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鍋女朋友 楔子
    汪洋PUB,晚上八點五十分。

    人潮如海,人聲如沸,PUB中擠滿了人,PUB老闆汪洋則是懷抱鈔票仰天大笑。

    正在舞台上表演的女歌手郭貝妮,有四年的演唱經驗,出過七張專輯,身經大小演出上百場;但現在她緊張得要死,冷汗正慢慢滲出,濕透她的演出服。

    八點五十七分,聊天閒談、喝酒猜拳的客人漸漸離座聚集到舞台邊,將注意力集中到舞台上,一股醞釀已久的熱潮急遽爆發。

    郭貝妮握著麥克風的手開始發抖,雖然汪洋給她的報酬不少,但她相信她的小命只能撐過這一天。因為直到此刻,她才後知後覺汪洋為何不找他唱片公司的歌手唱這開場的表演。

    「煜!梵!」不知是誰帶頭喊了一聲,接著來自四面八方的聲浪越來越大,幾乎要衝破屋頂。

    工作人員趕緊在舞台四周嚴陣以待。

    「煜!梵!煜!梵!」亢奮的呼喊聲中有人大叫著:「這個女的滾下去!你這個醜八怪快滾……」

    汪洋PUB成立五週年之際,已加入汪洋唱片公司的沈煜與賀信梵將來這裡進行五天的表演,煜與梵夢幻般的組合、俊美無儔的容貌、美如天籟的聲音與演奏樂器的帥勁模樣,讓所有人全為他們而瘋狂。

    沈煜與賀信梵是目前全亞洲最耀眼、最有人氣的歌手,無論身到何處,必定是所有人注目的焦點,搶盡風采;他們雖然不是唱得最好,但就是有一票歌迷死心塌地追隨他們。

    他們原出身於汪洋PUB,有時合唱有時單獨演唱,沈煜擅長吉他,賀信梵專長於鋼琴,每當二人有演出,PUB內必定座無虛席,汪洋於是首開PUB出售門票之先例;而當各大唱片公司想網羅二人時,汪洋做出了他這輩子最明智的決定──開唱片公司。

    從此之後,兩棵搖錢樹讓汪洋日進斗金,而他也搖身一變為娛樂界呼風喚雨的龍頭老大,他唯一要付出的代價,就是被這兩個眾人捧為神仙般的偶像不把他這老闆當一回事。

    汪洋唱片公司的鎮山之寶乃著名的三大妖魔,分別是天魔賀信梵、地魔沈煜、魔中魔汪洋;魔中魔的名號最為響亮,但其實魔中魔是必須接受天魔和地魔的折磨的。

    時間愈來愈迫近九點,吶喊聲大得幾乎快衝破屋頂。

    「這個女的,你怎麼還賴在這裡?快滾開!」一個小女生突然不耐煩地大叫,她好不容易才買到的門票,可不想浪費在聽這女人唱歌。

    郭貝妮看著失控的場面,不禁在心裡暗暗發誓,她再也不唱沈煜與賀信梵這二人的開場表演了。

    倒數計秒中,台下的人群開始向舞台上丟擲物品。

    一名滿頭紅髮的少女抓起一塊蛋糕準備要向舞台上扔去,另一名少女趕緊拉住她,「不要!蛋糕掉在地上會弄髒煜的鞋子。」

    「不會!我扔到那女人臉上,保證絕不會掉下來。」

    另一旁的梵迷起哄地道:「快扔,我要看梵笑。」

    「好!一、二、三,丟……」

    而從洗手間回到座位的蛋糕主人只來得及悲呼一聲:「我的草莓奶油蛋糕!」

    此時的後台,時鐘正巧走到九點鐘的位置。

    閉目養神的沈煜緩緩睜開眼,不耐煩地從躺椅上起身,低叫一聲正在講手機的賀信梵:「走了。」

    外面那些討人厭的傢伙,真是吵死了!

    沈煜心不在焉地走在前面,後面則是穿著一身玄色休閒服、顯得輕鬆自在的賀信梵。

    突然,咻的一聲!一塊草莓奶油蛋糕從天而降。

    「煜!」台下眾人齊呼。

    見那塊蛋糕直直朝他飛來,沈煜愣住了,草莓奶油蛋糕,跟他剛才所想到的一樣!

    賀信梵見狀,急忙伸手拉住他,就見沈煜直直倒進賀信梵結實的胸膛中。

    台下的人爆出更大的尖叫聲,幾乎要窒息了。

    他們──終於出現了!

    沈煜,擁有一張老天爺特別偏心眷顧的面孔,細緻俊逸的五官無可挑剔,黑瞳燦亮,及肩黑髮如絲緞般柔細,左頰浮現小小酒渦,左耳戴著一枚銀色鑲鑽耳環,削尖的下巴使得他原本就俊美的臉孔更偏陰柔。

    賀信梵,擁有一副鍛煉出的強健體魄,一身黑衣透出一股不可捉摸的神秘感,一頭短髮利落服貼在耳後,他那渾然天成的酷勁令人不敢造次,卻又捨不得將視線自他身上移開。

    他們二人自四年前在PUB同台演出開始,關於二人是同志的流言便甚囂塵上,因為他們實在速配到讓大家這麼認為。

    就像現在,優雅溫柔的沈煜跌倒在賀信梵的懷抱裡,好美的畫面喔!

    看著沈煜薄唇微張的模樣,所有的人都有想一親芳澤的渴望;而且根據投票顯示,沈煜名列最想親吻的明星排行榜第一位,而投票者中,男生的比例竟佔百分之三十以上!

    沈煜回過神,倏地站直身子。

    草莓奶油蛋糕?

    他不在乎會弄髒他修長白皙的手指,蹲下身拿起被砸爛的蛋糕,問道:「這是誰丟的?」

    「是……是我。」紅髮少女小小聲的承認,雖然可能會被趕出去,但是她絕不欺騙沈煜的。

    「很好,從哪裡拿來的?」

    「就在……就在後面的桌子上。」少女纖指指向右後方的圓桌。

    順著她的手指看去,沈煜發現一抹深藍色的倩影正擠開人群向大門方向逃去,及腰秀髮在身後甩蕩,身形分外窈窕。

    一定是她!兩年來,在對無數個長髮飄逸的背影寄予希望之後,這一次他絕不會再錯認。

    「林展眉,你給我站住!」原本慵懶散漫的沈煜無預警地扯開嗓子大喊。

    聞言,歌迷們紛紛驚歎沈煜聲音的爆發力,有當搖滾歌手的潛力;然而,只見他跳下舞台,向門口狂奔過去。

    「門口的白癡,關門!」

    登時現場秩序大亂,沈煜連連推倒幾十人,幾乎是從歌迷們的身上一路踩了過去。

    台下的工作人員不知該不該出手阻擋,數十隻眼睛就這麼跟著沈煜轉,他們的職責是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以武力制止歌迷過度激動的行為;可如今帶頭鬧事的是地魔沈煜,誰敢管哪!

    就說了不該來的。林展眉一邊努力往門口擠,一邊懊悔不已。

    可是……兩年沒見,她實在有點想他……好吧,是很想。

    她花了大錢買了今天的門票,因為汪洋還是一樣摳,這幾天的門票價格被他賣得比平常還貴,甚至比演唱會的還貴。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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