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球是重新開始比賽的一種方法。
角球可以直接射入對方球門而得分。
判為角球:
·當球的整體不論在地面或空中越過球門線,而最後觸球者為守方隊員,且根據規則第十章不是進球得分時。
程序——
·將球放在離球出界處最近的角旗桿的角球弧內;
·不得移動角旗桿;
·對方應在距球至少9.15米(10碼)以外,直至比賽進行;
·由攻方隊員踢球;
·當球被踢並移動時比賽即為進行;
·踢球隊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不得再次觸球。
違規/判罰——
由除守門員外的隊員踢角球
如果比賽進行後,踢球隊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再次觸球(用手除外):
·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如果比賽進行後,踢球隊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故意用手觸球:
·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規發生地點在踢球隊員本方罰球區內,則判罰球點球。
由守門員踢角球
如果比賽進行後,守門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再次觸球(用手除外):
·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如果比賽進行後,守門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故意用手觸球:
·如果犯規發生地點在守門員本方罰球區外,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規發生地點在守門員本方罰球區內,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對於任何其他犯規:
·應重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