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候 11-15
    11

    腿到陰濕天的時候,就跛得厲害。從小琳樓下走出來的時候,天就在下起雨。下雨,不好,麻煩,也沒有帶傘。

    林蔭的道路上,也沒有避雨的地方,他索性站住了,坐在石頭凳上,揉自己的酸疼關節。手機卻硬是響了,唯一知道號碼的人也是給他這隨身監視器的人,果然擅用這刑具。

    “喂?”他漫不經心,攏起領邊,抵御寒風。

    比他還要漫不經心,電話裡,好象在走動。“你先到以前帶你去過的那個咖啡館等我,我過半小時到。”

    “恩。”雖然沒弄明白到底是哪個喝咖啡的地方,但跟他走在一起,就等於是活受罪的感覺倒是以前和現在都不曾忘記過。

    剛要掛機。那個穿透力十足的聲音又下指令:

    “你有沒有吃飯?”

    哪一頓?中飯,沒吃,晚飯,不覺得餓。

    “等我一起吃。”

    就掛機。他這麼忙,日理萬機了簡直,他這麼閒,幾乎天天無事可做。兩個星期裡,卻還在一直相看兩不厭,天天非得湊在一起吃飯;湊在一起吃完飯,就順道出去走走,順道買買明天的菜;散完步了,回來了,就洗澡,上床,睡覺,天色,那時候,根本都還沒有黑透,那個人,對這種事情,比一年前索要地執著和頻繁太多,簡直像磕了藥,而且肯定還是極烈的無藥可救的那類。

    他拍拍衣服上的雨滴,磨蹭站起來,無可奈何,得在半小時內尋找到那家已經在記憶裡面模糊了的地方。

    街道,繁華,五光十色,都是中心地段的高樓大廈。他記得是個安靜的地方,在高聳樓群裡格外顯出寂寞的安靜,他們坐的地方,可以看見活著的綠籐蔓。

    慢慢走,因為殘疾,不想引人側目。和小琳在一起的時候,也難得上街,她總是體貼地准備周全他想要的,只有這個人,有事沒事,以把他抓到人前為樂。

    玻璃櫥窗裡,小巧的柔光燈打出暈染的效果,包裹在塑料模特身上的光滑布料,像是真的是由情人親手扣上最後一顆紐扣。

    他也看到了他麾下的牌子,確實是貴得嚇人,確實也精致,算是一分價錢一分貨,連店的裝修都是與眾不同的簡潔大氣;明黃,是皇族的專用色吧,他倒確實敢用。

    自己正要和擁有這些的皇族約會,不可思議,毫無交集。他,最不喜歡明黃。

    終於找到了,那家店,沒有想象中困難,門口居然還活著那些籐蔓。

    看表,已經過四十分鍾。環顧四望時,看到那個寬闊的背影,就在從前的位子上,他也看出來緊繃的怒氣。

    “對不起。”他誠心實意道歉,順便把都粘在了身上的濕外套脫掉。“我剛開始沒有找到,你久等了,真的對不起。”

    對面的人無言,喝著咖啡,沒有表示。他揣測,好象沒有生氣?有點放心地摸溫暖的杯子,裡面的茶是滾熱的,像新沏上來,味道還是很好喝。

    “你喝的,是第七杯。”發難在即,暗滲嘲諷。

    他還是、果然發作了!捧著熱茶,他猶豫著是喝下再讓他罵,還是放下表現服從。

    “當。”頓時就扣上木頭桌子的響聲,頓時就仍舊姿態優雅堂皇地放下手中玩弄的黑色咖啡杯,他,微微地對低下腦袋的他笑:

    “你到哪去了。”是堅定的陳述,沒有詰問的意思,他的一切,本歸他所有。

    發射性的就抬頭,眼睛絕對不能眨,要迎上去,直視嘲諷背後的暗湧,他冷靜狡辯:“在家裡。”——

    在家裡,在、家、裡……他剛才說的是“家”?

    相顧,竟都看出對方的愕然。

    他從來都沒有臉紅過,他也對他說過很多次謊,為了避免他直接的傷害,說謊是保護自己的方式,但現在,他感覺到自己的臉慢慢,緩緩,一點點,羞慚,難堪地紅了,首先,就調過了視線,“在你的家裡。”補充:“你一個人,自己的家。“

    惱怒的痕跡,從側著頭,也能清楚聽見的指關敲擊桌面的響聲完全能感覺到,漸響,漸重。他對於自己總能夠激起這個在人前素來冷靜自若的人屢屢的怒火和嘲笑,也非常不可思議,雖然挑起他的怒火,非他本意,但看他不痛快,他的痛苦也確實舒緩不少。

    “你到哪去了?”篤定他在撒謊,篤定他流露的蛛絲馬跡。

    還在糾纏!他因為心虛和保護小琳的心情,而不耐煩:“我隨便走走,什麼地方都沒去。”

    立刻停止的敲擊聲——他才回想起,這是衛烈一貫的試探方式,布下陷阱,等他慌不遲疑地瞎了眼就往裡面跳。自己真是瞎了眼,瞎了心!

    小琳是他們的忌諱,他知道衛烈發起狠來,什麼都干得出。

    他也砸下杯子,面紅耳赤,滿腹怨氣:“我去找女人了,可以了吧?我是你買下的!我也需要女人,我出去就隨便找個女人開房間了!我——”

    他的耳朵被捏住了,緊實的熱度,和張力。

    把他的臉拉近了,把他的耳朵揉熱了;他看他,度量地,一點一滴地,在扒他衣服一樣地仔細,低沉地說:“你最好不要再像以前一樣騙我。”

    聲音,終於軟化了。眼神,不復凌厲。

    他被他看著,感覺極其怪異和生澀,離得太近了。他推他的手,他也放了,順便撫摩過他的唇,流連,有他色情的意味。

    “把茶喝完,我帶你出去。”

    又摸他的頭發。好象他是他家看門狗。

    “先生,你的頭發很軟,這樣就可以了,剪太短反而不好。”理發師是個三十多歲的女人,化的妝也淡,摸他頭發的手形纖長柔和。

    他不說話。

    “越短越好。”

    站在身後的人,發號施令。

    縮了下頸子,頭發長可以在冬天擋風,他有點捨不得。

    “好吧。衛先生,您的朋友都這麼出色。”才拿起削發刀,一直不多話的她,忽然就轉了話鋒,看著他的臉,好奇地問:“上次那個男模特跟你很像呢,怎麼,你也是模特?”

    他也看著她,透過鏡子,看到後面高大的男人臉色瞬息陰沉,極其明顯——

    原來是這樣啊——不過,也就是這樣。

    突然,很丟臉,丟臉應該臉紅才對,他的臉卻在失去血色。

    “我不是。”把頭低下來。“我也不是他的朋友。我是他買下的。”說出來,舒服多了。這樣說,就像跟自己證實一樣。

    “什麼?”她不解地問他,以為他在開玩笑。

    他突然站起,刀子在脖子上劃上一道,他倒木然不覺:“我不剪了。對不起。”

    他朝門口走,走得太快,露出跛的痕跡,引人的側目——跟他走在一起,實在是狼狽。

    又被拽住,拉著他的胳膊,一起走出去。

    華燈初上,人群裡,走在人群裡,他總是感覺很安全。

    那個人拉著他,一直,卻並不看他。只是要和他一起往前面走。

    默默無言走到停車的地方,他把他的身體拉過,緊緊擁抱。

    好象他是在第一次擁抱他。

    “傻子……”他按著他的頸子,他的傷口,使勁按著,微微低喃;而他,就快不能呼吸了。

    下雨了,下雨的運氣真是差極了。

    短的頭發,頸子實在是冷。被掩埋在他的胸口和體溫裡,真是惡心的事情。

    “你把你的衣服拿走。”他突然說起自己都不明白的話:“我不穿你的衣服。”他猛力推他,邊解開被硬逼著披上的干燥寬大外套的紐扣。

    衛烈抓住他的手,又把他扯進懷抱,低頭,他就吻他,狂熱的吻他。

    間隙的拒絕裡,他打了這個高大男人,用握緊的拳頭,拿他洩憤,自己的手,也會疼痛。整個人都在疼得乍然作響。

    “你為什麼一定要纏著我?雙性戀有多流行嗎!我不會喜歡男人的。”他被咬到了嘴,還是被不管不顧地強吻,喘不過氣來,已經:“不是因為露,我根本就再也不想看到你!”

    我是多麼多麼的憎恨著你,痛恨著你,逃避著你;所有人,都看不到嗎?

    強烈的男人的氣味和鼻息,浸滿他,瘋狂把他拽向暴雨的漩渦,俯視的眉目,出類拔萃,雕刻一樣的稜角,極端堅強。

    衛烈大聲地,睜大被雨水澆打地濯亮眼睛,對顫抖的志粗暴吼叫:

    “我守著你這麼多年!我比惠要更早見到你——我在等乖僻無情的你能看到我!你,看不到我嗎——”

    我守著你,已經這麼多年了。

    從一開始見面就開始了。

    12

    天才這種事情,是很難說清楚的吧。太過出色的人物,總是把太過短暫的生命投入進去,因為太過聰明和富有才華,而把壽命大大地縮短。所以,老天造人還是公平。

    衛烈知道自己稱得上商業的天才,他的確具備成功者的所有要素——從顯赫的家世,傲人的名望,還有難以計數的財富,再到他的儀表和手段,累積起來的一切,世人夢寐以求。

    也包括自己的女人——

    都是一流。

    “衛……”柔軟的香甜,一點一點細細吻著他的臉和唇,在他眼裡一度美麗過的白皙面容上只有癡迷和享受的紅暈。

    他回想起來,自己為什麼要在幽暗的停車場裡擁抱這個女人,是想看看這個讓自己費盡心機得到的女人還有什麼地方值得留戀——半年前的高貴和矜持在他面前已經不復見,在他的床上,連處女也被開發成蕩婦;他還記得她的與眾不同,在那麼多艷麗女人裡,出身名門的她長發及腰,不施脂粉,讓他好象看見真命天女一樣,就為了她清純的一吻,修身養性,非卿不要。現在,迷戀期過去,就算是在車前座的調情,撫摸著曾令他激動萬分的皮膚,黑發,和唇瓣,也沒有繼續下去的感覺。

    “衛,我愛你……”

    百合的香水味,聞起來,跟PRISON已經沒有差別。

    爭吵聲慢慢傳過來,凌亂腳步靠近他的車子。坐在他身上,把裙子掀高到腰上的女人繼續發出甜蜜的呻吟,繼續摟緊他的脖子,繼續柔弱地顫抖——

    “你為什麼不畫我?——你為什麼不畫我!”

    這個慢慢走過來的女人,說著沉靜的語調,難得的好音質,就算重復了幾遍同樣的內容也沒有失去美麗;畫?國家美術學院倒確實在這附近。

    幽暗的光線裡,從車窗裡看出來是兩個人的身形,靠得也不親密,走在前面的是瘦削的男人,低著頭,一手插在口袋裡,一邊搭著肩包,看不出來什麼過人處,只有走的姿勢很筆挺,好象從沒學過彎腰一樣。

    旁邊的女人窈窕地優雅走著,裙擺下露出的腿形很漂亮。

    他們走到了他的車前——看清楚了,果然是一流的臉和身段,側面在模糊的光線裡仍然清晰得動人;雖然臉上有憤怒的紅暈,但還是阻擋不了特別的氣質——優雅,這次是貨真價實的真貨。

    他看著她,透過玻璃,和貼伏在自己身上的細肩,很有興趣。

    那個男人突然停住了,就在車的正前面,隔著七八步的距離,生生停住,轉過頭,打破一路上的默不作聲:

    “你笑的樣子,難看死了。”

    傲慢,太傲慢的聲音,完全不懂人情世故的輕狂;又是一個年輕的自戀傻瓜。

    他瞥過年輕男人,在意地是被罵的女人,想看到她的反應。

    她微微地笑,風度無懈可擊,姿態高貴典雅:

    “高志,所有人都知道——周菲雅只要100塊就可以出賣身體——只有你,只有你卻要畫她。她除了面孔,身體還有什麼?評委會早就看厭了這種艷麗庸俗的模特臉,你不想畫我,難道你不想贏嗎,志?”

    她靠近年輕的男人,也不貼緊;只用肢體的動作——前傾的臉頰,細致的頸子,反而比靠近還能挑起男人的欲望,原本蓮的香就要隔著空隙才現出遠勝牡丹的情愫。

    究竟是什麼樣的男人?讓這種女人都要懇求地挑逗——

    “衛——”她發現他的不專心,嬌憨地惱怒,揪著他的領口,慢慢停止住顫抖,斜斜軟軟依靠在他身上。

    這種模樣已經不再讓他覺得惹人憐愛,這種模樣跟以前的女人有什麼差別,這種模樣就是他夢寐的女神——可以配得上他,衛烈的高貴和優雅了?簡直是笑話。

    年輕男人把自己領子的豎起來,顯出怕冷的軟弱模樣,又把兩只手都插進口袋裡;隔著隔視的灰色玻璃,顯不出什麼特別,身高一般,面貌看不清楚,也就是一般,畫畫的藝術家,手底下也有一些,差不多是這個調調。

    他伸手,分明摟抱的意思——女人順勢貼近——他按著女人的肩——就把女人推開——分明是故意耍弄的意圖——

    “你現在的樣子,比笑的時候還難看。”

    冷淡地恥笑,桀驁地不馴,他搖頭,聲音低沉,是女人最受不了的磁性。

    女人看著他,像在猶豫要不要上去甩他一個耳光,就他對女人的認識——雖然他的前任女友們都在他面前寧願選擇最後的珠寶,來收斂這種企圖。

    但居然,她就用手蒙住臉,微微的哭聲裡是真實的淚,仍然風度典雅:

    “志,我只想,你一個人畫我——我只想你畫我一個人啊!“

    男人又跺腳,看來是非常怕冷;又拉高領口的拉鏈——熟悉的明黃標記映在眼裡;原來又是個拿畫畫作幌子的紈褲子弟。

    “秦雪,我對女人的頭腦沒有興趣,我只是個窮光蛋,你再聰明,再優雅,對我,比不上一堆淫蕩的肉;我就是這種低俗男人。”

    他慢騰騰地說話,低沉沉地磁性,悠哉哉地自諷,竟然讓他覺得開始有趣,他看著這個古怪又傲慢的人,看著他說話的樣子,好象看到一個堅持自己是一無所有的國王。

    “我也可以,我一直都——一直都——”宛如羞澀,無法成言。

    男人打斷她:“我說過了,我只喜歡化濃妝又風騷的女人,跟你這樣的大家閨秀上床我會沒有沖動。”——

    正好跟他現在的口味相反——

    “混蛋。”在懷抱裡的女人輕視地啐道,也在盯著那個人。她在他面前一直是很有教養,而輕易被這個男人激起了劣因子,還自己一點沒有察覺——

    低頭,他就看表,在趕時間一樣,轉過身,背對女人,還是低沉的嗓音——

    “要就是要,不要就是不要,做這麼多姿態的你,太難看了。”

    說完,就開始跑步,瘦瘦的身體,長長的腿,卻像只沙漠的駱駝,正在固執的找尋水源;還是沒有看清楚他的長相。

    高志。

    停車場又寂靜一片。剛才的小鬧劇像沒有發生過。

    “衛烈,帶我去你家,好嗎?”女人已經開始整衣服。

    最後一夜,他已經吩咐秘書買下她看中的那條貓眼鑽。

    面對的就是城市的摩天大樓,最繁華的商業地段;面對的就是自己的摩天大樓映照在對面藍色金屬窗上的倒影,最繁華的昂貴企業。

    敲門聲後,進來的是秘書。

    “總裁,這是您要的票——周末的美院畫展?”遞上那張票,喬子健懷疑地確定,就他所知道的這個獨裁者非一流的畫作不看,當然,他酸酸地感歎老天的不公,也再沒有人比他更有資格享受一流的視覺。

    總裁拿著那張折疊型的票,打開,搜尋一樣,掃著——終於看到什麼,而滿意地合上票,小心地把它折好,放進上裝口袋——

    完全不是衛烈的作風,完全不是他一貫的格調,再重要的再不菲的票,他都替他准備過,從來都沒看到過他這麼慎重過!

    就算是對那個被甩掉快兩個月的名門小姐,當時那麼熱烈的追逐,簡直跌破所有人眼鏡的成婚在即,也一直是勝券在握的持續高傲冷酷——這個一貫沒有人情味的高高在上者,看來,終於遇到某個克星了。

    13

    人,不少。美院的招牌,在國內還算響亮。

    相識的人,都像模像樣地坐在了貴賓席,評選的結果看來已經出來了。

    他慢慢走在這個就設在美院本部的展廳,心情是自己都不確信的雀躍,兩個月裡,他並沒有用過多時間回想那個男人,他的生活還是照常的運行:工作、玩樂、再工作;對方本來就模糊的面貌現在已經根本記不清了,只是挺得筆直的脊背和畏寒的習慣還留在腦海裡。直到在報紙上看到畫展的消息,直到那個時候竟萌生了想再見面的渴望——這種無聊的渴望,他的生活已經足夠繁忙和香味滿溢,明明不需要那個只要淫蕩不要高貴的古怪男人再為他添色,但還是走到了這裡,還是想再看清楚他,再聽見低沉緩慢的聲音。

    果然,他的作品就掛在正中的位置,非常鮮艷的顏色,面前聚集的人數也展現出他的才華果然值得輕狂。

    隔在最外層,憑過人的高度,視線穿越過熙攘人群,他看著那幅油畫——

    《彩虹》——高志——

    早就退出現代派主流的鮮艷堆砌,早就被斥責肉欲的粉紅人體,早就沒有年輕輩涉足的古典瑰麗——他還是畫了——裡面的女人有著早衰的痕跡,鮮艷的肉體扭曲,裸呈的軀干狂亂,紅色紗巾纏住暴露出過度享樂的頸子,分明細琢過的妖艷面孔裡在透視的光線裡傲慢的抬起,直視眾人——好像淫亂的她才是這個世界的高貴女王,而那雙眼睛,望向這個世界的冰冷眼神,卻是真實地疲憊,在閃躲——

    她確實有畫的價值;他,確實抓住了畫中人的魂。

    僅從畫的本身來說,女人的紅紗巾和張開的雙臂構成了穩定的金字塔形狀,他堅持的這種傳統構圖已經被不講究細致的現代藝術吞沒,設作背景的曙光隱沒在女人的背脊後,只有白皙皮膚的紋線偶爾在光線裡隱現,他幾乎想象得出,那個古怪者正不分晝夜地伏在畫布上,使用各色筆尖的輕巧撫摩,一點一點地摸上,用最深刻的情感,再極其的細膩,極其的刻畫,縱情享樂和夜女神的清晨。

    只有極度熱愛繪畫的人,才能制造出來的美。

    批評和稱贊都此起彼伏,無論傑作或是腐朽,但絕對是實力和天才的才華橫溢。

    人群裡,沒有那個人。

    “這不是衛先生嗎?”蒼老的聲音風度爾雅:“好雅興啊。”

    他轉過臉,興致被打擾,實在不是樂事。

    “——陳老先生。”

    當看到老者時,他還是對這位畫壇泰斗尊敬地頷首,為了他過去嚴辭拒絕衛氏的重金收購,寧肯安然守著教書匠的清苦過活。

    老人站在他身邊,專注看著那幅油畫,眼睛裡的喜悅閃動:“假以時日,必成大器。”

    他竟為聽到這句話,而感到猶如自己被誇耀的喜悅。

    “那些學生還在聽校長訓話,一起過去看看吧。”老人拄著拐杖,已經矍鑠地走在了前面。“我給你介紹一個學生認識。”

    仿歐美式的環型階梯教室,數百的坪方,明亮的光線,一層層走下,中心空出大的面積,方便老師的擺設模型或播放幻燈片。這個時候,三四十個學生散布坐著,面向中心坐著的校董們。

    他們坐在隔學生幾排的位置,只能看見學生的後背。

    “基本安排就是這些了,但大家請記住,這是我們美術學院三年一度的盛事,請同學們拿出最好的精神面貌來迎接評審團!向來訪的客人們展現出我們年輕人的朝氣來,還有,鄭恆同學的作品臨時改換成——”校長看了看單子,似乎沒找到名字,而打開了幻燈片,一閃而過的是幅吉普塞女郎圖案:“改換成‘吉普塞歌女’”,等會請負責布置盞廳的同學幫他換下來。現在散會。”

    “恩?!”他以為身邊老人像要說什麼,看過去,老人只是皺緊了眉頭,看著中心,而一言不發——

    “他畫的是贗品。”低沉的聲音,響在只有稀疏走動的人群裡,極清。

    所有人的動作都停止,目光都聚集在中間位置的男生身上。

    他認得這聲音。

    “高志,你剛才說什麼?”校長也聽到了,他不置信,看著自己傑出的學生。

    “高志!你以為只有你行嗎?別人只要畫得比你好就是假的!”幾乎同時間,另一側的高個男生就立刻站起來,惱怒至極,仇恨瞪著總壓過自己一頭的敵手。

    學生們交換著眼神,或奚落或不信。

    “15000年前,阿爾帕米高原出現第一幅‘吹骨法’原型,野牛圖;但在附近的洞窟裡,還發現了大幅巫女舞蹈圖畫,可惜保護不善,半個月後,這幅圖就被特殊膠布盜走,現代,只有少數人見過這幅作品——就是這幅一模一樣的吉普賽舞女圖。”

    非常沉著,非常冷靜,沒有捉人痛腳的鬼祟,也沒有得志昂揚的激切。

    每多說一個字,高個子的臉色就越慘白一分,每多說一句話,就越激起學生中的喧嘩,最後,已經沒辦法再站著,慢慢跌坐到座位上,實在功虧一簣。

    “鄭恆,你到我這來一下,其他人散會。”校長臉色也很不好看,尤其在這麼多校董面前,當場宣布要高掛一幅偽作!——

    “鄭恆怎麼會做這種事?他這下可慘了。”

    “還不是為了那個去法國留學的名額,只有一個唉!除了高志,還有誰有希望?他總得搏一搏吧。”

    “鄭恆家又窮,他爸爸剛出車禍癱在床上,哪像高志有個會賺錢的模特妹妹!”

    “他干嘛要趁這麼多人在說出來?還不是顯示自己……”

    “是啊,別人死活他就不顧了,他不是天才嗎?跟我們這種凡人計較什麼?”

    ……

    男生的討論裡,全都是厭惡和冷淡,還有鄙視。

    女生都在底下小聲說,既同情失敗者,又更愛慕天才。

    單獨坐在中間的男人,在這麼多的厭惡,冷淡和鄙視裡,自顧自站起來,背包,筆直走向門邊,對外界一切漠然,而不聞不問。

    他身後是一個清晰優雅的女聲:

    “你們錯了,高志是在幫他。”

    走地筆挺的男人眼裡有瞬間的波動,但隨即無動於衷。

    原來是那個女人。

    聽見她說話,其他人都閉上嘴,可見這女人的手段不一般。

    他走過去,一點不往兩邊看。

    “這個孩子啊……”陳老先生歎口氣,也站了起來。“衛先生,看來今天只能失之交臂了。”

    失之交臂嗎,古怪者的古怪是源於本性的冷酷和自私?是的話,就成了太抵擋的貨色,用權勢就可以把冷酷自私融化為熱情和博愛;還是古怪者把自己埋藏得更深。

    他本想問這個獨具慧眼的老人的看法。但話到嘴邊,還是放棄;只要他衛烈想知道的事,還沒有做不到。

    14

    這次美展得到金獎的果然是他。

    報紙上還是一副倔傲的模樣,不把別人放在眼裡的輕狂。

    這種輕狂又有什麼特別,在自以為是的男女身上都少不了的特質,或為相貌或為才華,總歸會有為了什麼,但這個人究竟是為什麼讓他覺出這樣的不同?

    為了這麼個人,去費心思,雇人去查什麼,實在小題大作,他不過是起了一時的興致,沒必要像對待什麼高貴淑女式的名牌和鑽石。

    結果,結果就是——

    他,衛氏的總裁開始按照高志,畫畫的匠人的上課表,重新排列了自己的商業時刻表。

    雖然沒有太多時間,但盡量和他上幾節同樣的課,看到幾次他的樣子——都是側面,這個人總隱藏在中間的位置,總提前十分鍾到,從不坐在顯眼的最前座和後面,聽課的時候,從來都是認真做筆記,不多話,安靜做自己的事情——跟那個車庫裡面明顯外露的狂放相比,簡直收斂冷淡得多。

    不過總算看清楚他的側臉,確實養眼,鼻子很挺,下巴有銳的弧度,卻相反是清淡的神采,眉目簡直如畫中人,每天為了搶到他近旁的位子,女生竟然還要提前趕到教室,合伙分成幾撥,輪流換坐!他在招惹女人這方面上,的確比自己在哈佛念書時厲害。

    偶爾這個不苟言笑者還會露出傻模樣的溫柔來,多半這種時候,是他又換了新衣服,件件是貨真價實的名牌;出賣色相給女人嗎,他倒確實有這本錢。

    有一次,在停車場又碰到他,終於弄清沒車的他為什麼要天天跑停車場,為了一輛加了三道鎖的破自行車,老得可以做古董了,破得幾乎要他每兩天就自帶工具搗騰一遍;他居然一點都不煩,根本樂在其中,每次騎上他的破車就開心地吹起口哨,悠揚而隨意。

    這個人,越來越奇怪了。

    他自己,也越來越奇怪了。

    幾天不見他,就會想起他,在課上的認真仔細模樣,在老教授頻頻點他回答問題時的應付,除非是他有興趣的刁鑽問題,才會說幾句,低沉的嗓音悠揚而純粹,還有去畫室寫生時的站姿,筆直地站立,腰像沒學會彎一樣,他的右手支著畫夾,用左手自由地畫,低頭,畫,抬頭,琢磨,反復的動作,反復的堅持,他可以這樣畫上整天連水都不用喝一口。

    是個只要畫畫就活得下去的瘋子——

    在那個階段,他的生活還是如常,女人仍舊是不可缺少的點綴,享受她們的嬌嫩和芳香的他,仍然是男人中恣意和揮金如土的典范。

    對與高志,是有注目,但還到不了就想把他拐到床上的境地,他,畢竟是個男人,遠觀,看看他奇怪的言與行是頗有趣的消遣,但玩男人,他還沒這種中年人色欲熏心的癖好。

    而他的未婚妻闊別三年後,終於從歐洲學成歸來。學音樂的惠是他的遠親,更是國內首屈一指的金融財閥方氏集團的唯一繼承人,與她的聯姻是兩大家族早在十年前就定下的商業契約;娶了她,的確會對他的事業更有幫助,在她回來的這段時間,他慢慢減少與各色女人的出入,太多緋聞對兩家的面子都不好看。

    如果比容貌,他的未婚妻自然是比不上其他紅粉,只是清秀而已,但從小就養尊處優,精心培養,加上在國外待了近十年,從氣質到談吐是絕對高人一等,算是大家風范,雍容而雅,才不過二十出頭的年紀,就能讓其他女人自慚形穢。

    同樣的,也眼高於頂,與他的婚姻她也十分清楚其中利害,他們從小就相識,對各自秉性都大致清楚,這種婚姻相安無事,風光體面,她也滿意。

    她回國後的一個月裡,他沒再去美院。

    這種事情,好象就此也風平浪靜。

    直到有一天,他在看新季度的春裝展示。

    霓虹般的燈照下,模特個個都被蒙上妖異的神采,像是那幅畫。

    音樂像是哨聲,悠揚,遙遠,從身邊滑過。

    這場秀的名字也取作“彩虹”。

    最後一個上台的模特,讓他失控,突然就站起,愕然就緊緊盯著,幾乎是心醉神迷的錯覺——

    很像,很像——那個狂妄地,眉目淡如畫中人,那個把優雅的女人推開,說自己只要一堆淫蕩的肉,那個明明又把淫蕩的女人當作聖母一樣膜拜地刻畫入微的古怪者和畫匠——

    如果,如果那個男人也能像這個模特一樣對他微笑,溫柔仔細,專心致志,那樣會發生什麼樣的事情——

    他的心在那刻,麻痺一樣,強烈地收縮,他初次體會到了那個名曰愛情的玩意,至今還在令他痛苦也沉醉。

    “衛烈,你玩得太過了。”把報紙的大幅專版輕輕放在他的辦公桌上,惠從坐下到開始說話,都很平靜,但她的困擾,用直呼他名表示出來。

    他拿起那張報,看了眼:“衛氏總裁與神秘模特相約海上餐廳”,還配上照片。

    “我把她當作妹妹。”他放下報紙,看著惠,說出的話,連自己都覺得是笑話。

    惠笑了,“烈,你把我當成小孩了嗎?你知道我父母都氣成什麼樣了,我再不來警告你,他們會為面子做出什麼事情,你我都清楚。”

    “惠,我愛上一個人。”

    惠微微變了臉色,衛,會愛上一個人?!——她從未見過的執著眼神,當“愛”這個字眼被說出的斷然堅決,她自小認識的衛烈是從不說愛的獨裁者!因為傲人的天賦和雄厚的資產,幾乎完美無缺,這樣的人,愛自己就足夠,怎會突然就隨便愛上了一個絕不屬於他們階層的女模特,女藝人而已!

    “我不管你愛上了誰,但現在,能配上我的,只有你。”她立刻預感出危機,那是她絕不樂見的失敗聯姻,和只有女方永遠的被籠罩在恥笑的陰影下。

    衛站了起來,本就高大的他幾乎遮住了整片背後的陽光,她只有被壓迫在陰影下。

    他說,“我已經決定取消婚禮。對不起,我會給你補償。”

    斬釘截鐵,毫無更改余地。

    就算沒有聯姻,沒有財閥,沒有支持,都沒有關系。他已經決定。

    她全身冰涼,只有表面上還能維持平靜,但高貴和雍容完全徹底地被粉碎,她痛恨這個一貫狂妄冷酷男人的自私和無情,但更清醒地,她提醒自己事情還有更改的余地,還沒有到最後一刻,還沒有到她正式被棄的最後一刻。

    “這件事,我要自己告訴父母,這之前,我不希望他們從別的地方知道。”

    “好。”衛烈點了頭。

    他當時根本沒有料到這個點頭,會帶來這許多的悲慘結果和多年後的困陷。

    15

    惠想自己到死都會記得第一次見到他時的樣子。

    世上是有一種叫做豌豆公主的生物吧,什麼都不懂的時候,她相信等她長大了就可以變成了,衛當時肯定是恥笑她的,他什麼都不懂——她是多麼希望變成那樣真正的公主,十床天鵝絨的羽墊,二十床金色雀的羽墊,三十床最精巧婦人最細致編織的錦緞,層層厚實地鋪墊,真正的公主還是能因為一棵小小的豌豆莢難受地整夜睡不著,難受得起了滿身的紅疹。

    那樣的公主才配得上王子。

    他進來的時候,渾身都被雨淋濕了,衣服亂了,頭發也亂了,好狼狽。

    好狼狽……好奇怪的人,眼睛這麼明亮,亮地反而能照出別人的狼狽,神情這麼自若,好象還是待在自己的宮殿裡,就算聽到了贊助者要重金培養他重金赴法留學,還可以負擔一個親屬的費用,聽到了這種別人要苦熬十數載才能等到的好事,年輕的窮人反而沉默而不作答——是在惺惺作態吧?沒有人會拒絕得了這種成名的捷徑。

    她暗暗地把他和衛烈比較,一樣骨子裡的狂傲,一樣可以在自己最狼狽的時候反而讓別人覺出狼狽的魅力,不一樣的……最不一樣的,就是他貌似無情的眼睛比衛要溫和得多,那個獨裁者看著你時,會讓你慢慢地從心裡發抖,就算跟他認識這麼多年,還是會被他的眼神洞穿一樣驚懼;而他,這個叫高志的陌生青年冷淡看著你的時候,竟然還是希望能被他注視著,哪怕是冷淡也好!

    他說話了,聲音低沉,非常好聽,非常適合誦讀古文的沉著:

    “有一個人比我更適合,他叫鄭恆,是我的同學,他很努力,只是沒有機會。”他的眼睛穿越過校董,停在贊助商代表的她身上,他看著她,於是心跳,開始漏拍。

    “請你們給他這個機會,他一定會成為傑出的畫家。”

    “那你呢?”她問得飄忽,覺得自己真的碰到一個外星球的怪物。

    他微微地對她笑,好象她一定會答應他一樣:

    “只要我的手還拿得住畫筆,我的畫就是傑出。”

    真狂!真是狂得可惡的人——高志。

    但她已經回應他的笑了,在不自覺的時候,就對他笑出自己最美麗的顏色。

    離他的下課時間還有一會,半年來,她已經習慣早早地把車停在美院對面,等待那個瘦高的身影。

    又看了下反光鏡,還是把口紅抹掉了,他不喜歡親吻時沾到唇膏,可惜這款巴黎新款,買了快兩個月,還派不上用場,總是先抹上,再猶豫著,為他擦掉。

    戀愛中的女人,就是不可理喻;不過朋友們都說她近來了漂亮許多,因為現在她才明白過來,愛的滋味是這麼玄妙而幸福的獨特。

    一輛熟悉的BMW停到她前面,一個熟悉的人走了出來,互相都望見了對方,而都升起了不好的預感。

    因為處理美國分公司的事務,而半年沒見的衛烈更見精悍,這個完美如羅馬雕刻的男人隨著年齡的增長,而彰顯出越來越奪人心魄的冷酷魅力和邪惡味道。

    但,比不上他的獨特,能夠為他把口紅塗上,又擦了,卻能夠在擦去的時候,也覺得幸福。

    衛走過來,臉上竟然有清晰的怒意,好象她來打擾他美麗愛人的哥哥是多麼十惡不赦的

    罪行。

    “跟我走。”他命令,因為是天生的王者,而讓人太有壓力了,志從不會命令她,就算

    她是多麼願意為他做任何事情,他也絕不會強迫。

    “衛,我愛上一個人。“

    他猛然就看她,是停在陰森天色下,深幽山巒前的緣故嗎?他的眼神和表情全是陰黯森冷。

    她卻一派輕松,今天,她想做個了結。

    “你告訴我你愛上那個女模特的時候,我不甘心;我去找了她的哥哥,用方氏的名義讓他帶他妹妹出國留學。”半年前的事情,宛如噩夢的開始,和命運的邂逅,她對衛烈也湧出了感激的心情,如果不是他愛上了他的妹妹,她也不會跟他認識,相愛。

    “結果——他竟然把這個好機會讓給了別人!就算一見鍾情吧,是我先追的他,不過現在是我們彼此相愛。衛,我們竟然分別愛上了這對兄妹,老天真像開玩笑,繞了一圈,又回到了各自的面前。”

    她笑,或多或少,因為甜蜜的回憶,只屬於他和她。

    看在他眼裡,簡直不能忍受,但他竭力控制自己不動聲色——敢在他面前玩手段,敢和那個男人相愛,就算是惠,也沒有翻身的本錢。

    “伯父伯母知道這件事了?”他勉強收回自己極度嫉妒的視線,翻出煙盒,點上一支煙,雖然忘記了先下手為強的游戲規則,但現在,這場爭奪,只能有一個勝者。

    惠優雅地歎氣,低頭玩弄手上的車鑰:

    “他還不知道我的背景,只以為我是方氏的職員,開始我就沒有跟他解釋,現在——他跟別人這麼不一樣,我真不知道他會有什麼反應;烈,幫我想想辦法吧。”

    原來是這樣!他手一抖,煙掉在地上,很快被山風吹滅,他猙獰地踩上,強行破碎。

    “我來跟他們談談,那個人……”在惠期盼的眼神下,他想了想,“也交給我吧。”

    “堂哥!”惠喊出多年前她還是小姑娘時候,親密喚他的稱呼:“我們結婚的時候,一定請你做男儐相。”

    他笑笑,心裡的忌妒和憤怒猶如毒蛇纏繞。

    如同被背叛和欺騙。

    照片,和別的女人一起,很幸福;笑容,對別的女人在笑,很幸福;他,這麼幸福!他只是慢了一步,只是想等手上的事都處理好,再認真的追求,只是連他,也會因為擔心這個古怪者的拒絕而延長了等待的時間,所以現在就得忍受這種笑容和幸福。所有的擔心,所有的認真,所有的步步為營都作廢,他已經被背叛。

    信徵社連他們倆進賓館的照片都拍了。

    這個人的身體,筆直的腰,清淡的眉目,這個人,從身體到靈魂都是他的。

    為了得到他,可以不擇手段。

    車開到半路上,手機響了。

    他認出號碼。

    “衛烈。”

    冰冷的吐息,是預料到也想象到的冰冷,他也曾體會。

    “你對我父母說的話,給他們看的照片……還有你撤資的威脅。”直到這個時候,她還是堅強地克制住聲音裡面的風度,直到這個時候了,這個堂妹看來還沒有打算放棄。

    “我真應該謝謝你的幫忙。”

    他不說話。這時候,說什麼都沒有意義。

    電話那端,輕聲地,她笑,輕蔑地敵意;起霧的天色,一切模糊不清。

    “但這樣還不夠,堂哥。我雖然不如你,但我決心要做的事情,也從來沒有輸過。你知道我等會就去接他到哪裡嗎?”

    他不答,也不想猜測失敗者的孤注一擲。

    “教堂,是教堂啊……我一直很想像公主一樣風光地出嫁,我要讓所有人都羨慕著我。”停頓,她繼續:“烈,我愛過你——”

    緘默,他有意外。

    “我在國外這麼多年,就是想變成配得上你的人。但你太高傲,你對愛情的標准太高,優雅又要尊貴,好象公主一樣。這麼多年,我已經忘記自己本來是什麼樣子了——”

    “他讓你想起來原來的樣子了?”他冷漠,扣緊了手機。

    “他難道沒有讓你想起來你原來想要的樣子?!”

    一擊即中,敏銳,直接,簡單。

    直擊要害。

    女人的聲音有無奈的飄蕩,還有憐憫的姿態。

    “沒用的,烈,他不會接受你,更不會愛上你,他跟我們不一樣,他最愛的只是他的畫,要不停地畫才能活下去,我可以因為愛而忍受,但你能忍受嗎?”

    他漠視這個問,刻意。

    “惠,去教堂結婚,你不需要男儐相?”

    她好象在搖頭:“我真怕你搶走他,烈,我不會再讓你看見我們,再看見他。”

    那端,傳來停車的聲音,她,到了。

    “聖諾安教堂的風景不錯。”他慢慢說。

    “——”

    “惠,你去不了那個地方的。你的父母已經找過高志,當然這種事他們不方便出面,都由我處理,找了兩個演技很好的人,還簽了張一百萬支票——放心,已經被他撕了,他一直很平靜,最後也向你父母保證不會再糾纏你。”

    說完,他殘忍補充:“所以現在,公主,你的王子永遠不會回來了。”

    “衛烈!衛烈……”她的聲音發著抖,優雅的面孔也一定猙獰。

    “你這麼想得到他嗎?但我發誓,除非他一無所有,除非他連畫筆都沒辦法拿起,除非他變成了廢人!不然,你永遠也別想得到他!只要我在他身邊一天,就不會讓你們在一起。”

    她掛上電話。

    霧氣繞得人無法前行。宛如詛咒的話,他不相信。

    他想要的,一定會不擇手段,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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