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蘭奇寓所粉末之謎 34.證詞:特拉斯克
    特拉斯克比約定時間遲到了半小時。他懶洋洋地進了,懶洋洋地和兩位奎因先生打過招呼,懶洋洋地靠倒在椅子上,然後,懶洋洋地點上了煙。他把煙插進一個長長的翡煙嘴裡,動作極具浪蕩風範。最後,他懶洋洋地等著警官問。

    週一晚上他在那兒?哦,在城裡——他含糊其辭地答著,隨便揮手示意了一下,接著便開始捏弄小鬍子。

    「城裡」什麼地方?噢,真的記不清了。先去了某個夜總會吧。

    那時是幾點?那兒11點半才開門。

    11點半之前在哪兒?一些朋友爽約了,所以他臨時決定去百老匯的一家劇院。

    夜總會的名字?真的想不起來了。

    「想不起來」是什麼意思?噢——說實話,他喝了一些違禁私賣的酒。酒裡肯定摻了藥——哈,哈!他一下子就趴下了,醉得像攤爛泥。他只記得週二早上10點時自己在賓夕法尼亞車站的洗手間裡往臉上潑涼水,全身一塌糊塗,昨晚過得肯定很糟,大概是在早上離開夜總會的。匆匆趕回家換了套乾淨衣服,接著就去弗蘭奇百貨店參加董事會議了。

    「好極了!」警官嘀咕道。他看著特拉斯克,彷彿他是一隻令人討厭的小動物似的。特拉斯克朝煙灰缸的大致方向彈了彈煙灰。

    「特拉斯克!」老奎因一聲厲喝,放蕩的高個子董事嚇得一下子坐直了身子。「你真的想不起那家夜總會的名字了?你能肯定?」

    「噢,」特拉斯克懶洋洋地說著,又倒在了椅子上,「你上次就嚇了我一跳,警官。我不是已經告訴過你了嗎,想不起來了。全忘了。一點兒都想不起來。」

    「噢,那太糟了。」警官抱怨道。「但願不會嚇著你,特拉斯克——你知道伯尼斯-卡莫迪長期吸毒嗎?」

    「不會吧!」特拉斯克一下子坐得筆直。「這麼說,我還真沒猜錯。」

    「哦,你已經懷疑到了?」

    「我曾多次有過這種想法。伯尼斯常常有些奇怪的舉動,完全是吸毒的症狀。這種症狀我見多了。」他無精打采地將一絲煙灰從衣襟上彈掉,臉上掛著難以掩飾的厭惡。

    警官微微一笑。「但你並沒有打消娶卡莫迪小姐為妻的念頭?這可是你朝思暮想的心願啊。」

    特拉斯克一臉的忠貞。「噢,沒有——真的!我原打算在結婚後給她找醫生治的,絕不會讓她的家人知道這事。太糟了——太糟了。」他連歎了兩口氣。

    「你和塞洛斯的關係怎麼樣?」警官不耐煩地問道。

    「哦,這個!」特拉斯克又來了精神。「好得不能再好了,警官。你——呃——你應該希望一位小伙子和未來的岳父大人相處融洽才對。哈——哈!」

    「滾出去!」警官一字一頓地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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