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貝裡·芬歷險記 第10章 發現——「老漢克·朋格」——男扮女裝
    吃過早飯以後,我本想講講有關死人的事,猜猜他是怎樣會被殺害的,不過傑姆不樂意談,他說,這會帶來惡運。他還說,再說他也可能會來,給我們作祟。他說,一個人要是沒有入土埋葬,那麼與平常埋葬的人比起來,更會到處遊蕩。這話聽起來也很在理,我便沒有再說什麼了。不過呢,我不由得不想到要琢磨琢磨這回事,心裡總希望能弄清開槍打死那個男子的是誰,又究竟為了什麼緣故。

    我們把搞來的衣服翻了一遍,在一條舊呢毯大衣的裡子裡找到了八塊大洋。傑姆說,他推想,是那間屋子裡的人偷了這件大衣,因為如果他們知道裡邊有錢,便不會把衣服留在那裡。我呢?我說,我琢磨起來,是他們殺了他的。不過,傑姆不願多談這件事。我說:

    「你啊,以為這是件倒霉的事。可是前兩天我摸了我在山脊上發現的蛇皮殼的時候,你是怎麼說的呢?你說,我用手去摸蛇皮,那是會遭到世界上最倒霉的惡運的。好啊,如今是你所說的最倒霉的惡運啦。我們揀到了一大堆東西,還有那八塊大洋。傑姆,我但願每天都遭到什麼惡運才好呢。」

    「別忙啊,乖乖,別忙啊。先別太高興啦。眼看惡運要臨頭了,聽我說,眼看惡運要臨頭了。」

    真是惡運臨頭了。我們說這番話的時候,那是星期二。啊,星期五,吃過晚飯,我們躺在山脊頂的草地上。我的煙草抽光了,我到山洞裡去取一些,發現那裡有一條響尾蛇。我把它打死了。我把死蛇捲了起來,放在傑姆的毯子腳跟頭,就像一條活生生的蛇。心想,等到傑姆猛一見,會有好玩的事可看的。啊,到晚上,我壓根兒把蛇的事全給忘了。我點燈的時候,傑姆往毯子上一躺,那條蛇的老伴正在那裡,咬了他一口。

    他大吼一聲跳將起來。燈光照處,照見的第一件事是那條可惡的東西昂起頭來,正要再竄一回。我抄起一根棍子,一剎那間打死了它。只見傑姆抓起爸爸那個酒罐,大口往嘴裡灌。

    他是光著腳的,蛇就對準了他腳跟咬了一口。就是我這個傻瓜蛋忘了那裡有死蛇,它的老伴就會游過來,盤在上面。傑姆要我把蛇頭砍下來,給扔了,然後把皮剝掉,把蛇肉烤一段吃。我照著做了。他吃了,還說這能治病。他叫我取下尾巴上的響鱗,他纏到了他的手腕子上。他說這也管用。隨後我悄悄地溜了出去,把死蛇扔到了矮樹叢裡。我不打算告訴傑姆說,那都是我的過錯。只要做得到,我就不對他說實話。

    傑姆對著酒罐呷了又呷。時不時的神志不清,跳來跳去,高聲叫喚。每一回醒過來,便又去對著酒罐呷酒喝。他那隻腳腫得好粗,小腿也腫得厲害。不過,慢慢地酒力見效了,我斷定他沒有事了。不過,我寧願給蛇咬,也不願意喝爸爸的酒。

    傑姆躺了四天四夜,腫全消了,他又活動起來了。我打定了主意,從此不說什麼用我的手摸蛇皮的話了。惹了這場大禍,不是很清楚了麼?傑姆說,他估摸,下回我會信他的話。他還說,摸蛇皮的惡運非同小可,說不定我們遭到的災禍還沒有盡頭呢。他說,他寧願朝左肩後望新月一千遍,也不願手摸蛇皮一回。是啊,我也開始覺得我自己在這麼想了,儘管我一向認為,往左肩後邊望新月,可說是一個人最抽劣、最愚蠢的事了。老漢克-朋格這麼幹過一回,還大吹大擂的,不到兩年,他喝醉後,從制彈塔上摔下來,摔得簡直可說是像一張薄餅,攤在地上。人家把倉房的兩扇門板作為棺材,把他的屍體給塞了進去。這是人家這麼說的,我沒有親見。是爸爸對我說了的。不過,不管怎麼說吧,這麼傻呼呼地張望新月,就得了這麼個下場。

    日子一天天過去了,大河河水又往下回落,在兩岸當中流淌。我們幹的第一件事,大概就是把一隻兔子剝了皮繫在大魚鉤上,放下去,結果釣到了一條大鯰魚,簡直像一個人那麼大,長六英尺兩英吋,重兩百磅以上。我們當然對付不了它,它會把我們一下子扔到伊利諾斯州那邊去。我們便光是坐著,看著它又蹦又跳,直到死在水裡。我們在它的胃子裡找到一隻銅扣子和一隻圓球,還有不少雜七雜八的東西。我們用斧頭把那個圓球劈了開來,裡邊有一個線軸兒。傑姆說,線軸兒耽得時間久了,外面裹上了各樣東西,成了個圓球。我看,這麼大的一條魚,是密西西比河上釣到的最大的魚了。要是在村子裡的話,能值很多錢。人家會在市場上論磅出售,每個人都會買一點。肉象雪一般白,煎著吃美味可口。

    第二天早上,我說,日子過得太慢,太沉悶,我要來點兒熱鬧的。我說,不妨由我偷偷渡過河去,打聽打聽各方面的情況。這個主意傑姆很聽得進。不過他說我必須晚上去,眼睛又要放得尖一些才行。接著,他端詳了一番。然後說我能不能穿上舊衣服,打扮得像一個姑娘家呢?這可是個好主意。我們就動手把一件印花布衫子剪短,我把我的褲腿捲到膝蓋上,穿上了衫子。傑姆用鉤子替我在背後收緊了些,就弄得合身了。我帶上了女用的遮陽大草帽,系到我的下巴頦兒上,這樣,人家要細看我的臉,就好比要從火爐筒子往下看一樣的難。傑姆說沒有人能認出我來,即使是白天也難。我操練了一整天,讓自己能掌握一些訣竅,慢慢地也就相當熟練了。不過傑姆說,我走起路來,還不像姑娘家的樣子。他還說,我千萬不可以把衣衫一提,把手插進褲子口袋,這個習慣必須改掉。這一點我注意到了,就有些進步了。

    天黑以後,我便坐劃子前往伊利諾斯州的河岸那邊。

    我在渡口下面不遠處朝鎮子劃去。水流把我帶到了鎮梢頭。我把獨木舟繫好了,沿著河岸往前走。有一間小小的草屋,已經好久沒有人住了,如今點著亮亮的燈光。我心想,不知道是誰住在那裡。我輕手輕腳走過去,從窗口朝裡偷偷一望。只見有一位婦女,四十歲上下,正就著一張松木桌上的蠟燭光做針線活。她的臉我沒有見過。她是個外鄉人。鎮上人的臉沒有我不認識的,這也是該我的運氣好。當時我正在心虛,開始懊悔這回該不該來。人家也許會聽出我說話的聲音,就會識破真相。不過嘛,如果這個婦女到小鎮上來了兩天了,那我想知道的一切,她準能告訴我。這樣,我便敲了敲門,並且打定主意,要自己千萬別忘了自己是個姑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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