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覺得不幸福 第四章
    我是個不信神的人,我從來不曾行善積德,所以我遭到了天遣。

    我心情惡劣到極點,在那個時候,我還看到了那輛讓我討厭的車子。

    還沒等車裡的人開口說話,我已指著那女子說:

    「你給我聽清楚,我已經和你家公子劃清界線,從此我與寧氏各不相干,我不希望再見到寧家的人出現在我的面前!」

    那女子因被我搶白而呆了一下,她說:

    「嚴先生,我實在沒有辦法,才敢來打擾你。」

    她看起來似乎面有難色,但她還是說了下去:「嚴先生,嵐一直沒有回家,他失蹤了。」

    我實在有夠生氣,莫非她以為我把她家的嵐藏了起來不成?寧家獨子失蹤了,寧家的貓貓狗狗失蹤了,全都是我的錯。

    憑什麼認為我會曉得,就因為我誘拐了嵐六年?早知如此,當初收了錢之後就該馬上撕票,還來得乾淨利落一點。

    現在我自身都難保,哪裡還有時間管別人的家事。

    除非你願意給我三億六千萬。我定必為你赴湯蹈火。

    否則,請不要來煩我。

    「嚴先生,可以找的地方我們都已經找過,時間緊迫,我們想以先生對嵐的熟悉,或許會猜到嵐可能出現的地方。」

    我怎會知道。看似模式簡單的嵐,實際心思慎密,變幻莫測。

    「我和嵐之間沒有經典。」我說。

    六年的時間  ,根本還來不及發生什麼天長地久,如果我對她說我和嵐還是清白的,不曉得她會不會相信?

    但這當然是假的。

    「總有一兩個值得回憶的地方吧?」她不死心,非要我翻箱倒櫃,給她一個結果。

    我煩得要死,於是我說:「你們為何不去公寓的頂樓看看,那傢伙最喜歡在那種危險的地方看風景。」

    世上就是有這種事,而且還經常發生。

    身邊的人慌張地到處尋覓,幾乎反轉整個地球還是尋不著目標人物的下落,但在最後關頭,總會得發現當事人其實哪裡都沒有去,只不過在離家數步的距離之內。大家好不容易,終於鬆出一口氣,白白浪費了人力物力。

    得知答案,女子並不見開心。她面色慘白。

    我自然知道她怕的是什麼。但她多心了。

    雖然樓高二十七層,但嵐斷不會為了我從那裡跳下來。

    沒有了我,嵐仍然是會活得好好的。開始的時候難免會覺得不習慣,無所適從,但只要跨過了這一步,馬上海闊天空。

    這個世上還有誰沒有了誰就活不下去的事情?簡直笑話。

    暮然回首之際,或許他還會驚異於自己某年某月某日竟曾幹下這等蠢事,平白為自己美麗的人生留下污點。

    那時他會感謝我。是我讓他曉得回頭。

    繼續沉淪下去的話,大家都只會毀滅,兩敗俱傷。

    那女子不敢怠慢,馬上吩咐下面的人去尋找。

    有親人的感覺就是這個樣子的吧。

    無論你如何失意,如何頹廢,還是有人願意不斷地尋找你,耐心地等你回頭。

    只有我是遊魂野鬼,無處可去。

    這也沒有關係,本以為自己還有機會可以重生。眼看前面一片白光,疑是到了天堂,誰知踩錯一步,跌落萬丈深淵。

    三億六千萬,別說是還,就連見我也從沒有見過那麼多錢。

    越來越頭痛,想死。

    不如再去勾引嵐,然後挾持他讓他的家族拿三億六千萬來贖,不知行不行得通。

    誰也可以,快來告訴我這不過是一場惡夢,只需輕輕一推,我便會醒來,然後現實中的那個世界還是以前的那個世界。

    我一切的計劃都被那個人徹底破壞。

    三億六千萬!

    三億六千萬!

    誰來告訴我這不是真的吧。

    我不知自己還算不算清醒。我坐在酒吧陰暗的角落裡,面前擺著矮矮的玻璃杯,裡面承載著可以讓人忘卻一切的魔法。

    酒是可以讓人醉的東西吧,那種感覺,有過一次便無法自拔。

    想醉,於是用了一整晚的時間,喝酒,一杯接著一杯。

    有人在我的身邊坐了下來,我看了他一眼。

    化了灰也認得他,我是他的三億六千萬。

    「我以為晚上過了十二點你不會喝酒。皓然。」

    我帶著醉意對他笑得撲朔迷離:「無需擔心,今日已經沒有了需要清醒的理由。」

    「因為你欠我三億六千萬?」

    從未試過對一個數字如此膽戰心驚。

    這個人已從我的上司搖身變成我的債主,所以有資格冤魂不息。

    不要提醒我!不要提醒我!我皺起眉頭,捂著雙耳。

    是不是酒精的作用?覺得自己彷彿回到五歲的時候,可以對自己做過的事情不負責任。

    哲不語,拉下我的手,我隱約感到那邊傳過來的力道,不可抗拒。

    皓然,為什麼背叛我?

    為什麼?他一再追問。

    我不知道為什麼,不要問我為什麼。因為已成為一種習慣,與起床刷牙喝水無異,所以做得如此自然。

    這是懲罰,皓然。

    我閉起眼睛,不想聽他說話。

    他拉起我,酒氣一下子衝上來,我幾乎要倒下去。

    他把我接住,然後帶我離開那個地方。

    哲打開車門,我不肯上車,我指著他的車子問:是不是籃瓜變的?

    哲說,皓然,你醉了。

    哪裡有醉,我還記得自己欠你錢,三億六千萬。

    車子開出去,我捧著快要裂開兩半的頭,痛苦呻吟。

    外面漆黑一片,沒有月光,也沒有路燈。

    突然想嘔,我下意識地伸手想推開車門,但我的舉動嚇壞了坐在旁邊的人,他以為我想跳車。

    車子被迫停下來,我跌撞地爬下車去,吐得一塌糊塗。

    夜風冰涼,吹在我燙熱的臉上,馬上清醒了一半。

    這裡是什麼地方?為什麼會有海浪聲?

    我爬上堤壩,哲馬上伸手過來想阻止我,這回他以為我要跳海。

    我忍不住咭咭地笑,是啊,他的三億六千萬現在神志不清,還隨時會掉到河裡去。

    「皓然,快下來,那裡太危險。」哲說。我看得出來,他是真的擔心。

    但是他不瞭解嚴皓然,天大的事情也不會讓我糟蹋生命。我的作風通常是利用對方的弱點,斧底抽薪。

    「皓然,不要這樣。」

    哲的表情太認真,我想起了以前有一套電影,裡面的男主角為了新歡拋棄舊愛,於是舊愛爬上三十八層的樓頂,威脅情人回心轉意。而她的情人就像現在哲站的位置那樣與她對峙。

    她當時說了什麼?我想起來了,於是我指著哲說:

    「你不要過來,你再逼我,我死給你看。」

    真佩服自己在這種時候還有這種閒情逸致,但哲卻缺少藝術細胞,沒有一點幽默感。

    他面色鐵青,聲音竟有一絲顫抖。他說:

    「皓然,不要。」

    我有個預感,覺得自己如果在這個時候跳下去,或許他會不用我還那三億六千萬。

    我覺得自己體內的溫度高得異常,而且視線模糊,再鬧下去怕真有人命損傷。我搖搖晃晃,正想下來,卻一腳踏空跌了下去。

    哲嚇得立即衝過來,但他速度太慢,我跌倒在壩外的橫堤上。看著他緊張地尋望,最後發現我不過近在眼前。

    他承受不起這種刺激,一張臉慘白得毫無血色。

    如果就這樣死去的話,也沒有什麼遺憾,這個世上本來就沒有什麼值得我去追尋。第一次有這種想法,我對自己笑了起來。

    在哲的眼裡,我已經醉得無可救藥。

    他很生氣,我被他連扯帶抱地撈上來。

    他抓著我的手抓得我發痛,我皺起眉頭。

    「皓然,不要再跟我開這種玩笑。」哲說,絲毫沒有放開我的意思。他怕一旦放開我,我又不知會跑到哪裡去幹出什麼驚心動魄的事情來,嚇破他的膽。

    事實上他過慮了,經過這一番折騰,我已經連站也站不穩,根本無法作怪。酒是一種奇怪的東西,它讓你的身體失去控制,但你的思想卻依然清醒。

    我被他再次推上車,車子滑出去,我迷迷糊糊地閉上眼睛,我不知道他要把我帶到哪裡去。哪裡都可以,已經不在乎。

    半夢半醒之間,彷彿聽見有人在我耳邊輕聲地對我說話。

    皓然,那人輕輕地叫著。

    是誰?我睜不開眼睛。

    皓然,那人說,這個遊戲我已不想再玩下去。

    那人好像歎了口氣,然後說,皓然,你是知道的,你一直都知道,我喜歡你,所以你總在作弄我。

    皓然,停止吧,你想要的我都可以給你,不要再這樣折磨自己。

    皓然,你聽不聽得見?皓然......

    那個聲音好遙遠,已經飄到我伸手觸不到的地方。

    有人把我抱起來,身體被一種令人懷念的味道所包圍。

    我沉沉地睡去。作了一個很長的夢。

    夢裡面我變得小小的,只有五歲。媽媽帶著我去公園玩,我坐在鞦韆上,媽媽就在後面推。鞦韆越搖越高,在那一晃一晃的視線裡面,媽媽卻像鬼魅一樣在空氣中突然蒸發掉。

    我嚇了一跳,拚命想下來,但鞦韆一直在搖一直在搖,無法停止。

    多年來這個夢也無法停止。

    每一次我都在中途驚醒。但我覺得奇怪,為何五歲的我總哭不出來?明明那麼害怕,明明那麼傷心。

    有人站在窗邊,喝著酒。

    風吹在他身邊的長簾上,拂起一浪又一浪的流光。

    「醒了?」那人問。我認得,是夢中的那個聲音。

    「還記不記得自己幹過什麼?」

    幹過什麼?我皺眉,想不起來。只覺全身都痛得要命。

    「莫非你毆打我?」我說,「哲,就算我欠你三億六千萬,你也不可以動用私刑。」

    哲笑了起來,他說:「皓然,我永遠都受不了你的幽默。」

    是,如果你不用我還錢,我可以每天來給你說笑話,一千零一夜。

    「皓然......」他欲言又止。

    我耐心地等著,我在等他對我說在夢裡聽到過的說話。

    但到最後,他終於還是沒有再開口。

    夜已深。下著雨,一片涼意。

    走過街的那邊,看見一雙情侶正隱身在角落裡,悄悄地擁抱。

    熱戀中的愛人,不會介意時間,不會介意天氣,只會在乎此刻站在面前的人。

    我是街上唯一的行人,經過他們身邊的時候我從傘子底下對他們微笑。女孩馬上紅著臉轉過頭去。

    為什麼會害怕被看見呢?戀愛應該會使人變得大無畏。

    快到家了,有人站在漆黑的路邊。

    又一個等待情人的馬路天使。我笑,他大概要在這裡等一整個晚上,情人才會被他的誠意打動。因為沒有打傘,那人身上的外套早已全濕。但是他的情人看不見。

    走過他身邊的時候我打量了他一下,他也看著我。

    回到家裡,我開始作設計圖。

    不知為何心思總無法集中,於是乾脆看電視,然後聽歌,再然後發呆。

    我掀起窗簾的一角,看見那個人還在那裡等。

    歎了口氣,我拿起傘,重新回到樓下。

    我走到他面前,把傘給他。

    「我以為你這一輩子也不會下來。」他說。

    「何必這樣,」我說:「你應該比誰都更清楚,我並不會因此而內疚。」

    「你根本不肯見我,我已經想不到其它辦法。」

    「回去吧,嵐。」

    「給我一個理由,今天你不說清楚,休想我會離開。」

    為何這個人總冥頑不靈,我實在已經無力招架。

    「嵐,為何你不能讓這段感情好來好散,非要逼對方死得難看。」

    「理由。」

    「好吧,」我說:「嵐,你給我聽清楚,這句話我只說一次,我從來沒有愛過你,我和你在一起是因為我需要你。」

    彷彿聽見碎裂的聲音,自空氣中傳來。

    嵐輕輕地閉上眼睛。再次看著我的時候,他說:

    「我明白了。」

    嚴皓然,我從來不曾憎恨一個人,嵐說,這一輩子,我都不會原諒你。

    雨從天上飄散下來。

    嵐消失在黑暗中,我撿起被丟棄的雨傘,仰起頭。

    沒有月光,天空是一望無際的黑暗。就像以往那許許多多個夜晚,也只有黑暗。

    嵐,你是這樣的瞭解我,你應該知道,這結果,早在當年你我相識經已決定。

    我可以背叛自己的父親,可以背叛自己的上司,我甚至連自己都可以背叛。

    何況是你。

    往事不需回頭,明日太陽升起,你我皆要重新做人。

    何必傷心,人總要學會忘記某些事情,好讓自己可以活下去。

    無論你說今天曾如何地愛得激烈,我且相信。

    回憶總是無辜的,可惜太容易遺忘。

    哪年哪月哪日,你將不會記得我是誰。

    星期天,陽光明媚。

    我坐在陽台上,懶洋洋地。

    自從我欠下某人巨債,突然發現時間多出一半。

    以前以為目標近在眼前,志在必得,所以不惜工本,激烈燃燒。誰料結局出人意表,一切化為灰燼。

    無論如何也見不到終點,於是你不會再想要跑過去,時間自然多出來。

    明天的事明天再作打算。

    平時應該在公司奮戰殺敵的時候,我就坐在家裡看電視吃餅乾。

    電視裡正播著時下流行的愛情肥皂劇。劇中女主角幾經波折,終於找到了自己的白馬王子,於是決定與舊日男友分手。

    離別之際,舊男友依依不捨,情深款款。他在僅有的時光裡伴著心愛的人,看她投入別人的懷抱。最後,他忍不住問:

    「我有什麼比不上他?為何我不可以愛你?」

    女主角不知如何是好,眼見此人對自己癡心一片,又不忍心傷害。她只得說:

    「你什麼都比他好,我們之間只是欠缺緣份。」

    真是糟糕的回答,簡直收買人命。

    舊男友黯然惜別,一顆心痛得支離破碎。一切都是被逼的。

    我嘴裡咬著餅乾躺在床上,眼睛望著天花板。

    並不是我想要不思上進,我也是被逼的。

    門鈴在這個傷心的時候響起來。仿似一種悲鳴。

    我已經沒有朋友,唯一會找上門來的人只有兩個,其中一個昨天還對我說他這一輩子都不會原諒我。

    那麼站在門外的就只有包租婆了。

    我最近怎麼這樣倒霉,盡遇著上門追債的人。

    我從來不曾欠過她房租,這次不過遲了兩個星期,精明的包租婆好像馬上得知我已破產的消息般,怕我吃霸王餐。

    世態炎涼,人因為冷漠才可在這個進步的社會裡生存,儼然是一種法則。

    門鈴仍然響個不停,我把電視關掉,並不算開門。

    由它響好了,如果在上班時間被包租婆發現我還窩在家裡醉生夢死,後果不堪設想。

    見沒有人響應,那鈴聲終於停了下來。我呼出一口氣,以為逃過大難,誰料接下來竟聽到鑰匙插進門鎖的聲音。

    這人是到底是何方神聖?怎麼會有我家的門匙?

    門開了,哲站在門外一眼就看見了我。

    「咦,原來你在啊,怎麼不來開門?」

    這是什麼年頭?做賊的竟可如此理所當然。

    「你怎會有我家的鑰匙?」我從床上彈起來,指著他問。

    他笑,說:「就在地毯底下,不難發現。」

    原來如此,我會吸取這個教訓,下次記得要把貴重物品放在更隱蔽的地方。

    「就算這樣,你也沒有權力擅闖民居。」我說,一臉不悅。

    哲卻不以為然:「莫非這裡總資產值三億六千萬?」

    又來了,又來了。真討厭。

    我不理他,他卻把這裡當自己的家。無論是放衣服或是換鞋子的地方他都一清二楚。我看著他乾脆利落地整理雜物,突然疑心大起。

    「你從何時開始已在這裡自由進出?」我問。他對這屋子的熟悉程度像是在這裡住了十年。

    哲並不說話,只對我曖昧地笑笑,然後他說:

    「皓然,你可知道,我前幾天曾見到你的房東?」

    那又怎樣?

    「她問我是不是住在十五樓四座房客的朋友。因為該房客已經欠租兩星期,怕是忘記了吧,因為這是從來不曾發生過的事。」

    我的臉色沉了下來,但哲卻越說越開心:「我當時對她說,這也是人之常情,因為那傢伙還欠我六百萬,根本不知要還到何年何月何日,說起來我對你那個公寓還滿中意的呢,不曉得為何,她想也沒想就把你的房子轉租給我。」

    不會吧?!

    我不可置信地瞪著面前的人,他一副事不關已的模樣看了就讓人冒煙。

    我發誓,如果這個世界殺人是不用償命的話,這個人必定已經死在我面前,而且還死得十分難看。

    「皓然,正確來說,現在這裡應該是我的房子。」

    我上輩子倒底作了什麼孽,讓我今世招惹這麼一個人,他非要至我於死地。

    真是教人不敢相信,只不過是六百萬我就被包租婆出賣了。

    如果她知道我欠的是三億六千萬,我這一輩子恐怕都休想再在這一區出沒。

    但我實在無處可去,如果我現在屈服的話,今晚就要睡天橋底。

    新聞說今天颱風過境,我無法想像自己一手抱著棉被一手拿著折了骨的雨傘與風暴博鬥的樣子。

    尊嚴和骨氣在這種時候顯得太過無力,於是我開始無賴起來。

    「就算要逼遷也要有個期限。」我說:「在我租到新房子之前我要住在這裡。」

    哲不置可否。

    我知道他在想什麼,他只差點沒說出口來——你還有錢租新的房子嗎?

    「我明天會去找工作,」我說:「我會盡快搬出去,請你再忍耐一陣子吧。」

    「嚴皓然,你是不是太過自信了點?」哲看我說:「你以為你還可以找到工作嗎?你在行內已經是個危險人物。」

    哲似乎很愉快,他說:「嚴皓然,你行情大跌,現在你的信譽度是零。」

    我臉色慘白。我知道他說的是實話。

    當初以為這是最終回,於是一鋪過,不顧一切,破斧沉舟。

    現在才發現上錯賊船,可惜已經太遲。

    可見回頭未必是岸。

    皓然,你與我的合約仍未取消,我自然有別的工作給你做。哲說。

    突然有不好的預感。

    你不要誤會,皓然,我並不是在徵求你的同意。

    因為你根本沒有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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