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影之人生副本 第一卷 來自異鄉 第九十三章 戰略
    風在廢墟亂石間掠過出嗚嗚的響聲,夾雜著一股刺鼻的氣味,是從那些剛才二尾作時打垮燒焦的建築材料上散出來的,這些東西東倒西歪,好像一大堆翻倒的骨牌。剛才那塊形成平台的樓板在這時炸了開來,不過我們下面的人誰也沒朝那兒瞧上一眼——我下來的時候順手貼了張起爆符,既然布的上面的陷阱已經動失效,就沒有必要再留著它了。

    「等會兒不管生了什麼,有件事你一定要答應我!」

    這句話說完的時候我已經退回到了原先的位置,現在有了一點點時間可以安排接下來的事。

    「可以。什麼事?」大姐乾脆的點了點頭,連什麼事都還沒問就答應下來,只要不是笨蛋的話都能看得出在這種時候提出來的要求只可能是戰術上的要求。

    「千萬不要再試圖尾獸化了,那邊的兩個一個是老不死,一個是死不了,尾獸化的話絕對是對我的傷害會比較大。另外,方便的話想辦法幫我拖住那個死不了的傢伙。」

    我說著朝剛剛生過爆炸還在塵土瀰漫的方向點了點頭,煙塵裡飛段似乎在嚷些什麼,因為石頭磚塊還在不停的下落所以聽不清楚,角都的話倒是挺明白,他在說『別吵了!等解決了這邊再去打條合適的腿給你縫上!』

    我感到頭上似乎有一顆汗在滾下來,你難道是布娃娃嗎?

    汗歸汗,既然他們有交流,我也要趁這個機會把要說的話說完:「你的度本來就比他快是吧,別被他打中,也別讓他有機會在地上畫圈圈,幾塊大一點的平台我都有布陷阱,陷阱若是被觸以後就用起爆符炸掉……」

    「夠了夠了,看到現在還什麼都知道的話就是白癡了,被人用這種莫名其妙的東西打敗還真是……」她說著向我伸出一隻手,「借把武器,苦無就行,我的剛才變身的時候不知道丟哪裡了。」

    「匕行嗎?反正大小差不多。」我擎出袖中的匕遞了過去,苦無我是有幾把,不過都是加了料的,可不能給她。

    她接過匕後一言不消失在看上去就仍然很嗆人的煙塵裡,看來被莫名其妙的東西打倒這件事還真是打擊到她了。

    就在收回遞出去的手的同時,我在袖中朝角都所站的位置無聲無息的射了一箭,就在下一秒,無數閃爍著雷光的奧術箭矢如暴雨一般將那直徑十米左右的地方砸成了篩子。

    [亂射]原來只有奧術傷害,不過我現如果用封印了大量某種屬性查克拉的箭矢來射的話,就會同時產生用這種屬性的查克拉攻擊的效果,事實上,在這個世界裡的奧術箭本來就類似於純查克拉攻擊。

    角都這人打架時喜歡站著不動,不趁機偷襲一下的是呆子。

    雖然等級懸殊,但我可沒打算光完成任務不試著打一下就落荒而逃,因為這兒不是Rpg,而是acT。在Rpg裡54級不可能打倒倆6o+,anetbsp;我從來也不曾是熱血的人,我知道我的底線在哪裡,而且永遠也不會去試圖越過那條線。我之所以敢孤身前來,是因為這兩位同學雖然能力不可謂不厲害,但偏科太嚴重。飛段的能力有點像卡牌遊戲裡的o號牌,運用得好的話無論怎麼樣的大牌也能打翻,但要是出了岔子搞不好就會被小牌幹掉,拿原著來說,要不是事先不知道他的能力,我才不信猿飛阿斯瑪會死在他手裡,大姐她自稱是雲忍村的第二高手,應該不會比阿斯瑪差吧。

    角都的情況要複雜些,原著裡打倒他的方法是不可複製的,不過他也是遠程,要是拼遠程還拼不過,那我就不用混了,哪怕他擁有傳說中穿越人士的專利——全屬性也是一樣。

    舉起手連按機括,我將箭匣中剩下的四枝箭一口氣全部射了出去,幾秒鐘之內電閃雷光充斥了那一小塊區域,好像一場詭異的局部雷暴,空氣中瀰漫著一種雷雨過後的清新氣息以及淡淡的焦糊味兒。

    我完全沒去注意這幾箭射出後的結果如何——也不可能有什麼結果吧——而是在感到箭匣放空之後立刻動替身術,一陣微微的暈眩之後移動到了戰場的另一側,然後馬上鬆開機弩上的扣板換上了個滿的箭匣。就在我開始換箭的時候,我原先站的位置被一陣夾帶著大火的狂風席捲而過,如果這地方是森林的話只怕已經在一瞬間變成了焦土,角都的忍術果然就和原著裡表現的那麼強。

    不過那和我沒關係,我有我有戰略。忍者之間的戰鬥——狹路相逢除外——若是陷入膠著狀態,只能意味著預定的戰略失敗了。還是拿原著說事兒,如果飛段不是不死之身,那麼他在戰鬥開始後幾秒之內就會死亡,角都因為不在現場也沒法救他。正是由於情報的不足導致了預定好的戰術沒有揮出應有的效果,木葉方才會陷入苦戰,以致於後來那些不幸的事的生,所以說情報實在是很重要的東西。

    我舉手再射直至箭匣再度放空,要感謝已經1V3的[獵人印記]追向性大大增加,即使敵人移動了位置也能及時跟上,就這樣反覆幾次總共射出了二十餘箭,期間用替身術替換了好幾次位置避開忍術以及閃開了一隻穿地而出的手臂,雖然有兩次沒能完全避開受了點傷但都不嚴重,空氣中的臭氧味和焦糊味愈的濃烈,這時我覺得時機已經差不多了。

    奧術箭雖然附加了雷屬性,但是要說單的威力連千鳥的一個零頭也比不上,唯一的好處是傷害可以疊加。但是尺有所短,寸有所長,千鳥這麼強,也不過就是靠偷襲打穿了一個心臟,再想接著穿,人家也不讓你靠近了啊,我還是覺得我那威力不怎麼樣的[亂射]比較有用。

    再一次換上滿的箭匣,我再次將五枝箭一口氣射出,這次和前幾次不同,我是瞄準了射的。這時的電幕已經稀薄到幾乎沒有的地步了,事實上從一開始到現在越到後來從天而降的奧術箭的數量就越少,至於原因嘛……

    我抱著手臂站定,並做好隨時使用替身術的準備。計劃中所要做的事情已經全部做完,現在就等著看結果如何了,雖然我不願意承認,但是失敗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攻擊並沒有如預想中的那樣到來,等到最後一絲阻擋視線的煙霧散去之後,角都再次站在了我的面前,他的身上已經沒有了那件制服,整個造型如同米國電影恐怖驚魂夜裡的人物一樣,不,比那還要驚悚。

    我用最快的度在他身上尋找了一遍我想要看到的東西:攻擊力不夠的[亂射]果然不足以打破硬化了的皮膚,只不在上面留下了十幾處細小的破口,我最後射出的五枝箭中有三枝命中了,由破口處深深的嵌入到身體裡面。

    夠了,我要做的已經全部做到,現在只能祈求上帝我的理論基礎千萬不要有什麼偏差就好了。

    我一直不太想得通原著中人物在對角都的戰鬥中為什麼一定要把注意力全放在心臟上,自從知道五個心臟的存在後就把打倒次數定為五次,這也太一根筋了吧。沒錯,如果非要打心臟的話那確實得打上五次,可是除了複數的心臟以外總還有唯一的、不可替代的東西。我起初想把目標放在腦袋上,經過考慮之後還是放棄了,這種要害不是想攻擊就能攻擊到的,而且依角都的打法想要靠近需要冒很大的風險,如果不是鳴人這種不死小強的話最好不要輕易嘗試。

    所以我最終把打擊對像放在了循環系統上,經過了兩次學校教育,我有理由相信最起碼至少在人體結構上兩個世界的人是沒有什麼不同的,既然是心臟,就一定會有血管連接,需要循環系統來維持心臟的運作。從某種意義來說,即使要以心臟為目標也不一定非得打爆心臟,只要切斷連接那顆心臟的血管就可以了,當然這樣做的難度也不怎麼低,而且還得提防角都在短時間內再把血管給縫回去,我記得他斷肢再植的度是奇快無比的。

    「能告訴我你現在的感覺怎麼樣嗎?」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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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地良心,我只偷懶了兩天,到第三天我就開始寫了,只不過度有點慢-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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