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軍閥史話 二一九、段祺瑞入京攝政
    北京政變後,黃郛組成了攝政內閣,為時不及一月,成立於13年10月31日,到11月23日就因臨時執政府成立而辭職。攝政內閣名單如下:

    國務總理:黃郛

    內務總長:王永江

    財政總長:黃郛(兼)

    外交總長:王正廷

    陸軍總長:李書成

    海軍總長:杜錫-

    司法總長:張耀曾

    教育總長:易培基

    交通總長:黃郛(兼)

    農商總長:王乃斌

    攝政內閣因為時間短促,又是非常時期,因此許多閣員發表後還沒有到任就職就改組了。

    這個攝政內閣是馮玉祥所支持的,有親國民黨的人士,以及奉系,等於是孫、張、馮的聯合。可是這是馮玉祥的一廂情願的想法,馮想透過黃郛控制北京政府,南方聯絡國民黨,關外聯絡張作霖。

    奉張當然不會默許馮一手把持攝政內閣。他臥薪嘗膽,埋首努力,為了雪戰敗之恥,如今捲土重來,直系已經垮台,怎會拱手把中樞大局讓給馮呢!

    奉張是舊中國傳統的軍人,底子是綠林豪俠,對於「倒戈」根本就鄙視,因此他壓根就瞧不起馮玉祥,所以他對北京政府不會不過問。加上皖系的段祺瑞也不甘雌伏,他是被直系迫下台的,反直的三角聯盟(孫中山、段和張)就是以段為中心。現在直系垮了,北洋的重心仍是段,沒有段祺瑞,北京勢力是無法平衡的。馮不願請出這位老太師來,是不願自己有一位婆婆,然而形勢比人強,馮一廂情願的做法是行不通的。

    攝政內閣的內務總長王永江是奉張下邊的重要人物,他是大連人,一位有卓識的理財家,如果奉張沒有他,東北就不會邁向建設,而軍費的籌措也不會那麼容易。第一次直奉戰後,奉系戰敗退出關外,能夠埋首練兵,王永江是功不可沒的。在民國10年前後,王永江能在東北辦東北大學,選送理工科學生出國深造(每縣一名),並且創辦一個20多萬錠的奉天紡織廠,還修築一條瀋陽到海龍鐵路(和南滿鐵路平行),這都是了不起的成就。王並沒有到北京就職,因為攝政內閣短命。

    反直的三角聯盟並沒有在這次直奉戰爭中有什麼成就,反而是段、張、馮的三角聯盟發生了作用。據說在秘密接洽時,三派曾互相相約,倒直以後的勢力劃分:(一)奉軍不得入關。(二)段祺瑞不得任用安福系舊人。(三)國民軍贊助各派在天津召集會議解決時局。

    然而這個秘約也許是傳說,因為直系崩潰後,奉軍長驅入關,且疾馳至京津,與國民軍(馮玉祥新組成的勢力)在直魯之郊怒目相視。至於段祺瑞在天津則為安福系餘孽所包圍。

    黃郛的攝政內閣任命胡景翼為河南督軍,孫岳為河南省長,胡、孫兩部軍隊將沿京漢鐵路南下,監視長江上游。長江方面各省面對北方的新形勢,不能不自作打算,13年11月10日,蘇、鄂、浙、陝、閩、贛、皖、豫八省和海軍方面重要人物在南京召集會議,決定由齊燮元、蕭耀南、孫傳芳領銜聯名通電邀請段祺瑞出山。

    張作霖於11月17日到了天津,立即電邀馮玉祥到天津和段祺瑞會面,段、張、馮的會晤,是直系戰敗後有名的天津會議。

    天津會議的第一項決定,就是擁段祺瑞到北京主持政務,段祺瑞表示要有權才肯出山,張、馮都表示決對服從命令。其實段雖然堅持要全權,實際上則不能不遷就奉系和國民軍。張作霖為了敷衍段,主張推選盧永祥率領奉軍張宗昌、吳光新兩部沿津浦鐵路南下,攻取南京,以盧為蘇浙巡閱使,張宗昌為江蘇督軍,吳光新為浙江或安徽督軍。同時承認國民軍由京漢路南下向豫、鄂發展。

    蘇、鄂、浙、陝、閩、贛、皖、豫八省則以聯防的姿態而反對北方勢力的南下,儼然和奉系及國民軍對峙,段祺瑞既然受張、馮的擁戴,又得到東南八省的推舉,當然是唯一的一位適當人物。因此段在天津會議中向張、馮強調和平,勿對東南用兵,同時對長江各省則分別派員南下疏通,請勿輕舉妄動。

    11月17日吳佩孚在漢口發表筱電,組織所謂黃河上游及長江各省護憲軍政府,這也促使天津會議積極求得一個協調的行動,並促成段祺瑞早日入京。

    段祺瑞自從在民國9年直皖戰敗後在北京政壇上退了下來,一直息隱天津。他本是袁世凱死後北洋軍閥正統的繼承人,只因迷戀於武力統一中國,對湖南用兵,導致直、皖兩系分家,終至兵戎相見,被直奉聯軍所擊敗。如今東山再起,已沒有當年的雄心和氣概了。

    段祺瑞在天津會議上接受了出任中華民國臨時執政,於13年11月21日發表通電,宣佈就任執政後大政方針云:

    「(銜略)共和肇造,十有三年。干戈相尋,迄無寧歲。馴至一國元首,選以賄成,道德淪亡,法紀馳廢,誅求無厭,戶鮮蓋藏,水旱交乘,野多餓莩,國脈之凋殘極矣,人民之困苦深矣。法統已壞,無可因襲,惟窮斯變,更始為宜。外觀大勢,內察人心,計為徹底改革,方足以定一時之亂,而開百年之業。祺瑞歷秉大政,無補艱危,息影津門,棲心佛乘,既省愆於往日。冀弭劫於將來。邇者慧起天角,芒纏直北,征糈則千萬一擲,拘役則十室九空。萃久練之兵,為相煎之用,人民何辜,遭此慘黷。所幸各方袍澤,力主和平,拒賄議員,正義亦達。革命既已,百廢待興,中樞乏人,征及衰朽。祺瑞自顧疏庸,詎勝大任,乃電函交責,環督益堅,不得已擬於十一月二十四日入都就中華民國臨時執政之職,組織臨時政府,暫維秩序。海內久望統一,輿論趨於革新,願與天下人相見以誠,共定國是,如制定國憲,促成省憲、改訂軍制、屯墾實邊、整理財政、發展教育、振興實業,開拓交通、救濟民生諸大端,必須集全國人之心思才力以為之,庶克有濟。現擬組織兩種會議,一曰善後會議,以解決時局糾紛,籌備建設方案為主旨,擬於一個月內集議,其會議簡章另行電達。二曰國民代表會議,擬據美國費城會議先例,解決一切根本問題,期以三個月內齊集。其集議會章,俟善後會議議定後即行公佈。會議完成之日,即祺瑞卸責之時。總之,此次暫膺艱巨,實欲本良心之主張,冀為徹底之改革,謹宣肝膈,期喻微衷。邦人君子,幸垂教焉。段祺瑞。馬。」

    段祺瑞於13年11月23日由天津乘專車至北京,馮玉祥和黃郛都在車站迎接。第二天,段即在陸軍部大禮堂宣誓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執政,並公佈中華民國臨時執政府制六條:

    第一條:中華民國臨時政府以臨時執政總攬軍民政務,統率海陸軍。

    第二條:臨時執政對於外國為中華民國之代表。

    第三條:臨時政府設置國務員,贊襄臨時執政處理國務。

    臨時政府之命令及關於國務之文書,由國務員副署。

    第四條:臨時執政命國務員分長外交、內務、財政、陸軍、海軍、司法、教育、農商、交通各部。

    第五條:臨時執政召集國務員開國務會議。

    第六條:本制自公佈之日施行,俟正式政府成立,即行廢止。

    段祺瑞就任執政後,就發表內閣名單如下:

    臨時執政:段祺瑞

    內務總長:龔心湛

    財政總長:李思浩

    外交總長:唐紹儀

    陸軍總長:吳光新

    海軍總長:林建章

    司法總長:章士釗

    教育總長:王九齡

    交通總長:葉恭綽

    農商總長:楊庶堪

    執政府就設在陸軍部,執政府秘書廳則設在相連的海軍部,秘書長為梁鴻志。

    臨時執政府是過渡性的組織,執政總攬軍民政務,統率陸海軍。不設內閣總理,實行民主集權制。

    和臨時執政府配合的,是國會成立非常會議,由未參加賄選曹錕的國會議員組成,於11月25日通過組織大綱公佈,共11條如下:

    第一條:本會議由未參加十二年十月五日非法大總統選舉會之國會議員組織之。

    第二條:本會議制定一切臨時法規,並議決關於政治重要事件。

    第三條:本會議非有十四省以上之議員列席,不得開議。

    蒙古、西藏、青海、華僑各選舉區以省論。

    第四條:本會議之議事以列席議員過半數決之。

    第五條:本會議設行政委員,執行一切事務,由各省議員互選一人充之。

    第六條:本會議開會之主席由行政委員依次充任。

    第七條:本會議得設各委員會。

    第八條:本會議設秘書廳承行政委員會之命令,辦理事務。

    第九條:本會議至正式代表民意機關完全成立時為止。

    第十條:本大綱有議員十人以上之連署得提修正案,以列席三分之二以上議決之。

    第十一條:本大綱自議決宣佈日施行。

    段祺瑞就任執政後不顧大多數國人,尤其是國民黨的反對,決定召開善後會議,依照善後會議組織條例第二條分別邀請,計合於第一項有勳勞於國家資格的,有孫中山和黎元洪兩人,段於14年1月1日分別緻電孫、黎兩氏,電云:

    「北京孫中山先生、天津黎宋卿先生勳鑒:共和肇建,已十三年,追維締造之初,同負艱難之責。乃自創始以迄於今,國困民貧,兵多法敝,獨居深念,寢饋難安。因此不辭勞怨,不避艱險,暫膺重任,冀盡我心。方今急務,治標以和平統一為先,治本以解決大法為重。善後會議所以治其標,國民代表會議所以治其本。善後會議條例前經公佈,計邀鑒察!現擬盡本年二月一日以前在北京開會,敬請我公惠臨,共商大計。如因事不能列席,即乞迅派全權代表與會。民生憔悴,國勢憑陵,憶當年袍澤之勞,動此日纓冠之念。想我公必具同情也。至國民代表會議,應由全國人民公意組織,以符主權在民之意。合併附陳,統希賜覆,無任企禱。祺瑞。」

    同日段又電上海分致唐紹儀、章炳麟,岑春煊,電云:

    「上海唐少川、章太炎、岑雲階先生鑒:善後會議條例前經公佈,計邀鑒察。此會專為整理軍事、財政及籌議建設方案而設,並為國民代表會議之促進。質而言之,即溝通各方之意思,由各省以及全國共謀和平統一,擬盡本年二月一日以前在北京開會。素仰我公愛護民國,休戚與共,學術湛深,經驗宏富,守正不阿,久孚人望。敬請惠然肯來,共商大計;至關於國家根本大法,應照馬電組織國民代表會議,由全國人民公意解決,以符主權在民之意。特電布臆,即希電復。祺瑞東」

    另電致王士珍等,電云:

    「北京王聘卿、汪精衛、黃膺白、熊秉三、趙次珊、胡適之、李印泉、潘力山、烏澤生、劉慰齋、楊暢卿、邵次公、彭臨九、李伯申、湯斐予、林宗孟,天津張敬輿、嚴范蓀、梁卓如、朱桂莘、楊鄰葛、饒宓僧,上海王竹村、楊滄白、褚慧僧、虞洽卿,香港梁燕孫,諸先生鑒:善後會議條例前經公佈,計邀鑒察,此會專為整理軍事、財政及籌議建設方案而設,並為國民代表會議之促進。質而言之,即溝通各方之意思,由各省以及全國共謀和平統一。擬盡本年二月一日以前在北京開會。素仰我公學術湛深,經驗宏富,守正不阿,久孚人望。敬請惠然肯來,共商大計。至關國家根本大法,應照馬電組織國民代表會議,由全國人民公意解決,以符主權在民之意。特電布臆,即希電復。祺瑞東。」

    段並電致各省區法團云:

    「北京、天津、上海、漢口總商會,暨各省區省議會、省教育會、省總商會、省農會均鑒,照善後會議條例第六條之規定。應設專門委員會審查大會所交議案,並得出席報告及陳述意見。茲決定聘請左列各團體人員為委員:(一)省議會議長一人。(二)省教育會會長一人。(三)省總商會會長一人。(四)省農會會長一人。(五)北京、天津、上海、漢口總商會會長一人。(六)各特別區與省同,無者缺之。善後會議現定於二月一日開會,望即迅速赴京與會,並盼將赴京人員姓名及行期先行電告為盼。段祺瑞艷。」

    孫中山一直反對召開善後會議,認為善後會議不能代表全國各黨派和各階層,因此不是一個解決國是的機構,所以在段祺瑞決定召開善後會議時,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就發表一項宣言,聲明對於善後會議的召開不能贊同。

    國民黨的宣言如下:

    「去歲十一月十三日,本黨總理公佈對於時局之宣言,主張開國民會議,以解決時局,而先之以預備會議,以議定國民會議之基礎條件,召開日期,選舉方法等。預備會議之構成分子,為現代實業團體、商會、教育會、大學、各省學生聯合會、農會、工會,共同反對曹吳各軍及各政黨。國民會議之構成分子,與之相同,惟選舉方法及人數,較預備會議為繁且密,以期得真正之民意。自宣言公佈以來,海內外各民眾團體,群起響應,函電絡繹,披露報端,為國人所共見。而各處國民會議促成會,更風起雲湧,進行積極。宣言所主張為人民心理之所同,於此可證。臨時執政府所召集之善後會議及國民代表會議,其國民代表會議之組織方法,未知何如?至於善後會議條件,則其組織方法,並非以人民團體為基礎,故本黨總理於一月十七日復電臨時執政府,提出兩條件:其一,善後會議加入現代實業團體、商會、教育會、大學、各省學生聯合會、農會、工會諸代表。其二,善後會議,雖可討論軍制財政諸問題,而最後決定之權,當還於國民會議。並聲明如臨時執政府能容納此兩條件,則對於善後會議,當表贊同。此為本黨總理對於臨時執政府最大限度之讓步。二十九日,臨時執政府之復電,對於此兩條件,未能容納,而本黨總理臥病未痊,未能親決庶務,故中央執行委員會仰體本黨總理意旨,議決對於善後會議,不能贊同。凡讀本黨總理十一月十三日之宣言及一月十七日之復電者,當知此決議實為本黨必然之結果。惟本黨尚有當鄭重為臨時執政府暨國民告者:本黨總理一月十七日之復電,一方表示尊重民意之堅決態度,一方表示對於臨時執政府相當讓步之精神。本黨仍守此堅決及讓步之旨,務期真正民意,得以充分表現,以為解決時局之最高機關。本黨當竭其力之所能至,以觀厥成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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