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自亦舒短篇小說選《金環蝕》
兩年前今日,她離開我。
一定要走嗎,我問。
一定。她說。
那日秋陽高爽,投下溫暖淡淡的影子,實在不似一個離別的日子。
於是她與父母移民到溫哥華。
我跟著她的飛機去,請了假,陪足她一個月。
初到貴境,情況十分亂,他們一家開頭住親戚處,不到三日,兩家起爭執,來不及忙不迭找房子,說來也好笑,我幫了不大不上的忙,因有老同學在彼邦做地產,很快找。─搬家最費神,何況是由一個城市搬到一萬公里外的另一個城市。
同別家吵完,自家又分開兩幫人,吵起來,這次是她母親同她嫂子有意見。
她很是煩惱。她本來對移民後的生活有非常大的憧憬,現在觀點有些改變。
我並沒有乘人之危,反而安慰她說,安頓下來就會好的。
我沒有看到她安頓下來就走了。
在飛機場話別,變成她送我,真是高招。
我有點迷茫,一時間分不清誰離開了誰。
溫哥華氣溫不算低,但也滿園黃金色楓葉,人們已披上大衣,特別有離別情緒。
在這種地方談戀愛真是無瑕可擊,帶兩罐啤酒,到公園的圖騰柱坐下,便可享受一個下午。
可惜她沒有留住我!當然,我也沒有留住她。
這其實是愛得不夠,但當其時,雙方都沒有承認。
蔡瀾說的,戀人倘若不能在一起,一切都是愛得不夠,不必找別的藉口。
但我仍然愛上溫哥華,認為那是最美麗的城市。不是因為曾在彼處逗留過一個月,而是因為某一個人。
我回來,她留下。
匆匆兩年。
升了級,加了薪水,在無數單身酒吧留戀過,才後悔與她惜別。
許多人說衣不如新,人不如舊,現在才曉得是真的。
女朋友要多少有多少,但是建立一個關係卻不容易,月色下音樂中,找美麗的異性共舞不算難事,不過生病時午夜夢迴哪裡去找噓寒問暖的人。
這兩年中,病過一次,喝醉了淋雨,沒脫衣服倒在地板上死睡,染上氣管炎,發高燒,那種滋味真不要去說它了。
沒病死,但差些餓死。
外頭買回來的東西,通通不想吃,自己又不會弄。
不禁苦苦想起那時她在身邊,常在星期日下午為我弄吃的,日間是水餃之類,晚上往往做海鮮,好手勢,害得我不想出去同豬朋狗友夥。
她是手段高明的女孩。
不然為什麼,至今尚把她之小照以銀相架裝起,放在案頭。
久而久之,它成為擺設,永遠不想拿走。
從前,我是不喝酒的。
連抽一枝香煙都引得她大發嬌嗔,有人管到底是幸福的,現在太自由了,自由得寂寞,寂寞得傷心。
我們開頭還通信,是我先停止覆信,覺得沒意思,十張紙也比不上頰上一個輕吻,白浪費時間。
但照片仍在案頭,銀架子變了色,有空抹亮,不知為了什麼,為了誰。
幾百個日子,她應當早已渡過難關,建立新的社交關係。以她的魅力,不是難事。
她並不是絕色女,皮膚是好的,白皙,稍微難為情,便會泛起血色,粉紅粉紅,可愛得很。身裁倒是一流,高挑纖細,穿什麼都好看。
平常不大化妝,略為妝扮,分外明艷。
出色的唐人女即使在溫哥華也還不是太多,她愁什麼出路呢,那邊生活又比較悠閒,大把時間培養感情。
我們這一頭情況差得遠,每一刻空閒都用來賺錢,最近我連週末都利用上,接了圖則做,早七點半起床,做到晚上七點,熱水洗把瞼,吃簡單的晚餐,看完新聞,已經瞌睡。
也不光為錢,時間總要過去,與其漫無目的滿城遊蕩,不如用來賺錢。
不過真是疲倦,月大做三十一日,月小做三十日,完全沒有休息。
這時連吸煙也上了癮。
像我這樣的怪人,還挑剔別人呢。
每當誰要介紹女孩給我,並無興奮之色。
彷彿次貨對次貨似的,他們總要把失意人同失意人拉在一起,像「安琪最近也丟了伴,不如介紹給他」或是「瑪麗人很好,不過是寡婦」等等。
非要咱們淚眼對淚眼不可。
心領了。
兩年後,同樣的秋日早晨,亞熱帶的城市也沾了涼意,起床後做了濃茶,扭開無線電,坐在露台上抽煙,預備稍後開始工作。
電話鈴響了。
週末習慣不接聽任何電話,這是私人時間,不容騷擾,要約會的話,下周請早。
不知恁地,今次居然去取過話筒。
有位小姐叫我說話。
我說:「我就是。」
那邊笑,報上名字。
我呆住了,她!但到底行走江湖日子已久,功夫頗為老到,略為一怔,立刻恢復原狀。
「你在哪兒?」
「酒店。」
「回來渡假?」
「找房子。」
「不走了?」大吃一驚。
「看看情形如何。」
「不怎麼好。」
「不是說已克服經濟衰退?」
我但笑不語。
「出來吃杯茶如何?」她問。
我看著案頭的一大堆功夫,一出去就交不了貨,非得熬夜趕上不可,我最不能熬夜,人像殭屍,不能做事。
於是說:「我這邊有親友在,一時走不開,」又覺太冷淡,「你把號碼留給我如何?」
她也沒分辯,說了號碼,掛電話。
我把熄掉的煙再燃起。不必害怕,仍是老朋友嘛,回來通個消息也是對的,不必怕她以為餘情未了。
說罷又納罕起來,才兩年,怎麼匆匆忙忙竟回來了?
生活不愉快?說明是回來定居,不是旅遊購物。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又巴不得叫她出來,問個一清二楚。
這時思潮起伏,說怎麼都無法專心工作。
是不該在週末聽電話,不應破例,一聽聽出事來。
索性放下一切,推開圖則,換上衣服,撥電話到她酒店去。
電話不住的響,她出去了。
又輪到我留下字。
躺在沙發上假寐,一邊考慮要以什麼樣的態度對她。
先把銀相架收起來,免她誤會。
小心的把照片自架子抽出,夾入一般照片簿。
相架空了,順手收入抽屜。
為什麼獨怕她看到?有不少女客來過這裡,都見過這幀照片,但給事主看到,又是另外一件事,他人會認為我長情浪漫,但她會氣焰頓生,認為我失去她會一生懷念。
何必呢,我過得很好。
一直等到傍晚,電話才再度響起來。
我搶過去聽。
「親友都走了?」她笑。
「是,」我說:「你可有空?」
「約了人晚上八點晚飯。」
「剛夠時間同我吃杯茶。」
「在大堂的咖啡室等,」她補一句,「對,提醒你,我胖多了。」
我溫和的說:「再胖也能把你認出來。」
掛線後把面孔埋在手中,這一切一切還不是流露了真清,諸多掩飾有什麼用。
駕車到達約好的地方,一眼就看見她。
並沒有變樣子!仍然非常嬌俏,一直吸引我的,不是她的外型,而是內涵。無論在多沮喪的時候,她都能引我發笑。
除了一次,兩年前那次,當她說要離開我。
我與她緊緊握手。
她說:「今夜約好小張阿玉以及老蔣他們。都帶太太來呢。」
沒有叫我,可見都明白我的事,知道我尚未忘情。
不過今夜她見到我這班損友,他們一定來不及七嘴八舌訴別後之事,尷尬極了。
「為什麼回來?」我立刻間。
「悶死了。」極乾脆。
「你可以讀書。」
「讀書比什麼都悶,唏,別提了。」
她居然也點著一枝煙,我瞪大眼。
「我還喝酒呢,悶極時間無法排解只得喝將起來,難怪那邊有那麼多酗酒主婦。」她笑。
精神倒不壞,人是成熟多了,表情經過過濾,並沒有放盡。
開頭是這樣的,以後熟了,就會有劇本以外的對白。
「你好嗎?」她問。
我點點頭。
「有沒有把握機會發點財?」
「沒有才幹,有機會也是枉然。」
「怎麼客氣起來?」
我陪笑,不知恁地,太久沒有同知心人說話,忘記坦誠的藝術,盡說些陳腔濫調,留太多的餘地。
剎時間重逢,毫無準備,不知如何推心置腹。
我呆呆的看著她,她只是笑,倒不像失意的樣子。
「他們說你不大出來。」
「是,工作比較忙,好久沒在一起吹牛喝酒。」
這時有個女慵模樣的人打橫抱著一個包裡過來。
她站起來接過那個包裡。
包裡忽然蠕動起來,我嚇一跳,才發覺那是個嬰兒。
嬰兒!
我從沒與一個小人兒那麼接近過,俯視他,他剛好睜大眼睛,打個呵欠。在這之前,我也未曾想過嬰兒得打呵欠,視作奇觀。
「我的孩子。」她說。
我震驚。
孩子,她的孩子,孩子都生下了。
「怎麼樣,可愛吧?」
我看著那小小的人兒,一頭絲般儂發.紅紅的面孔,才一個西柚那麼大,我什麼話都說不出來。
「你給了婚?」傻里傻氣的問。
她點點頭。
「我一點都不知道。」
「沒有張揚。」
結了婚怎麼又回來,感情不佳?我思路已亂。
「你說多麻煩,抱著嬰兒找房子,苦煞。」
從頭到尾她沒有提到那位先生,是分開了,還是不願提?我定下神來,不必追究,總而言之,朋友能做什麼,就為她做什麼。
那女傭一直站旁邊,什麼體已話都沒機會說。
「後天我請你吃飯如何?」她說。
「好。」
「定了地方再通知你。」
「好。」
「今天麻煩你付賬。」
她仍然笑,真是個堅強的女子。
視創傷為無物。
歸去途中我腳步有點踉蹌,實在受了點刺激。
回來是回來了,帶著嬰兒,不再是自由身。
難為我還一心一意打算再續兩年前擱下的故事。
總還是覺得她好!我揮揮頭皮,怎麼會這樣。幾乎識盡了這個環頭的標緻女,還是覺得她最值得留戀。
那孩子……
以前同她分手是因為愛得不夠,今次呢?
看來桌子上這堆工作肯定不能如期交出,要脫期了。
吸足一夜的煙,喉嚨焦燥,嘴巴一陣味,自己都討厭,老清早胃口不開,光喝一杯茶,怕長脂肪,連糖都不敢放,婆媽。
這個老毛病害死我。
記得她會笑我不夠瀟酒,事事要想好幾日,待我思想攪通之後,人家早已捷足先登,什麼都來不及了。
我稱這為老實。
事實證明她是正確的。
在學校裡她多人追求,與我走,是機緣巧合,那年我二十歲,走運。
八點這圖書館開門,天全黑了才離開,是苦學生的習慣。
在小巷盡頭,慘綠的路燈下,春到她被兩個阿飛調笑。
他們騎在電腳車上,她步行,書包已初在地,但仍忍住哭,維持鎮靜。
那一剎那不知哪裡來的勇氣,我大聲叫嚷,衝過去,揮舞著手中的球拍,喝止他們。
喉嚨不知恁地響亮異常,幾乎叫醒全條路上的行人,前來救援的有其他同學、講師,以及警察。
我極之憤怒,堅持要把兩個阿飛拉到警察局去受警告。
那兩個阿飛也並不是老手,臉都青了,甩不了身,我如瘋狗一股罵了他們。
到那個時候,是人都知道我愛她,靜默地在一角愛了她許久了。
我連她也狠狠責備,問她何故穿暴露短裙。
那日她打完球,沒來得及換衣服。
自那天開始,她開始約會我,有意無意,幹什麼都拉我一份。
同學們本來對我沒有太大的興趣,愛屋及烏,故此大學最後一年,過得很熱鬧豐盛。
我們家住老房子裡,幽暗的木樓梯,烏黑的天井,都被她視為浪漫的美麗的,在千金小姐眼中,窮些好玩,而事實並不是那樣的。
她家裡很反對。
反對得很含蓄。
嘴裡並無說出來,態度也還客氣,但總不接受我。同時寡母也認為她太活潑天真,不合我們家要求。她希望得到一個懂事的老實的肯吃苦的媳婦,我沒來得及告訴她,現在都找不到這樣的女孩子了,她已經罹病。
就是那一陣子,急痛攻心,連她的好意與關懷都抗拒,使她灰心。
我如一隻受傷的野獸,守住母親,不肯離開,她病了三個月,用盡我們的節蓄,終於逝世。
待我辦妥慈母身後事,措乾眼淚,打算重祈做人的時候,她已與我疏遠。
她們家決定移民。
我不是不知道她父母用這破釜沉舟的一招來隔斷我們,其實是不必要的!她已發覺我們兩人出身背景的距離太大,不能長期交往。
在學校是不一樣的,課本使人人平等,出來社會,略有差距,便如鴻溝。
她決定離開我,結束這一段初戀。
這一切都在一年內發生:母親去世及她離開,我悲苦得麻木,反而露出不應有的平靜倔強。
這種事也是很平常的吧,老人總要撒手離去,女友總會變心,世界上每分鐘都發生若干宗,但當事人身受,只覺宇宙萬物都變色,生命不再有意義。
不過,還是送她到溫哥華。
沿途她父母對我冷若冰霜,我都忍耐下來。
她的嫂子曾由衷的對我說:「你的涵養功夫一流。」
人看我不起,有什麼關係,至要緊是我春得起自己。
自問沒有非份之想,行規步矩,待告別時,連她父母都略為軟化,待我友善得多。
回程中,飛機侍應問我要什麼喝,要了威士忌加冰。
喝得酩酊大醉,十餘小時行程倒是一眨眼過去,醒時飄飄然,大事化小,樂陶陶,自此染上酒癖。
什麼都放在心底,這是出身問題,經寡母一手帶大的獨子很難有開朗的性格。
來往的書信中我盡量輕鬆,半年後,不高興再寫下去,決定忠於自己,同她說工作太忙,沒空寫信。
最後的消息是她進了西門富利沙大學念碩士。
很明顯,不久她就結了婚。
真快,孩子都生下了。
對方是個什麼樣的人?
餐館主人、學生、親戚?
匆匆幾個月,就決定嫁過去,並得到家人允許,是什麼緣故?
這使我失眠。
現在大家的想法都不同了吧,大家都長大了,都不是驕傲的小孔雀,都背著污點的包袱,都有一兩段不甚風光的歷史。
只是她仍是她,只要我仍重視她,一切都沒有關係。
只要做得到,我都肯為她做。
母親已經不在,同誰在一起,都不必過她這關,這是一個大安慰。
主要是我自己。
我等她來約我晚飯。
電話終於來了。
約在一家著名的法國菜館,十分昂貴的消費場所,但聽說氣氛上佳。
那夜我穿戴整齊,預備與她好好談一個晚上,她有什麼委屈,儘管對我說。
到了那裡,我呆住。
我比任何人都早到,但領班把我領到一張大長桌前,起碼可以坐十二個人。
我以為他弄錯了,把訂位姓名重申,領班微笑,沒有錯,他說,就是這一張檯子。
我如丈八金剛,摸不看頭腦,怎麼攪的,明明應該是兩個人,幹麼請那麼多陪客?
接著客人陸續到來,都是一班老同學,我暗歎不妙,事情與我想像中有些出入。
小王坐在我身邊.「我早曉得你會來的,到底是老朋友嘛,小蔣他們說你不會出現,我同他打賭,贏了一百。」
小蔣說對了,早知有這麼多人,我不會來。
近年來非常怕熱鬧,應酬可免則免,今日如墮下陷阱,我發呆。
「她情況不錯,」小王邊喝苦艾酒邊說:「如今回來發展,更可大展鴻圖。」
「什麼,」我忍不住,「情況不錯,一個女人拖看孩子回來,還說不錯?」
小王瞪大雙眼,「你多久沒出來了?他們是一家三口一起回來的,你攪什麼?」
一家三口,我耳邊嗡一聲響。
「她夫家是那邊數一數二的糧食代理商,家居如皇官一般,在本市的分行也僱有百多人,你難道沒聽說過運通泰?發薪水往銀行提款超過五十萬。」
我胸口如中一記悶拳。
完全誤會了,我以為她是失意返來。
真是一廂情願。
小王譏笑我,「怎麼,有人告訴你她清形不佳?那個人真幽默,你想想今晚在這裡自由叫菜,要多少錢給賬,老兄,是你我一個月的薪水哩。」
我悶聲不響,心中一片茫然。
「她丈夫很疼她,她一聲回來,立刻遵命,孩子才滿月也帶著一起來——」
小王說到這裡,男女主人已經駕到。
她丈夫高大威武,難談不上英俊,但很有男子氣概。
她刻意打扮過,一件黑色小禮服,簡單高貴,只戴一付大型墜珠鑽石耳環,襯得面孔如滿月般,艷光四射。
這日是她回請老朋友。
我訕笑自己。
想到什麼地方去,真的想瘋了,一聽到她聲音!就往歪路去想,一口咬定她有什麼不妥才會回來,而我如果要扮演打救落難公主的武士角色,已是時候。
事實完全不是這樣的。
人家是衣錦還鄉。
我笑起來,舉杯向他們夫婦致敬,一飲而盡。
老友們情緒非常高漲,盡情吃喝。
她的丈夫雖然不認識我們這班人,但很尊重妻子的朋友,一直微笑,招呼周到,勝我之狷介拘謹多多。
把我拉出來與眾人吃這頓飯,可見我在她心中,並沒有什麼特殊地位了。
我灌了一杯又一杯,對自己酒量很有信心,不會做倒地葫蘆。
小王推我一下,低聲說:「怎麼樣,謠言不攻自破了吧。」
我點一點頭。
他說:「有些人一生好命。」
我又點點頭。
小蔣在另一邊也說:「她說極希望你來吃這一頓飯,我叫她自己打電話請你。」
我說:「我不是不大方的人。」
「我們都說你難得,那時那麼愛她,隨時為她捨命,分手後沒有一句惡言。」
不知她丈夫加不知在座有這麼一個人。
吃完飯大家輪流與主人握手道別,我這個失敗者也趨前去說了好些歌功頌德的話,然後話別。
甫上街車,眼淚就落下來。
並不是很傷心,但再不想繼續壓抑,於是號淘起來。
我這個傻子,這個笨人,忽然說不出的憐惜自己,回到家,抽噎一會兒,便倒在床上睡熟。
第二天起來,第一件事便是把她的小照放回鏡框,仍然放案頭上。
看來注定要懷念她一輩子。
電話來了,是她殷殷問好。
菜還可以嗎,他們已經找到房子,在木球場對面,一千平方米面積,有空來坐,有沒有女朋友,同你介紹如何?
我支支吾吾。
心中有許多話,都沒說出來,天氣更涼了,我繼續懷念她,也許到永遠。
我是不會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