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故事 第三章
    自從黑道大亨的故事泡湯以後,我確信我的寫作生涯正走到瓶頸,尚待突破。  

    寫作瓶頸?很陌生的東西,頭一回碰到,手足無措也就算了,想不到我的年齡也到了某個瓶頸,家裡來電話要我相親。  

    嘖!原來我已這麼老了!書是一本本的出,年齡當然也一年年增長,自己倒是一點也沒發覺。  

    我照照鏡子,捏捏臉頰——還挺有彈性,沒多老嘛!  

    確定全身上正點沒什麼差池後,我拖著懶散的腳步出門。  

    寫小說可以寫興之所至,逃婚、搶婚、騙婚隨我高興,想到什麼就寫什麼;但現實生活中,我提不起不孝的罪名,對於直接把男方約上台北來的爹媽,我措手不及也避不得,只得乖乖的赴這場相親宴。心裡雖然嘔,但反過頭來想相,這是我頭一回相親,說不定還可以來個新題材,創造寫作的第二春……  

    也不錯!只能這麼安慰自己了。  

    門一開,我親愛的媽媽竟然無預警地堵在門口。  

    「媽,你怎麼來了?」我愣了會立即陪笑。  

    「不錯嘛!早了三十分鐘出門。我本來還以為你要混到超過十二點才起床,到時遲到兩個小時以上,留我們兩個老的跟人家大眼瞪小眼,所以我就直接來找你了。」親愛的媽媽眼裡閃著激賞,對於這這一身打扮顯然很滿意。  

    癲痢頭的兒子是自己的好,我長的像老媽,她相當以我——的面皮為傲。我打扮得體,她最有面子。  

    「唉!我說會去一定會走啦!」我咕噥著鎖上門。  

    「難講喔!你喔,腦子不知在想什麼,從唸書的時候就跑到尋個『女學會』打工,參加什麼女權運動大遊行,認識些奇奇怪怪的人,連個男朋友都不交,我還擔心你沒人要哩!果然,畢了業沒帶一個男孩子回過家,我包紅包都不知包過多少人家的小孩,就等你替我撈回來,你還要讓我等多久?拖越久就虧越多利息哩!」  

    親愛的媽媽對我曾經涉足女權運動相當不以為然,所以直覺認為我可能會相親的半途落跑。其實我哪算得上是女性主義者?不過是誤打誤撞認識了幾個女權夥伴,也許稍受了點影響吧!不過,比起她們幾個激進派,混進台大女生宿舍參加A片影展、三月八日到總統府前丟衛生棉……我只參加過一、兩場無關緊要的遊行聯歡會,不過是想增長點見識而已,實在算不得什麼。  

    「物價上漲,紅包也會漲啦!過個幾年,說不定還會發行新台幣五千元的鈔票,到時可能基礎紅包價又要調高了,我會撐到那個時候再結婚,還會讓你虧到啦!」我安慰著她。  

    會有那麼一天嗎?新台幣五千元的鈔票……  

    親愛的媽媽不領情,繼續發飆,「還以為你開始寫愛情小說,應該差不多開竅了,結果,你一天到晚悶在屋子裡,這下可好,連出去認識男人的機會都沒有,如果不叫你相親,你到幾時才嫁得出去喔!」  

    「寫書是工作,不是作夢,也不是真的談戀愛,是為了賺錢!不是什麼開不開竅的問題好不好?」我很費力的解釋。  

    我承認我寫書是為了生活,沒什麼特別偉大而崇高的理想,諸召喚為讀者打造美滿幻想、傳播健康的愛情觀等等,我沒那麼偉大。至於「文以載道」、「為往聖繼絕學」等等文人的重責大任,那就更不可能了。所以自從投入文藝小說寫作的行業後,我悶不吭聲,根本不敢讓我那幾個婦運好友知道,否則定會被質疑為「複製父權社會機制於小說中的幫兇,強化性別不平等的男權觀點,為反挫勢力陣營擔供打擊女性主義的樣本……」,在後再丟幾本書要我看,像是《海蒂報告》、《第二性》,再K一K「民法親屬編」和「台灣婦女處境白皮書」,看看女人的地位多麼淒慘云云……  

    我是個卑微的小人物,也許有那麼點小小理想,想找個知音,想寫幾個特別的題材,但比起我那些人溺已溺的婦運朋友,我不但卑微,甚至算得上自私。  

    「奇怪!你寫故事愛得死去活來,怎麼到現在也沒有愛個男人給我看看?」親愛的媽媽一路上發表高見,質疑她光寫不練的女兒。  

    紙上談兵跟實戰經驗哪能相擔提論!難道寫情婦故事的作者,真的要跟去當情婦才算?那穿越時空的戀愛又要怎麼實習?去投海跳崖、被火燒、被雷劈、被車撞,還是像秦愛妮一樣每天玩大補帖,好尋找穿越時空的密門路徑?  

    但我沒反駁。坐在計程車上,一路陪笑著對親愛的媽媽,我努力當個承歡膝下的乖孩子。霎時沒盡孝道就罷了,這個節骨眼,還是不要跟她唱反調的好。  

    計程車停在凱悅飯店門口,袋子侍者有禮地替我們開了車門。  

    唉!吃個相親飯,何必這麼正式?這頓相親飯要是不成功。出錢的男方會不會有買賣不成的遺憾?不怕投資的錢白花了?一想到吃人嘴軟,我就消化不良。  

    「凌先生、凌太太你們好。」  

    「你你你你……」  

    兩方家長碰面,表面上客氣地寒暄握手,私底下暗中打量,打量對方父母夠不夠格當自己的親愛,會不會虧待了自己的孩子;打量對方子女,夠不夠格配得上自己舉世無雙的寶貝,會不會孝順自己。  

    這一切,全讓人看在眼裡。  

    還有那個不知打哪兒冒出來的介紹人——我也沒記住他的名字——正天花亂墜地盛讚兩方男女主角,鼓著如簧之舌,扮著睜眼瞎子。  

    「培遠啊!我從小看著你長大,見人有禮貌,成績永遠呱呱叫,是每個老師的寶,一路保送大學、直升研究所、出國拿博士,念的永遠是最好的學校……」介紹人說得口水滿天飛。  

    那個據說是留美歸國學人,拿的是咨訊科學博士的男主角,將興奮與期待的眼神投射在我臉上,一臉溫和的笑容,長相也還不錯,讓我想討厭也還真不容易,想掃他的興也不忍心。但是,他就像是尋常的陌路人般,沒有讓我想接近的念頭,真的沒有。  

    只聽那介紹人繼續說下去:「培遠現在在一家電腦公司擔任研發部主任,年薪百萬,前途看好,若是跟雅雁小姐結婚,賺錢養家可以一肩挑,將來小孩出世,生活優渥更不成問題……」  

    何必把錢財亮給我看?我對介紹人一面感到厭惡,一面又替這位男方角不平。可憐!誰說男人一定有義務被當成賺錢的工具?這樣被清點荷包數條件,他難道一點也不覺得委屈嗎?  

    他不覺得委屈,我卻感到委屈了。伸手摸摸自己平坦的小腹——才剛開始相親,竟然就先算計我的子宮?真是!  

    我低頭吃著沙拉,一面受著介紹人的疲勞轟炸。  

    「雅雁小姐才高八斗,是個作家呢!將來要是跟培遠結婚,如果為了興趣偶爾還想工作,也不衝突,待在家裡不但料理家事方便,有了孩子也方便照顧,這樣的賢內助配上培遠,再適合不過了。」  

    兩方的家長,包括男主角,五張臉同時開紅盤,笑容像漲停板。  

    幾時寫書也成了個妝瞇門面的好嫁妝、家庭主婦的好技能?  

    只可惜,我寫書不只為了興趣,而且當成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不是「偶爾」才會做的事,介紹人打的如意算盤打歪了。況且,寫書需要全神貫注,趕稿趕得晨昏顛倒更是家常便飯,有「家累」肯定會有影響。這位男主角受得了我白天不做家事、晚上挑燈夜戰不上床,留他孤枕難眠?如果當我的工作是玩票性質,不給予我相當的尊重,那就恕我懶得理你。  

    也許那男主角並不這麼想,但我已經沒興致再繼續下去了。  

    我笑得很勉強,那男主角卻像兩眼發光,越聽越是滿意。  

    「培遠性子溫和,是個虔誠的佛教徒,絕對會疼老婆的,雅雁小姐嫁給他只有享受的份……」  

    真是聽不下去了!就算是相親,也別把目的和利益說得那麼明顯嘛!跳樓大拍賣、三件一百的叫價程度也不過如此而已。那主角卻開始邊聽邊點頭,弄得介紹人越說越有勁。殺了我吧!  

    我暗地呻吟一聲,頭疼地瞄了一下男主角興致勃勃的臉,忽然,我的眼角捕捉到一個刻意引我注意的動作。  

    稍稍轉移了目光方向,我赫然見到那個送我「凱迪拉克」的男人,正笑吟吟地朝我搖手。我急忙觀察一下左右,幸虧大家的注意力都在介紹人身上,沒人看見那男人在做什麼。  

    我偷偷掃了那男人一眼,他帶著久違的笑容,猛對著我示意。今天他穿著正式,身著灰黑的西裝,只留一綹頭髮散在前額。比上回倒垃圾時整齊許多,也令我的心多跳了幾下。他坐是是鄰桌,伴著一個美麗而陌生的女人,兩人距離我們的位置相當近。  

    不好!剛才的相親廢話,不曉得他聽進了多少?想到這兒,我全身僵直,再見到與他同桌的女人,更讓我迅速冷靜下來。  

    「還是讓兩個年輕人私底下聊聊,聯絡一下感情,我看我們還是不要打擾了,你們覺得怎麼樣?」那介紹又開口了,聲音將我的注意力拉回。  

    沒想到我親愛的媽媽為了讓我嫁出去,不惜出賣她的女兒,竟然答應了!  

    我很哀怨地目送他們離去。  

    男主角培遠——我到現在還記不起他姓什麼——一副正中下懷的模樣,有些靦腆,又按捺不住躍躍欲試的表情,小心翼翼地探問:  

    「凌小姐平常喜歡什麼樣娛樂?」  

    娛樂?唉!千篇一律的開場白。我興致缺缺道:「看書。」  

    其實我是想講睡覺和發呆,不過這應該不算是娛樂,算了。  

    豈料,我無味的答案,眼前的男人和那鄰桌的男人竟然同時豎起了耳朵在聽,鄰桌那男人毫不避諱地笑得津津有味。完蛋了!他剛才一定偷聽了不少,我好想哭!  

    「那麼,喜歡看什麼樣的書?」眼前人繼續追問。  

    不曉得他對哪種女人最感冒?我不經意瞥見了他左手上戴著的蜜蠟佛珠,心裡燃起一絲生機。  

    「聖經。我媽媽給我的胎教就是聖經,現在我最常讀的就也是聖經。」我很嚴肅地點著頭。  

    上帝啊!對不起,我親愛的媽媽懷我的時候的確拿聖經當胎教,但出了娘胎後,我就沒再讀過了,雖然我不是你的子民,但求你不要罵我啦!  

    那男人的臉上難掩捻,教我料中了,他果然很介意,宗教信仰的歧視對婚姻和愛情是很大的阻礙,我押對寶了。  

    「我比較常讀的佛典。」他有耐心地笑笑:「佛家講見和同解,共修無量法門,好建立共識,得到共修大利。即使是不同宗教,異教有異教的好,我當然也認同聖經。法門是平等的,殊途同歸,自然可以延伸到異教解釋,佛家是很能接受異教徒的。」他深切地看了我一眼,語意藏了明顯的「暗示」。  

    咳!沒想到他的包容力還真大,佛教真偉大。就算我不識抬舉好了,打算說些委婉的話拒絕他的暗示,此時一旁鄰桌的男人正滿臉賊兮兮的笑,擺明了將話全聽進去了,討厭。  

    我心裡有氣,覺得讓人窺視了私密,心中滿是不愉快。不著痕跡地瞪了那男人一眼,我對面前的男伴隨口念著:  

    「焚我殘軀,熊熊聖火。生亦何歡?死亦何苦?為善除惡,唯光明故。喜樂悲愁,皆歸塵土,憐我世人,憂患實多!憐我世人,憂患實多!」  

    我又開始瘋言亂語了,都是領桌那男人讓我失了分寸。可憐的我的男伴被無辜的戰火波及,當了代罪惡羔羊,還滿臉孤疑。  

    看他的神色,這段似是而非的語句,著實讓他摸不著頭緒。他先是有些尷尬與挫敗,隨即又忍不住露出好奇與讚賞:「想不到你也滿有慧根的。這段話……聽起來既悲壯,又有悲天憫人胸懷,我讀遍了佛經,還不曉得原來佛教也有這樣強烈的兩面色彩……」  

    我壓抑著賊筆,既得意又有點不好意思,這樣欺負他,好嗎?  

    他撐足了面子,說了一堆感想,終於還是拉下身段:「請問,你剛剛所說的,是出自哪裡?我怎麼一點印象也沒有?」  

    請教一個「異教徒」實在不怎麼光彩。如果讓他知道答案,不知會發生什麼事?  

    兩個男人同時屏息地看著我。  

    「倚天屠龍記,明教聖火令。」我答。  

    可憐他留美博士不讀武俠小說,今天才虎落平陽,被我這瘋女人欺。  

    「哈哈哈哈哈——哇哈哈哈——」  

    我的男伴還沒來得及說任何場面話,鄰桌的那男人竟然在眾目睽睽之下,旁若無人地捧腹大笑起來。他那少話的女伴因而一臉驚愕。  

    在高級餐廳裡,這樣大笑是很失禮的。所有人都是一副強忍住好奇的表情,但是沒有去詢問他發生何事,我的男伴也忍著沒回頭,只是將我當成了誤入歧途的罪人,既是惋惜又像是可憐我似的看著我。他恐怕再也沒那興致和我談些佛典了吧?  

    果真,接下去除了說些不著邊際的話,他不再聽我的一切。  

    在他眼裡,剛才那些話算不算邪說異端?我算不算是邪魔歪道?不管怎樣,他應該不會再打我主意了,我心裡有著詭計得逞的邪惡快感。  

    但是,鄰桌的那男人……他興味盎然地緊盯著我,嘴角泛起微笑慢慢擴大,無視於女伴的存在,將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在我的身上。  

    看什麼看?我渾身不自在,很想吼他一吼。  

    接收到我的怒火,他無謂地聳聳肩,隨手拿起太陽眼鏡戴上,丟給我一個狡猾的勝利笑容,我的腦子隨之一轟。  

    他他他……他是那車主?這是怎麼一回事?兩個人怎麼變成了同一個?  

    那張倒垃圾的面孔,一戴上太陽眼鏡,竟然是我熟悉的車主!那麼那天那位「盧頌霖」又是誰?誰才是車主?  

    我是不是掉進了什麼陷阱?  

    麻煩——好像不是解決,而是轉移了。  

    這次的相親當然是泡湯了。  

    親愛的媽媽在電話裡大吼大叫,一口咬定是我沒盡力。盡力?怎麼盡力?  

    「媽!拜託你好不好?又不是參加比賽,我盡什麼力啊?」  

    「沒道理人家不喜歡你,你美的冒泡,看得他兩眼發直。本來我還打算趁他昏頭轉向、神志不清的時候,打鐵趁熱把你嫁出去,不然時間一久,他認清你的真面目就完了!」我親愛的媽媽常說我是個表裡不一的混世魔王。嘖!是嗎?  

    還是句老話——癩痢頭的兒子是自己的好,親愛的媽媽說我美的冒泡,主要是想強調她美的冒泡。  

    「好,你這是騙婚喔!人家博士沒那麼笨啦!」我提醒她。  

    「才半天時間而已,再聰明也沒那麼精。你說,我們一走,你到底是對人家做了什麼?人家居然告訴介紹人說:『沒有那個福氣高攀!』真是的,人家一個博士,不要你是正常的,肯要你是你高攀哩!」  

    親愛的媽媽對我職業一直不是很認同,有一頓沒一頓的,能有個好條件的男人肯和我相親,她只差沒放鞭炮了,結果人家給她明顯是婉拒的答案,她怎不扼腕?  

    我急忙接口:「對啊!門戶差太多,條件也差太多,所以我不要作白目夢是對的,人家不要我也是很正常的。我真的沒對人家怎樣!」親愛的媽媽說的好像我把人家怎麼了,好像要我負責似的。  

    「沒關係!李叔叔說他公司裡還有不少青年才俊,我會叫他再幫你介紹個……碩士好了,不要差太多,免得人家嫌你!你等著。」親愛的媽媽一向是愈挫愈勇。  

    我不要等!但是我很識相地沒說出口,乖乖應了聲「是」才放下電話。  

    唉!我可愛的爸爸就沒這麼難對付,我想怎麼過就怎麼過,他只要我平安就好。如果親愛的媽媽跟可愛的爸爸一樣該多好?  

    我唉聲歎氣地坐倒在電腦前,看著空白的螢幕上只有「第一章」三個字,想哭也哭不出來。寫作瓶頸啊!持續了好久還沒過去,再這樣下去可要喝西北風了。我捏著自己的頸子,抓狂地想大叫。  

    鈴——  

    一陣惱人的鈴聲響起,我渾渾噩地拿起電話。又是親愛的媽媽?不完嗎?  

    「喂!喂?」不耐煩地發出聲音,我接電話的招牌語氣。  

    嘟嘟嘟——  

    電話回應我沒人接聽的信號。我懷疑是不是被耍了,接到了騷擾電話?正想凝聚百分之百的戰鬥力,等下次再響就破口大罵一番,但當鈴聲果真又響起時,才曉得原來是門鈴。  

    門鈴?誰啊?  

    我回魂想,親愛的媽媽同我可愛的爸爸,已經手牽手回鄉下去了,剛剛的電話才講完,不可能立即又飛過來吧?而房東也才剛收過房租,刮過我一層皮。  

    除了他們,還有誰會來找我這號霉的生菇、成天坐在電腦前,都快成化石的人種?我全身警戒地豎起寒毛,透過門中央的透視小孔觀看來人。  

    不看還好,一看之下,差點氣絕當場。  

    這是哪個無聊分子?  

    透視小孔裡,竟然映著一個黑烏烏的眼珠!顯然是某個沒品的人,正站在我的門口,同時也朝這個小孔偷看著,當場與我眼瞪眼,被我捉包。要死了!  

    「你是誰?」我怒問。  

    黑烏烏的眼珠向後挪動,好讓我瞧清楚鑲嵌了這雙眼珠的面孔,雖然透過一層凸透鏡,那張臉已經圓腫的變形,但是來人嘴角那計人大的微笑,不管歪曲成什麼鬼樣子我都不會認錯的。  

    怎麼是他?要死了!還隔著門,對著我搖手微笑呢!  

    「盧永霖盧先生,您找我有什麼事?」我故意放慢速度,隔著門板一字字大聲問。  

    真相在相親當天揭曉。他是那車主,也是那天倒垃圾的,更是送的「凱迪拉克」的男人,他叫盧永霖,盧頌霖則是他弟弟,他們很可能有個自戀的老爸,叫做盧X霖的,自己歌頌自己還不夠,還要兩個兒子也一起又「永」又「頌」。  

    那天,當那位……叫什麼遠的「前」金龜婿,被人這邪魔歪道嚇壞,和我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時,很明顯彼此都興致缺缺、無意再進一步,偏偏就這位隔桌的無聊人最是興致昂揚,不斷地朝我擠眉弄眼,害我坐立不安。  

    「前」金龜婿雖然對我不再有興趣,但最後還有禮貌地提議要送我回家,我連忙答應,拉著他跑離飯店,但是臨上車前我又藉故落跑,不想再和他有所牽扯,他也沒堅持,我就快快樂樂地拍屁股走人。  

    都是那「叭叭」聲敲壞我獲得自由的喜悅。  

    沒料到,正以為終於解脫了,這位隔桌無聊人竟然開著那輛被他自己毀容的凱迪拉克,經過我身旁,按喇叭吵著要我注意。  

    我瞪著他探出車窗的頭。他身邊的座位是空的?怪了,他的女伴呢?他似乎常常丟下女伴,這個爛男人!  

    他朝我笑著,請我上車。和他見面也好幾次了,對他雖一直沒什麼好評價,但還不至於像當初那樣懷疑他是混黑道的,何況那是張「戴墨鏡前」與「戴墨鏡後」的臉孔,也讓我有滿腹疑問想解決。  

    我坐上車,不安地扭動一下身子。坐這種好幾百萬的車,就像坐在金塊上頭,他開車難道不怕出了事,碰壞了,幾百萬就這樣飛了?  

    他遞了張名片給我。盧永霖,某個大企業集團的……總裁?這是小說內容嗎?大白天的,這種人怎麼會活生生地出現在我面前?或者他的公司快倒了?  

    也許我該表現出一副誠惶讀恐、久仰大名的表情,但我沒有,只是斜著眼睛偷偷打量他,因為我懷疑這名片是冥紙造的。  

    他笑著介紹了自己,向我解釋幾次與我見面的都是他,只除了那天在小巷弄裡,那個叫盧頌霖的是他弟弟,其他不管是戴著眼鏡,還是沒戴眼鏡,一概全是他的本尊沒有第二人。也就是說,我被耍了很久。要死了!  

    他見我那天沒認出倒垃圾的他,反倒避開他弟弟,他就曉得我弄錯人了。  

    忘了那天是怎麼氣呼呼地下車,他又是怎麼知道我住哪兒,我回到了家,好像也忘了跟他道謝道別。結果才沒幾天,隔著一道門,這人又站在我面前了。  

    「你那天下車,忘了你的包包。」他列著一口白牙,露出紳士般的微笑,從背後拿出一個黑色的皮包,身我邀功。  

    喔?什麼時候掉的?我從小孔仔細看了看。不錯,那是親愛的媽媽斥下重資買給我的,說那牌子叫MINARICCL。嘖!什麼「哩啦哩去」的,我只聽過「香奈兒」這個牌子。  

    我將門開了個縫,鐵練還是拴著,手伸出去將包包很辛苦地撈了進來,就是不肯將門大開。  

    「謝謝你,盧先生。你不用上班嗎」怪地,大老闆可以這麼閒?果真他的名牌有可能是假造的。  

    「今天星期六,你忘了?」他訝異的表情有點誇大。  

    對窩在家裡的我來說,每天都是工作天,也可以每天都是星期天,看我的心情而定。  

    我斜靠在牆邊,「哦」了一聲回應他。  

    「本來想盡快送來,但是一直沒空,看裡頭反正也是空空的,什麼東西也沒有,就想晚一點應該不影響。沒關係吧?」他擺出一臉歉意。  

    我的包包裡頭的確空空,啥都沒有,只是拿來相親撐門面的,錢包一向塞在外衣或褲口袋。  

    「沒關係,謝謝你。」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只盼他快點滾。因為我不想招待他,但也不好意思一直放他站在門口,最好他識趣點,自動告辭。  

    事實證明他不但不識趣,而且還故意拖延時間。先是隔著門縫盯著我,後來沒得到我的邀請,他乾脆瀏覽起我的大門,就是不願意走人。  

    好厚的臉皮!我無動於衷地手支撐著牆壁,跟他比起耐心來。  

    「咳……」最後還是他忍受不了沉默氣氛,主動開口:「今天是星期假日,路上全是出遊的人潮,塞的厲害,我大老遠開車過來,你不請我喝杯水?」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你的車裡應該有擺礦泉水。」我很嚴肅地看著他。  

    他有些錯愕,還是繼續拗下去:「那瓶是好幾天前的,早就喝光了。」  

    「你難道沒有喝光了就再買一瓶的習慣?」要拗,我也會拗。  

    不知是被我識破而難堪,還是被我拒絕而尷尬,他訕訕地垮下笑臉,無奈道:「要喝你一杯水,這麼困難?」  

    也許我也覺得過分了點,「呵呵」笑了出來,一手拉開門栓子,敞開門請他進來,他見狀,臉上帶著喜色,才踏入門一步,我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  

    「等等!」我伸手擋住再度錯愕的他。  

    「水還沒燒嗎?」他眨眨眼睛。  

    「你先在門口等一下。」我半強迫地將他推出門外,火速掩上門。  

    忽然想起,積了一個禮拜沒洗的衣服剛剛才洗完,又懶得一一掛起來曬,乾脆就將脫了水的衣服橫七豎八地擺著,散亂在小沙發床上吹電風扇!  

    這要讓人見了。豈不糗死?  

    滿滿一慶都是濕衣,內衣外衣全都有,小小的七坪房子,客廳兼臥室,一時要也不知收到哪裡……我焦急地想,乾脆拿杯水出去給他就算了,但是看他為了討杯水而弄得灰頭土臉,連請他坐坐也不成,我反倒不好意思了。  

    念頭一動,我拿起錢包出了門。  

    「你有事要出去?」他見我拿出鑰匙鎖門,不安地問。  

    我收回鑰匙道:「房間沒整理,恕不招待客人。帶你去吃冰,怎樣?」  

    「好。」他猛點頭,一臉受龐若驚。  

    嘖!難得對人表現一次友善,來客竟然可以高興成這樣?我不禁懷疑,是不是我常給人臉色看?  

    「你叫凌雅雁?上回你告訴我叫秦愛妮。」他輕描淡寫地指控我說謊。  

    我踩著拖鞋,和他並肩走在路上。聽他這麼說,不免又讓我回想起相親時被他撞見的窘境。  

    「你也讓我分不清你們兄弟,這很公平。」我毫無愧色地扯著,同他並肩走進巷口一家冰店。  

    「你今年幾歲?」等著冰點上桌時,他又問道。  

    「三十。」這個關卡是大多數男人無法忍受的女人年齡底線。雖然我還有好幾年才會到達這個標準,但人們不是常說「光陰似箭,歲月如梭」嗎?快了,就快了,所以我可沒騙他喔。  

    「跟我一樣呢!」他驚訝地望著我,大概是懷疑我有歐雷吊點滴。  

    三十歲的老芋仔!比我老了好幾歲。我偷偷嫌他,表面一臉哀戚:「是啊!所以相親從來沒有成功過。」事實上我只相過一次親。  

    冰點上桌,瞬間轉移他的注意力,暫緩了問題。  

    他這種有錢人,穿成這樣來吃冰,還能這麼神色自若,只顧聽我胡說八道,也算是定力不錯了。  

    「你很常相親嗎?」他咕嚕吞著冰,好像真的挺渴的。  

    「是啊!滯銷嘛!」才怪!我根本就是非賣品。「你呢?是不是也一樣沒人要?」我故意損著他。其實我很清楚,像他這種人,只有女人粘他的份,他怎會沒人要?他如果單身,也會是個黃金單身漢,就像小說中的男主角——那種永遠不可能會現實生活中遇到的人種。  

    所以我還是懷疑,「他」不該在大白天出現的。  

    「嗯!愛我的人我不愛,我有興趣的卻不要我,唉!跟沒人要其實也差不多。」他沒有急著辯稱自己的身價多麼好,只是喃喃吐著些聽起來還滿合理的牢騷,不再像初次見面時那麼酷了,不曉得是哪裡不對勁?  

    「吃冰吃冰!吃冰比愛人容易多了,你要嚼就嚼,要吞就吞,不吃還可以倒掉,反正你不要吃,可不是冰不讓你吃,跟別人不愛你的感覺差太多了。」我招呼著他,像是同病相憐。  

    他贊同地點點頭,又叫了一大盤。  

    想吃垮我?嘖!冰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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