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方塊練舞場地,幾隊人馬正隨著輕快音樂擺動身軀。
老師努力向學員示範正確動作……
「挺胸!手臂張開……彎腰,彎下去,再下去,下去……好……了!起身……」當老師灑遍熱汗,彎腰下去再上來之時,氣得差點咬舌自盡。
原來老師一彎腰同時,學員們早就氣喘吁吁,紛紛倒在地板上。
「你們這樣三兩下就不動,怎麼減肥?」
丁薔,減肥班指導老師,朝那些既肥、且癡、又呆得不像話的女人們咆哮。
雖然這麼大聲說話有失老師的尊嚴,不過當開始教授此班只休息不運動的減肥課程以後,她的忍耐力顯然已到達極限,一個月下來學生沒減少半斤肉,自己先氣瘦三公斤。
「你!」丁薔一指戮向其中最肥學員的鼻孔。
她是王先生的太太,大家叫她王太太。
打從王太太進入此班,丁薔從未見到她動過。
「我動了啊!」胖太太慌張舉手投降,滿臉充滿被老師無理冤枉的表情。
「手指。」她笨重扭動全身上下最屬纖細的手指。
丁薔發現五根胖手指之間肥得沒有空隙。
「老師不是說過要從自己身上最常動的部位開始練習?我想來想去只有手指最靈活,繳學費時老師不也親眼看過我數鈔票的功力?我敢說我的手指一年數鈔票的運動量,絕對比老師手指一輩子的運動量還要夠!」
王太太得意洋洋翹起肥唇,-個人若連嘴唇都肥的話,其它地方就不必多做形容。
這算是威脅老師了?
丁薔暗罵,好像只要繳了學費就算減過肥,不管身體有沒有減掉幾斤肥肉,心理八成已經完成減肥計劃。
「你忘了當初你如何下定決心減肥的!」
丁薔雙眼射出火花,她是個不容易妥協的女人,即使她面對土地大亨的老婆,她一樣會指著她的蒜頭鼻放馬過去。
王太太終於憶起慘痛回憶,臉色蹴然被潑了墨汁般發黑。
「那個該死的女人!」她咬牙切齒怒叫,「真想不通老頭子怎麼會愛上她,要不是老師神通廣大,說不定現在我還被蒙在鼓裡。」
不是蒙在鼓裡,而是蒙在冰淇淋與蛋糕堆裡。
丁薔不必懷疑王先生怎麼該死地愛上「她」,只要看足家裡那頭肥腦肥腸肥腰肥腿的肥女人後,任何的「她」都可能變成趙飛燕。
「既然鼓已經破了,讓你發現王先生非好色、乃好瘦之徒,你應該更要努力減肥來挽留先生的心。」
這類苦口婆心的勸告,丁薔已試過數千遍,每每只引起王太太從雙層下巴裡擠出來的長歎。
「我想,請偵探捉姦比減肥來得簡單多,至少我可以一邊吃東西,一邊等待老公回心轉意。」
誰曉得,王太太灰心喪志、不負責任、長他人威風滅自己志氣之一席語,竟然惹起其它人共歎,大家想不起老公嫌惡的臉蛋,倒十分懷念減肥前的快樂「滋味」。
「夠了!」丁薔怒喝一聲。
「如果大家忘了肥胖帶來的奇恥大辱,你們儘管回家去享受美食,以後別再來找我抓奸,別再浪費我寶貴的時間,懂了嗎?」
大家瞪著眼,居然……
憋著臉一副要笑出來的樣子。
她們心裡如此想:如果大偵探的時間十分寶貴,許多案子等著辦都辦不完,那麼就不必加開減肥班來付房租了。
落魄處境讓自封大偵探的丁薔十分沮喪,以警察世家的優良環境而言,丁薔想青出於藍不無可能,她甚至放棄報考警官學校,為的是要單打獨鬥,開創豐功偉業。
可能由於她太年輕了,才二十五歲而已,要成為大偵探有待磨練,現在她只能租個小房間,掛上小小招牌,替有錢太太捉捉姦,或者找回迷失的小狗,至於恐怖、喋血、悚人聽聞的謀殺案件,只有到小說裡去滿足了。
氣了約二十分鐘,居然沒有人過來安慰丁薔。她們坐的坐、倒的倒、趴的趴,緊緊抓住老師生氣時逮到的偷懶光陰,甚至讓丁薔發現陳小姐偷偷從皮包裡抓出一樣東西塞到嘴巴去,這些胖女人啊……無藥可救!
「像老師這般高姚身材實在教人羨慕。」小個子女人悄悄移到丁薔身旁,如癡如醉盯著丁薔看,她要仰起頭才能看到丁薔。
小個子女人(對一百七十五公分而言,很多人都可以變成小個子),可以說是減肥班上最認真的學員,雖然一個月下來她只減了半公斤,不過已讓丁薔充滿成就感。
提到高挑身材,不知是貶是褒,一百七十五公分身高一直是丁薔的致命傷,
使她不想在人堆裡出類拔萃都不容易,而且好像她沒有加入籃球隊是國家政策失敗,她若待在家中繡花補衣則是天大笑話,總之太高的女人永遠得不到「嬌弱」禮讚,也休想獲得女人視為同類的好感。
「老師一定有許多追求者吧?」小個子羨慕地說。
「沒有。」丁薔斬釘截鐵說道。
「沒有?」
此聲非來自問話者口中。反而引起周圍旁聽者共駭,她們皆想,以老師模特兒般苗條身材,加上二十五芳華年歲,加上清秀姣好的臉龐,最重要是獨立自主個性,身旁會缺乏追求者?
那這些肥婆是怎麼嫁出去的……
「我的理想與抱負並不是為了--嫁人,我生來為了完成夢想,要成為令罪犯膽戰心驚、令警察唯命是從、令百姓稱頌樂道、為家人光祖耀宗的、舉世聞名、聲名遠播、名利雙收又智勇雙全的大偵探!」說著,丁薔狠狠抬起下巴,為此「驕傲」動作差點扭傷脖子。
「大偵探……不容易喔!」小個子抬頭望向臨時搭起的偵探社,公寓五樓加蓋的違章小閣樓,而減肥班就設在閣樓外水塔邊空地,架上個小帳篷裡,鋪上一層塑料地板,就算是瘦身場地了。
「創業維艱,這是大偵探未成名前的坎坷歲月,就算福爾摩斯偵探小說也得讓人看了好幾本之後,才知道他叫做福爾摩斯。」丁薔振振有辭說道。
她若能稍微矮下頭,定會發現一群人--緊繃腮幫子忍住大笑的怪模樣。
「老師,我相信你的能力!」
小個子毅然抬起比丁薔更高的下巴。
「謝謝你。」丁薔感動地拍拍小個子頭顱,心底猶然升起浩然正氣,等她繳完這個月房租後,偵探社必要重新振作起來。
等大家跳完最後一支韻律操……別說跳的,應該說聽完一支韻律操,大家才使出來到減肥課程中唯一的運動量--即跳起來歡呼一聲,然後散去。
丁薔取下毛巾猛擦汗,每次上課她總是最累的人,真不知到底減誰的肥。
當她打算關上燈進入辦公室內,忽然發現小個子就佇立於門邊。
她提著背包,身上已換下那件裹粽子似地韻律衣,就穿著胖女人經常穿的那種無腰身套裝。
「有事嗎?」丁薔捲起衣袖走進去,正值七月夏日,裡頭溫度高得嚇人,當然她沒有閒錢裝一部冷氣。
「老師是個奇怪的人……不過值得信任。」小個子站在她身邊,表情冷肅,似下了好大的決心。
丁薔回給她同樣冷肅的態度,不過這種表情裝久了,下巴容易脫臼。她認為胖女人除了減肥餐不值得信任外,其它都好說。
小個子一瞬也不移的注視大偵探,躲在肥肉縫裡的黑眼珠一閃一閃地,她開始感受到她傳來的訊息……
智慧……
智慧?或深沉?或思考?總之,不該屬於胖子羨慕瘦子,或學生崇拜老師的眼神,屬於……受害者對大偵探求救的眼神!
丁薔驀然張大眼睛注視她,第一次如此專注且認真打量。
老實說,實在記不得小個子如何稱謂,她比較記得如何讓女人掏出荷包來,二十幾個學員對她而言都差不多一個樣,全是肥肥胖胖、蠢頭蠢腦的樣子,尤其長得小更容易讓人忽視。
但是,當大偵探開始「專注」時,任何蛛絲馬跡皆逃不過她的法眼。
丁薔忽然低眉而笑。
「你不是她。」
語出驚人,小個子嚇了一大跳,立刻露出崇拜目光。
「果然是未來的大偵探!我和她換了,人家都說我們長得很像。」
果然,同樣身材,應該說每個學員都是同樣身材,所以即使有些變化也難以察覺。
「為什麼?」
「有人要殺她。」小個子猶豫一下,終於說出口。
◎◎◎◎◎
啊……
謀殺案終於發生了!
不可思議、難以預料、迫不及待、忍無可忍,日夜期待的謀殺案終於發生在
今天!
四月九號,她永遠會記住這個日子,這-天大偵探終於面對駭人聽聞、匪夷所思、撲朔迷離、史無前例、奇也怪哉;又想不到、猜不透、有點突然、又來得恰到時候的;天大、超級、嚴重、恐怖、喋血--謀殺案!
經由一名小個子女人之口。
「再說一遍。」丁薔勉強板著臉,認為這是最恰當的表情,任何偵探在初聞謀殺案之際,絕不能輕易露出張口結舌的笨樣。
「有人要殺她。」小個子再說一遍。
她確定聽清楚了,心跳同時如擂鼓似的撞向五臟六腑。
大偵探同正常人一般,同樣具備心跳和內臟,只不過她懂得用表情掩藏驚喜。
現在,丁薔正像牆壁上的福爾摩斯畫像,非常睿智且面無表情。
「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丁薔壓低聲音,耳朵好的人還會聽到尾音帶著陣陣抖波。
小個子捺住波動情緒,同樣問題她問了三次,若對方是個普通人,她會懷疑她聾了。可是,大偵探之所以不厭其煩問了三次同樣問題,可能怕受害人因恐懼
過深而產生歇斯底里症狀,是故延長時間以平穩她的情緒。
這樣想來,小個子臉上好看許多。
「坐下來吧!我們需要好好談談。」
她早就坐下來了,要知道胖子站不久的,看來這大偵探似乎有點魂不守舍。
魂不守舍?她早已魂飛魄散了!
丁薔開始繞著小個子到處打轉,面對她時一副沉著應戰模樣,背對她時又是一副翻白眼、腳底抽筋的焦急萬狀。
太刺激了!這是丁薔第一次接手謀殺案,她想過千萬遍情景的推理情節,如果記得不錯,該是大偵探用睿智無比的頭腦,解剖案情經過……
「什麼時候發生?有無目擊者?怎麼死的?死狀夠慘吧?裸體死的還是被棄屍?」
小個子張大眼睛,她想至少猜對其中一項。
「我沒說她死了啊!我是說有人想謀殺她,不是她被殺了……」
啊……丁薔臉色倏地形成三種顏色,她居然把預謀殺害與被謀殺搞混了,簡直就是大偵探犯下的不可原諒錯誤。
「是嗎?我想你說得太快、太模糊,以致我聽錯了。」丁薔從容解釋。
小個子睜眼,她重複說了三次之多,怎麼可能說錯?除非此大偵探並非她預想得那麼好。
唉!事出急迫也沒辦法多想,她沒有多餘時間赴英國尋找福爾摩斯幫忙,況且瘦的人看起來比較輕盈、靈活、聰明、值得信任,當然,這是胖子一廂情願的想法。
「好吧!有人想殺她,她是不是黑社會老大繼室?或是販毒集團的後台老闆,還是警察的網民,惹怒了可怕的犯罪組織,以致遭人追殺……」
「都不是。」小個子答得很乾脆。
「那麼就是朱門恩怨囉?為了爭奪財產而鬥得皮破血流。」
「也不是。」
「鐵定就是為情所困吧?她狠心拋棄男朋友,所以對方想復仇!」
「不對不對,她只可能被人拋棄,不可能拋棄別人。」小個子急得搖頭。
丁薔打量著她,她表情裡暗藏一絲難堪。
「該不是你吧?你為了顧及尊顏,所以把你說成她,你說有人想殺她,其實就是有人想殺你!」
她看到小個子嚇得好大一跳,心底沾沾自喜。
「我和此事一點關係都沒有……沒有……」
丁薔托腮看她,不知何時她沉穩坐在小個子身旁,當她面對自己「充滿睿智」的雙眼蹄,任再如何頑強罪犯都無法遁形。
「你真的和事情一點關係都沒有?你為什麼知道我?為什麼找上我?為什麼對我瞭如指掌?為什麼知道我未來會成為舉世聞名的大偵探?」
小個子頭痛起來,她被大偵探太複雜問題給困住。
「我認識你,因為她告訴我參加了一個減肥班。我找上你,因為她臨時決定不上課了,而我可惜學費都繳了,所以才代她上課,反正我也需要減肥,至於對你瞭如指掌以及你想成為大偵探……那是你每堂課一定會說上二四遍的理想抱負,我想不瞭解都難。」小個子艱難解釋。
這樣說來,再深奧的謎底都可輕鬆解開。可是果真如此簡單?
丁薔突然還有許多問題要問……
「可不可以先聽我說,我的責任只在說完我要說的話,剩下就是大偵探的事了。」小個子搶去她的話。
大偵探,……丁薔心底曾默念過數千遍,但遠不及從別人嘴裡說一遍來得好聽,看樣子夢想指日可待了。
丁薔豎起耳朵傾聽小個子說話。
「她是我一個很好的朋友……」話才說了一句,丁薔馬上插進嘴。
「多好的朋友?」
「嗯……我不會用形容詞,反正很好就是了。」
馬上就發現疑點了,既然感情很好的朋友,為什麼會嗯……一聲這麼長?
丁薔把「疑點一」記在本子上。
「她叫什麼名字?」想,該給女主角一個名字吧?
小個子有點吃驚看著她。
「我叫什麼名字?」
「你……?我看一下,你叫李芝梅。」打薔翻開學員名冊找著。
「對啊!那她就叫做李芝梅啊!」
啊,對啊!大偵探又犯下不可原諒的錯誤,丁薔竟忘了她盜用女主角名字。
想不到小個子也有些推理細胞。
「你叫什麼名字?」
「嗯……陳榆。」
丁薔低下頭飛筆寫下:假名,因為嗯……一聲太長,待日後考證。
「好吧!陳榆,你憑什麼認為有人想殺李芝梅,她告訴你的?」
「不是,她什麼都不知道,芝梅是個單純的女孩子,會把什麼事都想得很好,即使真的有人要陷害她,她也不會知道的。」陳榆著急地說。
「包括你嗎?」
陳榆一臉茫然,滯重的腦袋一時轉不過來。
不會是她!胖女人只會站在體重機上吃甜食……
丁薔頹然放下筆。
「好吧!她是可愛、善良、天真的女人,不會有人想殺害她,或者說其實根本沒有謀殺案發生。推理結果就是!-昨天你躲在床上,看了一晚上的偵探小說所產生的幻覺,也可能減肥過度得了妄想症,不然就是企圖愚弄聰明絕頂的大偵探!」
「不……不是這樣……」陳榆驚慌起來,雙頰贅肉晃動著。
丁薔看了更不是滋味,剛被揭發罪證的嫌犯,第一個表情總是這樣--驚慌。
謀殺案……大偵探第一次經手的謀殺案,竟然被一個胖女人所愚弄,多教人灰心。
丁薔用力甩甩頭,大偵探於成就大事業之前,難免會有灰心與挫折,於是她以堅忍不拔的神態站起來,走到門邊打開門,亦示「道不同,不相為謀」--送客!
陳榆似被打敗了的母雞,抖落滿地惆悵走到門邊。當她回過頭再看一次大偵探時,眼神有淒慘的絕望。
「真的有人想殺她……」
丁薔撇過臉,大偵探只被人愚弄一次,不可能笨得造次。
「因為……」
丁薔伸伸懶腰打了個大哈欠,意指:她很累了,不想浪費時間聽她的因為。
但是陳榆勇敢地抬起眼睛,有意向大偵探挑戰。
「小梅死了。」
和她同時收音是丁薔張成好大的嘴:啊……哈哈!謀殺案終於發生了。
※※※
近郊有一棟「很」大的宅院,就像賺足了錢的老太爺隱居享福那一種。
與「很」並存的,有很大的鐵門、很大的花園、很高的圍牆,還有很大、很凶、很飢餓的兩條狼犬。
路上街燈暈黃,呼嘯而過的垃圾車,引起狼犬一陣張牙咧齒的狂嘯,樹後頭被月光照長的黑影,正忍不住一陣陣發抖。
他以為他躲得很好,其實要不是鐵門攔住,那兩條狼狗早把他咬得支離破碎了。
一個瘦瘦高高、看起來不到三十歲的年輕人,鬼鬼祟祟躲在樹後頭已經很久了。這位遠看起來眉清目秀、近看起來滿臉鬍渣污垢的年輕人,刻意穿上一身夜行裝。所謂夜行裝,當然就指從頭到尾都是黑色系列,黑色衣服、黑色長褲、黑色褲子等等,看得出質料很差,就像在地攤上買回來的那種--回家後才發現鈕扣少了兩個,洗一次就面目全非。還有他腳上的黑布鞋,仔細一看才發現原來是雙白布鞋,至於那雙黑襪子,就不必再多說。
從地上零落的啤酒罐、幾根踩熄的香煙,滴落後風乾的汗水污漬,在在顯示他心情十分沉重且不安。見他遲疑探出頭,又碰到釘子似緊急縮回頭,如果職業是小偷的話,該是頭次出征的小笨賊。
「要命,大神探應該坐在豪華大辦公室裡,喝喝咖啡、聽聽音樂、優閒自在思索破案癥結。絕不會躲在樹後面,面對兩隻凶神惡煞大狼犬,探頭探腦又縮頭縮腦的,真像個道地的大傻瓜。」他喃喃抱怨,又引起一陣發抖。
又一個自命為偵探的狂人?
這年頭招牌打下來,十個人可打中九個大偵探。
不過此人更狂,他自封為「神」探,意味破案能力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事實上,曾曼--他的名字,(這個名字也取得真好,據說長期用頭腦工作的人四肢會跟著退化,所以除了遇到失火狀態,曾曼會拿出跑百米的成績之外,其它都慢得可以。)曾曼從事「人類精神心理異常導致犯罪動機行為」研究,在犯罪辨識資料中心擔任辨識研究工作。
其實這份工作,就等於拿人民血汗稅金來喝茶看報的公務員,曾令曾曼唾棄不已,他認為犯罪數據庫內埋沒了曠世大神探。由於世風日下,社會型態日新月異,罪犯動機越來越簡單勇敢,犯罪行為越來越高超絕頂,所以要得到數據後,再緊迫罪犯腦細胞,實在是件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幸好研究單位上司要求不高--也是等拿退休金的死公務員,要熬出頭很難,要摸魚打混也不是難事。
當然,曾曼絕不是怠惰偷懶的年輕人,他是個血氣方剛、正直不阿、有理想和遠大抱負的年輕人,當他發現研究室裡除了等便當來到之後便無事可做(也夠慢的,過了三年才有警覺),因此開始籌劃副業大計--神探社。
他之所以自封「神探社」而非「偵探社」,他認為「偵探」--其實就是小說裡捏造出的騙人伎倆,總可以飛天遁地無所不能,與現實狀況根本不符,根本就是荒誕不稽的捏造術。
歷史上,曾曼只承認諸葛孔明勉強可稱得上「偵探」,至於後來自己叫自己為大偵探的人,他都覺得想吐。
居然還有一種人得相信福爾摩斯乃世界上最偉大之偵探,難怪後來想成為偵探的人全改行去寫小說了。
言歸正傳,曾曼現在正站在樹後頭髮抖,自然也是任重道遠之偉大副業所使然。
看樣子,曾曼大神探副業幹得不算頂好,見他雙頰凹陷,炯炯有神的雙眼經過兩夜未眠正暴出可怕血絲,而灰黃微黑的膚色顯示長期食用方便面的結果,其兩條瘦腿迎風擺動,唯有他註冊商標般潔白牙齒表明未缺乏鈣質之外,其餘只能稱作--貧病交迫。
唉!為什麼成為「神」探之前,必要接受「人」身體髮膚之摧殘?從他接手這宗案件以來,可能有好幾餐忘了吃,現在胃壁空磨得發疼,眼皮也困得直想閉起來。
不行!他努力睜開眼皮,終於等到難得機會,他怎麼可能想到吃喝拉撒睡之俗事?他一定要振作起來,好不容易等到傭人放假,她出門了,最後園丁室燈熄了,只剩下這兩條至少不會喊救命(可能會咬死人)大狼犬的大好機會,他怎可以放棄?
他必須制服它們……
別傻了,每天一餐飯只吃兩包方便麵的人,怎麼可能單手搏倒惡犬?他自然有準備而來,袋子裡有幾粒被下了迷魂藥的可口狗食,只不過他連丟給它們的勇氣都沒有。
不能再等下去,他望望手腕--居然忘了戴表,說不定主人已購完物準備回家,他得盡快行動才行。
於是曾曼拿出遇到失火時的功力,一鼓作氣將狗食扔了過去!
哈!感謝高中時勤練投籃技術,當狼犬發現曾曼忽然躍出來而打算大吠特吠
之時,那狗食竟然正中其中一隻的嘴裡,另一隻聞到可口味道立刻撲上去啃咬。
也感謝輕鬆的研究工作讓他有時間研究狼犬的美食,所以不到一會兒工夫,兩隻青面獠牙可怕非常的惡犬,都像病貓倒下來。
如果偵探的話,可能街上去與之決一死戰,這就是神采與偵探不同之處。
他還準備了解藥,等他搜集完有關證據後,再喚起這兩隻大笨狗(剛才他還叫它們惡犬,現在叫它們笨狗,未免太現實了。)但不是由於他悲天憫狗之心大起,而是不能讓主人回來後發現狗兒被動了手腳。
有時候一股作氣比枯坐冥想具有成效,事實有時並無想像來得可怕,沒想到一個動作下去就輕易制服它們,真浪費了躲在樹後發抖的兩小時光陰。好了,可能致命的威脅物一旦破除後,剩下的對曾曼而言都是輕而易舉的小事。
他用鐵絲輕鬆打開鐵欄上有他手腕粗的重鎖,輕悄悄穿過花園羊腸小道來到門口。過程還把走過的土質弄松,避免留下痕跡。
他估計必須在一個小時內完成工作,而一小時能做什麼事呢?又以曾曼之慢吞吞的動作能做什麼事?其實他只想在她臥房裡裝個攝影機而已。
大神探認為,即使偷到罪犯家搜集證物,也要有十分把握才行,也就是每一次行動必須有所收穫。像一般笨偵探只會盲目行動,所以經常徒勞無功還不打緊,往往又事跡敗露惹出軒然大波,不但未使案情簡翠,反而越弄越不可開交。
這也是為什麼偵探小說可以一寫就是厚厚一大本的手法之一,原本很簡單的事件,可以經偵探複雜頭腦加入後,導致案情越描越黑。
他認為,嫌犯是個女人,女人的秘密往往藏在臥房裡,只要他能看到她一晚上做了什麼事,很容易知道她會把重要文件或物品放在哪裡,即使不能,從她行為中也可從罪犯數據庫裡查出可能隱藏的地點,因為女人只有獨處時才會現出原形,這樣再次行動時就不會徒勞而返。
這一想,讓曾曼呆在原地又過了半小時,他急忙回復過來,用電磁掃瞄儀先解除屋內警報,然後非常熟練地打開門鎖,迅速鑽人屋內。
他沒有時間觀察房內佈置,只覺得地方相當寬敞,憑著大神探直覺地爬上二樓,曾開錯一間書房,然後順利進入主人臥房。
滿室刺鼻芳香害得大神探差點打了個大噴嚏,他捏住鼻子,從袋子裡取出小型手電筒。主人臥房是典型貴族套房,一張圓形大床擺在正中,地上鋪著毛茸茸極為舒適的印花地毯,貼壁的古典大櫥看起來穩重端莊,白紗飄逸的繡花窗簾更添維多利亞時代古典浪漫氣氛,屬於非常女人化的房間。
他很快巡視環境,決定用古老方法把隱藏攝影機嵌入琉璃吊燈內,於是他輕悄搬來一張骨董單椅,站上去把它裝好……
就在這時候:他大功完成正準備下來之時,忽然響起可怕的尖叫聲,把曾曼嚇得連同椅子-起滾落在地毯亡。
◎◎◎
丁薔猛然摀住陳榆的大嘴,露出奇大驚恐的眼睛。
她們一起來到李芝梅的住宅,丁薔堅持的。她是個急性子,如果不能立刻看到現場,她可能整夜不能入眠,而到了次日要看現場之時,就變成精神不振了。
丁薔開著她的老爺破車,載著陳榆直接拜訪李家。沿路上陳榆沉默不語,丁薔只好單刀直入,和她做一問一答的偵探必要功課。
「小梅怎麼死的?」
「被毒死。」
「死狀很慘吧?」
「全身軟綿綿癱在地上,晚飯擱在桌上,只吃一口就死了。」
「她在李家做什麼?」
「閒逛吧!」
閒逛?可是現代新興的行業?有錢人愛花錢的把戲……
「她和李芝梅是什麼關係?」
「無所不談的閨中密友,除了我之外,就是她了。」
「在場的有誰呢?當時李芝梅人在哪裡?可能謀財害命?或是見色起意?」
陳榆面孔有些為難。
「還是由芝梅告訴你吧!免得她嫌我多事……」
可見陳榆相當在乎李芝梅的感覺,或者說怕自己多嘴而惹禍上身,胖子通常怕麻煩,載她過來已算是非常麻煩的事,而丁薔;此大偵探又必須有陳榆引見才行。
然後到了李家,她們才下車,便看到兩隻狗癱在兩旁的慘狀,接著陳榆失去控制似叫出來……
「你想驚動全世界的人嗎?」丁薔低聲叫到。
她們急忙望向屋內,所幸唯一有點重聽的老園丁沒被吵醒。
放開手,陳榆眼淚一湧而出,丁薔飛快將她拉到圍牆邊蹲下。
「芝梅……」陳榆蒼白著臉拚命想探出頭。
「放心,她出門去了,車庫是空的,可能是小偷……」
「也可能是……」
「兇手。」丁薔替她說完,因為她全身抖得不像話。
「我早和她說過,身邊有這麼多錢,一定會遭人覬覦的……」淚水懸在肥肉細縫裡,她無助地望著自封大偵探的女人。
「現在怎麼辦?」
丁薔猛然振作精神,看到無助的人就是她赴湯蹈火的時刻,於是她壓低陳榆的肩膀自己小心站起身。
可是陳榆卻拉住她的手,戰慄傳到她胸膛。
「你想幹什麼?」
「你在這裡等著,我先進去瞧瞧。」
「不行!」陳榆嚇出-道痙攣。「太危險了……留我獨自一人也太危險了,萬-出了狀況,我不知道如何是好?」
狀況?丁薔忘了告訴她,她是搏擊段位高手。
「不然你先回去好了,明天我再打電話給你……」
「不行……萬一我接不到你的電話……」說到這裡,她的痙攣現象更嚴重。
「你只有兩條路選擇,一回去,二留下,我想不出其它方法。」丁薔生氣了,她不想把時間浪費在這胖子身上。
忽然陳榆用力握住她的手,熱汗從她胖臉上落下。
「在你去之前一定要答應我一件事!」她堅定地說。
威脅?她忘了告訴她偵探絕不受別人威脅的。不過迫於眉睫,她沒有說出來。
「你一定要保護芝梅……我正武聘請你成為李芝梅的保鏢,我的私家偵探。」說完,她立刻在皮包裡摸索,丁薔看到她取出一本支票簿,她草草在上面寫了幾個數字。
「除暴安良是大偵探分內的工作,其實你不必……」當丁薔看到她亮出的支票數字,訝然止聲,忍不住吹了聲口哨。
「芝梅是我一生中最要好的朋友……」
丁薔立刻收下支票,她想:有這張支票,她也可以變成她最要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