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必讀世界經典名著 第二篇 外國名著 第九章 《社會契約論》
    作者:讓·雅克·盧梭於1712年出生於瑞士的日內瓦。他出生後不久母親便離開了人世。盧梭十歲時,父親被逐放,離開日內瓦,留下了孤苦伶仃的兒子。1728年盧梭十六歲時,隻身離開日內瓦。盧梭長年做臨時工,他默默無聞,到處謀生,漂泊四方。1750年盧梭由於論文《論科學與藝術是否敗壞或增進道德》一舉成名。隨後他又寫出了許多其它著作,包括《論不平等的起源》,《埃羅伊茲的故事》,《愛彌爾》,《社會契約論》和《懺悔錄》等,所有這些著作都提高了他的聲望。1778年他在法國埃及邁農維爾去世。

    成書時間:1762

    類別:政論集

    內容導讀

    讓·雅克·盧梭(1712-1778)是18世紀法國傑出的啟蒙思想家、古典自然法學派中最激進的*主義者。他的法律思想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他信奉天賦人權說,認為人類最初處於「自然狀態」時人人是自由平等的,這是天賦的權利,只有私有財產的確立才導致不平等的產生。作為他的著作之一的《社會契約論》是盧梭政治法律思想的比較全面的概括。

    盧梭生活在十八世紀後期,隨同法國大革命,歐洲思想界瀰漫著浪漫主義思潮。這一思潮最初發端於文學藝術領域,一些詩人、小說家在對社會現實和人物形象的文學創作方式上,以新穎的手法取代了真實描述的古典方法。他們用熱情奔放的語言、瑰麗的想像和誇張的手法,塑造人物形象,表達對理想生活的熱烈追求。

    盧梭的社會契約論既是這一思潮的受益者,又是它的源頭之一。正是盧梭在政治領域內的批判態度和理想主義精神,以及它對於文學藝術領域的深刻影響,使一種反傳統道德和社會習俗的傾向逐漸擴展為一種具有普遍意義的社會思潮。

    《社會契約論》以天賦權利和契約論論證了國家和法的起源,將「公意」和「主權在民」視為社會契約的核心,否定了王權神授說和封建*制度。作為浪漫主義思潮的政治先導,《社會契約論》在法國大革命中被作為大多數領袖的「聖經」,成為十八世紀末法國和美國資產階級*革命的理論綱領。

    在《社會契約論》一書中,盧梭反駁了國家起源的兩種理論:一是家庭起源理論;二是暴力起源理論。盧梭認為,家庭是最原始的、最自然的社會,在家庭中以父親與子女的愛為基礎。但在國家中,首領對人民沒有這種愛,有的只是發號施令。可見,國家與家庭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因此他們之間也不可能有什麼因襲關係。至於暴力論或者戰爭論,盧梭說,戰爭總是要基於一定利益目的之上的,但在自然狀態下,誰也沒有什麼固定的財產,所以私人間的戰爭是根本不可能出現的。這就證明,硬說國家產生於強者的暴力和私人戰爭的觀點是毫無根據的。同時,他也闡述了自己的國家理論,並且闡述了相關的因素。

    盧梭的著作中有許多思想獨特新穎,引人入勝。但是總體說來就是一種追求平等的強烈**和一種同樣強烈的感受:現存社會制度的不合理已經達到了令人不能容忍的程度(人生下來本來是自由的,但是無論走到哪裡都要戴上枷鎖)。盧梭自己可能並不喜歡暴力行為,但是他無疑激勵了其他人實行暴力革命,逐步改革社會制度。

    相關鏈接

    《社會契約論》一書的歷史背景

    18世紀的歐洲,在經歷了漫長、黑暗的政教合一的封建*之後,伴隨著技術的進步和新的生產方式及新的社會階層的出現,一股新的社會思潮漸漸興起,他們試圖在舊的社會體制上建立一個全新的合理、合法、符合人性道德、保障人民權利的社會形態。其中對歷史產生巨大影響的就是1762年的《社會契約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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