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人 女人三十
    認識思安的時候,我還跟林醫生在一起。

    那天下午,我預備與林醫生去一個宴會,穿上絲襪,發覺襪子上一個大洞,笑著拉起裙子,出去給他看。

    林醫生在書房裡,但是我沒想到他有客。

    思安坐在那裡,我看見陌生人,馬上放下裙子,漲紅了臉。

    林醫生說:「這是思安,我的遠房侄子。」

    他是一個非常清秀的男孩子,臉上有一種溫柔的神色,當時他抿著嘴淡淡的一笑。

    林說:「我們今天不出去了,留思安吃飯,一會兒思安的女朋友也來。」

    「好呀。」我說。

    我們留在家吃飯,菜式照例很好,思安的女友是一個胖胖的小女孩,還沒定型,但非常可愛,我們享受了一個熱鬧的晚上。

    當夜我想:我小時候,從來沒遇見過這麼好的男孩子。然而也沒有感慨很久,他們就告辭了。

    思安給我的印象很深,因為少見那麼有氣質的男孩子。

    我再見他的時候,已經與林醫生分開了。

    在渡海輪中見到他,我遲疑一下,不知道是否應該與他打招呼,他卻溫柔地走過來,與我問好。

    我不知道說什麼才好,想一想,掠掠頭髮,忽然說:「我與林醫生已經分開了。」

    「我知道,」他很平靜。

    由於他的態度這樣和善,我馬上放下了心。

    我坐在他旁邊,笑笑說:「我現在十分潦倒。」

    「是嗎?」他看我一眼。

    「我現在上班,」我看著自己的手,「賺五六千塊一個月,非常的受氣。」

    「可是每個人都得受點氣,」他笑,「林醫生的脾氣並不見得好。」

    我看著海,不出聲。

    我又說:「我現在很寂寞。」

    「因為你生活習慣忽然之間起了變化,自然不慣。」

    我笑了,他很懂得安慰人。

    我問:「你那胖胖的女朋友蚜?」

    「她在美國,謝謝你的問候。」

    渡輪到岸,我們道別,我並沒有留下電話號碼給他,萍水之交,要適可而止。

    我那天晚上又想:我年輕的時候,從來沒遇見過思安那麼好的男孩子。

    我從沒獲得跟任何人白頭偕老的機會,這真是非常淒涼的一件事。

    兩個人在一起久了,總會有點感情,有一種踏實的安全感,我半輩子都覺得彷徨,並不是生活出了毛病,而是感情這方面不愉快。

    林之後,我並沒有急急找男朋友,在這種時候,因寂寞的緣故,很容易搭上不理想的男人,比寂寞更順,有些男人不但乏味,而且危險,於是心不安理不得地的坐在家看電視。

    我也不知道該找什麼樣的對象,這次我決定要結婚,好歹養個可愛的孩子,那男人要摔掉我,也不捨得孩子。

    自古以來,孩子便是鞏固女人地位的工具,是世人所認可的,我為什麼要那麼清高?只要他能夠供養我,能夠照顧孩子就可以。

    可是什麼樣的男人呢?

    年紀大一點的,成熟的,有經濟基礎的,我歎口氣,可是他們都結了婚或者是結過婚,他們未必想娶我這樣的女人。

    我有點自卑,在同事面前卻依然是活潑潑的,心中很沉重,我相當喜歡上班,大家鬧哄哄,一天很快過去,做看簡單的工作、根本不必動腦筋,大把功夫看報紙、聊天、講電話,收入又勉強夠生活費用,除了擔心腦筋生�蚺坏~,沒有其他的煩惱。

    閒時我也去看看「一九八○機場」、「月宮寶盒」這種影片,同事們對我極好,又遷就我,日子過得很舒服。

    但是我又遇見了思安。

    過年在一間日本小館子裡,我遇見他與那個胖胖的女孩子,我替他們付了賬,思安老給我一種小孩子的感覺,替他付賬也是很應該的。

    他們過來謝我,我問:「你從美國回來了嗎?」

    那女孩說:「是,回來了。」

    我點點頭。

    思安仍然只是斯文的笑笑,不出聲。

    然後我覺得他很冷淡,也許覺得我是一個麻煩的女人,應該敬鬼神而遠之。

    於是我也容客氣氣的向他說再見。

    他年紀還輕,有很多事是不會明白的,我也不想得到他的諒解。

    於是他們走了。

    我淡而無味的吃完我的炸蝦飯,叫了米酒喝,也並沒有喝醉。

    我的車子早已還給林醫生,自己揚手叫街車。

    回到家並沒有感慨,生命像流水,這些不快的事總要過去,如果注定一輩子要這麼過,再不開心也沒有用。

    我睡了。

    半夜電話響起來,驚醒的時候一身汗,迷濛間也不知身在何處,我起身聽電話。

    那邊叫我的名字,「我是思安,你睡了嗎?」

    「什麼時候了?現在幾點鐘?」我糊塗地問。

    「現在才十點鐘,這麼早就睡?」他問:「對不起,把你吵醒了。」

    「沒關係。」我整個人像做夢似的。

    「我想明天來看你。」他說。

    「好,什麼時候?」

    「你肯定明天沒約會?」

    「下了班就回家。」

    「好,那麼明天來找你。」

    「再見。」我說。

    我只覺得人像虛脫般的吃力,回房倒在床上,馬上又睡著了,做了許多惡夢。

    第二天上班,跟同事說:「身體很虛,夢很多,要買點婦女強身補藥回來補一補。」

    他們笑,「一上班,忙個半死,就啥子夢也沒有了。」

    我也說:「幸虧有這份工作。」不由得歎一口氣。

    那天下了班,我到超級市場去買罐頭食品,回家剛在掏鎖匙,有人在我背後「喂」的一聲,嚇得我跳起來,罐頭摔了一地。

    「天啊,」我叫,「誰?」

    我轉身,看見思安對牢我喜孜孜的笑。

    「你!」我詫異,「你是怎麼來的?」

    「你約我呀──,『下了班就回家』,我可在你門外等了半小時了。」他說。

    「你幾時約我的?你怎麼曉得我的地址?」

    他一邊幫我撿罐頭,一邊說:「你,糊塗了,昨夜你睡到一半,我把你叫醒的,怎麼?忘了?」

    「哦,那真是你。」我怔怔的說。

    「開門讓我進去坐吧。」他催我。

    這麼一攬,我與他之間的身份已經消除了,我一邊開門一邊說:「你這個孩子……」

    他笑一笑。

    「喝什麼?」我取出啤酒,「啤酒好嗎?」

    我盡量把自己的聲調裝得輕鬆愉快,他是林的親戚,我總要點面子,不想他那面的人以為我離開了他馬上變得很落魄。

    但是思安很鎮靜的春著我,像是知道我的思想。

    我問他:「你那個胖胖的女朋友好嗎?」

    「你為什麼老問我的女朋友?」

    「你要我問什麼?」我反問:「難道要問你是否快樂,這難免太複雜深奧了。」

    「你快樂嗎?」

    「當然不。」

    「是因為林醫生?」他問。

    「不全部,小部份是因為他,他也是我生活中不愉快經驗的一部份。」

    「事實上你是一個可愛的女人。」他說。

    「你真的那麼想?」我有點高興,「不騙人?」

    「是的,你很當心自己,這是好事。」他說:「所以你比其他的女人可愛,其他的女人在失意的時候就會自暴自棄。」

    我苦笑。「我明白你指什麼,她們又吵又鬧,倒不是想男人回心轉意,而是想把其他的女人嚇走,多數成功的。」我停一停,「而男人多數非常柏寂寞,於是乎破鏡重圓,白頭偕老。」

    「你呢,你為什麼沒有那麼做?」

    我搖搖頭,「我計算過,我是那種一輩子記恨的人,我不會原諒男人的不忠,再重頭開始也不會有幸福。」

    他點點頭,「真是悲劇。」

    我仰起頭笑了。悲劇呵。

    「來,我們出去吃晚飯吧。」

    「什麼?你請我,不如我請你。」我說。

    「我也有正當職業,是個賺錢的人,為何不准我請客?」

    我看著他。如果我由他請我,我們就成了約會的男女了,我不想使他有這樣的感覺。

    他說:「我已經廿六歲,你不能說廿六的男人尚未成長吧?」

    「啊,」我說:「現在許多廿五六歲的女人還把自己當小孩子,媽媽不准她遲返家呢。」

    他笑,「所以我找不到女朋友。」

    「那胖胖的女孩子呢?」

    「她?她還在美國唸書,等她畢業真是一件疲倦的事,大學教育把青年人的成熟期拉後了足足六年,一切要待二年預科與四年文憑試之後才能開始,也難怪她們以為人生在廿四歲才開始。」

    我「嘖嘖嘖」地說:「真能批評,於是乎把胖小妞給拋棄了。」

    「不能說拋棄。」他說:「來,我們去吃飯。」

    吃飯的時候他陪我聊天,很親切關心,如果不是我認識他已有一段日子,一定會以為他想在成熟女性身上找經驗。

    「為什麼約我?」我問。

    「在日本館子見你獨自坐在那裡吃飯,鐵板燒的煙霧籠罩著臉,臉上一種非常落寞的神情,在農曆年的時分居然如此孤單與不在乎,實在是引人入勝的,我認識你的時候,你是我長輩的女友,於情於理都不能約會你,後來你與林醫生分手,可是遇見我總是冷冷的,我覺得像你這樣的女子,一定很多情人。」

    「是很多,」我笑,「但過年全回家陪妻子了。」

    他也笑。「你會不會跟年輕的男人在一起?」

    忽然之間我面孔漲紅了。過一會兒我才問:「什麼叫做在一起?」

    他說:「就是在一起。」

    我說:「從來沒試過,老覺得跟年紀小的男人來往,好像佔他們的便宜,有義務照顧他們起居飲食,這其實是很累的一件事,我不敢做。」

    「那不是理由。」

    我抬起頭想一想:「是,還有其他理由,我有自卑感,我的過去在一般人眼中是一團糟的爛攤子,誰來收拾呢?我不能欺騙一個年幼無知的少年。」

    「那些人可以置之不理。」

    我點點頭,「是。」

    「你可以光理我,」他很溫和的說。

    「我喜歡與你說話。」我承認,「但如果再進一步,對你不公平,外頭有很多好的女孩子。」

    「我們可以做朋友。」他說:「行不行?」

    「我很榮幸。」我說。

    他溫文地笑。

    我忽然之間很衝動的說:「我三十歲了。」

    「我知道。」

    「我已經不知道什麼叫愛情。」我說。

    他說:「當然你是知道的,你只是沒有機會發揮你的所長。」

    「不,我連哭泣也不知道了。」我說。

    他說:「你只是在冬眠。」

    我很感動,低下了頭。

    我們以後常常有約會,多數我都是等他的電話,不去騷擾他,我不是要維持那一點點的尊嚴,而是不想纏著他。

    這樣的關係,久了也是很麻煩的,感情滋長在不知不覺之間,不過男女要是不涉及肉慾,到底還是清純點,我不大在家中接見他,就是不想製造這種機會。

    那日清晨我聽到按門鈴的聲音,蓬頭垢面的去開門,以為門外站著的是思安,我馬上驚惕地拉好睡衣,打開了門,看見林醫生。

    「你?」我呆住了。

    「你在等別人嗎?」他問。

    「不關你的事。」我不讓他進門。

    「我有事跟你說。」

    「說什麼?」

    「你讓我進來。」

    「不,我們之間已經完了。」

    「別這樣。」

    我要關上門,可是他不肯。

    「一小時後,我去半島咖啡店等你,」我說:「有話那時候說,這是我自己的屋子,你不能進來。」

    他退後,我關上門。

    換好衣服梳好頭,下樓,原來他坐在汽車中在樓下等我。

    司機為我開車門。

    「有什麼好說的?」我問他。

    「沒有什麼,很簡單,我要你離開思安。」

    我馬上打開車門,「辦不到!你少放屁!」我要走。

    他拉住我,「等等。」他說:「你聽我說。」

    「說什麼?」我怒說:「別拉拉扯扯的。」

    「不要這樣。」

    「沒有什麼好說的了,這是我與他之間的事,跟你沒有關係,你要最惹得我火起,給你兩個巴掌。」我用力關上車門,上樓。

    我並沒有生氣,我已不懂得生氣了。

    我點上一枝煙,對著電視機吸完了,然後喝一點酒,把腳擱在茶几上。

    門鈴又響了。

    我決定不開門。

    門鈴又響了好久。

    我決定不理。

    門外有人叫我的名字,「是我,」他是:「我是思安。」

    我還是不去開門。、

    「我知道你在屋裡,快開門,我知道你生氣了。」

    他這麼說,我再不開門,彷彿真是生氣,他們一家人若能使我生氣,未免把他們看得太重要,於是我去開門。

    我說:「我在浴間。」

    他說:「請不要生氣。」

    「我不是茶花女,」我不耐煩的說:「我生什麼氣!香港像你這種男孩子有十萬個,人人使我生氣,我豈不是忙死?」

    他不響,只是微微抿著嘴一笑,他說:「你既然生氣,說出來也是好的。」

    我也只好笑了,坐下來再燃一枝煙,緩緩的說:「他若拿金銀珠寶來收買我,我也就服了,可是他既想跟我套交情,又想威脅我,我才不受他那一套。」

    「我不信你受金銀珠寶。」他笑。

    「受,怎麼不受?」

    「那你為什麼不把林醫生招呼得舒舒服服呢?他應該是一個最好的情人!有錢,又捨得花。」

    「我花得累了。」我啪一聲扭開無線電,不想跟他說下去。

    無線電中蓮達朗斯達在哀怨纏綿地唱……

    ──我會愛你,長久長久的一段日子……

    我黯然,我也希望可以再度墮入愛河,盡心盡意,痛苦地愛一個人──但誰呢?這年頭找一個戀愛的對象並不容易。

    誠然,我的青春已經消失,可是我的頭髮還沒有白,我的體力還沒有衰退,我仍有精力好好的戀愛數次,我的身裁仍然漂亮,林曾經稱讚說過:『你除下衣裳後,就像裸女雜誌中的圖片人物。」

    既然如此,我為什麼要獨自坐在家中發呆?

    我按熄了香煙。

    「思安──」我抬起頭。

    「你別難過,」他說:「我知道我並不符合你的理想──」。

    我說:「思安,讓我抱你一下。」

    我抱住他的腰,把頭擱在他胸前,良久我哭了。

    那夜思安沒有走。

    我想我被傷害到極點,也寂寞到極點,既然如此,何必再愛惜與控制自己。

    第二天清晨,我驚醒,轉身,發覺思安睡得像個孩子,我起床,倒了一大杯冷牛奶,扭開無線電。

    思安的聲音在我身邊晌起,「你醒了?」他說。

    我點點頭。

    他說:「你怎麼老聽這架老爺無線電?」

    「浪漫,因為它不是身歷聲,它的聲線簡單沙啞,又多雜音,卻又播放看情歌,像人們在種種不如意的環境下追求理想,我喜歡這架舊無線電多過一切四聲道。」

    「我明白。」

    我看他一眼,我把這個理由說過給林醫生聽,林說我思想有毛病,他說我像美國那種十三四歲的孩子,把小型無線電貼在耳邊做人,他不明白我很寂寞。

    呵,他有錢但是他不明白我。

    思安明白,但是我怎麼跟思安去擠公路車?

    「你在想什麼?」思安問。

    「沒什麼。」我說:「一會兒我要到畫廊去取幾幅貨。」

    「我陪你去。」

    「不用,我從來不需要人陪。」我說:「你別跟著我,我不喜歡。」

    他很吃驚,年輕人老以為男女一上床,終身大事就定了,但事實不是這樣的。

    我要一個男孩子跟在身邊做什麼?一不能付販二不能結婚。

    我說:「你回家吧。」

    「你──叫我走?」

    我詫異,「不走,難道你想把行李搬進來住?」

    他變了色,穿好衣服,就走了。

    我不打算辦托兒所。

    他走了以後,我跟自己說:又損失一個朋友。

    男女之間根本沒有友誼可言,抑或人與人之間沒有友誼?

    我與思安此於此。

    我自然沒有到畫廊去,我坐在家中聽音樂。

    然後林醫生又來了。

    他說:「我很妒忌。」

    我牽牽嘴。

    「你是一個美麗的女人,可是你的麻煩既不適合做妻子,又不適合做情婦。」

    我反問:「做妻子要什麼條件?做情婦倒還得拿點真本事出來,你少挑剔我」

    「如果我叫你回來,需要什麼條件?」

    「我不想再回來。」我說。

    「你且說說你的條件,每個人都有一個價錢。」

    我說:「我一直希望住石澳。」

    他遲疑一下,「可以。」

    「一部摩根跑車。」

    「可以。」

    「蒲昔拉幕的珠寶。」

    「也可以。」

    「與日常開銷,預支兩年費用──我不相信你,你隨時想把我解雇。」

    「這將是一筆天文數字,你有沒有去查查石澳的屋子什麼價錢?」

    「有,我閱過報紙。」

    「太貴了。」

    「你可以不買,外面有的是新鮮貨色。」我站起來。

    「我這就去辦。」他說:「但我有一個條件。」

    「什麼?」

    「離開思安。」

    我想說:我早就離開他了,我們根本沒有在一起過。

    「就為他?」我問。

    「不,因為我妒忌地。」林說:「他有秀美的面孔,他年輕,他懂得藝術,他會討好你,你跟誰也不能跟他。」

    「你怕我嫁給他,然後齊齊到你府上替你拜年?」我笑。

    他目光炯炯的看著我。

    我說:「你三天內給我答覆。」

    「像做買賣。」

    「是。」我說:「根本是。」

    搬進石澳那一日,我的確非常高興,那間屋子十分美麗,家俱裝修都出於我的本意,我開心得在客廳中直打轉。

    「如何?」林醫生問。

    「謝謝你。」

    「你其實可有一點喜歡我?」

    「我想有,你不會以為我會跟每一個闊佬發生這種關係吧。」

    他想一想:「我不知道。」

    我搬了進去住,開著摩根跑車到處跑,拿看林醫生無限止的信用卡去購物,非常快樂。

    林醫生對我的態度也有改善,他陪我的時間很多,多得他引起疑問:「我是否愛上了你?」他問我。

    這樣下去,我們或許會結婚的。

    那天我在一個畫展中遇見思安,我先與他打招呼,他不睬我,他身邊站看那個胖胖的女孩子。

    那小女孩對我愉快的說:「我已經畢業了。」

    「啊。」我點點頭。

    她把手臂掛在思安的臂別中。

    我走開,思安卻又走過來。

    他憤慨的說:「你利用了我!」

    我想了一會兒答:「我不是故意的。」

    「我恨你。」他罵我。

    「對不起。」

    「你根本不值得尊重。」

    「思安,你再尊重我也養不活我,三十歲的女人再跟看你去擠公路車煮飯洗衣,一下子就憔悴了,到那個時候你也不會再愛我,現在有什麼不好?那胖胖的女孩子又回到你身邊,而我,我在年輕的時候,從來就沒有遇見過像你這麼好的男孩子,現在已經來不及了,我已經老了。」

    他低下頭,想了很久,終於說:「你是一個理智而可怕的女人。」

    然後他就帶看那個胖胖的女孩子走了。?。

    林醫生問我:「你有沒有愛過思安?」

    「沒有。」我很快的答。

    「為什麼?」他不相信。

    我笑,沒有回答。

    一個三十歲的女人,最需要學習愛護自己,而不是去愛別人。

    連林醫生這樣精明的人都不知道這是我的座右銘。

    春天到的時候,林太太忍無可忍,與林醫生離了婚。

    林醫生對我說:「我不認為你會嫁給我。」

    「你錯了。」我說。

    他有意外的喜悅:「什麼,你肯?」

    「是的,我肯,可以先訂婚,等離婚手續完全辦妥了,再結婚。」

    他凝視我艮久,然後說:「假使你早點答應我,我們就不必等這麼久。」

    「早答應你,你永還不會珍惜我。」我簡單的說。

    我覺得我做法是對的,BY HOOK OR BY CROOK,我終於得到了歸宿,成則為王,其他的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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