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人 小夫妻
    跟思聰結婚以後,我倆的幽默感發揮到最高寒。

    像我拿看他的襯衫去問他:「這是什麼?」襯衫領子上有一個紅印。

    「你以為是什麼?」他沒好氣的問:「姬仙蒂婀的唇膏?告訴你,這是今天午間的蕃茄汁燴牛利!」

    他從前不是這樣的。

    從前他不懂說笑話,那時候我們在一起,他老是認真而愛憐的握住我的手,緩緩地,充滿情感的說:「我們一定會白頭偕老,相敬相愛。」

    他結婚後改頭換面,決定扮演冷面笑匠的角色。

    他習慣性地以冷笑代替「早晨」與「晚安」。

    像今早,他「哼哼嘿嘿」一番,然後問我:「現在糖貴呀?」

    「不會呀。」我很天真的送上去給他侮辱:「怎麼了?」

    「這咖啡裡沒糖。」他瞪看我說。

    我很懷疑這種態度便是精神虐待,可以構成離婚原因。但我們結婚只有四個半月,沒到離婚期限。

    而且我還是愛他的,每天晚上,他坐在那裡看報紙,孩子氣地認真的表倩……我就覺得愛他,付出點代價是應該的。

    他說:「你永遠還是少女情懷,幾時做一個好太太呢?」

    我問:「是否叫我穿著睡袍站在街市與魚檔主人吵架,就算好太太?」

    他說:「哈哈哈,很好笑。」他直乾笑了五分鐘。

    「我有什麼不對?你為什麼老挑剔我?」我責問他。

    他說:「首先,你要弄清楚,你是馮太太,你不再屬於大眾,你事事要以馬氏為重,不能夠再去交際應酬,明白沒有?」

    是這樣的,我點點頭,「可是我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朋友,與同事吃一頓午餐,也算違法?我犯了七出之條?」

    「同事?」他又冷笑,把客廳的溫度降低十度.「誰不知道那個法蘭西斯馬是你的舊打玲。」

    「謝謝你捧場。」我說:「我的老情人多得很,你這樣冷笑,怕會累死,你應該去買座四聲道錄音機回來,精心泡製一卷冷笑錄音帶,有事沒事放出來聽,那才捧呢。」

    思聰受不住刺激,咳嗽起來。

    我也冷笑說:「龍體保重。」

    後來我跟母親說:「我們兩個人現在有事沒事練習冷笑,就快成專家了──唔唔嘿嘿啊啊哈哈哼哼,家庭很有樂趣。」

    母親勸我,「婚姻要互相遷就才能長久。」

    「我有什麼不好?」我莫名其妙,「我還不像以前一樣?」

    「以前你是大小姐,現在你是人家的妻子,你不能像以前一樣!」母親說:「你就是錯在這裡。」

    「那麼他難道不愛以前的我?以前的我跟現在的我是一模一樣的,如果他不愛以前的我,不可能娶我,既然我沒有變,那麼他也應該愛現在的我!是不是?媽媽,你說是不是?」

    媽媽瞪著我很久,她說:「我沒聽懂你說了些什麼。」

    我「唉」一聲,揮揮手,「我有種感覺,媽媽,你從來就沒瞭解過我。」

    媽媽生氣,「我以為你這個『媽媽不瞭解我』的難題在二十一歲以後已經解決了,怎麼現在又翻出來舊事重提?」

    「那麼好,那麼是思聰不瞭解我。」

    「你不能盡倚靠傭人,有時候你也要對他表示關心!倒杯茶給他,遞遞報紙、拖鞋,女兒噯,千穿萬穿,馬屁不穿。」

    我生氣,「媽媽,我是愛他的妻子,不是婢妾,我倆的關係並非建築在馬屁上。」

    「你這個孩子!」她也不悅。

    我夷然,「最瞧不起互相哄騙的夫妻關係,我並不當思聰是飯票,用不看故意討好他。」

    「那你就可以虐待他了?」媽媽賭氣。

    「我沒有虐待他呀,媽媽,你怎麼會如此想?」我心驚膽戰的。

    「你聽著,女兒,嫁了人,事事以丈夫為重,與他商量,前個月,你一聲不響的買輛汽車,差點沒嚇死思聰,這就是不應該。」

    「我跟他提遇這件事,為什慶要跟他一起去買車?我不需要他的意見,」我說:「我完全知道該買什麼車,我已計劃更久,這是我的車子──」

    媽媽打斷我,「那麼你跟法國馬去吃飯就不應該。」

    「法蘭西斯是我小中大學的同學,媽媽,是誰立例規定結了婚就不能跟同學一起吃飯的?」

    「那麼把思聰拖了一起去。」

    「人家沒請思聰。」

    「那你就該與思聰一起進退。」

    「MOTHER,WHATWEHAVEHEREISAFAILUREOFCOMMUNICATION,我不想再說了。」

    「你說什麼?」

    「我不想說啦!」我大聲吼。

    那天回家,決定跟思聰開研討會。

    我幫傭人開飯,一邊大力地將碗碟摔在桌子上,一邊說:「是好漢就打開天窗說亮話,一人做事一人當,不必閃閃縮縮的跑去對我老媽訴苦。」

    他不啊。

    我問:「你怎麼不說話?」

    「這裡還有我說話的餘地嗎?」

    我忽然哭了,「馮思聰,我什麼地方得罪了你,你說清楚,天天這麼舌槍唇劍的,我受不了,既然大家合不下來,那麼我們分手好了。」

    我抓起手袋往大門走。

    他喝道:「你去跟法國馬好了?」

    我不想再跟他吵,於是含淚出門,叫了部街車到青年會去住一宵,房間冷清清的,益發不是味道,開始後悔結了婚。

    以前無論跟誰吵架,我都可以回自己的公寓,舒舒服服的看電視睡覺,現在我反而落得無家可歸,要睡青年會,想到我竟會毅然搬出那幢可愛整潔的公寓去除給一個貨不對板的混蛋,真正心如刀割。

    他什麼都要批評我,我略穿件薄點的襯衫,或是少扣一粒扣子,就目光灼灼的盯著我胸脯看,臉上非常蔑視的表情,逼得我換衣服為止。

    又限我上下班時間,不讓我開車,硬是要管接管送,他自己遲那麼十五二十分鐘簡直是閒事,若是我晚了下樓,他口頭禪是:「我已經住在這裡了,你再遲也不妨,再多跟同事交際交際吧。」

    他看不起我的工作,老勸我坐在家中享福,但是他的收入並不見得充裕得可供我穿我喜歡穿的衣服,於是他就怪我虛榮。

    婚前我是個十全十美的小仙女,婚後我是千瘡百孔的壞婆娘,港幣貶值的速度還不如我這四個月來的身價,真欲哭無淚。

    同事與朋友都還一樣的對我好,由此可知毛病不是出在我身上,都是馮思聰。

    一上班,我就告訴諸同事,私人電話一概不接,有公事我才聽電話。

    法蘭西斯馬似笑非笑的問:「怎麼?跟誰鬧翻了不想睬他?」

    我說:「小馬,你知道我不是小器的人,從不因一點小事生氣,那次小林的離婚妻子與大林的離婚妻子見了面,兩個過氣妯娌拿我來當軸心──大林妻說:「你的好朋友現在做我下屬呢。」小林妻連忙乾笑看否認:「她哪裡是我的好朋友,一年都見不了一次面。」我也沒有生氣,見了這兩個女人照樣笑瞇瞇,覺得她倆真是一對寶──」

    小馬說:「是,」他點點頭,「你對於『友誼』一向看得開。」

    「天下哪有『友誼』這回事呢,」我歎口氣,「儘管這兩個女人故意損我,我也只當是無心失──我自己也有說錯話的時候呀,我也希望別人原諒我,我重視的只有一個人:馮思聰先生,偏偏他那兒出了毛病。」

    小馬氣忿忿的說:「他敢!」

    我再歎口氣,「小馬,賈寶玉賈爺說的:女人一嫁,便由珍珠變魚眼睛啦,我這下子馬上可以站出去做證人,證明他這話不假。」

    小馬說:「你仍然這麼漂亮,馮思聰這傢伙得福嫌輕,他找死。」

    我用手摸著下巴問他:「你會不會為我揍他一頓?」

    小馬嚅嚅的說:「這……不大好吧,朋友妻……這是很敏感的事……我與你只是同事,別叫我兩脅插刀,太尷尬了,這……」

    我雙眼看著天花板,「嘿,虧他們還說我是你的老打玲。」

    小馬說:「什麼?誤會,都是誤會!」他恐懼得結結巴巴。

    我沒好氣,「怕死鬼,膽小鬼,走開點,別煩著我。」

    我伏在桌上。

    小說中的女主角與丈夫吵了架,都有男朋友收留她們,現實中不是這樣的,現實中充滿了法蘭西斯馬這種人,唉。

    我苦惱的用鉛筆打著桌子:如果馮思聰這小子現在來苦苦哀求我,我這就下台,跟他回去,我實在不想回青年會再捱多一夜。

    他媽的馮思聰,他應該找到我公司來,他知道我一定會上班,我又驚又氣:莫非是他早有離意,故意不給我下台的機會?

    那麼我只好回娘家了。

    同事在那邊叫我聽電話:「你媽媽找你,不知是公是私事。」一邊扮個鬼臉。

    我覺得她真詼諧,簡直受不了,取起聽筒,問媽媽,「有什麼事?」

    「咦,」她老人家說:「你又不是三寶殿,沒有事不能找你?」

    我說:「媽媽,大家都成了喜劇高手,不少你一個,有什麼話快說吧。」

    「思聰叫你回去。」

    「媽媽,手臂要朝裡彎。」我瞪著電話筒。

    「你回去吧,結了婚的女人在外頭晃,成什麼樣子?」

    「我搬到你家來住!」我說。

    「你在娘家能住多久?」媽媽問我。

    「住到八十歲,不由你不管,你當心,你總是我母親。」

    「你搬回來,我倒是很放心,勝過流落小旅館。」

    「哈哈哈!」我乾笑。

    「你若要等思聰來接你,我看不必了,他說明:要回去,你自己回去,他不會低聲下氣──他說他從來沒低聲下氣過。」

    「你們都決定不要我了,是不是?」我惱羞成怒,「好,你們會後悔!」我摔了電話。

    一整天我的喉嚨像被人塞了一塊鉛,非常不舒服,眼看思聰是不會來接我的了,小馬又並不如思聰想像中的那麼熱情,我們其實一直是同事關係,我束手無策。

    那天下班,我藉放到親戚家去吃晚飯,自然,他們是歡迎我的,只限於一頓晚飯,親友間要求不能太大,事情反過來,我也不會收留一個與丈夫鬧翻的小女人。

    那天告辭之後,回到青年會,我坐在靜寂的房間細思量,自覺乏味。為了這種芝麻綠豆的小事,思聰使我下不了台,這口氣如果要忍下去,我只有一條路:找房子搬出去,與他分居。

    幸虧我銀行裡還有一點存款,要辦起這件事來,並不困難。

    然而為了如此小事……我傷心地想,就鬧到這種地步,既有今日,何必當初?我獨自流下淚來。

    這種事聽在別人耳朵裡,也許頂滑稽頂好笑,然而對我來說,剛好證實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與思聰無法共同生活,婚前我的優點全變成缺點,他挑一個優秀獨立的女性做妻子,婚後他還是希望我變成奴隸,我並不瞭解他,相信他也不瞭解我。

    我請了三天假,找公寓。

    當天下午便找到一層中價公寓,經紀連連的說:「你運氣真好,小姐,這層公寓本來是一雙日藉夫妻住的,一應俱全,乾淨得十分,他們趕著回國去,租金又便宜,你只要買點日用品便可以搬進來,連電話都有。」

    我點點頭,付了租金按金,感覺上十分淒涼,運氣好?運氣好的女人離家出走,早就有丈夫來懇求她回家,哪像我?為一點點小事,丈夫就高深莫測,名正言順地獨自生活起來。

    那天下午我回家收拾雜物,思聰上班去了,鐘點女工仍然把地方收拾得乾乾淨淨,我取箱子,把衣物收拾好,銷匙留在桌子上,就走了。

    我呆呆的坐在新公寓內,扭開電視機觀看,彷彿又回到少女時代,無憂無慮,只對自己負責但是馮思聰這三個字在我心頭中拂之不去。

    尤其令我失望的是母親,一派大禍臨頭各自飛的樣子,推卸責任,根本不打算理我的事,現在好,她該耳根清靜了。

    我到附近的超級市場去辦了一些必需品,安排妥了,約朋友喫茶,覺得天氣熱,順便買了一堆夏天衣服。

    我問自己:這樣就算分居了?沒頭沒腦的,隔一陣子我會找律師約馮思聰會晤。

    為了這麼小的事,我詛咒。

    微不足道的小事,他就乘機發作,這種丈夫,長久相處也是很痛苦的,我下了決心,從明天起,我就是一個新人,我甚至考慮另外再找一份新工作。

    再回到公司,桌子上一大疊紙條,告訴我什麼人打過電話來,寫著媽媽的名字,不見馮思聰。

    我心中更加冰冷。

    我打回家去給母親。

    媽媽問我:「你怎麼了,跑到哪裡去了?」

    「我在外頭租了房子住,很好,你可以放心。」我說。

    「你這個孩子!你真是的,一句話就氣成這樣子,何必去租房子住?」

    「你就算容我,地方也不夠大,住不下,我自己有獨立能力,不必受任何人的氣,」我不客氣的說:「我大把功夫等著要做,不能聊了──」

    「喂!思聰找你。」

    「是嗎?」我說:「沒有用,太遲了,叫他去找更好的人吧。」

    我獨自一個人過活未必比與他在一起更煩惱。

    我再也沒想到馮思聰是這麼現實的人,我跟他走了兩年,從沒要過小性子,從沒叫他做過矮子,一向遷就他,好聽話,現在為這種小事,他偏偏跟我鬧得這座大,那我就不妨陪他玩這一趟。

    我已決定不回家。

    午飯的時候,小馬問我,「怎麼,一起去吃飯吧。」

    我乾巴巴的說:「不必了。」

    發生一點點事,就能看出人性險惡,小馬這種人,他能為誰擔風險?這種人一點內心世界也無,一點正義感都沒有,就懂得戰戰兢兢捧住一個破飯碗,還以為有出息得很,因為這些日子來我沒讓他佔到便宜,他已經不感興趣,現實得不得了的一個小人。

    他當時看見我冷冰冰的,馬上退後一步,也不表示關心,就跟大夥兒走了。

    我很氣忿,他們都當我完了,遠著呢,等我一翻身又變一條好漢的時候,後悔也來不及,等我恢復心情的時候要多少男友就多少男友。

    我剛想下樓去買一個三文活吃,有人推門進來,我抬頭一看,是馮思聰。

    我斜眼看著他,問:「找誰?」

    「找你。」

    「什麼事?」我心中想,如果他這當兒肯低聲下氣,事情尚有商量。

    他卻取出我的首飾盒子放在我辦公桌上,說道:「你忘了取貴重物品。」

    我一口濁氣上湧,勉強維持鎮靜:「對不起,叫你送了回來。」

    「我要走了。」他說:「再見。」

    我補一句:「我們很快會再見,我已聯絡了律師,他會通知你。」

    他一震,斜眼看我,我也看看他。

    我說:「事情已經到這種地步,好來好散,我也不想多說話,再見。」

    「你已經完全決定了?!」他問。

    「跳探戈需要兩個人,」我冷笑,「馮思聰,結婚離婚都需要兩個人。」

    「你母親呢?你沒跟她說?」

    「她並不理我的事。」我說。

    「既然關係那麼壞,何必住在娘家?」

    「誰住在她家?」我問:「我一向有自己的公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抓起手袋,「我約了人吃飯,對不起。」我一手把他撥在一邊,向大門走去。

    「喂,你的首飾盒子!」

    我說:「誰理這種破銅爛鐵,將來自有更好的來。」

    頭也不回的走了,真痛快。

    走到麥當奴買一個漢堡飽,拿在手中咬一口,可是說什麼都吞不下去。

    我告訴自己,真鬧大了,事情真鬧大了,可是我仍然愛他,我心如刀割。

    為什麼我一點表達的能力都沒有?剛才我想說的其實是:思聰,我們別再玩下去了,讓我們和好如初吧,但是我不但沒融和下來,反而變本加厲的說了許多惡毒的話,啊,我怎麼會像一個瘋子?

    我掩著臉。

    他即使不愛我,我可是愛他的啊。

    我「霍」地站起來,回到寫字樓去,用電話找到了母親,她大呼小叫的說:「我是為你們好,瞞著思聰,說你搬到我家住,過一會沒事。剛才他打電話來罵我,你說我這個好人難不難做?」

    「他不曉得我住在外邊已經一個星期了?」

    「不知道。」

    我問:「他打過電話來叫我回去?」

    「是,我老推說你在洗手間。」

    「媽媽,這就是你的不是了,何必加重我們負擔?」

    「好人難做!」

    我忽然又調皮起來,「是,咱們都是狗,你是呂洞賓。」

    母親急得不得了,「那怎麼辦?」

    「沒怎麼辦,」我坦白的說,「冷一冷再說,我樂得再過一陣獨身生活。」

    「唉,你們在攪什麼鬼啊──」她魂不附體地說:「你們──」

    「橋段比電視劇精彩,是不是?」我問:「你當是觀看長篇電視劇吧。」我補一句:「懲罰他一下也是好的。」

    「你們不會離婚吧?」媽媽問。

    「不知道,」我自己也心如刀割,「他那種陰陽怪氣的性倩,誰懂得他想些什麼?」

    「女兒,喂,你聽我說:一失足成千古恨,你千萬要當心,婚是不能離的,這種事摩登不得。」

    「我不打算聽你的教訓,時勢不同了,以前的女人,如砧板上的一塊肉,任人宰割,現在我們有獨立能力,男人,嘿!當他們放屁。」

    媽媽陰測惻的加一句:「是呀,所以現在的女人都冷清清地在她們的公寓裡做女強人,我們呢,兒孫滿堂,至少有女兒可以說話解悶。」

    我已經夠心酸的了,禁不得給她這麼結結棍棍的一說,差點眼淚就淌下來。

    「你住在哪裡?告訴我,女兒!做人別那麼絕,得饒人處且饒人,可以下台就下台。」

    我把地址告訴她,然後下評語,「媽媽,你說起話來,一句句擲地有金石聲,簡直像說書般精彩,且押韻的,了不起!」我掛了電話。

    那天晚上回家,我自己洗了頭,慢慢梳通,想到思聰第一次約會我,時間攪錯了,提早一小時,他來接我的時候,我正洗完頭在梳頭髮,就像今天這樣,他看見說:沒見過這麼漂亮的頭髮。

    我的心軟下來,如果此刻他向母親打聽得我住在此地,前來找我,我一定原諒他。

    門鈴忽然響了,我心一跳。

    開了門,果然是馮思聰。

    他板著面孔,用腳踢一下鐵門,說:「放我進來。」

    我把頭髮甩到肩後去,「憑什麼?」我的嘴巴又硬起來。

    「憑我是你的合法配偶!」他狠狠的說:「我來搜這個地方,拿到證據,可以速戰速決。」

    「你失心瘋了,我要打兩個電話,一個給派出所,另一個到青山醫院,為你訂一個位子。」

    「開門!」

    「不開。」

    他忽然嗚咽起來,「開門!」

    我靜默下來。「你怎麼了?」我問她。

    「開門。」

    「我開,你別哭呀。」我打開鐵閘。

    他靠在門邊哭。

    我嚇一跳,「你進來呀。」很過意不去。

    「我不進來!」他賭氣,「我就站在這裡爛死。」

    「你不會死的,」我遞給他手帕,「進來喝杯茶。」

    他醒鼻涕,「為了這麼小的事,你居然連公寓都找好了搬在外頭住,不顧夫妻之情。」

    我瞪著地,我明白了,惡人先告狀。

    「然後還連同你母親欺瞞我,硬說你還在娘家住,拒絕見我的面,」他像個老太太般訴說我的不是,「你太狠心,我不該愛上你。」

    我用手撐著腰,既好氣又好笑。

    這小子,他也刻薄得我夠了。

    我說:「我在你身邊,反正是惹你生氣,現在豈不是好?眼不見為淨。」

    「夫妻之間耍花槍不打緊,哪有這麼過份的?」

    「我不懂花銷,我是逼上梁山。」我說。

    「現在怎麼樣?」他憨氣的問。

    我開頭是狠狠的瞪著地,後來目光接觸到他凌亂的頭髮、紅紅的眼睛,我又想到十多年前他獲知大學試名落孫山,也是這個淒涼彷徨的景象,我完全妥協,我們之間已有太多的過去,很難忘得了。

    算了,我想,不要太過份。

    「怎麼樣?我等你苦苦哀求我,你若服侍得我舒服,那麼咱倆還有得商量。」我說。

    「你真是有得說的,」他低著頭,「我不能沒有你,你已經成為我生命的一部份。」

    「好了好了。」我說:「我們回去吧。」

    「這房子呢?」

    「給媽媽住吧,媽媽老想搬一層清爽點的公寓。」

    我與他回家。

    以後的三天,他不停的告訴我,我離家出走的那兩個星期內,他是如何的想念我,日子如何難捱,心情如何的慌亂,但是一見到我,又忍不住氣,說些無益的話。

    我很瞭解,因為我向日己的感受與他一模一樣,那幾天我很受感動,我們和好如初。

    母親說:「你們之間,真是互相瞭解,現在又開開心心的過婚姻生活了?」

    我嘻皮笑臉的說:「是,在枕頭上,兩個頭比一個頭好。」

    母親放心的掛了電話。

    然而事實是不是這樣的呢?

    不見得。

    沒到一個月,思聰又發作了。我們在計劃復活節度假的事,他埋怨我:「如果不是你上次離家出走,浪費了一大筆錢,這次我們或許可以走得遠一點。」

    我原本想刻薄地問:「你想去哪裡?月球?憑你那份月薪?」

    但我忍住了,只笑一笑。

    我是愛思聰的,既然如此,何必處處跟他爭?他正孩子氣地翻閱旅行團的小冊子,看著他的臉,我想:人生是這麼短,我們不應把時間用來鬥嘴。

    「現在只好到日本,」他說:「日本已去過多次。」

    「去印度吧,」我建議,「那邊風俗與文化都不一樣,應該很有興趣。」

    他又高興起來,笑了。

    我現在很明白什麼叫做互相容忍,相敬如賓以及這一類的事,我與思聰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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