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人 心上人
    (一)

    麗莎到英國去已經三個月了。

    開頭那兩個星期,我倒還好,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因為不用去接麗莎上下班,連車子都不開,用公共交通工具。

    後來就開始悶,悶得幾乎想學泰山,在胸口擂槌一頓,大聲叫啜,引起山谷回音。

    我也不知道怎麼會有這種感覺,我與麗莎之間,這一年多來,那只不過是普通朋友,我很小心地與她維持距離,因此也未曾瘋狂愛上她,她說要到倫敦,我還很替她高興。

    但現在,我才發覺生命中像是少了一樣什麼……於是我取出信紙預備寫信,沒落筆又把信紙收回去。我自初中開始就沒寫過信,現在發什麼癡?

    我並不愛麗莎。

    不過她是好伴侶,她是一個樂觀的愉快的小女人,懂得看電影,喜歡吃、愛笑,衣著很大方,與她約會,永還是輕鬆的。

    我很想念她。

    我甚至有想撥長途電話到倫敦,叫她回來。

    但是這個電話的意思是,我在她回來後,就得娶她。

    我打算娶她嗎?並不見得。

    既然不打算負這種責任,那麼就不能夠阻礙人家的青春前程。

    下班又落雨,我從來沒有像今天如此討厭過下雨,賭氣地將新皮鞋往水坑裡踩。

    以前麗莎在香港的時候,每逢我打出一條新領帶或是穿件新背心,她都會稱讚我。

    每天中午,我們一道午餐,她節食,老吃一容小小的三文治與一杯不加糖的紅茶,我們在一家西菜店訂有一張檯子。

    如今我也不再去了,每天胡亂地叫辦公室的後生買一個飯盒子。

    我因寂寞的緣故,心情很煩躁。

    我希望我是愛麗莎的,那麼可以順理就章與她在一起過一輩子。

    我盡量壓抑著自己的情緒。

    認識一個新女友吧,我跟自己說,女孩子那麼多,再挑一個好伴侶。

    猶疑了一刻,我打電話給桃麗。

    桃麗是一間大酒店的公共關係主任,非常花姿招展的一個女孩子,走在時代的尖端。

    當天約好了午餐地點,我的精神似略為進步。

    一見面,桃麗便笑說:「女朋友到倫敦去了,便來約我?」

    我覺得這句話講得很俗,其實麗莎並不是我的女朋友,我們並沒有擁抱接吻行姻緣道,但一時間我無法向一個較為陌生的女郎解釋。

    桃麗打扮很明艷,在陰沉的天氣中確能使人精神一振,我與她一邊吃飯一邊談天。

    她說:「──我也不想再幹這一行,實在太辛苦,有時候真的很迷失,為了什麼呢?在一般人眼中,做公共關係等於當花瓶而已。」

    我覺得桃麗原來與她的外表不一樣,她心中其實很苦。

    我用匙羹攬著咖啡,忘了放過幾粒糖,但一直攬著。

    桃麗歎口氣,「我也很想結婚,從艮,做一個家庭主婦,從此退出江湖,不必受排擠忙掙扎,不必戴個假面具嘻嘻哈哈做人,我不但精神疲倦,身體也很疲倦了。」

    我不曉得如何安慰她。

    她的煩惱我很明白,職業婦女有時候非常的低潮,也難怪,遺傳因子下意識地催逼她們成家立室,養兒育女,但現實生活卻勉強她們勤力工作,堅強勇敢,換了是我,我也會精神不佳。

    但是我這次約桃麗出來,是為了尋找一點陽光,最近我的生活至為沉悶,想她以活潑治療我,誰知道她令我更加憂鬱。

    吃完一頓午餐,我起身道別,再也沒有提出下一次的約會。

    也許這是不公平的,也許桃麗不是每次都這座不高興,但不知為什麼,我覺得她缺少一份奮鬥的精神,老想逃避,以為一嫁人便全部難題獲得解決……

    這是人生觀的問題,麗莎從來不這麼想,每次遇到工作上的難題或是阻滯,麗莎會聳聳肩說:「我已經盡了力了,管它呢,問心無愧就行了,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同事計算她,打她小報告,佔她便宜,欺侮她,她都不介意,因不善吹拍鑽營,故意討人歡喜,麗莎雖然學歷與幹勁都超人一等,但並不見得會比別人升得更快,不過她不在乎,她盡了自己的力就算了。

    麗莎是很開朗的,不是因她走了我才想到她這點好處,她在我身邊的時候,我也欣賞她。

    誰不辛苦呢?一個年輕人過五關斬六將才捱到大學畢業,自學校出來又還得尋工作,找到工作要盼升級,無窮無止境的掙扎……這年頭也很少有婦女可以坐在家中被供養了。

    下午我像木偶般履行著公事,我跟自己說:你不是活著,你是一具行屍……

    我想放兩個星期的假休息一下,又不能確實該逛到哪裡去,光在家坐著也是會發狂的。

    這一切都是為了麗莎嗎?

    她在的時候我的情緒很平穩,她臨走的時候我的情緒也很平穩,為什麼現在會這樣?

    啊!她在倫敦恐怕一點也不寂寞吧?她在倫敦可以巡博物館觀遍舞台劇,學校裡有新的朋友,生活平添許多新鮮刺激。

    而我,我在這間寫字樓裡馬上要老死了。

    月底開會,總經理宣佈我升級加薪。

    我心內有一點喜悅,雖然只升了芝麻綠豆的職位,但是同事公認為我是應當人選,就不容易。

    我想找個人慶祝一下,卻一個人選都沒有。

    如果麗莎……又是麗莎。

    我煩惱的想,天下又不是只剩她一個女人!

    我妁了咱們公司的營業經理嘉露出去吃晚飯。

    她是個野心勃勃的事業女性。

    但我被她悶得幾乎痛哭流涕。

    嘉露辨事的效率無異是一等一的,但是老天呵老天,我們只是在公司辦公,我們不為八小時的工作而活,除了工作,至少還有其他的事值得做吧。

    但是她下了班也等於沒下班,一邊喝著最好的「香白丁」白酒,,一邊說:「總經理摩土如何如何……」「董事長李察臣怎樣怎樣……」「瑞土總公司的宗旨是……」「人事部部長彼得其實……」

    慘遇結婚──白天對牢這些人不夠,下了班嘉露還對他們念念不忘,我胸口佗悶,呵欠頻頻,但嘉露似乎不覺得,一直拉扯下去,把她所知道的「秘聞」一股腦兒灌輸給我,終於我施出殺手澗,我說:「嘉露,我有點不舒服,我們走吧。」

    結果是,她在公司裡看到我,再也不跟我打招呼。

    我記得以前,約了麗莎出來,我們可以談到梵哥的畫、威尼斯的風景,西廂記中曲子的特色。

    天呀,我是多麼想念麗莎。

    那時候,工作特別起勁,因為下了班可以見到麗莎,兩人暢飲一杯啤酒,那時候,八小時辦公時間過得特別快,因為可以打電話給麗莎略聊一兩句。

    但是我怎度能夠留住她呢?人家要到倫敦去進修學問,她回來的時候自然另有一副光景了,說不定帶著丈夫孩子回來。

    該死的!我詛咒看天氣、文件、渡輪、同事、老闆、整個世界──

    但是我不肯承認愛上了麗莎,愛情不是這樣的,愛情應當轟轟烈烈,我與麗莎,一直那麼平和……不不,不可能。

    然而我是這樣想念她。我需要她的巧笑倩兮,我需要她一雙忍耐的耳朵,我需要她的存在。(二)

    我是麗莎,到英國已經三個月了。

    與張國棟走了兩年有多,做他那有名無實的女朋友做得我混身不耐煩,我到倫敦,不是為了進修,而是為了逃避一段毫無結果的感情。

    叫我如何形容國棟呢?他是一個好男孩子,第一次見到他,我已被他吸引。

    他是一般女孩子心目中的好對象,港大畢業,有一份穩定而有前途的工作,而且國棟有一張非常溫柔、清秀的臉,他稍微疲倦的時候,喜歡將頭靠在牆上,看上去很孩子氣,激發女人的母性慈愛,忍不住想在他額頭吻一下。

    看得到這一點的,自然不止我一個人,因此他在女人堆中受歡迎,是可以想像的事。

    但是他畢竟打了電話來約我午膳,看電影、喫茶……我們變得很熟絡,一般人以為我是他的女朋友,事實上卻不如此。

    他在人前跟我非常的親熱,一到我們單獨相處,卻又是個守禮君子,我們在這些日子裡並沒有發生什麼不尋常的關係。

    我不會說他聰明,這個年頭,男人並不需要對女人負責任,肉體上的歡愉也不過是雙方面的你情我願,他並不見得會因此脫不了身。

    我覺得他是尊重我的一個君子人。

    但為什麼,我老認為國棟不會娶我?他像老在等待一個更好的女郎。

    我知道。

    他理想中的對象不是我,而是一個穿白色衣服,神態寂寥的藝術家,她憑感性生活,富創作天才,氣質清秀,態度高傲的女郎。

    國棟不止說過一次,香港的女孩子不是不好,只是太俗氣,他自然也嫌我俗氣,因為我不是一頭直髮,穿雙平底涼鞋,那種瀟灑得不知道油鹽柴米的藝術家,所以他嫌我。

    國棟對我像個妹妹,但我對他,卻不像個哥哥,我承認我平凡,我覺得一個女人的最終目的是結婚生子,我自小到大都沒有大志,也不想轟轟烈烈的幹事業,能夠嫁與國棟,我已夠開心。

    因為一年多沒進展,我只好與他攤牌。

    那夜我說:「我要到英國去念一年書。」

    誰知他詫異地說:「你有心唸書便起碼念個學土,念秘書課程才一年,除了假期,剩七八個月,不三不四,有什麼好?」

    我被他氣得說不出話來。

    他又說:「大學生的氣質是兩樣的,不管前程如何,培養那份氣質也是值得的,尤其在歐洲進修──麗莎,我替你慶幸有這樣的機會。」

    我黯然,原來他巴不得我走,他真是有一手,不但不留住我,而且還替我出主意,叫我去念足四年。

    我心灰意冷,偷偷的哭,終於咬咬牙,提起行李走了。

    國棟有到飛機傷來送我,與我握手,祝我錦繡前程,我強忍著眼淚。

    就這樣,我上了飛機,到了倫敦,表姐夫與表姐來接我,替我辦妥入學手續。

    對著風光明媚的異國風倩,我卻沒有心情欣賞與享受,神情是憔悴的,終於在表姐的追問下,我把心事說了出來。

    表姐冷笑,「這麼壞?嫌你?我不過是中學生,但你表姐夫是博士,他可沒嫌我。」

    我說:「這裡是英國,香港是兩樣的,香港人勢利,什麼樣的人眼什麼樣的人走,不能越界,女孩子若沒有一張文憑傍身,叫夫家的人看不起。」

    「現在流行大學文憑做嫁妝?」表組問:「多麼古怪,笑死人。」

    「香港便是一個那樣的地方。」我無奈的說。

    「我勸你別回去,這裡好的男孩子要多少有多少。」表姐說:「在這裡嫁個博士,完了回香港探親,向他說聲哈羅,氣氣他。」

    我煩惱的說:「他才不氣,他會為我慶幸嫁得好,他心中根本沒有我。」

    「那麼更應該認識別的男人。」

    我不敢說,我偏偏就是喜歡他。

    住下來以後,一邊上學一邊表姐也介紹男孩子給我,但多數應酬一兩次之後,完全沒了下文,我可不想嫁予唐人街餐館的主人做女掌櫃,或是面目可憎,自以為是的大學生,於是我努力修我的秘書課程。

    偶而在同學會中,我也會看到一兩個出色的女孩子,她們神倩倨傲,法語流利、來去自若,我就想:這一定是國棟心目中的理想對象。

    我也嘗試學那種打扮,自覺不好看,我情願穿一條裙子,一雙高跟鞋,老實樸素地做人。

    我羨慕她們有長腿、穿袋袋牛仔褲,男裝的縛帶鞋,大風衣,與男朋友像兄弟似的無牽無掛,我不知怎地,非常老土,永還想結婚。

    或者是落後了,我很感歎,我不想試婚,不想同居,不想長時期地戀愛,我只想結婚。

    我與表姐最愛在週末到附近的公園散步,帶著她兩個孩子。

    我所羨慕的生活,也就像表姐,安居樂業,把孩子帶大。

    「你會是一個好太太。」她說:「女人都是好妻子,只要有這種機會。」

    我抬起頭,「也有例外,有些女人是非常能幹的。」

    「我覺得假如對方不能欣賞你的好處,假使結了婚,也是毫無幸福的。」表姐說。

    我輕輕答:「這件事在我離開香港之時,已經結束了。」

    「他有沒有寫信給你?」

    「沒有。」

    「你有無寫信給他?」

    「沒有。」

    「算了吧。」

    我看著幾乎一望無際青蔥的草地,「是,算了算了。」我說。

    我同班有一個以前做模特兒的女孩子,她瘦長苗條,有一把烏黑的頭髮,因為快要結婚了,所以心情特別好,常抽空照顧其他的女同學。

    我對她說:「你未婚夫一定與你很相配。」

    她點點頭,「是,非常相配。」

    我們終於見到了那個幸運的男孩子,他與未婚妻並不相配,比她起碼矮三寸。

    我問她,「怎麼了,為什麼挑他?」

    「他有什麼不好?」她反問:「我們非常談得來,而且他能補足我的短處,兩夫妻這才叫相配,若兩個都是詩人,光雙對吟詩,沒人去煮飯,豈非很快餓死?」

    我覺得她說得很對。

    我認為我與國棟根相配,他富才華與幻想,不切實際,如果我替他做好日常生活上的瑣事,他才可以盡心去發展事業。

    很明顯地,他的想法不同,國棟啊國棟,我悵惘了。

    抵英不久,我考得了英國的車牌,並且自己開車到蘇格蘭去玩。

    回來的時候,表姐很緊張的說:「喂,有人打長途電話來找你。」

    「什麼?誰?」再也沒想到是國棟。

    「你那心上人。」她神秘地說。

    「啊!」我既喜又驚,又怕自作多情,故作平淡狀,「他?他找我有什麼事?」

    「沒什麼事。」

    我聳聳肩,「可見不過是問候一聲,」我停一停,「事隔三個月才來問候,你想,──」

    「就是因為沒事,才顯得想念你,男人自尊心強,他內心矛盾,鬥爭了近三個月才給你打電話。」

    「可是他怎麼找得到我的電話?」我詫異。

    「要找自然是找得到的,」表姐說:「他不想與你說話,你對牢他也沒用。」

    「幾時打來的?」我問,心漸漸熱起來。

    「你去蘇格蘭七天,他打過三次來。」

    「嘩,三次。」

    「如果他叫你回去,」表姐板起了瞼,「你可要端點架子,可別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

    我沉默一會兒,「我會讀完這幾個月書。」

    「對了,」表姐舒出」口氣,「除非他答應馬上娶你,否則你就此依他回去了,仍然是無名無份跟牢他,算什麼,不准走。」

    「是。」我說口

    「男人打幾個長途電話來!花不了什麼錢,不必心花怒放,聽不到只有好。」

    「是!」

    表姐說:「這次去蘇格蘭倒是去對了,他找你不著,也好叫他知道,你並沒有打算隨時恭候。」

    我低下頭。「要是他今天又來找我,我如何回答?」

    「照平常呀,自然大方就好。」

    「是。」

    我沒有想到,當天晚上他馬上打電話來了。

    我很緊張,不能控制自己,聲音都震抖。

    他問:「還習慣嗎?功課如何?」

    我答:「還可以,住表姊塚裡,跟香港沒兩樣,很舒適,吃得到鹹魚雞飯。」說完了就覺得自己無聊。「你呢,你好嗎?」我問他。

    「還不是老樣子,悶得要死。」他一向是不合重的。

    「你也好久沒放假了,不是說想去南美洲嗎?」

    「南美沒有文化,還是歐洲好。」他說。

    「那麼你就逛歐洲,別悶出病來。」我很姐心他,他在香港,並沒有朋友,他不好應酬。

    「麗莎,我很想念你。」聲音很孩子氣,很膩。

    我感動得差點落下淚來,「我也想念你國棟。」

    「改天再聊,好好唸書。」

    「好,謝謝來電話,國棟,保重。」

    「你也保重。」

    他掛了電話。

    表姐在一旁冷笑,「妹子,不是我說你,你感情也太豐富,你對他太好了。」

    「你不明白,」我儒嚅的說:「他這個人傻呼呼的,不懂討好女人。」

    「我是不明白,總之你不准回去,知道沒有?」

    「他又沒叫我回去。」

    「你巴不得他叫你!」

    「我不會放棄功課啦,表姐。」我表明心跡。

    隔三天,電話又來了。

    我問國棟,「週末,沒出去?」

    「沒有。去哪裡呢?」

    「以前我們不是老去淺水灣散步嗎?」

    「提不起興趣,他們都說淺水灣又舊又古老,只有你才懂得享受。」

    「那麼選別的節目。」

    「不想去,實在不想去。」

    我彷彿看到他把頭靠在牆上,一種百般無聊,孩子氣的著惱,我心完全融解下來,軟成一堆,鼻子都酸了。

    他歎一口氣,問:「你什麼時候回來呢,麗莎?」

    要不是表姐站在我身邊乾瞪眼,我幾乎想說:馬上──

    「要到明年七月。」

    「嘩!」他嗚咽地說:「好吧,等你回來,我們到太空館去看星星。」

    「可以,」我精神一振,「我常去倫敦的天象館,他們的節目也很成功,但是找不到人陪,都說是孩子們去的地方……」

    他憤憤地,「可不是,我們倆彷彿永遠得不到世人的同情似的。」

    我說:「國棟,省一點吧,講了足足十分鐘了。」

    「再見。」他依依不捨。

    「再見。」我放下電話。

    表姐在一邊喃喃的說:「男人就是這一點賤,對牢他的時候當你透明,走遠點又追上來,唯男子與小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

    我臨睡之前,輾轉反側,天氣這麼涼了,在外國的滋味並不好受,若在香港時,國棟有稍微明確的表示,我就不必走這一趟,誰在乎這勞什子的秘書文憑呢?可是我苦在下不了台,唉,耽到明年七月才回去,可能永遠失去了他,現在馬上動身走,又顯得自輕自賤,這……

    第二天,表姐在早餐桌子上說:「怎麼,臉腫腫的,沒睡好?告訴你,做人樂觀點,凡事是注定的,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遲早跑掉。」

    但我心中只有國棟,我是那種傻氣的老式女子。(三)

    我是麗莎的表姐,麗莎是我小表妹,我比她大好多,自小看她長大,疼她疼得不得了。

    我也知道這一次小表妹到英國來,自然有其不得意之處,果然,她喜歡的男孩子不喜歡她,所以,為了避開不愉快兼毫無結果的一段感情,她藉口讀書而來到我這裡。

    她一直在我家住,功課也有進步,很適應新環境,因為我認為那個香港男孩子對麗莎不好,所以堅決要她念完這個課程,不讓她回去。

    同時我也介紹各式各樣的男人給麗莎,希望移轉她的目標,但是感情這樣東西,像銀行中的存款,為數有限,麗莎的感情存款早已被那個叫張國棟的男孩子支清,因此對其他的男人不瞅不賺,沒奈何,而那個張國棟呢,又不曉得他自己有多幸運,卻拚命的拿麗莎的感情來揮霍浪費。

    唉世事大都如此。

    在我的限內,麗莎是個愉快、溫柔、開朗、漂亮的女孩子,誰娶了她,應該是福氣,她這種安於室型的女孩子,在今日可以說已經很少了。

    但人家怎麼想,我實在不知道,怎麼會有男人不願要她?我氣不過來。

    但是麗莎的夢中情人終於又來招引她,一而再,再而三的打長途電話與她談天,麗莎飽受折磨,不到十天,便因輾轉反側地失眠而消瘦。

    我幾次三番的跟麗莎說:「你不要這麼傻,為什麼要你巴巴的回去遷就他?難道他不能到英國來探望你?還有幾個月就可以拿一張文憑,不要放棄功課。」

    麗莎也是個好強的孩子,她強忍著,用意旨力克服感情的衝動。

    皇天不負苦心人,一個傍晚,麗莎接到電報,她讀完後跳起來喊:「國棟要來看我!他到倫敦來兩個星期,表姐,他並且在電報中要求與我訂婚!」

    我聽了非常高興,心中像放下一塊大石般,但面子上不露出來,冷冷問:「訂了婚如何?」

    「待我畢業後回香港結婚!」她喜氣洋洋地。

    我說:「便宜了這個小子!」但也忍不住笑起來。

    一個女人,最終求的是什麼?體貼的丈夫,聽話的孩子,這便是一切。

    我太為麗莎高興,我確實相信,此刻她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其中之一。

    她一天比天跳躍,終於日子來到,我陪她到飛機場去接心上人。

    那個男孩子忽忽忙忙的奔出來,一見到麗莎,也不理會行李,一把將她擁在懷內。他面目清秀,一派書生樣,加之雙眼紅紅,一臉憔悴,我馬上被感動,對他的敵意立刻取消。

    以後的故事再也不消我來細說。

    他在倫敦陪了麗莎兩個星期,就住在我們家,麗莎去上學,他就與我作伴,觀察之下,我覺得也難怪麗莎對他傾心。

    他倆在倫敦訂的婚,兩人決定在回港後立刻結婚,我真正的放下了心,有情人終成眷屬,世上沒有再比這件事更稱心如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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