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學史(羅素) 第04卷 近代哲學:第01篇 從文藝復興到 第四章 埃拉斯摩和莫爾
    在北方各國,文藝復興運動比在意大利開始得遲,不久又和宗教改革混纏在一起。

    但是十六世紀初也有個短期間,新學問在法國、英國和德國沒捲入神學論爭的漩渦,生

    氣勃勃地四處散播著。這個北文藝復興運動有許多地方和意大利的文藝復興大不相同。

    它不混亂無主,也不超脫道德意味;相反,卻和虔誠與公德分不開。北文藝復興很注意

    將學問標準用到聖經上,得到一個比《拉丁語普及本聖經》更正確的聖經版本。這運動

    不如它的意大利先驅輝煌燦爛,卻比較牢固;

    比較少關切個人炫耀學識,而更渴望把學問盡可能地廣泛傳佈。

    埃拉斯摩(Erasmus)和托馬斯-莫爾爵士(SirThomas More)這兩人,可算是北文

    藝復興運動的典型代表。他們是親密的朋友,有不少共通處。兩人都學識淵博,固然莫

    爾博學不及埃拉斯摩;兩人都輕視經院哲學;兩人都抱定由內部實行教會革新的志向,

    可是當新教分裂發生時,又都對它悲歎不滿;兩人都寫一手雋妙、幽默而極度老練的文

    章。在路德叛教以前,他們是思想上的首領;但是在這之後,新舊兩邊的世界都變得過

    於激烈,他們這種類型的人就不合時宜了。

    莫爾殉教死了,埃拉斯摩落魄潦倒。

    無論埃拉斯摩或莫爾,都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哲學家。我所以論述這兩人,理由就在

    於他們可為實例說明革命前時代的性格,在這種時代普遍有溫和改良的要求,而怯懦的

    人尚未讓過激派嚇得倒向反動。他們又體現出抗逆經院哲學這件事的特色,即嫌惡神學

    或哲學中一切體系性的東西。

    埃拉斯摩(1466—1536)生在鹿特丹。他是私生子,因此關於自己的出生委細,編

    造了一套浪漫性的假話。實際,他的父親是個祭司,一個稍有學問、懂得希臘語的人。

    埃拉斯摩的生身父母在他尚未成年時死去,他的那些監護人(顯然因為侵吞了他的錢)

    哄誘他當了斯泰因(Steyn)的修道院的修士,這是他畢生悔恨的一步。監護人裡有一個

    是學校教師,可是他所知道的拉丁語比埃拉斯摩身為小學生已經知道的還差。這位老師

    回復這孩子來的一件拉丁文書札,在信中說:

    巴蛞荒閽儺湊庋典雅的信,請給加上註解吧。」

    1493年,埃拉斯摩當上剛佈雷地方主教的秘書,該主教是金羊毛騎士團的團宗。這

    給了他離開修道院去遊歷的好機會,只不過並非如他的素願去意大利罷了。他的希臘文

    知識當時還很粗淺,但他在拉丁語方面具備高度素養;為羅倫佐-瓦拉的那本論拉丁語

    的種種雅致的書,埃拉斯摩格外景仰瓦拉。他認為用拉丁文和真信仰完全可以並容,還

    舉奧古斯丁和傑羅姆為例——看來他明明忘記了傑羅姆的那個夢:夢中我主痛斥他讀西

    塞羅的作品。

    埃拉斯摩一度入巴黎大學,但是在那裡找不到對自己有益處的東西。這大學從經院

    哲學發端直到蓋森和宗教會議運動,曾有過它的黃金時代,但是現在老的論爭都乾枯無

    味了。托馬斯派和司各脫派原先合稱古代派,這派人對奧卡姆主義者論斥爭辯,後者稱

    作名目論派又稱近代派。終於在1482年兩派和解,攜手一致對抗人文主義者;當時大學

    界以外,人文主義者在巴黎蒸蒸日上。埃拉斯摩憎惡經院哲學家,認為他們老朽過時。

    他在一封信裡提到,他因為想取得博士學位,竭力不談一點優雅或雋妙的事。任何一派

    哲學,甚至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他都不真正喜好;只不過這兩人既然是古代人,談到

    時必須表示尊敬罷了。

    1499年埃拉斯摩初訪英國,愛好英國的吻女孩子的風習。他在英國結交寇理特和莫

    爾,兩人勸勉他不要玩弄文墨上的彫蟲小技,著手鄭重的工作。寇理特開講聖經課程,

    卻不懂希臘語;埃拉斯摩感覺自己願在聖經上面下功夫,認為希臘語知識萬不可不備。

    他在1500年年初離英國後,儘管窮得聘不起教師,自己開始學習希臘語;到1502年秋天,

    他已學得精嫻熟練,而在1506年去意大利的時候,他發覺意大利人沒什麼可讓他學的了。

    他決意編訂聖傑羅姆的著作,再出版一部附有新拉丁譯文的希臘文新約聖經,這兩件事

    都在1516年完成。他發現《拉丁語普及本聖經》裡有種種錯誤,這個發現後來在宗教論

    爭中對新教徒有好處。埃拉斯摩也打算學會希伯來文,但是把它丟下了。

    埃拉斯摩寫的書唯一還有人讀的就是《愚神頌讚》(The PraiseoaeAEolly)。這

    本書的構思是1509年他從意大利去英國途中,正當跨越阿爾卑斯山的時候萌發的。他在

    倫敦托馬斯-莫爾爵士宅中迅速把它寫成;書題獻給莫爾,還戲謔地影射指出,由於-

    oros」作「愚人」解,題獻得正合適。書中愚神親身自白;她自誇自讚,興致勃勃,

    她的詞句配上霍爾班的插圖,更添生色。愚神的自白涉及人生一切方面,涉及所有的階

    級和職業。要不是有她,人類就要絕滅,因為哪個不愚能結婚?為當作智慧的解毒劑,

    她勸人「娶妻子——這種動物極愚戇無害,然而極便利有用,可以柔化、緩和男人的僵

    板與陰鬱的心情。」離了阿諛或免除自私心,誰會幸福?

    然而這樣的幸福是愚蠢。最幸福的人就是那些頂近乎畜類、委棄理性的人。至高的

    幸福是建立在幻想上的幸福,因為它的代價最低:想像自己為王比實際成王要容易。埃

    拉斯摩然後又來取笑民族驕傲和職業上的自負:學藝各科的教授先生們幾乎個個自負得

    不成話,從自負裡討幸福。

    書中有些段落裡,嘲諷轉成謾罵,愚神吐露埃拉斯摩的鄭重意見;這些段落談的是

    各種教會弊端。祭司用來「計算每個靈魂在煉獄中的居留時間」的赦罪符和免罪券;禮

    拜聖徒,乃至禮拜聖馬利亞,「她的盲目的獻身者認為將聖母放在聖子前是禮儀」;神

    學家們關於三位一體和道成肉身的爭論;化體說;經院哲學各流派;教皇,樞機主教和

    主教——

    這一切全受到猛烈的訕笑。特別猛烈的是對修道會僧的攻擊,說他們是「精神錯亂

    的蠢物」,他們簡直不帶一點宗教氣,然而「深深地愛戀自己,是個人幸福的癡賞家。」

    照他們的行動舉止看,好像全部信仰都在於瑣屑的禮式小節:「縛涼鞋準確要打多少個

    結;各式衣裝分別取什麼特異顏色,用什麼衣料做成;腰帶多麼寬,多麼長,」等等。

    疤他們在末日審判席前的聲辯想必是妙不可言:一個要誇說他如何只以魚為食,淨滅

    了他的肉慾;另一個要強調他在世的時光大部分是在詠唱聖歌的禮拜式中度過的;……

    又一個極力說他六十年當中連碰也沒碰過一文錢,除隔著厚厚的手套去摸索不算。」可

    是基督會搶口說:「你們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我只留給你們彼此相愛這一

    條教訓,這教訓我沒聽哪個聲辯說他已經忠實履行了。」然而在塵世上大家都怕這幫人,

    因為他們從神工閣子中知道許多私密事,遇到酒醉的時候常常順口洩露。

    也沒有饒過教皇。教皇應當以謙遜和清貧來傚法他們的主。「他們的唯一武器應該

    是聖神武器;的確,在這種武器的使用上,他們慷慨之至,例如他們的禁止聖事、停權、

    譴責、重誡、大絕罰和小絕罰,以及他們的怒聲咆哮的敕令,這些敕令打擊了他們所申

    斥的對象;但是這些至聖的神父,除了對待那種受魔鬼唆使、目中對神不抱敬畏、凶毒

    惡意地圖謀減損聖彼得世襲財產的人以外,決不頻頻發佈敕令。」

    從這種段落看,會以為埃拉斯摩想必歡迎宗教改革,但是實際不然。

    書結尾鄭重提出,真信仰乃是一種愚癡。通篇有兩類愚癡,一類受到嘲諷的頌揚,

    另一類受到真心的頌揚;真心頌揚的愚癡即基督徒淳樸性格中顯露出來的那類愚癡。這

    種頌揚和埃拉斯摩對經院哲學的厭惡,以及對使用非古典拉丁語的學者博士們的厭惡是

    表裡相連的。但是它尚有更深刻的一面。據我知道,這是盧梭的《薩瓦牧師》(Savoya

    rdVicar)所發揮的見解在文獻中的第一次出現,按這個見解,真的宗教信仰不出於知而

    發於情,精心錘煉的神學全部是多餘的。這種看法已日益流行,目前在新教徒中間差不

    多普遍都接受了。

    它在本質上是北方的重情主義對希臘尚知主義的排斥。

    埃拉斯摩二度訪問英國,逗留五年(1509—14),一部分時間在倫敦,一部分時間

    在劍橋。他對於激發英國的人文主義起了不小影響。英國公學的教育直到不久以前,還

    幾乎完全保持他當初所想望的那種樣子:徹底打好希臘語和拉丁語的基礎,不僅包括翻

    譯,也包括韻文和散文寫作。科學儘管從十七世紀以來就在知識方面占最優勢,倒認為

    不值得上等人士或神學家注意;柏拉圖的東西應該學,但是柏拉圖認為值得學的科目另

    當別論。所有這些都和埃拉斯摩的影響方向一致。

    文藝復興時代的人懷有漫無邊際的好奇心;海辛哈說:

    岸人耳目的變故、有趣的細情、珍聞、怪事,從來也不夠滿足這些人的慾望。」

    然而最初他們並不在現實世界裡,卻在故紙堆中尋求這種東西。埃拉斯摩雖然對世界情

    況有興趣,但是不會生啖消化,必須先經過拉丁語或希臘語的加工炮製,他才能同化吸

    收。對旅行人的經歷見聞要打幾分折扣,而普林尼書中載的什麼奇跡絕物倒深信不疑。

    不過,人的好奇心逐漸從書本轉移到現實世界裡;大家不再注意古典作家筆下的野人奇

    獸,而對實際發現的野人和奇獸發生了興趣。加利班來源出於蒙台涅,蒙台涅的食人生

    番出於旅行人。「食人族和頭生在肩膀下面的人」,奧賽羅曾眼見過,不是從古代流傳

    下來的話。

    這樣,文藝復興時代人的好奇心就從向來文學性的漸漸轉成科學性的。好一股新事

    實的洪流排山倒海而來,人們起初只能讓這洪流挾持著往前湧進。那些老思想體系顯然

    錯了;

    亞里士多德的物理學、托勒密的天文學、以及蓋蘭的醫學,再勉強擴展也不能包括

    已有的種種發現。蒙台涅和莎士比亞滿足於混亂:從事新發現其樂無窮,而體系乃是從

    事新發現的死敵。一直到十七世紀,人們構造思想體系的能力才趕上關於各種事實的新

    知識。不過所有這些話扯得離埃拉斯摩遠了,對他來講,哥倫布不如阿戈船航海者有意

    思。

    埃拉斯摩的文字癖深到無可救藥、恬不知恥。他寫了一本書叫《基督徒士兵須知》

    (Enchiridionmilitischristiani),奉告未受過教育的軍人,說他們應該讀聖經,還

    要讀柏拉圖、安布洛斯、傑羅姆和奧古斯丁的著作。他編成一部包羅宏富的拉丁語格言

    集,在後幾版中又增補許多希臘語格言;他的本旨是想讓人能夠把拉丁語寫得合拉丁語

    用法習慣。他作了一本異常成功的《對話》(Colloguies)書,教人如何用拉丁語敘談

    木球戲一類的日常事情。這在當時的用途或許比現在顯得要大。那時候拉丁語是獨一無

    二的國際用語;巴黎大學的學生來自西歐各地,說不定常常遇上這種事:兩個學生能用

    來進行交談的語言只有拉丁語。

    宗教改革以後,埃拉斯摩起先住在盧凡(Louvain),當時盧凡還守著十足的舊教正

    統;後來他住在巴澤爾(Basel),那裡已經改奉新教。雙方各自盡力羅致他,但是籠絡

    很久無功效。如前文所說,他對教會弊端和教皇的罪惡曾經表示過激烈意見;在1518年,

    也正是路德叛教那年,他還發表一個叫《吃閉門羹的尤理烏斯》(Ju-liusExclusus)

    的諷刺作品,單寫尤理烏斯二世進天國未成。但是路德的強暴作風惹他生厭,而且他也

    憎惡鬥爭;最後他終於投身到舊教一邊。1524年他寫了一個維護自由意志的著作,而路

    德信奉奧古斯丁的見解更誇大渲染,否定自由意志。路德的答辯蠻橫凶狠,逼得埃拉斯

    摩進一步倒向反動。從這時直到他老死,他的聲望地位江河日下。他素來總是膽弱心怯,

    而時代已經不再適合懦夫了。對於正直的人,可抉擇的光榮道路只有殉教或勝利。他的

    朋友托馬斯-莫爾爵士被迫選擇了殉教,埃拉斯摩說:「要是當初莫爾根本沒惹那危險

    事,神學上的問題留給神學家去管多好。」埃拉斯摩活得太長,進入了一個新善新惡—

    英雄骨氣和不容異己——的時代,這兩樣哪一樣也不是他能夠學會的。

    托馬斯-莫爾爵士(1478—1535)論為人比埃拉斯摩可佩得多,但是從影響看,地

    位卻差得遠。莫爾是人文主義者,但也是個虛心深誠的人。他在牛津大學時,著手學習

    希臘語,這在那時候很不尋常,因此他被人當成對意大利的不信者表好感。校當局和他

    的父親大為不滿,他於是被牛津大學革除。

    隨後他迷上卡爾圖斯教團,親身實踐極端的苦行生活,尋思加入這個教團。正當這

    時,他初遇埃拉斯摩,分明是因為埃拉斯摩的影響,他踟躕沒有走這一步。莫爾的父親

    是個法律家,他決定也從事父親的這行職業。1504年他作了下院議員,帶頭反對亨利七

    世增課新稅的要求。在這事上他成功了,但是國王激怒得發狂;他把莫爾的父親投進倫

    敦塔,不過,納款一百鎊後又釋放出來。1509年英王逝世,莫爾再操法律業,並且得到

    亨利八世的寵信。他在1514年受封爵士,被任用參與各種外交使團。亨利八世屢次召請

    他進宮,但是莫爾總不去;最後,國王不待邀請,自己到他在徹爾西(Chelsea)的家中,

    和他一同進餐。莫爾對亨利八世並不存幻想;有一次人家祝賀他受國王的愛顧,他回答:

    凹偈刮夷爾的人頭真會讓他得到一座法國城池,這顆頭準得落地。」

    武爾濟倒敗時,國王任命莫爾為大法官來接替他。和通常慣例相反,莫爾對訴訟當

    事人的饋贈一概回絕。他不久就失寵,因為亨利八世為了娶安-布琳(AnneBoleyn),

    決意離棄阿拉貢的凱薩林(CatherineoaeAragon),莫爾堅定不移地反對這樁離婚案。

    他於是在1532年辭官。莫爾去職後,每年僅有錢一百鎊,由此可見他在任時的剛直清廉。

    儘管莫爾與國王意見不和,亨利八世仍舊邀請他參加他與安-布琳的婚禮,但是莫爾不

    接受邀請。1534年,亨利八世設法讓國會通過「至權法案」,宣佈他(而非教皇)是英

    國教會的首領。

    在這項法案之下規定必須作一次「承認至權宣誓」,莫爾拒絕宣誓;這只是近似叛

    逆,罪不該死。然而又憑著極靠不住的證詞,證明他說過國會根本-不-能讓亨利當上

    教會領袖的話;按這項證據,他被判成大逆犯,斬首處決。他的財產移交給伊麗莎白公

    主,公主把它一直保存到她逝世的一天。

    莫爾為人們記憶,幾乎全由於他寫的《烏托邦》(Utopia)(1518)

    N諭邪釷悄習肭虻囊桓齙河歟島上一切事都做得盡善盡美。曾經有個叫拉斐爾-

    希斯洛德(Raphael Hythloday)的航海人偶然來到這個島上,度過五年,為讓人知道該

    島的賢明制度才返回歐洲。

    在烏托邦同在柏拉圖的理想國一樣,所有東西盡歸公有,因為凡存在私有財產的地

    方,公益就不能振興,離了共產制度決不會有平等。在對話中,莫爾提出反論說,共產

    制會使人懶散,會破壞對官長的尊敬;對這點,拉斐爾回答,若是在烏托邦中居住過的

    人,誰也不會講這話。

    烏托邦中有五十四個城市,除一個是首都外,全部仿同樣格局。街道都是二十英尺

    寬,所有私人住宅一模一式,一個門朝大街,一個門通庭園。門不裝鎖,人人可以進入

    任何人家。屋頂是平的。每隔十年大家調換一次房屋——這顯然是為了杜絕佔有感。鄉

    間有農場,每個農場擁有的人數不下於四十個,包括兩名奴隸;各農場由年老賢達的

    主夫妻管轄。雛雞不由母雞孵,在孵卵妻裡孵化(在莫爾的時代還沒有孵卵器)。所有

    人穿著一律,只是男子和女子、已婚者與未婚者的服裝有所不同。衣服式樣一成不變,

    冬裝和夏裝也不加區別。工作當中,穿皮革或毛皮製的服裝;一套服裝經用七年。他們

    停止工作的時候,在工作服外面披上一件毛織斗篷。這種斗篷全一樣,而且就是羊毛天

    然本色的。各戶裁製自家的衣裳。

    一切人無分男女每日工作六小時,午飯前三小時,午飯後三小時。所有的人都在八

    點鐘上床,睡眠八小時。清晨起有講演,雖然這種講演並不帶強制性質,大批人還是去

    聽講。

    晚飯後娛樂占一小時。因為既無閒漢,也沒有無用的工作,六小時工作已足夠;據

    說,在我們這裡,婦女、祭司、富人、僕役和乞丐,一般都不干有用的活,並且因為存

    在著富人,大量勞力耗費在生產非必需的奢侈品上面;這一切在烏托邦裡都避免了。有

    的時候,發覺物資有餘,官長便宣佈暫時縮減每日工時。

    有些人被選舉出來當學者,只要他們不負眾望,就豁免其它工作。與政務有關的人,

    全部由學者中遴選。政體是代議民主政體,採用間接選舉制。居最高地位的是一個終身

    選任的主公,但是他如果專制暴虐,也可以把他廢黜。

    家族生活是族長制的;既婚的兒子住在父親家中,只要父親尚不老邁昏憒,便受他

    管束。如果哪個家族增殖得過於龐大,多餘的子女便遷進別族去。若某個城市發展得太

    大,便把一部分住民移到另一個城市。假如所有城市都過於大了,就在荒地上建造一座

    新城市。至於全部荒地用盡以後該怎麼辦,一字沒提。為供食用而宰殺牲畜,全歸奴隸

    做,以防自由民懂得殘忍。烏托邦裡有為病者設的醫院,非常完善,所以生病的人很願

    意進醫院。在家吃飯也是許可的,不過大多數的人在公會堂中吃飯。在這裡,「賤活」

    由奴隸干,但是烹菜做飯婦女承當,年齡較大的孩子伺候進膳。男的坐一張條案,女的

    坐另一張條案;奶娘們帶領五歲以下的兒童在另一個房間進餐。所有婦女都給自己的孩

    子哺乳。五歲以上的兒童,年紀幼小還不能服伺用飯的,在長輩們進餐時,「鴉雀無聲

    地站立一旁」;他們沒有單另飯食,必須滿足於餐桌上給他們的殘羹剩飯。

    談到婚姻,無論男方或女方在結婚時若不是童身,要受嚴懲;發生姦情的人家,家

    長難免為疏忽大意招來醜名聲。結婚之前,新娘和新郎彼此裸體對看;馬不先除下鞍韉

    轡頭沒有人要買,在婚姻事上應當是一樣道理。夫婦有一方犯通姦或「無可容忍的乖張

    任性」,可以離婚,但是犯罪的一方就不能再度婚嫁。有時候完全因為雙方希望離婚,

    也許可離婚。破壞婚姻關係的人罰當奴隸。

    烏托邦有對外貿易,這主要是為得到島上所缺的鐵。貿易也用來滿足有關戰爭的種

    種需要。烏托邦人輕視戰功榮耀,不過所有人都學習如何作戰,男人學,女人也學。他

    們為三種目的使用戰爭手段:本國受到侵犯時保衛國土;把盟邦疆域從侵略者手中拯救

    出來;或者使某個被壓迫的民族從暴政下得到解放。但是只要做得到,烏托邦人總設法

    讓僱傭兵為自己打仗。他們一心使其他民族對他們欠下債,再讓那些民族出僱傭兵折償

    債務。又為了戰爭,烏托邦人感到金銀貯備有用處,因為能用它來支付外國僱傭兵的報

    酬。至於他們自己卻沒有錢幣,還用金子做尿壺和鎖奴隸的鎖鏈,好叫人賤視黃金。珍

    珠鑽石用作幼兒裝飾品,成人決不用。逢有戰爭,烏托邦人對能殺死敵國君主者高懸重

    賞;對活捉君主來獻的人,或者對自願歸降的君主本人,賞格更為優厚。他們憐恤敵兵

    中的平民,「因為知道這些人受君主和首領的瘋狂暴怒迫脅驅使,違逆本願而戰。」婦

    女和男子同樣上陣,但是烏托邦人卻不強制任何人戰鬥。「他們設計發明種種兵器,有

    驚人的巧思匠心。」可見烏托邦人在對待戰爭的態度上面,明理勝過豪勇;不過於必要

    時,他們也表現出極大的勇敢。

    關於道德方面,據書裡講,烏托邦人太偏於認為快樂即是福。不過這看法也沒有不

    良後果,因為他們認為在死後,善者有報,惡者有罰。他們不是禁慾主義者,把齋戒看

    成是傻事。烏托邦人中間流行著多種宗教,一切宗教受到寬容對待。

    幾乎人人信仰神和永生;少數沒這信仰的人不算公民,不能參加政治生活,除此以

    外倒也無擾無患。有些信仰虔誠的人戒肉食,棄絕婚姻;大家把這類人視為聖德高潔,

    卻不認為他們聰明。女子若是年老寡居的,也能當祭司。祭司數目寥寥;他們有尊榮,

    但是無實權。

    當奴隸的是那種犯重罪被判刑的人,或是在自己國裡被宣告死刑、但是烏托邦人同

    意收容作奴隸的外國人。

    有人患了痛苦的不治之症,便勸告他莫如自殺,但是假若病者不肯自殺,便給他細

    心周到的照料。

    拉斐爾-希斯洛德述說他向烏托邦人宣講基督教,許多人聽說基督反對私有財產,

    就改奉了基督教。不斷地強調共產制度的重要意義;書將近末尾,他說在一切別的國度,

    拔椅能見到富人們的某種狼狽為奸,假借國家的名義和幌子,獲得自己的利益。」

    莫爾的《烏托邦》一書在很多點上帶著驚人的開明進步精神。我並不特別指他為共

    產制度說教,這是許多宗教運動的傳統老套;我指的卻是關於戰爭、關於宗教和信教自

    由、反對濫殺動物(書中有一段極流暢動人的反對狩獵的話)、以及贊成刑法寬大等的

    意見。(這本書開頭就是一起反對盜竊罪處死刑的議論。)可是必須承認,莫爾的烏托

    邦裡的生活也好像大部分其它烏托邦裡的生活,會單調枯燥得受不了。參差多樣,對幸

    福來講是命脈,在烏托邦中幾乎絲毫見不到。這點是一切計劃性社會制度的缺陷,空想

    的制度如此,現實的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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