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別藏 第一章
    西元二○○○年舊金山

    又開始下雨了。

    最近一入夜就飄起細雨,藍谷討厭這樣的雨。

    要嘛,就痛快潑灑,最恨這種雨絲綿綿,拖泥帶水的。

    沒有什麼存在感的雨,懶得撐傘;偏偏這雨就是能把自己弄得一身狼狽。

    咒罵一聲,藍谷抬頭看了一下四周,想找個地方暫時躲雨。

    這裡是舊金山不熱鬧的城區,要找個棲身的店面不甚容易。搜尋一陣,他的視線停留在一個燈光微弱的招牌上——BlueMoon。

    招牌上有個霓虹燈製成的酒杯,發亮的酒杯盛著飄落的雨絲,閃爍著奇異的美感。

    就到這家店躲雨,他決定。

    推開沉重的門,輕柔的鋼琴音樂立刻湧入他的耳膜。

    或許因為這場連續好幾個夜晚的雨,店裡只稀稀疏疏地坐著三兩個客人,顯得冷清空曠。沒有人朝他多望一眼,昏暗的鋼琴酒吧,正好適合他安靜的躲雨。

    他找了個角落的位置坐下,脫下微濕的外套,靜靜打量這個陰錯陽差被他闖進的空間。

    「長島冰荼。」他對侍者說。

    飲料沒多久就送上來,他握著晶瑩的玻璃杯並不想喝,只專心注視舞台上彈奏鋼琴的表演者。雖然刻意躲避了好一段時間,但是對於音樂敏感的天性卻改不掉。

    完全不帶感情的鋼琴指法,彈奏者一意孤行的詮釋,反倒使得大衛.鮑依的「中國女孩」由原來搖滾的節奏被改為緩慢的節拍,好詭異的轉折。雖然效果青澀,但起碼不是那種令人厭膩的煽情演奏。

    分析完畢後,他的注意力很快離開音樂。於是幾首樂曲在他耳邊流過,他卻只瞪著玻璃杯裡逐漸融化的冰塊發呆。

    這場莫名其妙的雨讓他莫名其妙的走進這家酒吧,也好。

    哪裡都一樣,哪裡都沒有意義。

    音樂嘎然停止,突來的靜寂讓他煩悶,寧可要那種沒有感覺的音樂也勝過四下無聲,嘈雜總能讓他安心。

    四周傳來微弱的交談聲浪,但仍然太安靜了,既然這裹不能提供噪音,那麼他到別的地方總可以吧?

    騫然響起的歌聲打斷了他腦中所有的思緒——

    霧來了我被趕到記憶的窗口

    你走了世界只剩下貓來陪我

    我在回憶裡尋找你的蹤影

    琴聲一段一段說出愛的心情

    貓在鋼琴上留下夢的腳印

    誰在一步一步牽引你的背影

    貓在鋼琴上睡著了

    悲傷的情歌特別溫柔

    我陪你最久季節已深秋

    美麗的開頭不一定有美麗的結果

    柔柔的指頭輕輕地彈奏

    最美的情歌總是寫在心碎的時候

    貓在鋼琴上睡著了

    你走了以後寂寞不休

    (詞:許常德)

    誰預料得到他竟然會在舊金山一家落魄的鋼琴酒吧裡聽見用中文演唱的歌曲?

    但讓他停止腦中所有想法的不是因為他聽到了母語——中文,而是因為她的歌聲,歌聲裡明顯的感情。

    他毫無心理準備地在這樣的地方、邂逅這樣的聲音。

    換氣、轉音、爬升和降落,微啞低柔的嗓音熨貼著他的心跳,鑽到那個連他自己都不願意承認的痛處。他感到熱氣在眼眶發散,落淚的衝動令他驚駭莫名,封藏在心井底的感情竟然被她輕而易舉地唱出口,他急促地呼吸著。

    不!他只要求能夠填滿耳朵的聲音,不是這種讓他發熱又讓他發冷的歌聲!不該這樣的。那歌聲再度響起,無視於他的抵抗,仍舊抓著他的心,讓他一陣戰慄。

    保護殼被拆下的赤裸感讓他憤怒,他扔下飲料費,不顧狼狽地推門而去。

    這樣倉卒的逃離,連唱歌的女人始終維持的側臉都來不及審視。

    「那是誰?」望著藍谷消失的背影,一位熟客問老闆。

    「不認識,大概是誤闖誤撞進來的。」

    你走了以後,寂寞不休。

    ???

    隔夜,管不住自己,藍谷再次出現在這家酒吧,他的雙腳似乎自有意志的走來連裡。直到長島冰荼的冰塊融化殆盡,他終於開口問了看來像經營者的老闆。

    「昨晚唱歌的女孩今天不來?」

    「你說小雨嗎?」老闆多看了他一眼,「她只有星期二和五晚上過來。」

    叫做小雨。

    「除了這裡,她還在哪裡唱歌?」藍谷控制不了自己想要再親耳確定她聲音的穿透力。

    「這我不知道,你要聽小雨唱歌,就星期五再來吧。」老闆說完人就走了。

    喝完桌上的白開水,他起身離去。久未刮除的鬍髭配上深藍色的Levis牛仔褲、夾克,在他人眼中他只是個不起眼的落魄東方人。

    在因細雨而顯得朦朧的街燈下,他停住腳步。

    好多的巧合!

    美國這麼大,他偏偏挑了舊金山躲藏。舊金山這麼大,他偏偏找到這家酒吧躲雨。情歌這麼多首,那個小雨偏偏挑了他也聽得懂的中文歌唱。

    在舊金山,她沒想到昨晚竟然有人聽得懂她唱的歌吧?

    藍谷深幽的黑眸漾起難以察覺的興味。

    ???

    山姆——藍月酒吧的老闆,握著啤酒罐走進休息室,一進門便重重坐在老舊的布沙發上。

    「小雨,恭喜你又多了一位忠實聽眾。」他打趣地說,外表看來,他是個五十多歲性格爽朗的紅髮大漢。

    「有嗎?」語氣平淡,剛結束表演的她坐在老舊的梳妝台前,準備卸下濃重的舞台妝。

    一下台她就換下黑色小禮服,穿上絨布長褲和毛衣,一點也沒有方才亮麗的舞台魅力。其實她已經留意到,最近每次來藍月,角落的位置總有人佔據。只是那個位置燈光黯淡,她無法看清楚對方的長相。

    「長得不錯的東方帥哥,夠陰沉,跟你挺配的。」山姆大叔繼續開玩笑。

    「不好笑。」她雖然出聲斥責,但一點也不生氣。

    是個東方人?她有些意外。

    山姆喜歡說話逗她上」是他表達關心的方式。

    「嘿!你竟然都沒注意到?」山姆故意大驚小怪地嚷。

    「山姆——」她拉長聲音警告,儘管她習慣他的玩笑,但這並不表示她喜歡這個話題。

    山姆對她的正經八百似乎不以為意,呵呵笑著。

    「他是……日本人嗎?」她故意表現出隨口問問的樣子。

    希望不是大陸人或台灣人,也聽不懂她唱的那些國語歌。她喜歡偶爾唱些中文歌,畢竟中文是她的母語,再好的英文歌對她而言總是隔了一層。這是她用來抒發心情的方式,像寫日記一樣,是種非常私密的自我對話。

    歌是唱給自己聽的,希望他不懂,不然她只好暫時收起自己的小秘密了。

    「口音聽不出來,他的英文說得很溜,甚至帶點英國腔,奇怪吧?」

    英國腔?的確不尋常。不過話又說回來,舊金山本來就是個民族雜燴的地方,即使某個黑人一口道地的台灣國語,似乎都沒什麼好訝異的。

    「我看八成是那種從小在美國長大的有錢人家孩子。」山姆以他豐富的識人經驗評斷。

    「大概吧!」她隨口答著。如果是個美國人,那就沒有威脅性了,她鬆了口氣,很快就把臉上的彩妝卸除乾淨。

    灌了一大口的啤酒,山姆皺眉盯著地日漸清瘦的背影,「小雨,不是我說你,怎麼愈來愈瘦了?你是不是為了漂亮餓肚子啊?告訴你,這樣下去是不行的,女孩子還是要長些肉才好看,你別學那些乾巴巴的模特兒,她們只有在雜誌上好看,男人在床上還是喜歡軟軟的胸部和肥嫩的屁股,你——」

    「我本來就瘦,你想多了。」她打斷他的話。

    山姆的善意總是藏在粗魯背後。

    她雖然不太習慣接受別人的關心,但山姆不以為意的態度總讓她感到溫暖。

    臉上的彩妝卸盡,白皙的臉蛋上濃密略粗的眉毛配上漆黑的大眼,容易讓人印象深刻;其實,她的臉上什麼表情也沒有。卸完妝,她拿起木梳,將一頭長髮束成清爽的馬尾,舞台上的明媚風情此刻全收攏成未施脂粉的清麗冷凝,這才是她。

    「你啊,凡事都看得太認真了,這樣不好,該放開的時候就要放開。」山姆突然開口,「別整天唱那些傷心的歌,像你這樣的小女生不應該整天愁眉苦臉的浪費生命。」

    「情歌如果不哀傷淒美,哪裡會動人呢?」她故意把話題扯開。

    「誰說只有那種歌好聽?以後多唱點快樂的歌給我聽。」山姆拿出老闆的氣魄命令她,「還有,看看你四周的男人,去談場戀愛!女孩只要談戀愛就漂漂亮亮,什麼煩心屁事都沒了。」

    山姆總認為愛情是年輕女孩的生命泉源,可是她都已經二十七歲了,山姆還把她當成小女孩!雖然這麼想,她心頭還是因為山姆的叮嚀湧起一股暖意。

    「何必費事?找人談戀愛,過不了多久就要傷腦筋怎麼談分手,浪費精神。」她語調淡漠的說。

    「誰說的?」山姆滿臉不以為然,「談戀愛就是要享受它的每一個過程,那可不只是約會、做愛而已,談戀愛就是要學會吵架、妥協,甚至學會怎麼分手。」

    學會怎麼分手……薇寧在心裡疼痛地重複這句話。

    「既然注定要分手,一開始何必談戀愛?」她忍不住質疑。

    「每分手一次,你就愈能瞭解自己需要什麼樣的伴侶,愈清楚什麼樣的人才適合自己。要知道,Mr.Right不會突然出現在你眼前,除非你勇敢嘗試去瞭解自己需要什麼樣的人,不然你永遠找不到他。」山姆拿著啤酒滔滔不絕地說,完全是過來人的口吻。

    「所以在MrRight出現之前,我可以盡情的交男朋友,只要感覺不對就把他甩掉?」她順著他的語意提出疑惑。

    「或者被他甩掉。」山姆開玩笑。

    「一個接一個,養成習慣之後,搞不好連Mr-ight都會被我當成垃圾一樣丟掉。」她嘲諷地下結論。

    山姆搖頭,「不,我不是指這種速食愛情。速食品,營養不足,偶爾吃一下還可以啦!」他笑了,「女孩,我說的是那種用心的戀愛。」

    不,她不自覺地握緊拳頭,指甲深陷在掌心中,她就是太用心了。

    山姆望著她,像是看透了她的想法,以難得的溫柔語調說道:「寶貝,你要給自己機會。」

    「我給過了。」她低語。

    如果談戀愛是要學會怎麼分手,那她拒絕再學。

    曾經,她以為他們是天造地設的一雙,離開他,幾乎讓她以為自己痛苦得快要死去,這種痛,一次就夠了。

    看著她泫然欲泣的表情,山姆忍不住上前笨拙地摟住她隨後放開。小雨在他的店裡唱了兩年的歌,剛開始他因為她的歌聲而留下她,可是這些日子的相處讓他真心喜歡上這個會唱歌的姑娘,她雖然個性安靜封閉,但她的歌聲卻完全相反。

    他之所以開這家店,就是因為許多年前,他也曾經和一個歌聲美妙的女孩深深相愛過,小雨像她,唱的歌都發自心底。

    只是,他發現她的歌聲愈來愈深沉寂寞,雖然他不知道她從前的故事,可是他實在不忍心看她這樣下去。

    「女孩,等你到了我這個年紀,你就會知道分手的刻骨銘心是年輕人的專利,從前的痛苦都會成為日後你珍惜萬分的美麗記憶。」他誠心地安慰著。

    「你怎麼知道?」她微微哽咽。

    「相信我,我知道的。」山姆的目光落在薇寧身後,嘴角揚起了薇寧不曾見過的溫柔笑意。

    「知道什麼?」彈鋼琴的泰倫推門走進來就接口問道。

    「沒什麼。」她收回剛剛忍不住的真情流露,「我要回去了。」低低說了一聲,她避開泰倫有意無意的探詢目光。

    泰倫是美國華裔,五官雖然仍是東方人的模樣,但是吃漢堡長大的他卻是個徹頭徹尾的美國人,他不懂得國語或普通話,更別說看得懂中國字。

    他對她很好,鋼琴也彈得不錯,只是……她不喜歡那雙試探似的眼睛,不想牽扯上其中曖昧的期待。

    「外頭下雨,要不要我送你回去?」泰倫問道。

    又是試探。

    「不了,我自己走回去就好。」她很快拿起手提包,不等他們的反應逕自由後門離開酒吧。

    習慣這樣不近人情。

    走在下過雨的街道,四周仍然充滿雨的氣味。

    大概是雨的緣故,她有些恍惚,彷彿腳下踝的不是舊金山的石板路,而是海水那一邊的台北柏油路。可是轉頭一看,身旁並沒有她熟悉的身影,只有自己孤零零的影子。

    那灰黑的影子在路燈下顯得淒涼,提醒地那個為她撐傘、讓她開心大笑的男孩再也不會回來了。

    腳下踩著的是舊金山,她曾經以為,重裡是自己永遠飛不到的世界盡頭。

    一隻野貓從腳邊竄過,打斷了她的思緒,她突然想起家裡的貓罐頭已經沒有存貨,要去附近的便利商店買幾罐才行,不然阿丁會不高興的。

    阿丁,陪她在舊金山生活快兩年的老貓,習慣吃消夜。

    回到外表老舊卻有種古樸氣派的公寓,爬上四樓的階梯後,推開門就聽到貓向她低沉的打招呼,它輕巧地走到她身邊,長長的尾巴輕捲著她的褲管,這是它表示親熱的方式。

    「等消夜嗎,阿丁?」她帶著罐頭走到廚房,一邊用國語對著貓說話,它大概是舊金山裡唯一一隻老了還要學中文的貓。

    阿丁輕輕哼了一聲,跳上流理台,優雅地等在一邊望著她為自己準備消夜。

    「喏!」她把碗放在貓的飲水碗旁邊。

    阿丁低頭吃了幾口,才突然想起似的抬頭對她「喵」了一聲,大概在跟她說消夜還不錯吧?

    薇寧淡淡笑了。

    醫生說阿丁是只年紀不小的老土貓。兩年前她剛來到舊金山不久,某天在公寓門口發現渾身濕淋淋的它,原本只打算收留它一晚;沒想到它竟然自願留下來,她也不勉強它離開。

    本來只喊它啖咽,不打算為它取名字。可是某一晚,她在看見它狼吞虎嚥吃掉她準備的沙丁魚罐頭時,順口為它取了名宇,叫作阿丁。雖然是臨時起意,但有了名字,就表示她和阿丁之間有了聯繫。

    就好像小王子擁有他的玫瑰一樣。

    它總會在她心情不好時,輕輕走過來陪著她一同望著窗外的天空;她也從不打擾它偶爾寧可躲在沙發底下也不願她陪伴的時刻,這是人與貓之間的默契。

    漸漸地,她發現自己喜愛回到住處,因為知道阿丁在等她回家。

    「我們聽Lan.G.的音樂好嗎?」她低頭問貓。

    她最近養成聽一段Lan.G.的鋼琴音樂才入睡的習慣。

    吃完消夜的阿丁忙著用爪子洗臉,沒理會她。

    發現Lan.G.的音樂也是件巧合。去年冬天吧,她在街角那家書店裡看書,看著看著心思反倒為店裡播放的音樂奪去。那是純鋼琴的演奏,沒有華麗的彈奏技巧,簡單的音符組合彷彿作曲者不耐煩精緻的編曲,只肯以簡約示人。她對古典音樂沒什麼認識,只知道這樣的音樂在她迂迴的心谷裡潺潺慢流,心裡面沉積長久的鬱結奇妙地隨著清脆的琴聲流走。

    當下,她就把書店裡Lan.G.的兩張鋼琴專輯買回家,日夜聆聽。

    窗外吹來夜雨的氣息,她在輕柔的樂聲中沉沉睡去,貓在她的腳邊守護著。

    ???

    三個月後

    西雅圖冬日的黃昏。

    藍谷找到讓他姐姐心碎的傢伙,狠狠將對方打得鼻青臉腫,算是替自己出了口怨氣。

    「你如果愛她,就去找她,照顧她一輩子。」藍谷困難地吐出這些話,也是一臉狼狽。

    「不必你來勸我,我會找到她,跟她重新開始。」梁喬恩惡狠狠地向他吼道。

    梁喬恩那張讓媒體記者愛煞的英俊臉孔此刻與他一樣糟糕,但那雙原本黯然無神的湛藍眼眸此刻卻閃著不尋常的光亮。

    「最好是這樣,你知道嗎?我姐姐愛你愛了十年,從來沒有停止過。」他說完話,故意忽視渾身的疼痛,挺直脊樑走出梁喬恩的視線。

    他祈禱梁喬恩對小蝶的愛沒有因為多年的分離而消失。但願命運不會對他多情的姐姐這麼殘忍;殘忍的始終是他,該受苦的也該是他,不是小蝶和……她所愛的人。

    從舊金山趕到台灣,他如願地再度破壞小蝶和梁喬恩的感情,只是這一次小蝶看出了他的從中作梗。十年的時間仍然無法斷絕姐姐對喬恩的深情,當真相大白,姐姐哀傷的眼神讓他明白,她打算放下他各自人生了。

    不甘心!可是他放不下已經懷孕的小蝶,所以才會嚥下自尊找到獨自在舊金山舔傷口的喬恩。這場架他們都傷痕纍纍,身上的淤青算他還給梁喬恩的道歉。

    「小蝶,我把你還給他了。」他一路凝視著車窗外漆黑的夜空。

    終於被拋下,孤零零地存活在這世上。

    多年來自己最恐懼的事情還是發生了。擔憂了像是一輩子那麼長的時間,結局宣告無可挽回之後,他反而奇異地感受到……鬆了一口氣;畢竟事情不可能更糟了不是?他的嘴角因為自己無聊的幽默而輕輕扯動。

    這個動作立刻帶來痛楚,提醒他這一刻是真實的。但他的腦袋似乎還不能理解失去藍蝶代表何種意義?像是拒絕存取的電腦一樣,螢幕上什麼都看不見。

    為什麼要留在舊金山?

    他不知道。生平首度與小蝶分開的這段日子,他一直住在舊金山,沒去經紀人為他安排的法國錄音室錄唱片,也沒答應曉光的要求回台灣跟爸爸小住一段時間。當時,只是隨意找一個城市停留而已,根本不在乎是哪裡。

    可是今晚,他卻清楚明白自己想留在舊金山,似乎腦子裡有根不知名的神經接替了他的思考,為他選擇了棲息之所。

    這些夜裡,纏繞在他耳際的歌聲突然在他心中響起,放眼這個近海的都市燈景,竟若小時候抬頭見到的點點繁星,果真,他的天地完全顛倒了。

    這一刻,他迫切地想要聽小雨唱歌,這些夜裡經常縈繞在耳際的低柔嗓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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