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利弗的故事 正文 第31節
    回到紐約,已經是星期三的晚上了。那天早上瑪西就把丹佛店裡的事都安排停當了,當時我們還合計過,要不要再去打一場雪仗玩兒。不過最後還是超越自我的種種考慮佔了上風。也該回去重新工作了。那件案子雖已快要審結(我跟巴裡-波拉克的電話聯繫始終沒有斷過),我還說不定可以在最後關頭給他幫上點忙呢。

    要出租車的人排成了望不見頭的長龍,我們等得連腳跟都快要凍僵了。好容易才算輪到了我們。停在我們面前的,真讓人以為是只壓癟了的黃聽子。這就是紐約的出租車了。

    「昆斯不去1,」那司機對我們的招呼是這樣一聲咆哮。

    1昆斯區是紐約市的行政區之一,在長島上,屬紐約的東郊。拉瓜迪亞機場和肯尼迪國際機場都在該區。看來這司機是只想往西,去做鬧市曼哈頓的生意。

    「我們也不去昆斯,」我一邊說一邊就去拉他的破車門,「我們要去東六一十四號街二十三號。」

    我們兩個都上了車。去哪兒我已經說過了,從法律的意義上講,手續已經完備,他這就應該把我們按址送達了。

    「我們去東八十六號街五○四號。」

    什麼?

    瑪西的這一聲吩咐,倒著實讓我嚇了一大跳。

    「那是什麼地方?是誰的家?」我問。

    「是我們的家。」她微微一笑。

    「是我們的家?」

    「你是怎麼回事,老兄?」那開車的問。「莫非得了健忘症了?」

    「你是怎麼回事,開車的老弟?」我頂了他一句。「你是伍迪-艾倫1?」

    1伍迪-艾倫(1935—):美國當代幽默作家、著名的喜劇演員。

    「我至少還記得自己的家在什麼地方,」他也不甘示弱。

    這時司機的同行們早已喇叭聲咒罵聲鬧哄哄響成了一片,催他快把車開走。

    「好了——你們到底去哪兒?」他於是就問。

    瑪西說:「就是東八十六號街。」然後又咬著我的耳朵說,到路上再給我解釋。這說客氣點也是個突然襲擊,我事先根本一無所知。

    用軍事上的術語來說,這個地方叫做非軍事區——雙方軍隊都不得屯兵佈防的地帶。這是瑪西想出來的主意,也就是說,要找上一套房間,既不屬於她,也不屬於我,甚至也不算我們倆共同所有,而應該純粹是個中立地帶。

    好吧,這話也言之有理。我那個蹩腳的住處是太差勁了點。再說,這邋遢生活的考驗,她也已經經受住了。

    「怎麼樣?」瑪西問。

    沒說的,這套房間實在太高級了。看去簡直就跟賓寧代爾大樓頂上幾層那些最高規格的套房是一樣的水平。我就見過一些年輕輕的小夫妻,他們一看到這樣豪華的住房模型,就兩眼死死盯住,做起美夢來:「哎呀,要是我們能有這樣的居住水平就好了。」

    瑪西帶我去看了起居室,看了那新花樣百出的廚房(「我一定要去學烹調,奧利弗。」),看了她未來的辦公室,又看了那超規格的臥房,最後是一份特大的驚喜:供我專用的辦公室。

    是的。在這裡男主人和女主人都各有適合其職業特點的辦公室。我的辦公室裡是清一色的皮沙發皮椅子。有克羅米架子的玻璃書櫥可以放我的法律參考書。還有先進的照明設備。總之一切應有盡有。

    「怎麼樣?」瑪西又問。她這分明是希望我馬上大唱讚歌的意思。

    「這是在做夢吧,」我說。

    可不知道為什麼,我總覺得我們恍愧是身在舞台上,這是一個劇本裡描寫的舞台置景。這個劇本,當然是她寫的了。

    為什麼我心裡又總有些異樣的感覺呢?

    「你的心情怎麼樣?」

    幾天不見,倫敦醫生卻還是原來的思路,一點不變。

    「你瞧,房租我們是各半分擔的。」

    我話出了口心裡卻暗暗嘀咕:得了吧,他問的是心情怎麼樣,跟誰付房租怎麼扯得上?而且說實在的,誰付房租的事我也根本就沒有放在心上。

    「倒不是我自尊心太強,大夫。可她總是這樣,我們倆的生活……她總要全都由她來安排。」

    停了一下。

    「我可以告訴你,我根本不喜歡把房間裝模得那麼花哨。也不喜歡把燈光搞得那麼羅曼蒂克。那都是胡鬧,難道她會不明白?當年詹尼買回新家來的都是些蹩腳的舊傢俱,床是嘎吱嘎吱響的,桌子是誰也看不上眼的,攏共才花了九十七塊錢!我們的餐桌上除了蟑螂從來沒有外客光臨。冬天風大,左鄰右舍燒些什麼菜來吃,我們鼻子裡都聞得一清二楚。那份寒愴也真是到了家了!」

    又停了一下。

    「可是我們卻很快樂,說真的,日子過得苦些我心裡從來也不在意。啊,對了,有件事我倒是忘不了的,那是有一次我們的床斷了一條腿——要知道當時我們正好是在床上啦。這一下可把我們逗得哈哈大笑。」

    又停了一下。『奧利弗呀,你這都在扯些啥呀?

    我想我的意思是想說,瑪西的那套新房我是不喜歡的。

    是的,我這個簇新的辦公室只是供人參觀的。我碰到什麼問題需要動動腦筋時,還是回我的老房子裡去。我的參考書都還在那兒。那兒的一應帳單我也都照付不誤。逢到瑪西外出時,我也還是寧可去那兒住。

    如今聖誕節已臨到「倒計時」的階段,你看你看,瑪西卻又偏偏不在身邊了。這兩天她在芝加哥。

    我的心裡只覺得不自在。

    因為今天晚上我又得打個夜工了。在八十六號街的那個仙山瓊閣裡我是幹不了活的。再說紐約已經到處綴滿冬青枝了。我現在雖說有兩套住房,卻到哪兒都得去挨寂寞,心裡實在感到彆扭。我又不好意思打電話去找菲爾談談心。一談就瞞不過去:我是孤零零一個人在家裡。

    因此,12月12日這一天,巴雷特就躲在他的地下洞府裡加班工作,在大本大本散發著霉味的判案彙編裡查找判例。心中是多麼嚮往那個不可復得的好時光啊。

    那時候我只要∼投入工作,就寂寞頓消,苦樂不曉,專心到可以忘掉身外的一切。可是誰叫我新近得了這種本事呢,我現在就會反思,在心理學上這叫做內省。我已經不會「外省」了。也就是說,人家的事我已經集中不了心思去思考了。我不是在那裡潛心研究《梅斯特訴佐治亞州》一案,我心潮翻騰想個沒完的是想我自己。

    更何況辦公大樓電梯裡放音樂的喇叭如今天天在放聖誕頌歌,不住轟擊我的耳鼓,我已經給轟得得了一種聖誕節精神分裂症。

    我碰上的是這樣一個難題,大夫。(我這是在向自己訴說,不過我覺得自己的判斷有一定的可靠性,所以就稱自己為大夫。)

    上帝,應該說就是天國法庭上的大法官吧,因此他一再重申的一句話,就應該奉以為法律:

    你應當在家裡過聖誕節。

    至尊的上帝立下的規矩,其他的我還可以含糊過去,獨有這一條我是一定要老老實實遵守的。

    巴雷特呀,你想家了,所以你還是(唉!)快快拿個主意吧。

    可是大夫啊,這就有問題了:

    哪兒算是我的家呀?

    (「心之所在即為家,此乃天經地義。咨詢一次,請付診金五十元。」)

    多謝了,大夫。我再付五十元,想請問一下:

    我那要命的心又在哪兒呢?

    以前我倒是不大糊塗的。

    記得我還是個小孩子的時候,過聖誕節我就喜歡人家給我禮物,還喜歡裝點聖誕樹。

    我後來長大成人,為人之夫,儘管詹尼是個不可知論者(「奧利弗呀,我可不願意說自己是『無神論者』,免得傷了上帝他老人家的心。」),可是等她下班回來(她幹過兩處工作),我們就能雙雙團聚,在一起歡慶佳節。把聖誕歌曲換上些俚語粗話,唱得好開心。

    從這點上看,聖誕節畢竟還是件大好事。因為,團聚總是團聚,到了聖誕節,晚上我們兩個人總能借此團聚在一起。

    眼下已是九點半,離聖誕節還有十二來天,人家正忙著買東西準備過節,我卻已經沒有這份雅興了。因為,我剛才說了,我碰到了這麼個難題。

    根據最近的情況,今年聖誕節是不能去克蘭斯頓過的了。克蘭斯頓的我那位好朋友說,他參加了專為四十歲以上的單身者辦的節日旅遊,聖誕節不在家過了。(「或許有什麼收穫也說不定呢!」)聽菲爾的意思,他這麼辦分明是為了解除我的後顧之憂。可是他這麼揚帆一走,我卻給丟在岸上,弄得進退兩難。

    我的二老雙親住在馬薩諸塞州的伊普斯威奇,那邊認為我的家應該在他們那兒。

    瑪西-賓寧代爾不去外地的話是跟我住在一起的,她主張聖誕襪1應該掛在八十六號街。

    1裝聖誕禮物的。

    我呢,去哪兒可以不感到孤單寂寞我就願意去哪兒。可是不知怎麼,我總覺得我無論去哪兒,拿到的麵包總是只有半隻。

    哎——且慢!分麵包的辦法也有個判例呢!作出這個判決的法官,好像是所羅門吧(也就是古時的所羅門王1)。我就採用他的分法得了。

    1古以色列的聽羅門王有過一個著名的斷案傳說。他遇到一件案子:兩女爭奪一子,都說那孩子是自己的親生。所羅門王就當堂說,那就把孩子一劈兩半,各取半個。親生母親不忍心,寧願不要。所羅門王由此推得了真情,就把孩子判給了她(《聖經-舊約-列王紀上》3章16—28節)。

    就是:聖誕節跟瑪西一起過。

    到馬薩諸塞州的伊普斯威奇去過。

    妙!妙!法—拉—拉—拉!拉—拉—拉—拉!

    「你好,媽媽。」

    「你好嗎,奧利弗?」

    「我好。爸爸好嗎?」

    「也好。」

    「那就好。嗯……我想來告訴你一下……嗯……過聖誕節的事。」

    「喔,這一回你可千萬要……」

    「行,」我馬上給了她一顆定心丸,「我們准到。我是說……呃……媽媽,不知道我帶個客人來行不行?呃……要是有地方住的話我還想帶上個客人。」

    真是多此一問!

    「當然行啦,親愛的。」

    「是個朋友。」

    這句話添得妙,奧利弗。要不,她說不定還會擔心上門的是個對頭冤家呢。」

    「喔!」媽媽的口氣掩蓋不住心中的激動(至於好奇那就更別說了)。「那好。」

    「她從外地來。所以我們得招待她住。」

    「那沒什麼,」媽媽說。「這位客人……我們認識不認識?」換句話說,也就是:她是誰家府上的小姐?

    「放心好了,媽媽,用不到替她多張羅的。」

    我這一句話可以叫她莫測高深!

    「那好,」她說。

    「聖誕節前一天我就早一點開了車來。瑪西還得從西海岸搭飛機趕來呢。」

    「喔。」

    媽媽不會忘記我過去是怎麼個人,所以她一定只當這是哪個遙遠的大陸的西海岸呢。

    「好吧,我們就等著你們……這位小姐叫什麼?」

    「納什。瑪西-納什。」

    「我們就專等你們光臨。」

    我也是一樣的心情。要是告訴倫敦醫生的話,他肯定會馬上一點頭:這種心情才有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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