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宅門 第一卷 盛夏好晴日,宜定親 第四十七章 毛腳女婿初學記(一)
    若不是金沐生大腳一踹,破門而入,金秀玉還真不知該如何應對李承之。wWw.b111.net轉載

    正是他進門的這一腳,讓她趁機掙脫了李承之的雙手,倉皇逃回自個兒房中。

    將門緊緊,背抵著門板,金秀玉粗重地喘著氣。

    然而金家這小院攏共才有多少分地,院子小,門板薄,外面的對話仍能聽的一清二楚。

    只聽李承之道:「沐生,可記得當初你拿什麼做了拜師的束脩?」

    中間的沉默大約是金沐生猶豫了一會,最終仍是心不甘情不願地回答道:「把我姐姐給你做媳婦,讓你做我姐夫。」

    即使聽不到聲音,金秀玉都能想像出李承之得意一笑的模樣。

    「金沐生!!!!」

    金家的整個小院都忍不住顫動了一下。

    東廂房門猛地打開,金林氏站到門口喝道:「鬼叫什麼?幾更天了還不歇息!」

    罵了對門的西廂,她對還站在井沿上的李承之,和聲細氣道:「大少爺,這天兒也晚了,不如早些歇息罷。」

    李承之點頭微笑道:「這便睡了,大娘也早些歇息。」

    金林氏點頭,目送他進入房中。關了房門,不久吹滅了燈燭。

    「沐生,愣著做甚,今兒你與爹娘同睡。快些鎖了院門。進屋來。」

    金沐生一張臉頓時皺成了苦瓜。磨磨蹭蹭地往院門走去。

    忽而腦中靈光一閃,回過道:「我不與你們倆擠被窩。今兒我找佟福祿睡去!」

    他飛快完,**一撅,隨手帶上院門,一溜煙跑了。

    金林氏急的跳腳,卻是無可奈何,好在佟家是熟識,往日裡自家兒子跟佟福祿也互相在對方家裡宿夜過,倒是沒什麼可擔心的。

    只好自己穿過院子,鎖了院門,回屋歇息。

    一夜安穩不提。

    東方展露魚肚白,淮安城的東市向來比西市醒得早……

    李承之醒來的時候,耳邊是隱隱約約的聲音,木輪欸乃、小販吆喝、銅勺鐵罐碰撞、各種嗓音的交談,匯成一曲雜響。

    迷糊未完全清醒之際,只覺不如往日一般的寧靜,眼睛未睜卻已感受到了鮮活的生氣。

    院子裡繩子呼啦啦下去,木桶掉在井裡發出悶悶的一聲撞擊,水聲咕嚕,繩子繃直了,搖動木柄,滾軸轉動,咿呀咿呀響著,滿滿一桶水被拎了上來。

    「彭」,木桶落在地面上。

    「嘩啦啦」,水倒進了木盆裡。

    然後是毛巾掉進盆中,在水中絞著毛巾,水撞擊著木盆的內壁。

    李承之微微瞇著眼睛,靜靜地聽著窗外的這一系列聲音,然後慢慢聞到了玉米餅的清香。

    窗子底下有腳步聲經過,門扉開啟,吱呀一聲,那些原本隱約的腳步聲、車輪滾過地板的欸乃聲、小販的吆喝聲、人們問早安的招呼聲、還有叮噹的銅鐵碰撞聲,都撲了進來,如同原本靜止的水墨畫,突然充滿了色彩,鮮活起來了。

    這就是東市的早上,這就是金家的早晨。

    李承之覺得有種前所未有的新鮮感,還有旺盛的生命力和濃郁的生活氣息。

    「豆兒,去看看大少爺起了沒!」

    金林氏的嗓門經過了一夜的休養,在這涼爽的清晨,顯得特別圓潤響亮。

    「娘,你小點聲,李家是富貴人家,不如咱們小老百姓起的早,此時恐怕睡的正香呢!」

    金秀玉的埋怨雖然比金林氏要輕一些,他卻仍然聽的一清二楚。

    唇邊露出一抹苦笑,誰說有錢人家就起得晚,他每月裡總有回,天一擦亮便須起床。只是每次他早起,滿院子的下人都戰戰兢兢,滿府上下都不敢高聲,深怕惹了他這個煞星。

    每每要到他吃完早飯,出了府門,眾人才算鬆一口氣。

    今兒倒也奇怪,明明比平日醒得早,心情卻並無鬱悶,尤覺神清氣爽。

    他起身穿了衣服,推開房門。

    早晨清新濕潤的空氣撲面而來,不由人精神一振。

    金秀玉笑道:「你醒啦!我已備了清水、牙粉同毛刷,快來洗漱吧。」

    她嗓音清亮,揚著小臉,透過雲層漏下來的幾絲光線正好照在她臉上,灑了淺淺一層金光。

    李承之忽然覺得這樣的她,既親切又動人。

    他慢慢步一步走過去,目光卻始終粘在她臉上。

    金秀玉不等他走到,便轉過身去,腳下小碎步,進了廚房。

    李承之洗漱完,正好金老六也起了。

    「家中床板硬,不知大少爺睡的可好?」

    李承之微笑道:「甚好,一夜安眠。」

    金老六一笑,自去洗漱。

    端了早飯的金林氏和金秀玉從廚房中出來,原來堂屋門口已放了一張桌子,椅凳俱全,在這裡吃早飯,既透亮又清爽。

    母女倆一面擺飯一面說著話。

    「可要為沐生留飯?」

    「他昨晚既是在佟家睡,想必早飯也在那吃,怕是直接從佟家去了學館。往日不都這般,娘怎的忘了。」

    「確實如此。」

    母女兩個碎碎交談著一些閒話,一面盛好了四碗粥,擺好了小菜、玉米餅,並筷子勺子等物。

    金秀玉將長長的辮子甩到背後,衝著院子裡的兩個男人,俏皮地道:「兩位大老爺,早飯備妥了,若是洗漱完畢,便請過來用膳罷。」

    金老六拿手指點了的點,笑罵了一句「這丫頭」。

    李承之嘴角微微挑著,彷彿覺得自己便是這家中的一份子,這樣的畫面彷彿已經重複了成百上千個日子,熟悉融洽,渾然天成。

    他坐下來,學著金家三口的樣子,將小菜夾到粥裡,喝了一口,然後拿了一塊玉米餅子,咬一口在嘴裡嚼著。

    金林氏道:「今日要做多少蠟燭?」

    金老六道:「做他兩百斤罷,後日便是七夕,鋪子裡生意好呢。」

    似是在心中盤算了一下,金林氏先是沉默了一會,然後點頭道:「使得。」

    金秀玉一面小口吃著,一面低聲對李承之道:「知道怎麼做蠟燭麼?」

    李承之搖頭。

    金秀玉嫣然一笑道:「今兒便讓你見識見識。」

    李承之只是看她一眼,老神在在地吃著自己的早飯,氣定神閒。

    金秀玉算是明白了,這個男人,平日都是成熟穩重,斯文有禮,只是一沾酒,內裡的邪惡本質便都跑了出來。她暗暗在心中盤算,今後可得讓他少喝酒,尤其不能喝醉。

    她這麼想著,卻連自己都沒有意識到,她已將對方納入了自己的照料範圍之內。

    早飯完畢,金林氏和金秀玉母女自行收拾碗筷。

    金老六對李承之問道:「大少爺可要巡視鋪面?」

    李承之搖頭道:「往日繁忙得很,今兒個偷了一日閒,伯父若是不避諱,可容我見識見識那蠟燭製造的技藝?」

    金老六一笑,說道:「大少爺可知這淮安民俗,未成親的準女婿,幫襯丈母娘家做活,那是本分。」

    李承之也笑道:「承之身為淮安人士,怎會不知。只怕伯父嫌棄這毛腳女婿。」

    金老六抿著嘴,但笑不語。

    對方雖未表態,李承之卻已暗喜。

    金家三口是合作慣了的,誰幹什麼活計,都有定例。

    廚房收拾出來後,金老六先從廚房提了烏桕脂出來,這回有李承之幫忙,兩人提了滿滿兩大桶放在廚房。

    一開始自然還是卷芯骨,這活兒金林氏和金秀玉都是做的極好的。

    金秀玉照往常一般用棉片捲著蘆葦桿,金林氏則一面做一面教給李承之。

    難為李承之一個大男人,竟能捏著薄薄的棉片和細細的蘆葦桿,輕手輕腳地做活,一次兩次之後,倒也似模似樣。

    金林氏不由誇道:「這做生意的,頭腦就是靈光,這學做活,都比別人學得快!」

    她這人也甚妙,若李承之是頭天上門,打死她,也決計不敢讓對方這麼尊貴的豪門大少爺做這樣的小活計;而她既是早就認定了對方是自個兒的女婿,又經過了這幾天的相處,熟悉了對方的秉性,倒比自己兒子還要親切。

    做蠟燭這樣的活計,在對方經手便是幾千幾萬兩的大富商眼中,自然不值。然而她既是將對方當做了金家女婿,理所當然便認為是應當傳授他這門技藝的。

    說李家人特立獨行,金家人也有諸般妙處,首先這身份地位,於這家人眼中,既可如那天上的浮雲,也可如那地上的糞土,全然不必在意。

    金秀玉一面做活,一面看著李承之卷芯骨,他手指修長,骨節均勻,襯著那鮮黃或嫩綠的蘆葦桿,倒十分的賞心悅目。

    這人好看,手也好看。

    李承之低著頭,十分專做著手上的活計,偶然抬了抬眼,與她目光相碰,復又低下頭去。

    其實李承之畢竟是頭一回親手做活,往裡日拿賬本的手,哪裡有金秀玉、金林氏這般靈活,捲出來的芯骨只是馬馬虎虎有個樣子,用是決計不能用的,沒見金林氏都挑出來單獨放在一處麼。

    金林氏是直腸人,卻不是傻子。

    他們三人捲著芯骨,金老六則如往常一般,用芯骨刀鍘出長度一致的蘆葦桿來,備她們使用。

    「刷」,一下;「刷」,又是一下。

    李承之瞧著有趣,金老六便讓他試試。

    這活兒倒是輕鬆得很,他上手極快,第一刀下去還有參差,第二刀下去卻已然整整。

    金老六讚了一聲:「聰明人果然學的快。」

    李承之雖雲淡風輕,嘴角卻仍洩露了一絲笑意。

    金秀玉有心膈應人,便懶懶說道:「這也好,若是哪天李家生意敗落,大少爺不妨跟著咱們家做蠟燭,倒也能混口飯吃。」

    李承之撩起眼皮,看她一眼。

    金林氏則早一巴掌拍在她後腦上,啐道:「童言無忌,說的什麼混賬話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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