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戀 第一章
    台灣一年有三次情人節:西洋情人節、中國情人節,再加個聽說是耶穌基督生日的聖誕節。聽說最近還有廣告!」商想要再接再厲,將日本的白色情人節習俗一起引進內地。

    她衷心希望那些沒道德沒良心的奸商統統在情人節前夕被情人甩掉,也來嘗一嘗單身過節的滋味。

    有一個情人在身邊陪伴,已經是很教人羨慕的事情了,一年還要定四個情人節,讓大家一起擁上街頭遊行,大張旗鼓示威炫耀……去死!去死!就沒有人考慮一下單身者的權益嗎?

    特別是當情人節碰上週末假日,這種愛心滿街飛舞的氣氛,更是慘不忍睹。

    好不容易等到雜誌出刊,終於不用在週末還進辦公室報到,打算到書店裡去買幾本參考書和新出的小說,才一踏進市區,就發現整條馬路的情況不對勁。

    傅千樹低著頭,往前疾走,低聲詛咒自己為什麼在出門前不看一下月曆。剛剛過完天昏地暗的趕稿期,她根本不知道今天是幾號。

    雖然知道情人節差不多就是這幾天——雜誌社這一期做的就是情人節特輯,卻壓根沒想到就是今天,否則她也不會挑這種日子出門,跟這群被資本主義徹底洗腦的愛情候鳥爭奪馬路空間。  

    迅速完成購物目的,立刻搭上回程的捷運。難得想要逛街的興致完全被路上濃情蜜意的情侶們打散。

    搭著電扶梯浮上地面,卻看見外面已經下起雨。不算太大的雨聲淅瀝,替外面的世界拉上一層朦朧的灰幕。

    她相信今天應該有星座專家給水瓶座的建議是不宜出門,因為她根本沒有想到要帶傘。

    很久不看新聞的人,當然不知道氣象局替今天的天候做了什麼樣的預測。早上出門時,天空還是一片清明,怎麼知道才剛過中午,善變的春天就一下於換了嘴臉——像那個已經變心的人啊,全然不見先前的溫柔體貼。

    如果是平常的狀況,她才不在乎這一點小雨,可是……看看懷裡新買的書,她歎口氣,在階梯上坐下來。

    眼睛漫無目的地四處張望,發現有一雙友善的眼睛正聚精會神地看著自己。

    她眨眨眼睛,露出微笑。「嗨,小狗,你好嗎?」

    似乎也是進來躲雨的狗兒就站在不遠處的階梯上,聽到她的聲音,歪一下頭,似乎在考慮什麼,然後很愉快地跑到她的身邊坐下,小撣子一樣的尾巴在地板上左右掃動,沒有半點戒心。

    狐狸狗大小的雜種狗,黃色的毛半長不短,均勻地雜著咖啡色的雜毛,短短的耳朵尖端往下折,紅色的舌頭老是討好地落在外面,搭上那兩個很老實的眼睛,整張臉看起來有點滑稽。

    伸出手試探地摸摸它的頭,狗兒卻直接攤下翻出肚子,右前肢抬得高高,眼睛還期盼地看著她,一副想要她撫摸的模樣。

    她莞爾地看著奇怪的小狗。看它的毛色,應該是在外面流浪過一段時間了,卻沒有被訓練出半點流浪狗的野性,反而像是家裡被人豢養慣的寵物狗,見到人就想要撒嬌。

    「小笨狗。」一邊摸摸它頭頂雜亂的毛,一邊歎氣。「你怎麼在外面活下來的啊?人家流浪狗不是應該會聰明警覺一點的嗎?」

    黃狗瞇著眼睛,像是上了發條的尾巴不停搖晃,咧開的大嘴彷彿帶笑,沒有回答她的問題。

    也不期待它會有什麼反應,她抬起頭,看向捷運站外的儷影雙雙。

    幾個被雨打斷興致的情侶躲進騎樓的遮蔽裡。早有準備的人則撐開傘,拉著戀人在傘下並肩齊進。

    她不是滋味地看著一朵朵傘花在春雨的街道上盛放。在熱戀中的人心裡,想來這樣一點小小的意外天候,根本算不上是什麼問題,反而另有一番情趣吧?

    戀愛啊……

    她歎氣,想起去年此刻的慘事。

    「小狗,你覺不覺得應該有人制訂法律,不准大家在情人節談分手?這種節日還被男朋友特地約出來甩掉,以後是要教人家怎麼享受情人節的氣氛啊?」她嘀嘀咕咕。

    黃狗舔舔她的手,她微笑。

    「怎麼?你也有同感嗎?小狗,我們兩個也算同是天涯淪落人,這種應該有人作伴的節日,卻只能一個人度過……好慘,對不對?」

    它汪汪叫了兩聲,似乎在附和她的說法。

    嘴角的笑意淡去,她沉默下來。一年前被撕裂的舊傷又在胸口隱隱作痛。

    好慘哪……

    想她傅千樹,要臉有臉、要身材有身材,初中時甚至是公認的幾名校花之一。從小到大,即使從高二開始,身邊已經有了固定交往的男友,追求者也從來不曾斷過;學位只是很普通的學士,但是台大畢業的學歷至少還端得上檯面;雜誌編輯的薪水就算不到年薪百萬的標準,總可以自給自足,寫了幾年稿子,在圈子裡混出一點名氣,不時還能接一些外稿來寫。

    這樣獨立能幹的時代女性,竟然在情場上慘敗下陣來,對手還是一個年紀比自己輕上許多的小女孩。

    這是怎麼回事?

    交往了將近十年的男人,她卻發現自己一點也不瞭解他。為什麼分手?為什麼他比較愛她?她到底有什麼地方做錯的?

    他解釋了很多,她卻一點也不能明白,只知道他變了心,一切再也無法挽回,只能努力讓自己過得更好,希望讓那個男人後悔沒選上自己。

    只是當這種時候,她還是忍不住觸景傷情,敏感地察覺到自己的孤單。

    ……為什麼一定要挑在這種日子甩掉她?可惡的游建平!要不是太清楚他骨子裡沒有半點惡劣的細胞,她幾乎要懷疑那個男人是故意惡整她的。  

    搖搖頭,她決定將思緒抽離那個已經佔據她太多時間的男人,抬起頭,看見天際的雨勢已經趨緩,原本像細銀針般扎人的雨減緩,隨風飄落宛如天使的羽屑。

    拍一下旁邊狗兒的頭,她站起身。「好啦,雨停了,小狗,我得走了。」

    狗兒汪了一聲,坐直身體,伸出紅色的短舌頭,用一貫滑稽的表情,彷彿在向她說再見。

    她擺擺手,邁開腳步,走丁兩步,腳步卻頓停下來,回頭看向還坐在階梯上似乎在等著什麼人的流浪狗。

    狀似微笑的表情、老實的坐姿,它……真的在等待著誰嗎?是下一個萍水相逢的過客?還是那個怎麼等都不會再回頭的主人?

    她不確定自己心頭突然湧起的這個酸楚是為了誰,只是衝動地蹲下身軀,朝那只友善的小狗招呼:「嘿,小狗,要不要跟姐姐回家?」

    看到有人在向它做出招呼的手勢,流浪狗歪一下頭,接著毫不遲疑地搖晃尾巴小跑向她。

    她愣一下,責備地看著已經跑到跟前的黃狗。「喂,小狗,你也未免太沒有戒心了吧?萬一我是壞人,你不早就被抓去香肉店賣掉了?」

    狗兒愉快地汪汪叫,搖著尾巴,伸出舌頭舔她伸出來指責它的手指,一點也沒有得到教訓的樣子。

    她微笑歎氣,拍拍它的頭,帶著這個情人節的小艷遇,往回家的路上走去。

    這個情人節,總算不是沒有收穫。

    ※  ※  ※  ※  ※  ※  ※  ※  ※  ※

    「你養狗?」

    她抬高眉毛,瞥向突然冒出來的上司。「幹嘛突然冒出這句?」

    周美媛一臉無辜。「沒有啊,我最近老是看到你在逛養狗的討論區和網站,問問而已。」

    「總編!你偷看員工隱私!」她皺起眉頭,嚴肅地發出譴責:「你不知道身為上司做出這種行為,會讓員工覺得自己不被信任嗎?」

    周美媛擺擺手。

    「唉,千樹,你幾個月沒跟男人上床我都一清二楚了,還在計較這種隱私?不覺得太遲了嗎?」  

    女主角嗤之以鼻。「周姐,你以為這樣說就可以逼我晚上陪你們去玩嗎?門都沒有。我就是要回家當小尼姑,才不要去PUB讓男人釣呢!」

    「千樹,你把主受詞摘錯了,這樣怎麼能當新時代的女性呢?」周美媛伸手撩開火焰般的嫵媚紅髮。「我們去,當然是釣男人,誰要給男人釣啊?」

    她微笑。「反正完成的動作都一樣。我沒興趣。」

    「千樹,你這樣會長蜘蛛網啦,一點也不健康。」周美媛不死心,繼續遊說: 「你跟男朋友分手多久了?一年?不止了吧?這一年多來,你每天回家當清純小尼姑,別說男女交際,連正常的玩樂都沒有,周姐光是想像,都覺得毛骨悚然。以前我認識的那個夜店小公主跑到哪裡去了?」

    「得道成仙了。」

    她眼睛眨也不眨地回答:「周姐,你不是專程跑來找我去冶遊的吧?這樣社長會哭哦。」

    「湯尼尼最愛哭了,我們別理他。」

    周美媛聳肩。「好啦,主要是討論下一期要做的東西。上次不是跟你說過於嗎?要做春天浪漫特輯,我想把一些訪問的部分丟給新人做,讓他們磨一磨,你這次就委屈點,多跟著服編跑,OK?」」我無所謂。」她不知道為什麼總編輯要特地來跟她說這些。

    似乎看出了她的疑惑,周美媛進一步解釋:「這次的受訪者有幾個不錯的男人啊,小桃她們光是聽到社長說有一個極品的帥哥導遊,就像發了瘋地尖叫,好像別人不知道春天到了似的。而且訪問稿一向是你跟喬喬的工作,喬喬已經知道了,我怕你不高興。」

    她無所謂地聳肩。

    「這樣啊,那更沒有關係。小桃她們喜歡就給她們做好了,人家要專心當小尼姑。」

    周美媛睇了眼她,欲言又止,終於歎口氣:「早知道你這種反應,否則我才不會給小桃她們做這些訪問咧!那個導遊可是湯尼尼欽點的極品……你是知道我們社長的眼光的,給那幾個小妹妹去訪,簡直是暴殄天物。」

    她假裝沒聽見。「對了,這次不是要訪不少人嗎?統統交給小桃她們嗎?」

    周美媛臉上閃過一絲狡黠的笑。 「對啊,都給她們做。」

    沉默半晌,她明白了上司的用意。「周姐,你太狠了。小朋友會哭的。」

    訪問稿其實很麻煩,特別是這種主題訪問,很難敲到人。即使時間、訪問內容都敲定了,受訪者臨時改變心意的狀況也常常發生。

    和一般明星訪問不同,專題訪問的受訪者來自各行各業,大多數不靠媒體吃飯,更別說有些行事低調的、對媒體抱持偏見的,狀況更是複雜。相較之下,發片宣傳的歌手演員就容易搞定很多。

    「讓他們去哭吧,這樣才知道之前人家幫她們做了什麼。社會黑暗啊。」

    「只怕小朋友還沒有哭,社長先哭給你看。」她笑。

    三十多歲的女人噘起嘴。「就跟你說湯尼尼最愛哭了,不要理他。」

    ※  ※  ※  ※  ※  ※  ※  ※  ※  ※

    「汪汪!」打開門,Val已經跑到門口迎接。

    一個多月前,在捷運站跟她回家的流浪狗,因為是在西洋情人節(St。salentinesDaY)撿到的小男生,她就幫它取了一個英文名字叫Val。前兩個禮拜上台北找她的妹妹就用這個名字的諧音,替它取了一個很毒的綽號,叫「廢兒」。

    聽到妹妹的反應,她沉默很久,只能認命地承認這個綽號確實有其根據。

    Val不是一隻很稱職的看門狗,應該說它是一隻脾氣很好的狗,平常不會亂叫,不管看到誰,都是愉快地搖尾巴,所以當初才會一點反抗也沒有就跟著她回家。

    養了它一個多月,不曾聽到樓上樓下鄰居有人抗議,表示它白天獨自在家的時候,表現也是十分良好,沒有因為主人不在,就吵得天翻地覆。

    不吵不鬧,連大小便的習慣都經過嚴格的訓練,她幾乎要懷疑,是什麼樣的主人會狠心丟棄這麼乖巧的小狗?

    或許,一個人要變心,就是沒有答案的。Val,只是遇到了一個無法貫徹承諾的人……就像她一樣。

    看著它一貫友善的臉,她伸手拍拍它的頭。「Val,你今天過得好不好啊?」

    狗兒汪了一聲,表示回答,眼睛睜得大大的,尾巴愈搖愈用力,像是在期盼什麼。

    她笑,將皮包往沙發一扔,抓起掛在門邊的狗鏈,帶著寵物出門去散步。

    養狗對她來說,是一個正面的改變。

    過去一年,她就像周姐說的,除了工作,幾乎過著足不出戶的尼姑庵生活。

    一開始,還可以說是因為要療情傷,但是後來,她已經懶成習慣了,連家門都不想多跨出一步。回到家吃完晚餐——一個人住,她也不太想發揮自己那其實貧乏得可憐的廚藝,大部分時間都是吃外食——如果不是躺著看書、看電視,就是打開電腦上網,連健身房都很少去。二十八歲,已經開始提早過著退休老人生活,一點也不像是一個走在時代尖端的女性雜誌編輯。

    這,叫做「惰性」。

    養了Val,就不能像以前一樣,下了班就賴在這間小公寓裡,每天至少得出門陪它運動一趟才行。這隻小土狗除了每天這項例行的公事,好像也沒有其它特別的要求,如果連這半個鐘頭都不陪它,她覺得自己根本不配當一個狗主人。

    到附近的小公園繞了一圈,看著它在草地上打子幾圈滾,在便利商店買了一罐飲料,她才帶著狗兒子回到公寓。

    和剛好下樓的鄰居打了招呼,踏進自己溫暖的小窩,正打算準備盥洗,電鈴聲響起。

    抬頭看鐘,發現才不過九點鐘。

    今天是星期五的夜晚,已經計劃好去狂歡的同事們不可能在這個時間出現,而其他的朋友也不會這樣連通電話都沒有通知就直接找上門來。

    她皺起眉頭,想不出什麼人會在這個時間按鈴造訪。

    「請問是哪位?」老式的公寓,沒有裝設攝影對講機,她只能憑聲音去判斷來者是什麼身份。

    幾秒鐘的沉默,然後是一個陌生而有禮的男人聲音。「小姐,我在找一隻狗。」

    狗?她回過頭,看向安坐在旁邊的Val。小狗咧開嘴,露出一貫的傻笑,一臉無辜地回望著她,似乎也不明白這是怎麼回事。

    是Val的主人嗎?這沒有道理。

    在她帶Val回家之前,這隻小狗已經在街頭流浪了一段時間,從她花費在清洗它的時間可以看得出來,獸醫對它健康的診斷也印證了同樣的假設。  

    沒有太大的毛病,不過有點皮膚病和營養不良,這是在外面流浪一段時間的狗常見的問題。獸醫這樣說。

    所以,Val的主人應該沒有理由現在才出現,但是……

    「先生,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在找一隻走失的狗。黃色帶一點咖啡雜毛,看起來有點髒,狐狸狗和土狗的混血種,不太聰明,但是很乖,隨便誰一叫,它都會跟著走。」

    聽起來確實很像是Val,但她不願意就此放棄。Val是她的狗,雖然只相處了一個多月,她仍然對這隻狗是有感情的。「先生,我這裡是有一隻跟你的描述很像的狗,不過我猜如果你看過我在外面遛它,也可以說出類似的描述。我要怎麼確定你真的是狗主人?」

    男人頓一下,似乎沒料到她會有這樣的問題,然後才開口:「你願意讓我上去嗎?」

    她皺起眉頭。哪一個神智正常的單身女人會讓一個陌生男人在這種時間進自己的公寓? 「對不起,時間不早了。」

    男人低聲笑,聲音透過對講機的話筒,有一種奇妙的感染力,她發現自己的嘴角也跟著彎了起來。

    「好吧,我想我不應該打擾女士的休息時間。請問你明天有空嗎?我們可以約到一個外面的場所,我可以帶一些照片過去,證明我說的事情。」

    她遲疑一下,不知道自己該不該答應這個莫名其妙的邀約。去了,萬一他真的是Val的主人,那麼她這一個多月來的新夥伴就又要離開了。

    她可以拒絕他,反正她會好好照顧Val。

    「小姐,那是我的狗。我找了它很久。」男人似乎察覺到她的掙扎,溫聲補上這句話。

    她歎氣,放棄了剛剛的念頭。

    「好吧。」

    ※  ※  ※  ※  ※  ※  ※  ※  ※  ※

    坐在約定的小公園座椅上,她第一百次抗拒心裡那股想要抱起狗,就地潛逃的衝動。

    「Val,你那個主人是什麼樣的人啊?」她無聊地向在草地上打滾的小狗喊話:「你在外面流浪了多久?一個月?兩個月?他到現在才來找你,不覺得有點沒誠意嗎?」她刻意不去想那個人最後說的那句話。

    「汪!」

    「而且你這麼乖,他怎麼會讓你跑出來的?你明明不是會亂跑的小狗啊。」她愈想愈覺得不對。「他一定是那種不負責任的主人,把你丟掉了,然後過一陣子良心不安,才又想把你找回去。」因為心情不太好,她努力把那個要搶走Val的男人想成大壞蛋。」對不起,可能要讓你失望了。」帶著笑意的醇厚嗓音從頭頂傳來。「因為我前幾個月不在內地,有人發我的脾氣,才故意把它丟掉的。雖然我也有錯,但是害傻蛋變成流浪狗的元兇並不是我。」

    不用抬頭,她已經知道這是Val的主人。「我希望你跟那個人已經沒有關係了。這種遷怒到動物身上的傢伙,根本應該被拖出去槍斃。」她沒好氣地回答。

    「喔,我已經和犯人懇談過了,不會再有麻煩。」男人漫不經心地回答。「你在哪裡撿到傻蛋的?」

    「捷運站。」

    男人哈哈笑。「捷運站?」

    她很不爽。「有什麼好笑的?」

    「我以為那位小姐把傻蛋丟到其它縣市去子。我這幾個月一直東奔西跑,結果她只是隨便把它丟在捷運站就算了?」

    「說不定她真的把它丟到別的地方去了。」

    男人的聲音帶者濃濃的笑意。「你剛剛自己不也說了嗎?傻蛋是一隻不會亂跑的狗,如果它被丟掉了,一定會留在原來被丟棄的地方不動,等人把它帶回去。所以她根本沒有花多少力氣,就是隨便找個捷運站丟下它,然後騙我說把它丟到別的地方去了。」

    她稍微改善了對這個男人的評價——為了找Val,他似乎真的頗花費過一番力氣。「你還沒有證明你是Val的主人。」

    「Val?」男人的聲音有些古怪,似乎對這個名字有點意見。

    「你說的傻蛋。」她還是不看他,伸手指向在草地上東嗅嗅西跑跑的小狗。「我幫它取的名字。」

    沉默幾秒,他才又開口:「真是……有趣的名字。」

    哪裡有趣了?她忍住反唇相稽的衝動。「先生,你說要帶來的照片呢?」

    「我叫夏行權,你可以叫我Val。」男人低聲笑。「你真的不是在開我玩笑?」

    她忍不住抬頭,想要瞪他一眼,卻看見一張英俊的臉。

    方正的輪廓上刻著味道濃厚的五官。濃眉大眼、高挺的鼻樑,一張帶笑的慵懶嘴唇上面帶著淡淡的青髭,非但不顯髒,反而更加凸顯出他渾身散發的強烈陽剛氣息,下頗中央有一道酒窩一樣的小溝槽。

    帶著幾分粗獷的英俊樣貌,加上高大結實的身材,一雙比例完美的長腿,整體而言,這個大概三十出頭的帥哥確實是極晶中的極品,讓人完全聯想不到近來流行的中性俊美等等形容詞。

    她認識的幾個攝影師看到他,一定會想盡辦法騙他進鏡頭。  

    這種男人不是會讓小女生看了心花朵朵開的偶像型帥哥,不過有一點年紀的職場女性絕對無法抗拒這種風流男人。

    很可惜,前面那個說法,不適用在她的身上。

    在時尚圈混了幾年,什麼好看的臉孔她沒見過了?這位夏先生儘管是近來難得一見的有型帥哥,比起幾個當紅模特兒恐怕也是不遑多讓,但男人不是光靠一張臉就可以的。

    不過話說回來,他的衣著倒是為他加了不少分數。象牙色的針織衫配上土黃色的休閒長褲,腳上踏著搭配的同色休閒麂皮鞋,看起來狀似不起跟,簡單的剪裁、溫柔舒適的用色搭配,卻充滿了大地的味道,很適合這個季節。

    會穿衣服的男人不多,過了三十歲,懂得讓衣服襯托出自我風格的男人更是稀有動物。

    「小姐?」

    她覺得耳朵有點熱,知道自己職業病又犯了。看到好看的人,就急著將人家晶頭論足一番,完全忘了事有先後。「你真的叫Val?」

    他微笑。「好巧,對吧?」

    巧的不只是這樣,她總覺得「夏」這個姓氏有點耳熟,像是在哪裡聽過。

    「我叫傅千樹。」她客套地告知對方自己的姓名,故意不把名片拿出來。「夏先生,你說的照片呢?」

    男人揚揚一直拿在手上的牛皮紙袋。「這裡。」

    她接過他遞過來的資料袋,抽出裡面的照片。真的是Val……不,應該叫它「傻蛋」。

    從肥肥短短的小狗,到現在老實的成犬模樣,每一個階段,都有照片可以為證。那張像是帶笑的滑稽臉孔,從來沒有改變過,她連想要挑毛病都沒有機會。

    確實,狗是他的。她的心情低落下來。

    「……你確定你那個女朋友不會再把Val……呃,傻蛋,丟到街上當流浪狗?你要知道,這次被我撿回來是它運氣好,否則以它那個呆呆的個性,不是被捕狗隊抓走,就是被送進香肉店,我可不希望把那隻小狗再次推落火坑。」

    「我記得我剛剛沒有提到傻蛋是被我『女朋友』給放走的喔。」男人抬高一道眉毛,微笑提問:「小姐,你的結論是從哪裡來的?」

    想也知道,會做出這種蠢事的,多半就是女朋友,否則一般人哪裡會無聊到拿別人的寵物作為報復的手段?

    但是她心情不好,不想跟他耍花槍。「我不在乎傻蛋是被誰丟掉的,我只想知道以後不會發生同樣的事,否則我不會把它還給你。」

    他乾脆地點頭。「這件事是我不對,以後不會再發生。」

    「口說無憑。」

    他搖頭笑。「我已經和那位小姐分手,這樣的狀況不會再發生。」

    她歎氣,知道自己沒有理由再刁難他了。狗是他的,就應該物歸原主。

    「傻蛋!」

    聽到呼喚,小黃狗放下挖到一半的土坑,搖著尾巴跑回來。

    老天爺,它真的叫傻蛋。

    小狗跑到兩個人身邊,像是這才發現舊主人的存在,興奮地對著男人汪汪直叫。

    男人蹲下,捧著小狗臉頰兩側用力揉,醇厚的聲音充滿無奈的笑意。「你這個笨蛋,呆在捷運站幹嘛?等人把你領回去?自己就不會回家嗎?虧你老爹還是做旅行社的,竟然養出這種路癡兒子,丟不丟臉啊?傻蛋!」

    小狗汪汪叫,伸出舌頭親熱地舔弄男人的臉,完全不知反省。

    看到別人團圓,她覺得有點落寞。

    當了她一個月寵物的小狗找回主人,她又要回去過那種一個人的生活了。

    「傻蛋,過來姐姐這邊。」

    聽到她的聲音,小狗馬上掙脫了男主人的懷抱,跑向站在一旁的她。

    她努力壓下得意的笑容。這個乖孩子,不枉她這個月的照顧。

    伸手摸摸小狗的頭,她輕輕地說:「嘿,傻蛋,要回家嘍,不要再被壞心的阿姨趕出來了。如果爸爸欺負傻蛋,記得要來找姐姐喔。」

    也不知道是不是聽懂了,小狗應和似的汪了一聲,臉上依舊掛著一貫的傻笑。

    她依依不捨地再拍拍它的頭,抬頭望向狗主人,看見他一臉愉快的笑。她只覺得一肚子酸氣。

    「好好照顧它。」

    「我會的。這是我的名片,有空可以約個時間來看傻蛋。」

    她伸手接過薄薄的名片,隨便瞥了一眼,沒有太大興趣,順手塞進口袋,然後吸口氣,向站在原地的一人一狗揮手道別,不想讓他看出自己低落的心情,轉身就往回家的路上前進。

    一步一步,腳步從沉重轉成堅決。她努力克制回頭的衝動。

    留戀不能改變什麼。不回頭看,她才有勇氣繼續往前進。

    吁出一直鬱積在胸口的情緒,抬起頭,卻看到熟悉的公寓。不知不覺間,她已經走回到家門口。

    就這樣,一切都回復成一個月前的原狀。她還是原來的傅千樹,生活還是一樣,下星期一要寫的稿子就是那些,該繳的賬單還是得照時間去繳,唯一的差別,只不過是公寓裡少了一隻小笨狗跟她作伴。

    多少免不了難過,但,總是可以撐過去的。她這樣告訴自己。

    搖搖頭,她摸出鑰匙,打開紅色的公寓鐵門。

    ……話說回來,她是不是忘了告訴那位夏先生什麼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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