厭倦了弗吉尼亞城——一位老同學——為期兩年的借款——當上了編輯——差點接受了邀請——一樁意外事——三個醉鬼的趣事——告別戴維森山——一件美好的事
在一個地方呆得太久,我開始厭煩了。再也沒有什麼新鮮味道到卡森去報導一年一度的議會,三個月一次的賽馬和南瓜展覽會;(他們在華休谷種南瓜和土豆,自然,議會的最大成就之一就是撥出一萬美元舉辦農產品展覽會,在會上炫耀價值四十美元的南瓜——不過,地方議會常被人們叫作「收容所」)。我想看看舊金山。我想到別的地方去。我想要——我不知道我想要什麼。我得了「春倦症」,想換個環境,這點是主要的,毫無疑問。此外,議會已經擬出了個州憲法;十分之九的人都想要個一官半職;我相信那些先生們會「拉攏」那些一文不名,不負責任的人們接受該憲法,這簡直要毀掉這個地方(它無力承擔州政府這樣的負擔,因為這裡沒有什麼企業可以拿得出稅款,未開發的礦山不能,正開發的還不到五十個,沒有可能納稅,似乎還沒有人想到一個簡單的挽救辦法:對謀殺罪課以罰金)。我相信一個州政府會毀掉「繁榮時代」,我想離開這個地方。我相信我手中的銀行股票不久就值得到十萬美元,我認為要是批准憲法以前能達到這個數目,就把它們脫手,這樣,政府更替帶來的衰落就影響不到我。我考慮有十萬美元足以體體面面地回家了,儘管這比起我當初所期望得到的來說是一筆小數目。對於這點錢我感到相當失望,不過想到有了這筆錢還不至於餓飯,又覺得自慰。這個時候,我的一個從少年時代起就再沒有見過面的同學步行從裡斯河流浪到了這裡,他的經歷簡直是一部諷刺貧困的典型紀實。這個富家子弟,來到這個陌生的地方,肌餓不堪,赤裸著雙腳,披著一塊破舊的馬氈墊,頂著一個掉了邊沿的帽子,那樣襤褸不堪卻放蕩不羈,他快活地說,他要「使聖經上那位浪子黯然失色」。他想借四十六美元——二十六美元作到舊金山去的盤纏,二十元作別的事,也許拿去買肥皂吧,看來他用得著。我發現衣袋裡幾乎還沒有他要的這個數,所以就走進銀行,在老闆那裡借了四十六美元(為期二十天,沒有正式開票據),把錢交給他,再走半個街區到辦公室去,那裡我還存有幾塊硬幣。要是有人告訴我,要花兩年才能把這四十六美元還給老闆(我並不期望那浪子會還這筆錢,也不怎麼失望),我會認為是冒犯我,老闆也會這麼看。
我想換個環境,我想幹幹別的事情。機會來了。古得曼先生要離開一個星期,把主編的職位留交給我。這可把我給毀了。第一天,我上午寫了一篇「社論」。第二天,我找不到題目,拖到下午。第三天,我一直拖到晚上,然後從全美國報刊編輯的最忠實的朋友《美國百科全書》裡抄了一篇優秀的社論。第四天,我一直「鬼混」到半夜,又一頭栽進了百科全書。第五天,我絞盡腦汁,直到半夜,叫印刷廠等著,同時對六個人寫了幾篇惡毒的人身攻擊文章。第六天,我痛苦地掙扎到後半夜,寫出了——什麼也沒有。報紙沒有一篇社論就付印了。第七天,我辭職了。第八天,古得曼先生回到報社,發現有六個人要求和他決鬥——我的人身攻擊開花結果了。
除非親自去嘗試一下,沒有人知道當編輯是什麼滋味。塗抹些本地廢話很容易,你面前有的是事實;從別的報紙斷章摘句很容易;從任何地方弄出個讀者來信也很容易;但是要寫出社論說不出有多難。主題就是個麻煩——我的意思是少得使人傷心,每天,就是拖呀,拖呀,拖呀——思索,著急,受罪——世界一片空虛,然而社論欄必得填滿。只要給編輯一個主題,他的工作就完成了——把它寫出來並不麻煩;但是要是一年五十二個星期,每星期七天,你天天必須絞乾腦汁,請你想像一下你的感覺如何。你只要想一下就會頭痛。每一個美國日報編輯一年中寫的東西就可以填滿四至八本像這本書一樣厚的大部頭!你再想像一下,一個編輯工作二三十年後,他的作品可以辦多大個圖書館。然而人們還常常驚詫狄更斯,司各特,仲馬父子等等能寫出那麼多書,要是這些作家能夠象報紙編輯那樣多產的話,那結果真該令人目瞪口呆了。這些編輯怎麼能夠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繼續這種艱巨的勞作,這種消耗腦神經的苦役(因為他們的工作是創造,不像報道那樣,只不過機械地羅列事實),實在無法理解。牧師在仲夏要放兩個月的假,因為他們發現一周連續布兩次道,長期下去畢竟很累人。這一定不假,事實上的確如此;因此,一個編輯怎麼能夠在十到二十條消息的基礎上,每週寫出十到二十篇艱難費力的社論,一年到頭堅持寫下去,實在比什麼都無法理解。從我當編輯那一個星期中僥倖活出來以後,我在手中的報紙上至少發現了一個快樂,這就是崇拜那大版大版的社論,私下奇怪。他寫出這東西,受了多少罪喲!
古得曼先生回來後,把我解雇了,除非我還想當記者。我不能幹那差事,我不能當了將軍再去當士兵。於是,我想我得離開這裡,我要出國到世界別的地方去。正在這關頭,我的記者部同事丹偶然告訴我,有兩個公民勸他跟他們到紐約去,幫助賣掉他們在鄰近的新礦區發現和取得的一個富銀礦,他們負責他們的花銷,並把賣得的錢分三分之一給他。他拒絕了。這正是我想得到的機會。我罵他怎麼一聲不吭,不早告訴我。他回答說他沒有想到我願意去,因此,他給他們推薦了另一家報紙的記者馬歇爾。我問丹那是不是個真礦,其中有沒有欺詐。他說那兩個人給他看了九噸礦石,那是他們挖出來準備運到紐約去的,在內華達他還沒有見過比這礦更富的。他還說他們在礦的附近弄到了一片優質的木料,找好了煉銀場的地盤。我的第一個念頭就是要宰掉丹。不過我改變了主意,儘管我很氣憤,因為我想機會恐怕還沒有失去。丹說根本沒有失去,那兩人不在礦上,他們要離開弗吉尼亞到東部去大約十天,他們請他找馬歇爾談一談,他已答應在他們回來的時候給他們說妥馬歇爾或別的什麼人。他對什麼人都不說,等那兩個人回來,就履行諾言把我們推薦給他們。
這太妙了。上床的時候,我興奮得火辣辣的。還沒有人到東部去賣過內華達銀礦,這是一片黃熟的田野,就等著鐮刀去收割。我覺得像丹描繪的這種礦在紐約一定能買個大價錢,而且隨便脫手,沒有困難。我睡不著,我的想像力在它的空中樓閣之中恣意縱橫,這又是一個「隱礦脈」。
第二天,我乘馬車走了,幾個老朋友照例前來歡送一番——只要你在那個地方有那麼五六個朋友,他們就會發出一百個人的聲音,絕不會讓你悄悄走掉,絕不會讓你不感到遺憾就走掉的——還有,丹保證特別注意要賣礦的那兩個人。
這趟旅行中有意思的只有一件小事,發生在我們剛要動身的時候。一個衣著襤褸的流浪漢乘客暫時跳下車去等候著,因為人們照例要把一些銀錠裝上車。他站在人行道上,這時一個拙笨的快車僱員扛著一塊重一百鎊的銀錠,腳下不穩,踉蹌了一下,銀錠砸在那漢子的腳上。他立刻倒在地上,淒慘萬分地嚎叫起來。同情的人們圍了上來要把他的靴子脫掉;但他叫得更凶,人們只得罷手;接著他又喘息起來,喘息之間斷斷續續地叫兩聲「白蘭地!看在上帝的份上,白蘭地!」他們給他灌下去半品脫白蘭地,這東西奇跡般地使他平靜下來。然後他請人們把他扶到車上去,人們照辦了。驛車公司的人勸他趕快找醫生看看,他們出錢,但他拒絕了,說只要隨身帶一點點白蘭地,陣痛發作時好用,他就十分感激,非常滿意了。他馬上就得到兩瓶,我們開車了。過後,他一直滿臉是笑,樂不可支。我忍不住問他,腳砸壞了,怎麼可能還那麼舒服。
「嗯」,他說道:「我有十二個小時沒喝酒了,一文錢也沒有。我快完了——這時,那個笨蛋把那一百鎊掉在我腳上,我找到機會啦。我有條木頭腿,你看!」他挽起褲給我看。
一路上,他酩酊大醉,為他的機智而咯咯笑個不停。
一個醉鬼自然使我想起了另一個。有一次我聽一位先生講了件他在加利福尼亞一個酒巴裡親眼看見的事。他把它叫做「一個害羞的人喝酒」。這只不過是個小品,但我覺得簡直是場完美的表演。這個害羞的人,灌了些啤酒還有些別的什麼東西,醉得還算可以,他走進一家酒店(任何東西,每樣東西的價格都是二十五美分,只收硬幣),掏出半塊錢,要了一杯威士忌喝下去,店老闆找他的零錢放在櫃檯上一處有水的地方。這個害羞的人伸出無力的手指去抓它,但它滑掉了,又落到水裡。他考慮了一下,又試了一回,結果還是一樣。他發現人們對他正在幹的事情很感興趣,便臉紅了,又去拈那二十五美分——臉紅——食指小心地,慢慢地放下去,對準他的目標——把那枚硬幣推向老闆,歎了口氣說道:
「(呃!)來根雪茄!」
自然,在場的另一位先生也講了個醉鬼的故事。他說,在深更半夜他跌跌撞撞地趕回家去,錯誤地走進了另一家人的大門,他以為他看見台階上有一條狗,它是——一條鐵狗。他停下來想了想,弄不清楚它到底咬不咬人,便壯著膽子吼道:「走,(呃),走開!」沒有反應。然後他小心翼翼地走攏去,採取妥協的策略。他嘟起嘴巴,想打口哨,但沒打響,再往前走,嘴裡叫道:「可憐的狗!——狗兒,狗兒,狗兒!——可憐的狗狗兒!」爬上台階,還在親切地念著那些溫柔的名字。最後他終於佔了優勢,大吼道,「滾開,你這個賊!」——起腳朝它肋骨狠狠地踢去,自然是他自己頭朝下栽了下去。他歇了一下,痛得哼了一兩聲,然後意味深長地評價道:
「硬得可怕的狗。它吃的什麼呀?(呃!)說不定是石頭吧。這種動物很危險。我是說『咬人』——它們很危險。要是人——(呃!)——要是人要拿岩石餵狗,就讓他喂石頭吧;咬就咬吧;不過他得把它關在家裡——別讓它到處亂跑,這地方(呃!)這地方人一不當心就會絆著它!」
我不無遺憾地最後看了一眼那面小旗(它有三十五英尺長,十英尺寬),它在離弗吉尼亞城兩千英尺高的戴維森山頂上高高飄揚,像婦人的手絹一樣,我覺得無疑將永遠告別這個使我享受了一生經歷中最有生氣的生活的城市。這使我想起了一件事,這件事即使是當時弗吉尼亞自誇記憶力最糟糕的人,也會時常栩栩如生地回憶起來,直到他死去。一個夏日的傍晚,下了一場陣雨。這雨本來就夠奇怪的,把全城的人都驚動了,因為內華達只有在冬天(一兩周)才下雨,就為這場雨也值不得商人囤積傘來賣。但這場雨還不算最奇怪的事。它只下了五到十分鐘;人們還正在議論這場雨的時候,天空突然變得像午夜一樣一團漆黑。俯瞰弗吉尼亞城的戴維森山的巨大的東端整個籠罩著一片陰森森的黑影,只是由於那高聳挺拔的山峰離得很近,它的輪廓在死一般黑暗的天色的襯托下,才隱約可見。這不尋常的景象使所有的眼睛都轉向了戴維森山。正在這時,他們看見山巔上一條小小的金光燦爛的火焰在夜色的深處搖曳,閃爍!不到幾分鐘,街上擠滿了人,張口結舌地瞪著黑暗籠罩的世界中那個輝煌的小點。它像蠟燭的火焰一樣搖曳著,看起來只有那麼大,儘管它是那麼小,但在這樣的背景下,它明亮得驚人。它就是那面紅旗!——雖然人們開始時沒有想到這一點,它看起來那麼象某種天外來客——有的人傾向於相信它是帶來喜訊的神秘的信使。它是落日餘輝鑄成的國徽;在這幅廣袤的山嶺和沙漠風景畫中,那光輝只降臨在那麼一點上。甚至沒有降臨到旗桿上——因此,在遠處看來像針一樣的旗桿,在此時的黑暗之中就根本看不見了。整整一個小時,那怪客高貴而沉寂地閃爍著,燃燒著,成千上萬雙仰視的眼睛仍然入迷地盯著它。人們多麼激動喲!迷信的說法迅速傳播開來,說這是一個神密的使者,從戰場上帶來了重要的消息——這種看法的詩意便使它站住了腳——它傳播開來,從心裡到心裡,從嘴巴到嘴巴,從這條街到那條街,到最後,人們有一個共同的衝動,要出動部隊,鳴放禮炮去歡迎那位光輝的使者!
這當中有一位倍受煎熬的人——電報員,他曾發誓保守官方機密,只得緊鎖嘴唇,咬緊牙關,那難受的沉默似乎就要衝破嘴唇,因為在這群胡亂猜側的人當中,他,只有他知道這落日曾經看見東部的重大事件——維克斯堡陷落,聯邦軍隊在葛提斯堡大捷!
新聞的籠斷嚴禁透露東部的消息,一定要等到加利福尼亞的報紙發表一天以後,要不是這樣的話,在那個難忘的晚上,只要還剩有最後一點火藥,人們一定會對戴維森山上那面光輝的旗幟一遍又一遍地致敬;全城一定會歡騰,凡是自尊的人都會去喝個痛快,——這是當地的習貫,每到群眾活動的時候都是如此。事情已經過去很久了,但一想到那個最難得的機會給無端破壞了,都會禁不住遺憾不已。那回我們本來該有多快樂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