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舊金山去——東部和西部的風景——地球上最熱的地方——夏天與冬天
我們轟隆隆地駛過平原和山谷,爬上高聳入雲的內華達山脈,鳥瞰披著夏裝的加利福尼亞。說到這裡,我得順便提一下,加利福尼亞的所有的景色都需從遠處欣賞才能看到它的妙處。群山巍峨壯麗,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但必須從遠處看,才能使粗獷變為柔媚,使簡單的色調變得更為豐富多彩;觀看加利福尼亞的森林也最好遠望,因為植物品種少得可憐,樹木主要是一種單調的科目——紅木,松樹,雲杉,冷杉——這樣,從近處看,它們的硬扎扎的枝條姿態相同,叫人厭煩,都向下伸出去,反反覆覆地向人們要求「噓!—一別做聲!——你們會打擾人的!」再走近些,就會聞到陣陣刺鼻的松油氣味,聽到枝葉沒完沒了的歎息和哀怨。你無聲無息地走過一片蒼黃斑駁的樹皮和枯萎的松針鋪成的地毯,會覺得自己像個沒有腳步聲的飄忽不定的精靈。你會討厭那一片片無邊無際的松針,渴求實在的,成形的樹葉;你會尋找青苔和草地,想在上面躺一會兒,但根本找不到,因為沒有樹皮的地方就是裸露的粘土和污泥,它們是幽思和潔淨的衣著的大敵。加利福尼亞的草原也有不少像樣的,但常常還是得從遠處眺望,因為,儘管草高葉大,但它們自滿地傲然挺立,互不理睬地遠遠分離,其間難看地點綴著荒蕪的沙土。
我知道的最奇怪的事情就是聽說從「聯邦」來的遊客們迷上了那可愛的「鮮花常開的加利福尼亞」。他們也的確總是陷入那種迷戀。不過,老加利福尼亞人對這裡的黃沙覆蓋的「青翠的原野」和靠不住的夏季植物仍然記憶猶新,他們看到把東部風光打扮成人間天堂的那種繁花似錦,青蔥翠綠,享用不盡的清新空氣,千姿百態的花草樹木,會不禁目瞪口呆,心中充滿欽慕。如果那些遊客瞭解到這些的時候,也許他們就不會那麼迷戀了。一個沉醉於陰鬱暗淡的加利福尼亞風光的人,看見了新英格蘭的片片草原,楓樹,橡樹,以及用夏日的濃蔭掩映著教堂的窗戶的榆樹,還有秋日那乳白色的陽光普照下的森林,思想上是會感到有點新奇,——事實上,一定會是這樣,但那真太可憐了。氣候沒有變化的地方絕不可能很美。熱帶就不美,不管你對它們浪費多少感情。它們初看起來還美,但是單一的氣候就把它們的魅力慢慢破壞殆盡。變化才是自然女神創造奇跡的女僕。四季分明的地方絕不會缺乏美景,也絕不會單調乏味令人生厭。每一個季節——看到它的發生,它的穩步而和諧的發展和它達到絕頂的風韻——都會產生一個充滿歡樂,興趣盎然的世界——你剛要厭倦她的時候,它就過去了,根本的變化又來了,它的系列的更替帶來了新的魅力,新的壯觀。我認為,對於與自然息息相關的人來說,每個季節,在它來臨的時候,都是最可愛的。
舊金山是個真正迷人的城市,最適宜居住,從適當的距離看過去,端莊而秀麗,但走進去看,你會發現建築物大多是老式的,許多街道都是殘缺破敗,煙熏火燎,面目醜陋的木頭房屋,伸出城外的荒蕪的沙丘突出得太過分。就是它那溫和的氣候有時也是從書上讀起來比親身經歷更舒服些,因為美麗而晴朗的天空會慢慢地令人生厭,當你盼望已久的雨終於來到時,它又賴著不走了。甚至就是那有趣的地震也最好從遠——
但是,也有不同的看法。
舊金山的氣候溫和,極為穩定。溫度計一年到頭總是指著華氏七十度。氣溫差不多絲毫不變。無論是夏天還是冬天,睡覺都只蓋一兩床薄毯子就是了,根本用不著蚊帳。沒有人穿夏裝。你總穿黑色細布衣服——要是你有的話—一八月和一月都是一樣。一個月不會比另一個月冷,也不會熱。你不會穿大衣,也用不著搖扇子。總的來說,這種氣候是你能期望的最舒服的氣候,無疑是世界上最穩定的氣候了。夏季多風,不過要是你樂意的話,可以到奧克蘭去——離城三到五英里,那裡沒有風。舊金山十九年中只下過兩次雪,只殘留在極遠的地方使孩子們吃驚,讓他們迷惑不解:那羽毛似的東西是什麼呀!
一年有整整八個月,天空晴朗無雲,沒有一滴雨。但是另外那四個月來到的時候,你就得去偷一把傘了,因為你需要。雨不是只下一天,而是幾乎片刻不停地下一百二十天。要是你想去串門,去做禮拜或是去看戲,你絕不會先看看天,估計是不是要下雨——你會看看日曆。冬天就下雨,夏天就不下,這你無可奈何。你用不著避雷針,因為這兒從來不打雷,從不閃電。你在六到八個月的每天晚上聽夠了那淅浙瀝瀝淒涼而單調的霪雨聲後,心裡會希望它來一聲迅雷,劃過那沉悶的天空,奔騰,轟鳴,使萬物復甦——你會希望被囚禁的閃電劈開那沉悶的蒼穹,用眩目的光芒把它照亮,哪怕是一瞬間也好。你願付出一切代價想再一次聽聽那久違的雷聲,看著閃電擊人。整個夏天,當你忍受了差不多四個多月的耀眼無情的陽光的折磨之後,你簡直就要跪下來乞求下雨——降雹——落雪——雷鳴電閃——什麼都行,只要能打破這單調——要是辦不到的話,你會盼望來場地震,地震的機會有的是。
舊金山建築在一片沙丘上,不過這是一片富繞的沙丘。上面長滿了繁多的植物。「聯邦」的人們在花盆和溫室裡精心培養的各種奇花異卉,都在這兒露天的沙堆上終年爭芳鬥艷。有水百合,形形色色的天竺葵,西番蓮,薔蔽——它們的名目我還說不出十分之一。我只知道,當紐約人忍受著一堆堆,一片片的大雪時,一堆堆,一片片的鮮花卻像沉重的負擔一樣壓在加利福尼亞人身上,要是他們放手不管,任其自由生長的話。我聽說那裡還有一種百花中最罕見,最奇妙的花,西班牙人叫做「Espiritusanto」——也叫聖靈花——原來我還以為只有在中美——到巴拿馬海峽才有。它的花萼上有一個最精巧、維妙維肖的小鴿子,像雪一樣潔白。西班牙人對它崇敬到了迷信的地步。有人把它的花蕾浸在乙醚中帶到了美國,還有把球莖帶來的,但是到了美國後,一切使它開花的努力都失敗了。
我在本書前面的一章中曾講過加利福尼亞的莫諾那漫漫的冬日,這裡,我又講了舊金山的永恆的春天。現在,我們再往前一直走一百英里,就見到了薩克拉門托那永久的夏日。在舊金山,你永遠也別想見到夏裝和蚊子——但在薩克拉門托,就看得到了。情況並不一定永久不變,不過十二年中也許有一百四十三個月是這樣。那裡鮮花常開,讀者很容易相信——人們倍受煎熬,揮汗如雨,罵聲連天,從早上,中午,直到晚上,傾其全力拚命揮扇。這裡太熱了,但是如果你到尤瑪堡去,你會發現那裡更熱。尤瑪堡也許是地球上最熱的地方。無論什麼時候,在蔭涼處,溫度計一直指著華氏一百二十度——除了上升的時候。那是個美國軍事駐地,那裡的人們完全習慣了酷熱,沒有酷熱他們還難受。有個傳說(是約翰-費尼克斯講的),說是有一次,那裡有個非常、非常搗蛋的士兵死了,自然就到了那最熱的墓地的一角,——第二天,他打電報回來要他的毯子。這個傳說的真實性是沒有疑問的——可能沒有疑問。我見過那個士兵過去住的地方。薩克拉門托永遠是火辣辣的夏日,在早上八、九點鐘你可以採摘玫瑰,吃草毒,冰淇琳,穿白色亞麻布襯衫,喘氣,冒汗,然後乘坐列車,中午時分穿上皮大衣,套上滑雪板,在高出峽谷七千英尺的封凍的多納湖上那十五英尺厚的雪堆中滑雪,要不,也可在冰峰高達海拔一萬英尺的崇山的陰影中滑冰。這就是你經歷到的變遷!在西半球,你還能找到這樣的地方嗎?我們有些人曾經乘坐列車在那附近的海拔七千英尺的太平洋鐵路的灣道上穿過雪牆奔馳過,像鳥兒一樣地俯瞰薩克拉門托峽谷那不死的夏日,它那豐饒的原野,那羽毛般的樹葉,那銀色的溪流,一切都在它那迷人的氣氛中,美妙的霧靄裡憩息,從這樣的遠處看去,一切都無限地柔和,出神入化——透過這些冰封雪凍的禁門和懸巖峭壁朦朧地、微妙地掠一眼那塊仙境,它就更加迷人,更加動人心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