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能刑警 調入刑警隊 第五十章 夜色掩映罪惡(2)
    案件的發生,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你不想它發生,它一樣會發生,就是這樣。

    破案永遠滯後於案件的發生,歹徒做完案後逃離現場,刑警所做的就是對案件進行逆推理,沿著案件相反方向還原案件,從而找到破獲案件的線索。

    這起案件絕對不像表面上的那麼簡單,這應該是一起經過精心策劃的搶劫案,他們有預謀有準備。唯一值得注意的是,這夥人絕對不會憑空出現在S市的。他們該有個巢穴,而想挖出這個巢穴,難度將會很大,甚至會有犧牲。

    金放的死是一個意外,是F市警方的一個疏忽,但金放對他們這一個團伙的瘋狂報復已有了預感,只是警方無法知道他們的具體行動計劃。不知道他們的行動時間,金放不知道,王風不知道,所以參與案件審訊的人都不知道。

    這讓王風想到了角滑被壓上警車之前的那句話,以及他的眼神。其實,王風應該及時對看壓人員多說一句提醒的話,但他當時也不知道該提醒他們注意些什麼。提醒他們說這個人很特殊很厲害,小心看押別讓他跑了?還是告訴押解他的警察說除了給他戴上手銬腳鐐,還要將他弄昏?

    況且押解他的警察還是特警隊的人,特警隊的警察向來都是眼高於頂,平時都不曾將一般的警種的警察放在眼裡的,在他們的心裡,只有他們才是警察,是警察中的精英。所以,你突然提醒他們這些,就等於打他們的臉一樣。

    想到這裡,王風一臉的苦笑,疏忽大意地讓這個人逃掉的後果是嚴重的。

    街道兩邊的行人們,悠閒地散著步。在這迷人的夜色裡,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繁華的街道上留下他們的歡聲笑語。

    出租車穿行在這座都市的大街小巷,司機憑藉著自己高超的駕駛技術,帶著王風專偶那些僻靜的街道,以避開多如星辰的各類警示標識。高大的地標建築,民國時期以及歐式建築,映襯著城市的美麗。柔和的夜風吹進車內,原本的燥熱稍有緩解。

    王風認真地打量著在街道兩邊擺攤謀生的人們,他們的臉上漾著笑,儘管很疲憊,但他們仍在笑臉對人,這是做生意的招牌。在現實世界裡,無論是貧窮的、富有的,都無一例外地在奔忙著。

    謀生不易,生活艱難。

    這城市在向人們展示她多姿多彩的美麗一面時,也同樣將自己醜陋的一面留給那些精明的人,販毒分子在陰暗的角落裡,兜售著他們的罪惡。夜色掩映裡,人老色衰的女人濃裝艷抹,同樣在兜售著她們殘存的色相。在舞廳,在夜總會,這些糟粕時常可見。

    這是大的,小的諸如站在大街的車流裡,冒著生命危險發放傳單的男男女女,歲數大的,歲數小的,還有的是未成年人。

    各種廣告類的,有賣房子的,有推銷各種商品的,應有盡有。還有在夜半三更,悄悄地拎著漿糊到處張貼黑廣告、小招貼的,有的把招貼粘在電線桿子上,有的將招貼粘在巨幅廣告的身體上,有的不辭辛苦,串行於大街小巷住宅區裡,把招貼粘在人家乾淨的門上。

    人們把這些招貼形容為城市的「牛皮癬」,很煩人的一種東西。粘的時候很簡單,但要想清除掉,卻得花費很大的精力和時間。

    在派出所的時候,王風和所裡的同事們就經常接到老百姓的舉報,說哪條街道的哪裡有人在張貼這種小招貼,要他們去制止。

    等他們趕到的時候,那個人正在進行緊張的張貼工作。弄到派出所後,一問,是給人家打工的臨時工,以一天粘貼多少為準,多了有提成,少了就沒錢。沒錢就意味著沒錢,沒錢就意味著沒飯吃。這樣的人,只能是說服教育然後放掉,之後他還會去幹這個活。

    如果他不幹這個,那他也許就會去犯罪。例如,他會在夜半時分,悄悄溜進小區去砸車窗偷車裡的東西。

    王風曾經抓過一個專門從事這個職業的人,據他自己交代,他原來也是一個好工人,因為孩子有病,自己掙的錢少,就偷了單位的東西去賣。

    第一回沒發現,等他干第二回的時候,被廠子的保安人員給抓住了,被勞動教養。出來後一度心灰意冷,由於沒有生活收入,全家的生活很快陷入到窮困當中,妻子也經常抱怨,夫妻倆經常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打架,矛盾逐漸加劇。

    由於沒有什麼手藝,又不願意去學,也不願出力工掙錢,只好靠小偷小摸弄點零花錢維持生計。妻子見他無所事事,不思上進,整天游手好閒,就和他離了婚,帶著孩子走了。

    離婚後的一段時間,他曾有過想幹一些正當職業的心思,但是好吃懶做的習慣已經養成了,覺得還是靠偷來錢快。常聽身邊的人談論,說現在開車的人有時候把值錢的東西放在車裡也不看著,偷到這些東西就夠活一陣子的了。於是發現真有開車的將東西鎖在車裡後離開,用腳踹一下,車也不響。作案得手,一發而不可收。

    他從不在白天干,街上的人也多,警察也多。他也不去砸高檔車,因為許多高檔車都安裝了報警器,稍微一碰就報警,根本沒法砸。而不少低檔車就是放在小區的樓下,也沒有人看管,這幫車主可能也覺得自己的車不值幾個錢,沒有人願意偷,也很少有安裝報警器的。車裡的東西也不拿到家裡去,選擇這樣的車砸既能弄到東西,又相對比較安全。

    逐漸形成了自己的作案規律:天黑以後作案,這樣不容易被人發現,也有利於他逃跑;只砸車裡有東西的微型及低檔轎車,因為這類車輛一般沒有報警,車裡的東西我可以自己用。

    年前的那段時間,人們都籌備著過年,車裡的「年貨」越來越多,這令他越發的肆無忌憚,一晚作案10多起,甚至到了只作一起案根本收不了手的程度。有的東西一次裝不下,他就回家後再返回來,發現車還在那裡停著就接著偷,什麼煙、酒、鞭炮等等照偷不誤。可以說,別人買年貨最多的時候,也是他偷的最「歡」的時候。

    偷上了隱後,幾乎是天一擦黑就出去幹活。

    正月初9,他去走親戚,親戚在郊區,原本不想幹了,但發現一輛車停得很偏僻,車裡一定有東西,就對自己說,今晚就幹這一次,就不幹了。

    結果正干的時候,被警察抓住了。

    那個警察就是王風,他和大兆巡邏的時候,抓了個現行。沒想到一審訊,嚇了王風一跳,這個傢伙幹的案子太多了。多得讓王風感到驚訝,這個傢伙偷瘋了,見什麼都偷。

    在他家搜查的時候,簡直就是小商品店一樣,什麼都有。使王風哭笑不得的是,他連什麼手套、洗衣粉都偷。有用的就拿,這是他的特點。

    爆炸案發生後,各個媒體已經將這個案子炒得翻了天,老百姓關心的是他們的人身安全能否得到保障,尤其是出行的時候,人們並不知道案件進展情況如何,他們也不會去過問,但他們卻很在意什麼時候將這些禍害抓捕歸案,為百姓剷除毒瘤。

    在沒有塞車的情況下,30分鐘後,王風趕到了市局刑警支隊。

    下車後,王風直接向二樓走去。

    這使他想起自己曾經親手抓過的一個人,他是一個大盜,是一個盜中之王,難道這個叫角滑的人也有那個大盜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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