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塔拉在維特恩湖的北端,是瑞典奧司特高蘭省的中型城市,人口約兩萬七千。當地的最高警政首長是警務督察,同時身兼檢察官的工作。在他之下有一名警察長,既是保安警察也是刑事警察的總長。警察長之下則包括一位九職等的首席探長,六位警員與一位女警。當中有一位警員精於攝影,另外若需要人手驗屍時,他們通常求助於城裡的醫師。
發現屍體之後一小時,這些人大多已聚集在伯倫運河的防波堤上離燈塔幾碼遠的地方。由於屍體周圍人群擁擠,船上的人根本無從得知當時的情況,所以儘管船頭已背向防波堤準備離開,船員仍在甲板上努力張望著。
在警用柵欄後面觀望的人群,很快增加了十倍之多。柵欄的另一頭停放著幾輛車,其中四輛是警車,一輛是純白的救護車,後門上還漆著紅十字。一旁有兩個人身穿白色連身裝,靠在圍欄上抽煙。他們可能是燈塔外的人群中,惟一對命案不感興趣的人。
醫生在防波堤上收拾工具,一邊和瘦高、灰髮的警察長聊天。
「現在我還無法看出什麼端倪。」醫生說。
「一定得把她留在這兒嗎?」警察長拉森問。
「這由你決定囉!」醫生回答。
「這裡應該不是犯罪的第一現場吧!」
「好吧,」醫生也同意,「那他們載她去太平間時,麻煩你押車。我會先用電話聯絡好一切。」
他收拾好後先行離去。
警察長轉過身說:
「艾柏格,你會先封鎖現場嗎?」
「當然會,真是倒霉!」
警務督察站在燈塔旁一聲不吭。他通常不會一開始便介入調查,但在回城途中他說:
「隨時和我保持聯繫。」
拉森沒點頭。
「艾柏格會一起辦這案子嗎?」督察又加一句。
「他是個優秀的人選。」警察長開腔了。
「當然了。」
談話就此結束。停車後他們回到各自的辦公室。之後督察撥電話給林策平郡長,而後者只說了一句:
「我等你的消息。」
另一方面警察長和艾柏格做了番簡短的討論:
「我們必須先查出她到底是誰。」
「是的。」艾柏格說。
隨後他走進自己的辦公室,打電話給消防隊徵用兩個蛙人;然後,他打開一份港口搶案的報告,這是個即將結案的案件。他站起來走向值班警員問:
「有沒有失蹤人口的案件?」
「沒有。」
「也沒有人登報找人嗎?」
「沒有特徵符合的。」
艾柏格走回辦公室等著。
十五分鐘後電話響了。
「我們必須申請驗屍。」是醫生打來的。
「她是被勒死的嗎?」
「我猜是。」
「有被強暴嗎?」
「應該有。」醫生停頓了一下,然後說:「而且兇手相當細心。」
艾柏格邊咬著食指指甲邊想,他的休假從這星期五開始,他老婆還為此興奮不已呢!
醫生誤解了他的沉默。
「你很驚訝嗎?」
「不會。」艾柏格說。
掛上電話後,他走進拉森的辦公室。跟著他一起去找督察。
十分鐘後,督察向郡長要求法醫的解剖許可,郡長立刻和法醫學會聯絡。驗屍過程是由一位七十歲的教授主持,他從斯德哥爾摩搭夜車趕來,不過看來精神奕奕,神采飛揚。整個驗屍過程長達八小時,他幾乎未曾休息。
教授寫了份初步報告,其總結如下:
致命原因為殘暴的性攻擊後加以勒斃。有嚴重的內出血。
至此時,艾柏格桌上堆滿的調查報告都只說明一件事:在伯倫運河的水閘下游發現一具女屍。
在當地以及附近鄰區都沒有人口失蹤的記錄,至少沒有和死者特徵相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