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屍人 卷一 狂屍夜鬼斗蓮城 第六十二章 昔日往事,傑克丹尼
    原本高中時我和她關係並不密切,只是普通朋友。但畢業時,我高考失意同學來叫,卻也不拒絕,陪著那群高考成功的同志們盡情發洩,不過他們是在發洩高考成功後憋了十多年的鬱悶,而我,則是發洩名落孫山後心中那種酸楚和痛苦。

    羅雪也屬於高考成功的人,容貌清秀,家裡有錢,卻又不傲氣,很得當年我們學校那一屆的男同胞們喜歡。可羅雪喜歡男朋友的眼光卻是異乎常人,傳說中的兩個男友都是貌不起眼,普通尋常的人。

    但最讓人大跌眼鏡的是,這兩個男同學最終竟都沒有接受羅雪的愛意,這就讓傳言真的成了流言!

    誰會相信,我們這屆出了名的文靜美女羅雪竟會有人看不上!

    流言!肯定是流言!

    不能不說,人之間的關係奇妙的緊。

    換作原來,我和羅雪關係也就是彼此認識,打個招呼而已。但那暑假十多天的瘋狂下來,因為情緒失控而喜歡亂唱歌和跳舞的傢伙卻和她的關係莫名其妙的熟爛起來,至少我是怎麼認為的。她經常在我瘋狂地發洩後悄悄地坐在我身邊,靜靜地聽著我對她發洩一大堆莫名的情緒。

    那時,我真的覺得自己喜歡上了她,喜歡上了這個文靜的女生。

    在我出去旅遊前,我終於平生第一次去了女孩家中約其出來。

    當然,先確定了羅雪家裡沒父母在,不然我連敲門的膽子怕也不會有。羅雪跑來開門時一件白色襯衣下是一條藍色小花長裙,當年這樣的打扮很是流行了一時,據說是重現女生的清純美的打扮。

    雖然羅雪家裡很有錢,絕對能買起當時看來更炫的衣衫,可她從來就沒在學校裡穿過,倒是曾經借過幾件衣服給她的幾個姐妹穿,把那幾個女生可美了不少時日,所以她的人緣也相當的好。

    我只是傻傻地站在門口說了句:「嗯,我來啦!」就不知該做什麼了,還是羅雪叫我進去我才如木偶般聽話地跟在她後面踏進了她的家。

    我頓時被震撼了。

    蓮城裡的有錢人很多。這個我一直知道,但我從來沒想過會真的親眼見識到什麼叫富豪之家(當然現在看來,也是那時沒見識,其實羅雪老爸也就個幾百萬的家產而已,算不得什麼大富豪)。

    當時算是豪華的組閤家庭影院在大客廳裡醒目地招搖著,平常人家裡絕對看不見的超級水晶大吊燈更是閃的我眼花,外加一套霸氣十足的意大利真皮沙發(前面只知道是真皮,後來才知道還該加上意大利的前綴),樓中樓才能出現的盤旋樓梯,MyGod!我這是到了香港電視劇的片場麼?怎麼不像我們這些人住的地方?

    這樣的震撼並沒有持續太久的時間,羅雪就把我帶到了她在樓上的房間。

    推開那扇在我心目中無比神秘的女生房間的大門後,我才發現或許自己想的過頭了。房間不是傳說中的粉紅色,只是很一般的臥室模樣,很多課本參考書整齊地放在一個有些可愛的卡通書架上,一張寬大的書桌上同樣整齊地放著資料課本之類的東西,一個叮噹貓(當時這樣叫,現在叫多拉A夢)鬧鐘,床上的被單鋪的很整齊,除了一床底色粉藍上印有可愛小熊模樣的被單,也沒什麼特別奢華之處。

    我看了片刻,羅雪就招呼我坐下,我四下一看只能坐在了房間裡唯一的椅子上,那是羅雪學習時坐的吧!

    羅雪看著我緊張木訥的模樣,不由輕笑起來,說到:「我給你去拿瓶可樂,你先坐著。」說完就走了出去,留下我一個人呆呆地坐在那裡。

    坐了片刻,男孩子天性中的不安分因子就活躍了起來,我左看右看,終於選中了書桌上的相框——那是一張羅雪的單人照。

    估計是才照了不久,照片中的她卻是一件T恤加牛仔褲,一副精神十足的模樣站在一塊大石前,大石上有兩個字:金頂。

    哦,莫非是峨嵋金頂?

    想來是了,或許是她去旅遊時照的吧。我看著照片中那巧笑嫣然的人兒,不禁伸出手輕輕地在那人兒的臉上撫摩著。忽然一聲門響,就聽見羅雪「啊」地叫了一聲。

    我轉頭一看,見羅雪滿臉通紅地站在那裡看著我……呃,我的手!我這才慌忙把放在照片上的手收了回來。

    半晌,房間裡悄無聲息,我終於尷尬地笑著說了句:「嗯,照的很好看。」羅雪紅著臉走了過來,也不答話,只是把手上拿著一瓶可樂遞了過來,輕輕地說到:「給!」

    我拿過來就大大地喝了一口,卻不小心岔了氣,直嗆得把口中的可樂全吐了出來,羅雪見了連忙起身想幫我拍背,又覺得不妥,一下竟愣在那裡了,還是我自己大大地咳嗽幾聲,才緩過氣來。

    看著羅雪半舉的手,不由笑道:「我已經好了,你還舉手幹嘛?」羅雪聽我語氣調侃,不由得小臉一紅,又覺得好笑,頓時咯咯笑了起來,我看著她那可愛的模樣也不禁笑了起來。

    兩人一站一坐卻也不是辦法,後來我就和羅雪坐到了窗台前那塊大大的落地窗前,外面是一片明媚的陽光,我就和羅雪坐在那窗台前的地上看著外面的景色,聊到了很晚。

    天色漸晚,我看著窗外沉沉的暮色,停下了和羅雪談天,說到:「晚了,我要回去了。」羅雪聽了一愣,想了想忽然說到:「別!不如我們一起做頓飯吃吧!」我聽得有趣,做飯?這可是我不熟悉的業務,頓時興起,同意了羅雪的提議。

    兩人跑去廚房,我又再次見識了什麼叫奢侈——那廚房比我家客廳還大。

    兩人在冰箱裡翻箱倒櫃,弄出來一大堆東西,切碎了又弄在那鍋裡炒來炒去,一個多小時下來,我和羅雪兩人卻面面相窺,再看看唯二倖存的兩道菜:白水白菜、涼拌黃瓜。

    這怎麼吃?

    半晌我和羅雪都笑了起來:新手上路,損失是難免的,只是可惜了那兩垃圾袋的菜了——不是該甜的鹹得發苦,就是該酸的甜得發膩。最後我和羅雪兩人只能就著白菜吃黃瓜,邊吃邊笑。

    這頓飯說出去實在有點兒丟人,兩個人就硬是弄不出一個能填飽肚子的菜來。

    吃過飯,我正猶豫著到底是立刻說走,還是等下再走。羅雪眼珠子一轉,賊笑兮兮地對我小聲說到:「我老爸好像有一瓶好喝的紅酒呢,我們去弄點兒來喝。長那麼大,他從來就不讓我喝一點兒酒,上次在KTV裡見你們喝,好像滿好喝的樣子。」

    我聽得哈哈大笑:「羅雪,我們喝的那是啤酒,可不是紅酒呢!」

    話雖這樣說,但我也動心了——紅酒!羅雪家應該用不著弄那長城干紅來充門面吧?!

    作為剛剛年滿十八的我,也從來沒喝過正宗的紅酒呢!好奇心的慫恿下,我猶豫片刻,終於還是狠狠地對羅雪點點頭:「那我們去找出來!呃……你爸爸不會發現吧?」

    羅雪嘻嘻一笑:「那瓶紅酒開過了,我們一人一杯,他不會看出來的。」

    於是兩人找來了那瓶傳說中的紅酒,羅雪就要往杯子裡倒,我忽然想到一件事,連忙攔住了她:「好像紅酒是要冰鎮的吧?」羅雪搖頭:「沒有,難道現在吧它凍起來?」

    我撓撓頭:「有冰塊沒?好像加進去喝也行吧?」腦子裡卻是那外國電影裡喝酒的杯子裡一大堆冰塊的情形。可惜我不知道,冰鎮紅酒和冰塊紅酒完全是兩個概念。

    加冰塊的應該是烈性點兒的洋酒。當然,我和羅雪更沒注意到的是,那瓶所謂的紅酒的名字——JackDaniel『s。兩個莽撞的小孩子從沒喝過酒,平時也對酒並無瞭解,那「紅酒」為什麼不是不透明的紫紅色而是半透明的深紅色就更不會明白了。

    所以,瓶子上那Whisky的艾語單詞也並沒有和「威士忌」這個龍國詞聯繫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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