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見過她四次。
她的名字叫玫瑰。
她比我大八歲。
第一次見她的時候,我十二歲,她廿歲。
那是一個夏天,我剛剛升了中學,不肯承認自己是孩子了,脾氣很怪,聲音在變,喉嚨像小公雞,瘦長個子,動不動面紅,常常一個人關在房間裡,父母都拿我沒辦法,反正每個男孩子都經過這一段尷尬時期。
有一天放學,我打完了籃球,一身臭汗,髒襯衫貼在背上,氣喘喘的回家,傭人一開門,我就聽見笑語聲。家裡很少這麼熱鬧。
我先進廚房倒了一杯冰水,出來就看見她站在客廳中央,爸爸媽媽、蘭姨、與一個年輕人,他們都在笑。
媽媽見到我就叫:「家明,過來。」
我走過去。近來父母常常讓我見客人,表示我長大了。
媽媽說:「這是蘭姨,你見過好幾次了,這位莊先生,這是,唉呀,怎麼稱呼呢?」媽媽笑了,「如果叫玫瑰姊姊,你成了我晚輩,我不敢當,但你的年紀實在不過只可以做他的姊姊。」
這個叫玫瑰的女子轉過頭來,看牢我,展開一個笑容。
當時我只有十二歲,我覺得我從來沒有見過這麼好看的笑臉。我呆住了。
今年我廿八歲了,我還是說我從沒有見過那麼好看的笑。
她濃郁的眉毛下是一雙滾圓的眼睛,亮得像寶石,笑起來是彎的。雪白的牙齒,臉也圓,那是一個全神貫注的笑,把星星月亮太陽的光都裝進去了,使我心抒。
她大概剛游完了泳,皮膚曬得紅紅,尤其是手臂,帶一抹玫瑰似的顏色,看上去很舒服。臉上沒有化妝,頭髮濕擺在腦後。
我看她,她也在看我。
然後她問我:「你幾歲?」
她很神氣,說話的姿態是飛揚的。
我答:「十二。」
「我二十,你叫我阿姨好了。」她仰仰頭。
我笑,不肯叫。
她說:「叫我。」
我仍然不肯叫。叫她阿姨?她等著呢。廿歲?她看上去不過十六七,即使是二十歲,我也不肯叫她阿姨。
忽然她放軟了聲音,半哄半求,低低的說:「從來沒有人叫我阿姨,你是第一個,叫我一聲好不好?」
爸爸媽媽、蘭姨!那個莊先生,他們都笑了。
但是她這樣的聲音,這樣的神情,叫我怎麼拒絕呢?我乖乖的叫了一聲「玫瑰阿姨」。我沒有臉紅,沒有後悔,為了她,我肯叫。
媽媽臉上閃過一絲驚訝,我知道她心裡奇怪,我是一個很固執的孩子,而且要面子要強。她沒料到我會來這麼一下子。
但是玫瑰樂極了,我認為是值得的。
我不是孩子。我上唇已經有一點鬍鬚了。
玫瑰是第一個吸引我的異性。
我記得她的打扮。
當時的女孩子在她那種年紀,都愛穿旗袍,或是一條直上直落的裙子,尖頭鞋、大手袋。臉上很多粉,唇膏是淺淺的,很不調和。
但她沒有。
因為游泳了,她穿一條短褲,大腿是棕色的,細長但有線條,一件過頭的毛巾T恤,一雙舊的帆布鞋,就是這樣。但是她長得真好看。
我當下連衣服也不換了,賴在客廳裡看她,不肯離開。他們大人說話,我沒有插嘴的餘地,但是光聽也好。
我真是迷上了玫瑰。
她抽煙,她喝拔蘭地,她的姿勢是放肆的,但一切都不過份,我覺得她與一般的女人不一樣,她太自然,她太可愛,她太突出。
從話裡我聽出她有一個很好的家,只是父母守舊,不贊成她學畫,但是她還是喜歡畫畫,一意孤行的走了出來,在外頭一個人住著,姓莊的青年是她的男朋友,蘭姨是她的監護人,現在她的生活由蘭姨照顧著。
我很嚮往她。
脫離家庭是需要勇氣的。學畫畫也是需要勇氣的。
只是她在我們家裡逗留了一會兒就走了。
爸爸媽媽送他們三個人出去。我有黯掃興,我希望她會留下來吃飯。又有點羨慕她的男朋友,他可以常常見要她。我想快點長大,如果我今年也廿多歲就好了。
我剛想回房間,看見茶几上面放著一隻打火機。
她忘了帶走她的打火機。
我拾在手中,要追出去,一想,改變了主意。我把打火機拿在手中,那是一隻銀登希爾。當時尚不大流行登希爾打火機,年輕女孩子尤其少用。
我回到房間,把打火機深深的藏在抽屜裡。我不能解釋這個舉止,但我想留下她一樣東西,因為我還沒有可能留下她的人。
之後。
之後我的日子是平常不過的。
我終於長大了。
中學一年年的升級,沒多久就畢業,再讀預*。
我開始有女朋友了。
但是當我快接近廿歲的時候,我卻常常想起玫瑰。
我只見過她一面。
但是但丁見過庇亞曲絲幾次呢。
我常想:我終於長大了,我終於有二十多歲了。玫瑰呢?我現在可以與她說話了吧?六年前我只叫過她一聲「玫瑰阿姨」,六年後我有資格與她攀談了吧?她今年該廿六歲了。廿六歲的玫瑰最什麼樣子的?
我認識了很多年齡相仿的女孩子。但是她們都普通,她們沒有六年前玫瑰的風姿。我永遠忘不了玫瑰那個突然展顏的笑,她膀子皮膚上那一抹紅。
她那隻銀子的打火機,仍在我抽屜裡,這時候,人人手裡都有一隻登希爾了。
我過著我平常的日子。
六年內我長高了六寸,我吃得不多,所以不胖。我不再為我的卷髮煩惱,因為有女孩子喜歡卷髮。我每隔一天要刮一次鬍髭。我的功課相當好。明年我會到英國去讀大學。我還沒有要好的女朋友,但一點也不愁。父母與我的關係很好,我尷尬年齡已過了。
當然媽媽會笑著跟朋友說:「家明這孩子呀,人人都說清秀。頭髮又留得這麼長,又愛穿長袖子襯衫,手腕上套只銀手鐲,遠看就像個女孩子。」
這麼多朋友,就是不見玫瑰再出現。
蘭姨只是來拜年,坐一下就走,我根本沒有機會問:「喂!玫瑰呢?」
我以為我永遠不會見她了。
但我還是見到了她。
那個下午,在一間酒店喝咖啡的地方,我又見到了她。
樂隊正在起勁的演奏,我停好了車子,走進酒店,就看見她坐在媽媽對面,左手邊是蘭姨。
我一眼就把玫瑰認出來了。
我的心驚喜地狂跳著。
剛才母親叫我去接她,我還勉強呢,沒想到一來卻見到了玫瑰。我定一定神,一步步的走過去,向著玫瑰走近,我看清楚了她的臉。
啊!仍然是那樣的濃眉,每個女人都拔眉毛,她還是留著濃眉。我注視她的臉,六年了,她一絲沒有變,一點沒有老,不過臉上的稚氣與圓味沒有了,下已略為尖了一點。她沒有變,她垂著眼,睫毛重得很的樣子,她仍然在抽煙,有點心不在焉。
她沒有抬頭。
沒有看見我。
她穿著一件絲襯衫,胸前三粒鈕子沒有扣,頸上懸一隻大大的金子十字架,襯衫外是一件-皮外套,配-皮長褲。她真是美。難以形容、突出的美。
認為她美的,不只是我一個人。喝咖啡的客人都朝她看。
但是她沒有笑,是不是不快樂?為什麼她會不快樂?是誰令她不快樂?
她的頭髮剪得這樣短,比我還短,低著頭,我看見她後頸是雪白的。她多久沒曬太陽了?
我興奮的看著她。六年了,我想念了她六年。我該說什麼話呢?
媽媽看見我了,「家明,過來,幹嗎傻傻的站著?」
我走過去,我忍不住低下了頭,看著玫瑰,我俯下身子柔聲問她:「你還記得我嗎?」
她抬起眼來,怔住了,她眼睛有點茫然的神色,她當然忘記在什麼地方見過我了,誰會記得一個十二歲的小孩子?我不怪她。
她的臉色有點不大好,心不在焉,微微蹙著眉尖。
我說:「我是第一個叫你玫瑰阿姨的人。」
她想起來了,嘴角的笑意緩緩的漾開,濺到眼睛裡去,不是十分開朗的笑,到底也是難得的。
「家明長大了很多。」媽媽在旁邊補充。
她上上下下的打量我,忽然歎一口氣,「孩子長大得真快。」她說。
我在她身邊坐下。
她瘦了,瘦了很多,六年前那種小女孩式的誇張動作已經消失了。她默默的捧著一杯咖啡喝,手指是纖長的,指甲很長,沒有指甲油,一種透明的紅粉。放下杯子,她取起了煙,手有點微微一抖,她神經有點緊張──為什麼?
蘭姨與母親絮絮的數看家常。
我逗玫瑰說話。
她喝完了咖啡,叫了威士忌加冰,下午的咖啡座最熱鬧的,人來人往,煙霧迷漫,音樂混著人聲,但是我心中眼中只有一個她。
她問我,「你幾歲了?」還是平常的問題,心不在焉的。
「廿歲。」我說:「中學畢業了。」
「有什麼計劃?」她淡淡的問。
「我在考大學,最理想是到劍橋去。」我說。
「是的,」她點點頭,「劍橋很美,尤其是那條河,蒲公英種子夾在柳樹中飛揚,到處是青苔,陽光根本沒有氣力透過那麼深的綠,很美。」她像自言自語,但是又笑了。
她吸著煙,她的打火機換了,是一隻金邊鑲紫紅漆面的都彭。她用打火機很考究,她沒有一處不精緻,但是隨身卻又散著一種不羈。
我問:「你去過劍橋?」
「很多次。」她聲音是低的。
「你會再去?」我問她。
「我不知道。」她答。
我們說話的聲音很小,但是我聽得見她,她聽得見我。
我說:「你記得嗎?那一天,你游泳回來,頭髮還是濕的,坐在我家客廳,那是我第一次見你。」
「是嗎?」她盡量在想:「多少年了?我很久沒有游泳了。」
「六年。」
「你還是一個孩子呢!」她驚奇的說:「記性太好了。」
我笑著點點頭。
她說:「我那個時候大概很胖,光吃不動腦筋。」她解嘲地笑笑,「連我都不記得最什麼樣子了。」
她唱了一杯威士忌又一杯。
蘭姨阻止了她,她聳聳肩。她有心事,她不開心。她人在這裡,心根本不在這裡。
媽媽沒一會就說要走了。我沒有法子,只好站起來。
我對玫瑰說:「下次見我,你會認得我?」
她注視了我一會兒,點點頭。
我很高興,我相信她。
我開車與媽媽回家。
我問:「媽媽,我們下次請蘭姨與玫瑰吃飯。」
媽媽看我一眼,「玫瑰阿姨明天就動身了。」
我一怔,「走?去哪裡?」
「去巴黎。」媽媽答。
「去學畫?」我記得她是畫畫的。
「你記性倒是很好。不,不是去學畫,她與開頭的那個男朋友,那個姓莊的,分開了,蘭姨讓她到外邊去散散心,不過是三兩個月要回來的。」
「怎麼分開的?」我問。
「我們怎麼方便問呢?」媽媽笑著說。
「她難過嗎?」
「沒有很難過,只是有點心不在焉,大概是不開心。這年頭,也無所謂,」媽媽感喟地,「男女關係越來越平常了。」
我不出聲。玫瑰很難過,我看得出來,她有種沉著的哀傷,不過套母親的語氣:這年頭,總是哭哭啼啼的女人比較得人同情。在別人眼裡,玫瑰是不在乎的。
我當下說:「等她回來,我們請她吃飯。」
「好。我倒是喜歡她的,她長得好看,做人也大方,很有派頭。連蘭姨也請了來,大家聚聚。」
聽見媽媽稱讚她,我很高興。
找問:「剛才是怎麼碰見昀?」
「完全無意。她與蘭姨自航空公司出來,路上碰見的,蘭姨便跟我說了說她的事。女孩子長得出眾,未必是好事,總帶點怪脾氣,如果玫瑰笨一點,也就安份守己的做人太太了。」
但天下也得有玫瑰這樣的女孩子才好。否則都嫁了成了人的太太,我們還看什麼風景?況且不見得玫瑰就不是好妻子!如果玫瑰與我一樣年紀,我就一定去追求她。
她走了。
沒有回來。
她在巴黎彷彿住定了。
搬了幾次家,連蘭娘也沒有她的確實地址。
然後我考到了劍橋的達爾文學院,九月就乘飛機到倫敦。
我總想有機會見她的。
第一個假期是聖誕節,我千方百計的向媽媽打聽到玫瑰巴黎的地址,過了海峽到法國,叫計程車直接駛到她家去,只在車子窗口遠遠的看到那座出名的鐵塔。
天氣很冷,但陽光很好,我花了很貴的車費,找到她的門牌。她住的房子不算講究,只是一幢公寓,門口有十幾個門鈴,可見住客很雜,不過巴黎總是巴黎,房租恐怕已經非常不便宜。
我按鈴。心跳得厲害。
房東是一個老太太,她來開門,知道我的來意後說:「玫瑰小姐到馬賽去了。」
我站在她門口,洩了氣,動彈不得。過了半晌才留下了字條、地址。很抱怨自己衝動,沒與她聯絡就摸了來,原想給她一個驚喜,誰知世界上的事不巧得很。
我沒精打采的參加了一個旅行團,胡亂走了一趟就回劍橋。巴黎給我的印象很壞。
她沒有回信給我。
是的,王家明。兩百多個中國男孩子都叫家明,看樣子她又忘了我了。我唉聲歎氣,精神不振,沒有戀愛就生有一種失戀的感覺。為什麼她要比我大八年?
後來我認識了很多女孩子,但是我始終在尋找著另一個玫瑰,她那天下午那種茫然與失意,比多年前的神采飛揚更為吸引。
第一年我沒回家。
第二年爸爸媽媽打電報來叫我回去。
到了家,我才發覺我真長大了。我很獨立,也很冷靜,反而照顧起爸媽,他們很快樂,暑假過後,我還是要走的,到底見過父母了。
媽媽不擔心我的頭髮長短問題。
她很小心的問我有沒有女朋友。
她的意思是不喜歡外國人。
我笑說:「放心好了,帶洋味的中國女孩子我都不要。」
我心裡只有玫瑰。
在家那麼久,我只穿一件舊藍布外套,上面釘滿了英國各郡的徽章,都是我到過的地方,媽媽不喜歡這件破衣裳,很有意見。我一笑置之。
媽媽喜歡給我介紹各式各樣的女孩子,我也一笑置之。我抽屜裡仍然故著那只打火機。
我看見了玫瑰。第三次看見她了。
這一次運氣特別好,只隔了兩年。
我從外邊回來,蘭姨在與媽媽訴苦,我一見蘭姨,馬上想到玫瑰,馬上想到思念之苦,馬上想在蘭姨身上尋蛛絲馬跡,我不肯放過這機會,上去纏住了她。
蘭姨先是驚奇,「呀,你長得這麼高了,」她說:「回來度假?你媽媽福氣真好。唉,我還是老樣子……玫瑰?啊,她回來了,在郊區租了間房子,專心畫畫,說專心,還不是那樣子,在法國耽了半年,再下去不得了,我把她拉回來的,叫她去散心,她大解放了,做她這個監護人,真不容易,快三十歲了,她還像孩子一樣……你想見她?我正去找她呢,你跟我一道來吧。」
我樂不可支,開車把蘭姨送到玫瑰的家去。
那一天很熱,她住的屋子門口有一株兩人合抱、火艷艷的影樹。唉,英國風景再美麗,就是沒有這種逼人而來火辣的感覺。
門沒有鎖,蘭姨推門而人,一面皺著眉頭。
玫瑰的家不像一個家。
柚木地板很亮,鋪著一張極大極美的天津地毯,藍杏兩色,地毯一頭放著青瓷中國大花瓶,裡面插著大篷大篷的干花,褐色的、米色的。屋頂上吊下來無數的玻璃珠玻璃球,又堆著畫、畫架子、顏料、畫布、筆,屋子裡空寬得很。
但沒有開冷氣,熱浪是驚人的,透過露台上的竹簾,陽光一絲一絲投在牆壁上,牆上掛著一幅字,寫得龍飛鳳舞:「記得那年花下深夜初識謝娘時水堂西面畫廉垂攜手暗相期惆悵
曉鶯殘月相別從此隔音塵如今但是異鄉人相見更無因」
我怔住了半晌。
全間客廳可以坐的地方只有一隻大樟木箱與一張搖椅。
蘭姨當然討厭這裡,她叫著:「玫瑰,玫瑰!」
一陣風來,露台上的銅風鈴、貝殼風鈴一起響了起來。
玫瑰出來了。
她胖了很多,但看得出是那種結實的胖,赤腳,一條破得深深淺淺打補釘的牛仔褲,一件芝土布的襯衫,沒有內衣,她豐滿的體型包在這種原始的衣服下,像重諾亞筆下的女人,臉頰是紅的,皮膚崩緊著,閃著光,濃眉下的眼睛充滿了笑,她向我們走來。
她厚厚的黑髮束在頂上,盤成一個髻狀,插看一枝玉簪。這樣不中不西的打扮,就在她身上,才顯得奇異的美。她比兩年前反而年輕了,添著一種難以形容的野氣。
我難以自制的趨上去。
她看著我,她問:「家明?你是家明吧?」
我點點頭。
她坐下來。
我點點頭,目不轉睛的看著她。
她從茶几上拿起了一隻盒子,打開了,裡面有煙絲,她拿紙張捲好了一枝煙,用卡地埃打火機點者了,把煙以食指與拇指輕輕拿著,一口口的吸。
我狂喜,我終於找到她了。
但是就在這個時候,從房間裡走出來一個外國男孩子,金色的卷髮垂在肩膀上,眼睛翡翠似的綠,一件汗衫,一條長褲,手裡拿青一杯飲料,杯子裡的冰塊與玻璃撞得叮叮發響,混著風鈴的聲音。陽光使我目眩,我知道我又來錯時候了。玫瑰自他手裡接過飲料喝了一口,他自玫瑰手裡拿了煙過去吸。
我來得不是時候。
蘭姨交待了幾句話,就走了,我也走了。我來得不是時候。
緣份就是時間,這是對的。
這一次我們一句話也沒有說。
暑假過後,我回去讀書,一直讀到畢業。父親最大的願望是要一個博士兒子,我就讓他達到願望望,我沒有讓任何人失望。我回家找了一份工作。
我認識了更多的女孩子,但是沒有一個真正合我的心意。
有時候我與她們出去一次,兩次,但從來沒動過要結婚的念頭。我覺得她們的不足,做女朋友就可以,妻子?妻子到底是一輩子的事。
對我有興趣的女孩子很多,我一點也沒有大言不慚,我尊重她們,但也避著她們。
我廿八歲了。
媽媽開始焦急,她要我結婚。
我常常用微笑推搪她。
我的老闆不多久就知道廠裡這個人,他很賞識我,要請我吃飯。夜飯設在他家裡。我必需去,於是我一個人去了,他很驚異,他問:「沒有女伴嗎?家明?」我搖搖頭。他是一個五十多歲的老頭了,但老得很風趣,不討厭。
他招呼我到他的書房裡去坐,他是個風雅的有錢人,家裡佈置得豪華,不過相當含蓄,我揀適當的話說,他很喜歡我。「我們需要你這種青年。」他由衷的稱讚我。
我有點不好意思。
然後他抬起頭來說:「啊,家明,來見見我太太。」
我轉身,我看見了玫塊,我完全呆住了。
玫瑰春到了我,也怔了一怔。她放肆的著著我。我側面的著著她。第一次,第一次,她開始真正的看我了,我知道,那是因為我現在是男人了。
她嫁了人,這個人是我老闆。
嫁了多久了?怎麼認識這有錢老頭子的?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會放她走了。
她沒有提出以前見過我,我們三個人坐在一桌吃飯。我暗暗留心著她,她嘴角凝笑,曉得我在留心她。這就夠了。我不覺得卑鄙,我早十五年就認得她,那時候我的老闆不曉得跟誰在」起呢。
她穿了一件旗袍,寬身的繡花旗袍,頭髮梳在腦後。並沒有多老,但是皮膚變了一種顏色,在柔和的燈光下,看上去像一座瓷像似的。她一本正經的捧著飯碗,拿著一副銀筷子吃飯,這麼文靜,這麼賢淑,我莞爾了。她的丈夫知道她的真面目馮?
這頓飯吃得不寂寞。
玫瑰手上戴著一隻燦爛的大鑽戒,她的手指甲修得很好。她不畫畫了?她真的修心養性了?
不,不,她是不會老的,像她這樣的人,是不會老的。
飯後我們閒聊,她丈夫去聽一個長途電話,留下我與他在書房裡喝茶。
我試探的說:「很久沒有見面了。」
她一愕,很柔和的問:「我們見過面嗎?」好像真的一樣。
我笑,她忘了?但不要緊,至少我現在吸引她,這就夠了,但我得提醒她,我早在十多年前,就把她放在我心裡,直至現在。
我低聲叫她:「玫瑰阿姨?」
她眼睛裡閃過複雜的神情,她想起來了,一幕一幕,完全想起來了。
她微笑,濃眉如昔,眼神如昔,「呀,你是小家明。」她停了一停,再說:「我老了。」但是口氣一點也不遺憾。
我搖搖頭,「你沒有老。」我說。
「剛才一見,我只道在哪裡碰著過,只是想不起來,你不怪我?」她問,問得那麼緩柔的、膩性的。
「我永遠不會怪你。」我說。
我拿起我的拔蘭地杯子,走到她身邊去,站在她面前,她仰起頭,帶點迷惑的看著我。我幾乎可以嗅到她的髮香,我整個人有種溶化了的感覺,溶在她皮膚的磁白裡。
我等了這麼久。
她終於說:「你長得很漂亮,家明,有時候孩子大得真快。」她嘴角閃看無法泯滅的野氣。她丈夫沒有辦法制服她,我很明白。
我探下身子,吻了她的臉。我不覺得我是第一次吻她,我好像已經在印象裡物過她無數次了。
這一次我不會讓她走。
我在她身畔輕輕的再說一次──
「玫瑰阿姨。」
這是我第四次見她,但是我得到了她。我知道我終於得到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