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著v字領白色羊毛衣、白色西裝褲,套著一件鐵灰色的長外套漫步在街頭的宋孝寧,以著他獨特的味道及高挑的身材吸引路人頻頻的側目,他不以為意的打著呵欠,瀏覽著玻璃櫥窗內的擺設及商品。
然而看似瀏覽著商品的他,實則是將目光停留在玻璃上的倒影,凡他經過的地方都會出現一名身穿黑色西裝,綁著馬尾的高姚男子,很明顯的——他被跟蹤了,而他也發現了。
他刻意的選擇人多的地方走,原先的優閒腳步漸漸的被快速所取代,依他一百八十五公分的身高,對於有一百七十八公分的對方雖無太大差距,但畢竟腳長是事實,又加上他訓練有素,很快的,他就將對方遠遠拋在身後了。
正當宋孝寧揚起笑容,得意洋洋時,突然一個重物狠狠地撞進他的懷中,一聲哀號傳進他耳中,他反射性的抱住重物,停止快速的步伐。
“哎——呀——呀——慘!”藍綾被突來的陰影給嚇了一跳,她一六0的身高在陰影的籠罩下,嚇慌的將手中的一大疊報紙給散了一地。
“對不起,你不要緊吧?”宋孝寧低頭詢問懷中的“重物”,對於散了一地的報紙引來他的蹙眉,下意識的他轉回頭看著身後的人潮。
該死,才擺脫跟蹤又碰上這麻煩事,那家伙又追上來了。
“不礙事、不礙事。”藍綾蹲在地上收拾著散了一地的報紙,嘴裡喃喃的念著。可別把報紙踩髒了才行……她在心中補充了一句。
宋孝寧朝身後張望著,視力犀利的他已在遠方看到西裝筆挺的男子正快步的朝他邁進,他心急的轉回頭看著趴在地上收拾著報紙的小孩,若是平時他一定會大笑起來,可現在……這是哪門子收拾報紙的方法?他緊攏起眉。
趴在地上的藍綾左手壓著十來份報紙、右手忙著收拾散在它處的報紙,而右腳則壓 著被微風吹走的報紙,至於左腳則呈現半蹲半跪的狀態,現在的她可以說是狼狙到了極點。
如果他想要自由又想要保住紳士風范,恐怕只有彎腰幫她一途了。
他又回頭看了眼那男子的位置,然後蹲下身快速的替她撿起一份份的報紙,“我幫你。”
“不用了、不用了,是我撞到你,我……”藍綾抬起頭正好對上他的臉,驚愕讓她忘了接下來要說的話,她張大嘴,一動也不動的瞪著他。
“別說了,你這副模樣要收拾干淨這裡恐怕得費上一番工夫,我來就行了。”
低著頭的宋孝寧沒注意到她的異樣,只是用著俐落手腳將一地的報紙整理成一疊。
“偌,小弟弟,你的報紙。”他抬起頭將手中近五十份的報紙遞給她。
藍綾一動也不動的望著他,黑白分明的眼珠仿佛失了神般沒有任何反應。
“小弟弟、小弟弟!”該死,這小弟弟剛剛不是還好好的嗎?宋孝寧心想,按著他轉頭,只見那男子已經迫近了,偏偏現在……“不管了!”
二話不說,宋孝寧將一舊的報紙塞入藍綾的懷中,然後他一個彎腰將她抱滿懷,頭也不回的向前快速飛奔,很快的,宋孝寧的身影隱沒在人群中。
“天殺的!”西裝筆挺、綁著馬尾的男子望著宋孝寧消失在人潮中,於是便停下腳步喘著氣低罵。
又讓他溜了!男子咬著牙,從西裝口袋中取出墨鏡戴上,緩緩的朝來時路走回,墨鏡下的黑眸像池湖水,沒人能猜得透他在想什麼,只有他自己。
剛剛是什麼讓他停下來?剛剛……他好像抱了團東西?男子心想著。
高挑瘦長的黑色身影漸漸走遠,最後一個轉彎,他消失在熱鬧的大街上。
***
宋孝寧抱著藍綾及一疊報紙進入一座公園,他找了處太陽照射下的椅子將她放下,自己則掏出手帕到水龍頭下沾水,然後拿著沾了水的手帕回到她身邊。
“真是怪哉!剛剛還能說話,怎麼一轉眼就傻了?”宋孝寧蹲在“小男孩”面前自言自語著,拿起手帕就替“他”擦拭著額頭,方才的半趴半躺將“他”的臉弄污了一塊。
“哦?”冰冷的水將藍綾給凍回神,才恢復意識,她就又被面前英俊的臉給震得心漏跳了好幾拍。
“回神啦?”發覺到“他”的微動,宋孝寧揚起抹窒人的笑容。
“是——你。”她低聲喃語著,因為看到他的笑而臉紅起來,手不自覺地就伸到他的臉旁感受似的觸摸著。
不是作夢嗎?她竟然碰上他了?那個躺在她皮夾子裡快十年的照片主角?那個她從孩提時代就……“小弟弟,你還沒回神嗎?”對“他”的舉動,宋孝寧關心的問,手自然的就采到“他”的額前,“你是不是感冒了?”
赫?!她在做什麼?!藍綾紅著臉將手迅速收回,不好意思的將頭低下,從他大手所傳來的溫暖只是默默感受。
天,今天是不是她的幸運日?碰上了崇拜十年的偶像,而且他還用溫暖的大手摸她的額……這是她作夢都不敢想的事。
他移開手,微瞇著眼,歉意的微笑,“我一向對量體溫沒什麼在行,量半天也不知道到底生病了沒?”
“我沒生病,只是——頭有點昏。”她隨口扯著謊,總不能告訴他她是因為見到他所以就忘神的發起呆來。
“你最好去看看醫生,小弟弟。”
“呃?”她側著頭,小……弟弟?似乎剛才他也叫了類似的話,怎麼,她像小弟弟嗎?
“我是女的。”
“咦?你是女的?”這仔細一看,她確實像個粉琢玉雕的女娃兒,而且這模樣挺眼熟的。
“我像男的嗎?”藍綾洩氣的反問,平時人家笑她是小妹妹也就罷了,竟然還有人將她看成小弟弟……
“對不起,因為你的帽子把你的頭發都藏住了……”
帽子?藍綾摸摸頭頂,猛然想起方才自己離院時雅雯替她戴上的帽子,她急急的摘下帽子,將一頭黑亮的長發宣洩而下。
“是你?!”宋孝寧失聲叫出。
難怪他覺得她眼熟,原來就是前些天突然向他求婚,然後又莫名其妙賞他一巴掌的小妹妹。
“你認識我?”藍綾問。瞧他的反應好像他見過她做的。
“不算是。”他苦笑著,可見她常常四處向人求婚,求到連曾向誰求婚過都忘了。
其實宋孝寧不知道的是,那天向他求婚又打他一巴掌的藍綾,從頭到尾都一直沉溺在好友寫的故事角色中,胡塗的她還一直以為自己的“演戲”只有她一個人知道,而那天的早餐是她自己一個人坐著吃的。
“你是送報童?”
“什麼?”
“不是嗎?否則你抱著這麼多報紙做什麼?”
“啊!”她高聲叫起,醫院的人還等著看報紙呢!
一經他提醒,藍綾急急的站起身,抱起報紙就要趕回醫院。
今天院內負責運報紙的義工請假,所以她就自告奮勇的出來運報紙,撞到他這一個折騰,原本就有點慢的她又更慢了,這下她再不回去鐵定會被萬人口水給吐得在口水池裡游泳。
“你要走了?”看到她駕慌的跳離椅子,宋孝寧問道。
“嗯!院裡頭惟一打發時間的方法就是看報紙,我這麼遲送去一定會遭到萬人唾棄。”現在她有一點埋怨那位請假的義工了。討厭,好不容易碰上他,卻偏偏得離開,討厭。
“對不起,都是我撞到你……要不要我幫你回去解釋?”雖然他不了解她所指的“院”是什麼,但見到這麼可愛的小妹妹受萬人唾棄,他實在是於心不忍。
“不關你的事,是我撞到你的……不要緊啦!我常常去撞到別人,哎呀呀!我真的不能再說了,再見。”藍綾急著要離去。
“小心點,小妹妹,你不要跌……”他才要提醒她,她就跌個狗吃屎了。
“不要緊、不要緊。”她爬起身,顧不得疼,抱緊報紙的快步走著。
宋孝寧站在原地看著她爬起然後繼續走,不知為何心情就愉悅起來,好特別的小妹妹,“咦?”
本快步走著的藍綾突然止步,然後一個大旋轉就朝他直奔。
“我不是小妹妹,我二十九歲了。”拋下話她又跑回原路,這次她沒再回頭,一路跑離公園,過了馬路消失在他的視線內。
她的不預告回頭讓宋孝寧輕笑了起來。
二十九歲了?真看不出來她是個二十九歲的女人?他還以為她才十九歲呢!
不過二十九歲又如何?他三十五歲了,跟他比起來她確實是小妹妹。
他笑著搖搖頭,雙手插在口袋中,朝著另一方向離去,思緒被那奇特的小妹妹給占滿,連剛剛的被人跟蹤他也沒去細想。
***
“你怎麼能讓小綾一個人去搬那麼多報紙!!她個兒那麼小,要是出事了怎麼辦?”白英傑氣急敗壞的站在醫院門口嚷著。
“你的意思是不是我個兒大,該我去搬才對?”侯雅雯雙手叉在白袍的口袋內,一臉不快的道。
“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唉!小綾她去了這麼久,平時就迷糊的她會不會發生了什麼事?”他急躁的踱步著,一雙眼不停的四處張望著有沒有藍綾的身影。
“放心,她人這麼大了不會出事的,況且報社離這來回也不過半個小時……”
“她出去兩個小時了。”
侯雅雯抿著唇,不再說話,現在她說什麼都沒用,英傑擔心得快瘋了。
“真是的,整個醫院這麼大,誰不去運報紙偏偏要讓小綾去運……這麼久了,她是不是發生車禍了?還是……”
眼看著他來回不停的踱步著,嘴裡淨是說些擔憂的話語,侯雅雯的心掀起了陣陣的醋意,如果、如果現在換成是她,英傑會不會這樣擔憂緊張?
“雅雯,你實在不該讓小綾去的。”白英傑又將過錯推到她的身上。
“是,是我錯了。”她苦笑著,在他的心裡就只有藍綾一個人,她算什麼?
“真的不該讓她……小綾?!”遠遠望見藍綾的身影,白英傑松口氣的大步朝她奔去。
可回來了,侯雅雯微笑的看著遠方的藍綾,她正吃力的抱著報紙走來,“真是的,當初真不該讓她去的,院內的報紙叫義工們去拿就行了……瞧她,拿得這麼費力。”
她靜靜的站在原地看著大步跑去的白英傑,他白色的袍子因為小跑步而揚起,在陽光下的他更形俊逸,微笑的侯雅雯隨著兩人距離的拉近而逐漸僵硬,當他猛然抱住嬌小的藍綾時,微笑在侯雅雯的艷容下消失。
“小綾,你跑哪兒去了?我擔心死了。”緊樓住藍綾的白英傑,劈頭就問。
“拿報紙呀!院裡的報紙不都是請義工去拿的嗎?今天我充當一下義工。”
“下次不准再去了,路途這麼遠,你平常又胡塗得緊,發生什麼事我該怎麼辦?”白英傑狠狠地打斷她的話。
“英、英傑?”被他抱得瑞不過氣的藍綾,納悶的眨著雙眼,認識他十年了,她從未和他如此的親密接觸過,也從沒見他這麼大聲的說話,他是怎麼了?“白英傑,你放開我,我還得把報紙送進去呢!”
經她一提醒,他才記起她搬著沉重的報紙,於是急急放開她,然後接過她手裡的報紙,“我拿。”
藍綾也不推拖的樂於將手中的報紙交給他,看著他不費力的抱起報紙,她淡淡的問:“你怎麼了?”
“沒有。”白英傑溫和的輕道,“下次別再去做這種事了,這麼重的活兒不是你能承擔的。”
“別人能我為什麼不能?義工天天做的工作我偶爾做一次又不礙事。”
“你口中的‘別人’是個粗壯的男人,別忘了你是個瘦弱的小女人,你能做的只是拿著手術刀劃劃病患的皮膚。”他挪出一只手揉著她的頭。
遠方的侯雅雯望著他們倆親匿的畫面,心頭一緊,她難過的別過頭去,吸吸鼻,按著順手拆下頭上的發髻,讓一頭胡發披散肩頭,然後脫下白袍,“下班了,該回家去了。”她低聲的道。
“那是雅雯嗎?”瞧見一身紅的侯雅雯,藍綾興奮的道:“英傑,麻煩你替我把報紙送進去,我把帽子還給雅雯。”
“去吧!”白英傑笑道。他能說不嗎?
***
“雅雯!”藍綾揮著手中的帽子跑進停車場,“等一下,雅雯。”
“藍大妹子?”侯雅雯搖下車窗,踩住煞車。
“雅雯,你的帽子。”藍綾氣喘吁吁的跑近,靠著她的紅色跑車喘著氣。
“哦!我都忘了。”侯雅雯接過帽子,見藍綾仍未有離去的意思便又道:“還有事?”
“嗯!”藍綾直點著頭,不停的喘氣。
“說吧!”
“我……我……我碰……”
“不急、不急,慢慢來,等順了氣再說也不遲。”
藍綾點點頭,大口的呼吸著。
“瞧你,才跑一點點的路就喘成這副德行,你的運動量太少了。”侯雅雯打趣著。
藍綾不好意思的搔搔頭,她的運動天分常常就是少根筋,怪不得她嘛!
“喘完了?有事快說吧!”
“我——碰見他了。”藍綾像是尋到寶般的大叫。
“碰見誰?”
“他呀!”藍綾一副“你知道的嘛”的表情。
“誰?”偏偏她侯大小姐很不捧場。
“哎呀!”藍綾索性掏出皮夾,露出靜靜躺在皮夾內一張勾人心魂的照片,照片的主角就是她剛剛碰上的宋孝寧,“就是他。”
“他?你確定?”侯雅雯一臉的不相信,“這世界真的有這號人物?”
打從她認識藍綾開始,這張照片就一直存在著,據說是藍綾崇拜的偶像,可是每當聽到她對他的敘述,她就會深深的懷疑著世上真的有這號風流人物嗎?
藍綾沒仔細聽她的話,只是興高采烈的敘述著事情發生的經過,“我撞上他,報紙散了一地,他很熱心的幫我撿報紙,然後……他本人好英俊,瞧這張照片,十年前的他和現在沒啥兩樣,只不過稚氣被替換成充滿吸引力的男人味……”
侯雅雯靜靜的聽著她眉飛色舞的言論,認識她十年,每次她一提起他她就特別美麗,黑白分明的眼眸中閃爍著光芒,雙頰泛紅,那股從心底宣洩出的嬌媚女兒態讓人感到舒服,舒服就很迷人,要是她是男人,見到她這份風情也會為她傾心。
起先自己還嫉妒著她,但——能讓女人都動心的女人,自己如何嫉妒得起來?
她確實有著吸引人氣質,英傑不愛她那才奇怪。
“雅雯,你有沒有聽到我講話?”藍綾略帶責怪的聲音傳進侯雅雯的耳中。
“嗯?啊!”侯雅雯回過神露出撫媚的笑容,“有,我很認真在聽。如何?碰上偶像心情很開心吧?”
“嗯!”藍綾用力的點著頭,紅唇微抿著,似笑非笑的俏容看起來就像只惹人憐惜的小貓。
“小心點,別陷進去。”侯雅雯揶揄著,像藍綾這樣的崇拜方式——太與眾不同了 。
“陷進去哪裡?”
“情海呀!小傻瓜。”
藍綾掩嘴一下,“不可能的,他四處飄蕩沒有落腳的地方,又加上他看過的美女沒有一萬也有一千,我——這樣的女人他看不上眼的,既不出色也不明亮……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侯雅雯含笑著,“是嗎?難道你心裡沒有一絲渴望?”錯了,藍綾雖不出色也不明亮,但就像鑽石,只要是有心人,她會發光發亮的。
“沒有、沒有。”一句的“沒有”或許能讓人相信,但再加一句就顯得心虛了。
“只要是崇拜就一定會有,時間早晚罷了。”侯雅雯搖上車窗,“我還有約,不聊了。”話聲才落,她就踩足油門呼嘯而去。
望著,雅雯的紅色跑車,想著她說的話:難道你沒有一絲渴望?藍綾不由自主地低下頭看著皮夾中的照片。有嗎?她們心自問著。
“沒有。”她迅速的闔上皮夾,快速的朝醫院走去,這樣尷尬的問題她才不願多想。
她只不過是單純的崇拜一個人而已嘛!這世界上有誰不崇拜偶像的?
“哎呀!”疾步的速度讓藍綾一個不小心跌倒在地,這一個跌倒將她拉回了十年前——“哎呀!”藍綾不偏不倚的摔倒在花圃裡。
“噗嗤!”一個笑聲響起,沈莫德顫抖著雙下巴呵呵的笑著。
搬來這兒不過兩天,他只要站在陽台上就一定會看到那隔壁的女娃兒跌倒,而且每次都是摔在隔壁的草叢中,而說巧不巧的,隔壁狹小的庭院就只有一處草叢,能天天跌也是高竿的事。
“疼!”藍綾哀號著,像是習慣性的,她揚著痛楚的臉大聲嚷著:“媽,你把這些雜草連根拔除啦!”
她的話只引來沈莫德的呵呵笑聲,其他就沒有了。
安靜中只有笑聲可讓藍綾注意了,她爬離草叢尋找著聲音的來源。
赫?!肯德雞叔叔?藍綾挑高眉,看著隔壁陽台上的伯伯,一頭灰白色的銀發及肥胖的身軀讓她直接就聯想到肯德雞的招牌先生。
“嗨!你好,我是前天才搬來的,我姓沈。”沈莫德和藹的道著。
“嗨!”藍綾禮貌的說著,“我要回家了。”她拎拎手中的書包,准備走進家裡。
糟糕!她撇著嘴,門鎖住了。
“令堂出門去了。”沈莫德嚷著。
“我知道。”藍綾輕聲道,甩著俏麗的短發蹲在門口的台階上。
“你要不要參觀、參觀我家?”
“呃?”她眨著眼,以前隔壁人家和她很熟,能參觀的她都參觀過了,還要參觀什麼?
“我家大門沒關,你就進來吧!”
“可是……”她抬頭望著他和藹的笑容,好吧!反正閒著也是閒著,她扔下書包就進了隔壁人家。
擺設幾乎是都沒變,沙發、木幾、地毯全都是前任主人留下的,只是一進屋就能看到張張照片,照片中的人物都是繞著“肯德雞叔叔”與一位年紀與她相仿的女孩子打轉,她興趣高昂的觀賞著,直到沈莫德走下樓來。
“她是我的女兒,現在人在美國讀書,我喜歡到處放滿她的照片,感覺就像她在我的身邊。”
“你的女兒?”藍綾驚訝的在心中暗暗做著鬼臉,她還以為是他的孫女兒呢!
“她今年二十二歲,是位白衣天使呢!”他自豪的說著。
護士?唉!這也曾是她的夢想,但她有“懼血症”……“那這位呢?”她在相框的角落看到個獨照的年輕人,耀眼的笑容及挺拔健壯的身材,活了十九年,這是她見過最英俊的男子。
“小孝,我的好朋友。”
“好朋友?”她再次震驚,“叔叔,你究竟幾歲?”
“沒幾歲。”沈莫德不願暴露真實年齡,都是這頭智慧發,害他走到哪兒都讓人家誤以為他是老人家,想想他不過才到不惑之年而已,“人總可以有忘年之交吧。”
“可以,當然可以。”藍綾緊緊盯著照片中的男子,含糊的回答著他的話。
他真的長得好好看。
“小孝可是個不簡單的人物。”沈莫德看出她對照片中人的好奇,於是笑盈盈的道。
“呃?”再怎麼不簡單也還是個人類,不可能厲害到哪裡去。
“他是台灣第一大幫派‘黑天幫’的老大,只不過是他很不願意接管,所以四處‘跑路’……呵呵呵,想來也是,一個擁有律師學位的人怎麼可能反其道而行,去當個黑道老大?”
黑道老大?!這可激起了她的興趣,“沈叔叔,你再說些他的事給我聽。”
“呢?你有興趣呀!呵呵呵……好,我告訴你。”他娓娓的說著“小孝”這號人物的事跡……沈莫德在台灣住了一年,然後搬了家,藍綾在那一年內知道了宋孝寧所有的事情,這張照片也是從沈莫德那要來的。
十年了,沈莫德已經不知道居住何處,但照片卻靜靜的躺在她的皮夾裡十年。
“崇拜了十年的偶像突然能一睹他的廬山真面目,當然會興奮。”藍綾爬離地面,拍著身上的塵土,淡淡的自語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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