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飯店,我想起女店主的建議,便向尚不瞭解什麼是「集市」的地方走去。
我以為「集市」是一幫人搭了一個戲台,有人在上面唱戲,下面一群觀眾圍著看戲。戲台附近聚集了許多賣小吃的商販,以便由爺爺奶奶帶來看戲的小朋友能順利買到想吃的東西。
這個場景在我很小的時候曾有過,那時我常常叫爺爺給我兩毛錢買一串糖葫蘆或者一根甘蔗吃。我印象中的集市就是這樣的
然而走了很長時間,我都沒有看到戲台,倒是有很多像農民一樣的人挑著擔子在路邊賣菜賣肉或是賣一些我叫不出名字的工具和手工藝品。商品種類繁多。我隨路問了一個男人,我問:「請問集市在哪裡?」
男人回答:「這裡就是集市啊。」
我疑惑的說:「那怎麼沒有戲台?」
「什麼戲台啊,集市又不是看戲。」男人奇怪的回答我。
悻悻地走過了那個男人。
我明白過來,原來集市不是看戲,而是賣菜買肉,和城裡的菜市場一樣。
雖然集市就是菜市場,我依舊在這充滿吵雜聲的地方逛了一遍。我驚訝的發現,在這裡居然還能買到手機充電器。我猶豫許久,到底要不要買充電器。最後決定,不買。
想到手機,我又勢不可擋的想起了何婉清。我想,假如她沒有嫁給別人,假如她依舊和我在一起,假如她和我結婚,那該有多好。我虔誠的希望何婉清此時就在我身邊,我們兩個人手挽著手逛集市。
溫暖的陽光鋪滿了這條佈滿灰塵的路,似真似幻。我以為自己很幸福,以為仍擁有一切,以為過去的一切依然存在。可是最終我絕望的發現,一切都已經不復存在,我是為了逃避才來到這裡。
現實又把我重重的摔到了路邊。
悲傷。難過。
我的悲傷難過,隨著周圍越來越響的吵雜聲漸漸隱去。我漫無目的的走到這條路的盡頭,又沿著原路走了回來。
其間,不少商販吆喝我,我轉頭看看他們又看看他們面前的商品,然後走了。其中一個商販面對我漠然離去的背影,憤憤地拋出一句話:「媽逼——學什麼人深沉個毛啊。」
我無心應戰。
女店主見我回來,問我:「小伙子,沒有去集市啊?」
「去過了。」我回答。
「那怎麼這麼快就回來了?」
「沒什麼好看的,就是菜市場。」我說。
「是啊,那你以為是什麼?」女店主說。
我想把集市當作唱戲的地方說出來,可是欲言又止。
「沒什麼。」我說。
「這裡的集市半個月才有一次,你怎麼不多看會。」女店主說。
「那為什麼不每天都集市?」我問。
女店主哈哈笑起來,說:「你以為這是城裡啊,哪有這麼東西好賣。」
回答。
雖然這裡不是城裡,但是也有比城裡先進的地方。我想起那家有外國時間而沒有北京時間的旅館。
我在旅館裡窩了一個下午,其間睡了一覺。醒來後天已經黑了。電視一直開著,我把聲音調到了最低,把它當作時鐘用。在這個目前唯一可以接受信息的靜物面前,我突然感到虛無,感到生活毫無意義。
電視屏幕在我眼前無聲的變化,彷彿一個人被強制割去了聲帶,失去了最基本的活力。我盯著屏幕,忽然大哭起來。情不自禁。
一陣急促的敲門聲中斷了我的哭聲。
「小伙子,小伙子,出什麼事了?」女店主在外面喊。
我趕緊停止哭泣,朝著門說:「沒事。」
「有什麼事想不開,你就出來走走,別憋在屋裡。」女店主安慰我說。
「知道,我沒事。」我說。
「那就好。」女店主說。
我穿好衣服,又走出了旅館。一陣寒風吹來,我打了一個寒戰,發現晚上比白天冷很多。
晚上路上行人稀少。我習慣性地走到買啤酒的那家小店又買了三罐啤酒。店老闆已經認識我,他見我來了十分高興,開口對我說:「小伙子,你住哪裡?怎麼白天都沒有見到你啊?」
我邊拿啤酒邊對他說:「住那邊的一家旅館,才來幾天。」
他問:「哦,哪家旅館啊?」
我說:「就是老闆是個中年女人的那家。」
他說:「噢,那家啊!」
我問:「那家怎麼了?你認識那個女老闆?」
店老闆不以為然的回答:「認識,這條路上幾乎所有的店主都認識她。」
我說:「她人挺好的。」
「呵呵,好也沒用,抓不住男人。」店老闆詼諧的說。
「她男人怎麼了?」我好奇地問。
「前幾年從家裡拿了一筆錢偷偷跟一個小姑娘跑了。」店老闆說。
「哦,那這女人挺倒霉的。」我說。
「不過她現在也算不錯,自己開了一家旅館,比他男人在的時候好多了。」店老闆說。
「你也不錯啊,在這裡日進斗金。」我說。
「我是小本生意,沒開旅館賺錢。」店老闆說。
「你怎麼知道開旅館賺錢,我覺得你這店也很賺錢啊,一罐啤酒就要五塊錢。」我說。
老闆見我嫌他的啤酒貴,趕緊收起我的錢,說:「不貴不貴,才五塊錢一罐而已。」
我拿起啤酒和另外買的一些零食,沒理睬他就走出了店。店老闆對著我的背影喊道:「小伙子,明天再來啊!」
今晚,我依舊喝完了三罐啤酒後才沉沉睡去。躺下之前,我以為自己睡著以後會做夢,會夢到何婉清。我也希望能夢到她。
可是一覺醒來,什麼夢都沒有。
第三天早上,一個十分殘酷的問題開始困擾我:我要不要繼續住下去。決定這個問題唯一的條件是我現在身上所剩的錢。我仔細盤算了假若我繼續住下來每天的開銷。
盤算的結果是:假如以後三天,我把每天的伙食費控制在五元以內,我還可以繼續住三天,還可以有路費回去。這樣盤算了以後,我心裡豁然開朗,便毫不猶豫又登記了三天的房間。
每天五元的伙食費,我的打算是,在中餐和晚餐之間找一家飯店吃一份炒飯或炒年糕。其餘伙食全部省略。順帶把一切零食和啤酒省去。
今後三天的安排尚未打算,我想大不了每天都呆在房間裡發呆和睡覺。
然而,我最終發現,一切設想和現實都是有差距的,而且這種差距勢不可擋,無論怎樣努力,它總會在你忽略的地方出現。當我住到第六天,呆在房間裡的無聊以及被隔絕的孤獨再以及想與人交流的慾望,尤其是對何婉清的想念,幾乎把我擊得崩潰掉。
第六天的晚上,我忍不住飢餓和寂寞,衝出旅館,到一家飯店點了兩個菜,喝掉了三瓶啤酒。如此貿然的行動,迫使我考慮今晚是否要退掉房間,以保證有足夠的車費回去。
可是等我昏昏沉沉回到房間,還沒下決定,倒在床上便睡著了。
一覺醒來,沉重的現實同樣把我擊潰——我已經沒錢回去了。到了中午,我收拾包裹,帶著迷茫的神情去退房。女店主依然十分熱情地跟我打招呼,她說:「小伙子,你要走了啊?」
我無奈的說:「不一定,我回不去了。」
女店主關切的問:「怎麼了?」
我十分窩囊地說:「我把回去的路費都花掉了。」
女店主猶豫的看我,然後問:「要多少錢?」
我說:「最便宜的列車費也要六十塊錢。」
女店主轉身走到櫃檯,拿了一張一百塊走到我面前,說:「拿去吧,早點回去。路上小心。」
「這怎麼可以?」我說。
「拿著,回去後就不要逃避了,事情總會過去的。」女店主把錢塞到我手上。
「我不想回去。這錢我也不能要。」我堅持說。
「小伙子,不要固執了。趕快回去,家人要擔心的。」她說。
「我可不可以留下來幫你做事,等賺夠了車費再回去。」我突然這樣說。
「不用了,你現在就回去。我這店裡也不缺人。」她說。
「小伙子,分手就分手了,別再想著人家。就算要逃避,這幾天也逃避夠了,總不能一輩子這樣逃下去。快點回去吧,歡迎以後再來玩。」女店主接著說。
「那——謝謝大姐,我以後一定再來。」
「你把地址告訴我,我回去馬上把錢寄給你。」我接著說。
「不用還了,你就拿去吧。」女店主客氣地拒絕。
「大姐——真的謝謝你。」
我的聲音告訴我,我已經被她感動,幾近要落淚。
雖然一直以來,我對受人錢財和物品都採用樂觀的拿來主義心態,尤其別人請客吃飯。但是這次我卻猶猶豫豫,實在難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