽車裡,從曼徹斯特到倫敦,四小時旅程。因為她截住了我,她要搭順風車。她是一個臉上有淚痣的女孩子,憂傷而美麗。我不會忘記她。再隔十年,在街上我也必然可以把她認出來,只是我再也沒有見到她。
再也
沒有
見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