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是重生的 正文 第十章 行路難(二)
    山裡人大多會編草鞋。

    用布和線,自家納成的千層底,那是逢年過節,或者出門走親戚的時候才捨得穿。冬天的時候,穿帶毛的獸皮縫製的靴子,餘下的日子,基本上都是草鞋當家。

    常年勞做的山裡人,不分男女,腳上都有一層厚厚的繭,厚到什麼程度呢?赤足走在荊棘上,連條白色的劃痕都留不下。

    大山年齡還小,雖說這些年跑前跑後也沒閒著腳,到底不能跟操勞了大半輩子的老輩人比,腳底板的防護力,到底有限。

    董潔更不用說,因為身體不好,也因為大山實在是個疼妹妹的好哥哥,便是下地活動,稍遠一點的地兒,都是大山背著來回,這腳板,自然嫩得很。

    她堅持自已趕路,天未過午,已經小腿灌鉛,大腿打顫,並且又添了腳上的痛苦。

    走了不遠,就起泡了,後來估計也就磨破了,每走一步鑽心的疼,讓她想起了一個詞,「刀尖上的舞蹈」。

    到底是大山看出了她臉色不對,趕緊喊停。

    一直憋著的一口氣一鬆,董潔一屁股跌坐到地上,整個人虛脫般的無力,一動都不想動了。大山馬上脫下她腳上的草鞋。

    鞋裡事先勢好的厚厚的乾草,已經在走路的時候,一點點自動離開了工作崗位。脫下鞋,大山立刻發出一聲心疼的驚呼。

    董潔自己掃了一眼,立刻把臉扭開。

    呃,破了口的水泡,有的被磨出了血,一路走來,又是泥又是水的暈開在整個腳心,很有點慘不忍睹的感覺。

    大山冷著一張臉,他在生自己的氣。

    明知道她腳嫩,走不得遠路,又是乖巧懂事不肯跟他叫苦的性子,他怎麼就粗心的,任她自己把腳折磨成這個模樣?太不稱職了,他還算個好哥哥嗎?

    左右瞅瞅,右手邊有塊石頭,地勢略高。把野草拔掉,在石塊周圍稍稍清理了一下,把她抱到石塊上坐好,自己翻開包裹取出水罐一隻。

    「在這等著,我去找點水來。」走幾步,又不放心的回頭交待:「別亂動啊,我馬上就回來。」

    伸手捶了捶膝蓋,針刺般的又酥又麻。

    董潔忍不住為自己的無用歎息。

    這才走了多點路啊,一半的一半的一半?再瞅了下自己的腳板,哎,哥哥肯定不會允許自己下地走了。

    已經有心理準備,知道山路不會好走,上路了才知道,難走程度更在她預料之外。

    想當初,就是上輩子啦,在海邊長大的她,很少見到山,爬過的小山丘,都是屈指可數。偏時不時還大言不慚跟人講,說她喜歡爬山,「會當凌絕頂,一覽眾山小」,更羨慕那些登山愛好者,覺得斯生於世,怎麼著也該征服幾座高山才是。

    話說回來,有山有水,兩世為人,倒是圓滿的很吶。

    正在胡思亂想的當口,大山回來了。

    放下水罐,想了想,又找出一件自已的舊衣服。

    「疼就忍著點。」

    先用水仔細洗淨腳心,撕下一塊衣料,擦試乾淨,尋了根有刺的荊棘枝,小心挑開沒有磨破的水泡,輕輕用手擠出血水,再用布擦乾。

    其間,大山一直白著臉。反倒是董潔自己,一邊廝廝抽著冷氣,一邊還一臉輕鬆的開口笑道:「苦不苦,想想紅軍兩萬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輩。這點傷,算什麼呀。」

    「走路的時候,你腦子一直在想著這些?」

    「嗯。」

    董潔誠實的點頭。「效果還不錯。」

    大山沒再吭聲,手中的動作越發輕了起來。

    包裹裡再找出事先備好的有殺菌消炎作用的的藥草,弄碎了,逐一敷好。最後把剩下的衣料一分為二,小心把她的腳裹起來。

    簡單吃了點東西。累過頭的董潔沒有一點胃口,為了不讓哥哥擔心,勉強吃了一點。

    飯後,再稍微歇了會兒,大山背上董潔再次上路了。

    十歲的大山,個子並不高。下山或是比較平緩的地方,他就把行李包掛在胸前。只是上坡爬山的時候,再放到胸前,行李包就有點礙事了。

    想了一下,他先放下行李,把董潔背出一段路,再回頭背行李。就這樣來回倒換,倦鳥開始歸巢時,天色也就暗了上來。

    該找地方投宿了。

    路上,其實有幾個山洞,如果村裡人進城,會在那裡歇息或是過夜。只是大山知道的地兒,距離都太遠,已經沒有辦法趕過去了。

    山深林密,還是有一些能對他們造成人身威脅的野獸。

    大山刻意在離樹林比較遠的地方落腳,附近只有幾叢稀疏的低矮灌木叢,比較有危險性的野獸一般不會過來這邊。

    背靠著山壁,尋了個凹進去能擋一些夜風的地方準備過夜。

    趁著天還沒全黑,大山抓緊時間多多找來乾草枯枝,也用砍柴用的砍刀,砍下並拖過來幾棵粗壯點的小樹,簡單整理一下枝枝杈杈,在地上並排放好。

    上面放好被子,這就是他們的簡易床,萬一有事,也能起到防身的作用。

    時間有限,附近也沒有太粗壯的木材,大山有些發愁。找到的柴火太少,肯定堅持不到天亮,而後半夜,溫度會比現在更低上一些。

    只好盡量晚點生火了。

    把所有能穿的衣服都裹到董潔身上,又用棉被仔細包好,大山半擁半抱把她攬到懷裡,自己背靠著山壁,一直坐了很久。

    太陽完全落下山後,夜暮降臨。帶著濕氣的夜風,一陣緊似一陣。

    董潔漸漸覺得,那股冰涼的冷氣,穿過身上重重包裝,直接侵襲到她身體最深處。

    天上,星星漸漸多了起來,直到密密麻麻,如沙子般,鋪滿整個天宇。

    「真美!」

    以前沒有留意過,原來山裡的夜晚,竟然有如此多的星星。閃爍的星光,把偶爾飄過的雲,映照成無暇的白紗,那樣的輕、淡、纖塵不染。

    多年後都市的夜晚,大氣被嚴重污染,已經很難尋見幾顆星了。而步伐匆匆在紅塵中隨波逐流的現代人,也早就沒有了觀賞星空的心情。嘴裡嚷著加強綠化親近自然,又有多少人能靜下心來,欣賞花兒綻放鳥兒高歌?

    那需要一份從容淡定的情懷,寵辱不驚的心態,才能在世事紛擾中,擁有一份悠遊自在的閒適吧?

    當然,經濟上要無悠無慮,這是很關鍵的一點,肚子咕咕叫的時候,沒有幾個人能瀟灑得起來。

    大山便是如此。此刻,再美的風景於他,不過是石頭般的背景,沒有一點意義。

    右手一直放在董潔額頭,他清晰感覺到,手下的皮膚,溫度隱隱有上升的趨勢。

    不能再等了,必須馬上升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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