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日記 第九節
    我的名字已登記入冊,被安排在這間牢房內。他們卻捷足先登占據了這間牢房,他們知道自己與一樁輕罪引起的刑罰有牽連,但他們根本就沒有參加作案。居伊是這間牢房的靈魂。這個年輕小伙子皮膚白皙,頭發卷曲,像淋了奶油似的,為人正直不屈,處事一絲不苟。他每次對我說話,我都能體會到這句怪話的意義:“自動手槍頂著腰部射擊。”

    他被警察抓了起來。他當著我的面問:

    “佛蘭德街事件是你干的吧。”

    “不,不是我。”

    “是你。看門女人認得你。”

    “那家伙長得像我吧。”

    “她說那小子叫居伊。”

    “那家伙像我,也與我同姓。”

    “她認出了你的衣著。”

    “他與我同長相,同姓,同衣著。”

    “頭發顏色也一樣。”

    “那麼與我同長相,同姓,同衣著,同發色。”

    “人家取了你的指紋。”

    “那他與我同長相,同姓,同衣著,同發色,同指紋。”

    “還有完沒完?”

    “奉陪到底。”

    “是你干的事。”

    “不,不是我。”

    我收到過他的一封來信(當時我剛被關進桑特監獄),下面摘錄一段信的內容:

    我的小讓諾,我現在兩手空空,連一個包裹也不能給你寄去。我身上一個錢也沒有,但我還是要告訴你這事,我希望你知道了會高興的,這是我平生第一次想著你就禁不住動作了起來,而且很痛快。你至少可以相信,外面有一個伙伴在思念著你……

    有時候,我責怪他與警察裡查爾多的關系太親密。我試圖告戒他,警察比告密者更卑鄙,但居伊聽不進去。他小踏步走著。只見他脖子上套著柔軟的真絲襯衫飄飄然的衣領,穿著做工考究的西裝;他昂首挺胸,神情嚴肅,目視正前方淒涼、灰暗、死氣沉沉的巴爾貝斯街道。就在這條街上,一家旅店帶家具房間的窗簾背後,有一個男妓看見他走過。

    “不錯,真的,你說得對,”他說,“沒一個好東西。”

    不一會兒,我以為他又把我的話忘記了(實際上,那一陣子他沒想什麼,只是更得意地感覺到銀手鐲在手腕上沉甸甸的分量,要不然就是利用這段間隙產生下面的一個念頭)只聽他念念有詞:

    “不錯。然而,警察不一樣。”

    “啊!你這樣認為?”

    盡管我信誓旦旦,證明警察和告密者是一路貨色,甚至對警察更恨之入骨,但其實我同居伊有同樣的感受,警察同告密者畢竟不是一回事,只是我不願意向他坦白罷了。我悄悄地愛上了,是的,我愛上了警察。我怎麼會對他說,我路經馬賽貝爾桑斯林陰道警察專用食堂門前時,心裡是多麼沖動。食堂裡面警察滿座,有穿制服的,也有穿便服的。這個食堂令我想入非非。裡面群蛇成窩成團,互相體貼著,摩擦著,親密無間的樣子,非但沒有妨礙也許還十分有利於干卑鄙下流的勾當呢。

    居伊沉著鎮定地向前走著。他是否知道他的嘴唇構成了一幅懶洋洋的圖畫?這張嘴給他的臉增添了孩子般嬌滴滴的可愛。他天生就是金發少年,卻硬把金發染成了褐色。他有意把自己打扮成科西嘉人——他後來一直津津樂道於這類把戲——我懷疑他喜歡喬裝打扮。

    “我很招人。”他對我說。

    小偷的活動實際上是一連串縮手縮腳但又火急火燎的動作。由於心急如焚,每個動作都很艱苦而且可悲。多虧了文學的渲染,小偷在盜竊之後得為其動作歌功頌德。盜竊成功,他體內就哼起了贊歌,嘴巴也情不自禁地應聲高唱。盜竊失敗則慷慨悲歌,苦中作樂。只要我露出微笑,或者聳聳肩膀,居伊就回答說:

    “我太年輕了。同老賊在一起,得顯出男子漢的氣概。”

    我很欽佩他從不屈服的意志。他曾對我說過,只要一聲大笑,就可把心事暴露無余。我很憐憫他,就像不忍心看到一只獅子被訓獸師威逼著走鋼絲一樣。

    關於阿爾芒,我說得不多,總有些羞於啟齒。可能因為很難說清他究竟是什麼人,他對我到底意味著什麼,也很難准確地表達他精神威力的實際價值。但我一直認為,他的好意一直是我的秘密品質(不可告人的)得到辯護的溫床。

    我體會到這一點,是在離開他之後,是我跨越國境線與他分別之後。我感到他聰明過人。就是說,他敢於逾越道德的種種清規戒律,但又不像對倫理道德無知的莽漢那樣胡沖亂闖、惹禍生非,相反,他不惜付出巨大的努力,明知要失去無法估量的寶貴東西,但更肯定一定可以因此創造出比所失更貴重的東西。

    一群國際搶劫集團繳械投降了,比利時各家報紙以《向警察不戰而降》的大標題報道了這一事件,我們是在一天晚上從酒吧裡聽到這一消息的,人們議論紛紛,莫衷一是。

    “這是些膽小鬼,什麼東西,”羅貝爾說,“難道你不這麼看?”

    史蒂利達諾沒有回答他的問題。在我面前,他擔心挑起怯懦還是勇敢的爭論。

    “你怎麼一句話也不說,難道你不這麼認為?他們自吹自擂,說他們出手不凡,搶銀行,劫火車、連連得手,怎麼這次就乖乖地投到警察小雞的懷抱去了。他們本來可以反抗到底,直到最後一顆子彈。不管怎麼說,有他們好受的,人家就要把他們引渡回國了。法國已經提出了要求。他們非砍頭不可。要是我……”

    “要是我,你就給我火上加油!”

    阿爾芒突然大發雷霆。他的目光充滿憤怒的火焰。羅貝爾只好低聲下氣地說:

    “怎麼,難道你不同意我的看法?”

    “我像你這麼大年紀的時候,多少比你要內行得多,至少我不會對別人評頭論足,特別是對被捕的人。對他們來說,只有等待法庭發落了。你還不夠格對他們進行審判。”

    阿爾芒說服的口氣給羅貝爾增加了一點勇氣。他壯著膽回答道:

    “請讓我把話說完,他們畢竟洩氣不干,束手就擒了呀。要是他們能說到做到……”

    “臭笨蛋,正因為他們說到做到了,他們才像你所說的束手就擒的呀!你知道他們希望得到什麼?還是我來告訴你吧。對他們來說,既然已經走投無路了,正好放開膽子享受一下一輩子從未享受過的奢華:投降。你明白嗎?對他們而言,能向警察屈服是一個盛大的節日。從此可以得到安息。”

    史蒂利達諾不動聲色,不置可否。他嘴角露出了微妙的微笑,我看那意思是說阿爾芒那一套他並不陌生。但其表現形式不像現在那樣說一不二,鋒芒畢露,咄咄逼人,而是一種喋喋不休的風格。羅貝爾沒有回答。他對阿爾芒的解釋一竅不通,也許他有所感覺,他同我們三個人談不來。

    我自己也是後來才找到這種辯解根據的。阿爾芒的好意使我在這場爭論中感到舒坦寬慰。他洞察一切。(我是說他解決我們的問題。)我並不是說,阿爾芒敢於對強盜集團的投降行為作出的辯解只對強盜們有利,而是說對我也很有價值。假如輪到我陷入類似的境地不得不舉手投降時,我不也可以作類似的辯解嗎?阿爾芒辯解的好意還在於,竟然能把一種不過是洗手不干的卑鄙行為變成盛大的節日、隆重的鬧劇。阿爾芒考慮到恢復名譽問題。既不是為別人,也不是為自己,而是為道德貧困恢復名譽。他認為,官方社會對尋歡作樂的津津樂道便具有道德貧困的屬性。

    我遠遠比不上他,他身材高大,肌肉發達,汗毛濃密,令我望塵莫及。但是有時候,我對著鏡子照照自己,覺得在自己的臉上也有一點他具有的樸素的善意。於是我為自己感到自豪,為自己肩塌、拙笨的面容感到驕傲。我不知道他是被掩埋在哪個公墓裡,或是他依舊沒有倒下,豈不仍然可以懶散地運動著靈活而強健的肉體。他是本書惟一用真名的人物。對他稍有歪曲就失之偏頗。當他從自己的座位上站起來,就要統治世界。即使打他幾個耳光,他也可以默默忍受,他的肉體可以受到凌辱,卻絲毫沒有得到敗壞,仍然一樣高大。他躺在我們床上,一個人就占滿了全床的位置,只見他雙腿叉開,構成了最大的鈍角,我只好在角內蜷縮一團將就棲身。我睡在他的胯下,他的那根陽物有時搭拉在我眼睛上,我有時候醒來,猛然看見前額上長出一只大怪角。可他一醒來,腳一伸,雖然不是粗暴一踹,但其壓力無法抗拒,一下子就把我踢下床去。他不說話。他只是抽著煙,可我得准備“聖體龕”的咖啡和烤面包片,聖體龕裡面躺著的或者正在烘烤著的是“學問”。

    一天晚上,在一次胡亂聊天中,得知阿爾芒為了混口飯吃曾到處流浪,從馬賽到布魯塞爾,從一個城市到另外一個城市,從一個咖啡店到另外一個咖啡店,為顧客剪紙花邊。碼頭工人告訴我和史蒂利達諾這件事,沒有嘲笑他的意思。他談話很隨便,自然談起阿爾芒如何心靈手巧,只用一把剪刀,就能裁剪折疊出各式各樣的餐巾布、裝飾花、小手絹。

    “我呀,可是親眼所見,我在這兒,阿爾芒在那兒,我看著他親手干他的拿手好戲。”他說。

    想一想我那五大三粗、鎮定自若的主人竟然要干累死人的女工活,我不禁為之動容。任何嘲笑和奚落他都不在乎。我不知道他是出自哪個監獄,他到底是釋放犯還是越獄犯,也無從打聽。但我從各種細節揣摩,證明他經過學校的專門訓練,不是來自圭亞那的馬羅尼河岸邊就是來自法國某地的中心監獄。

    史蒂利達諾聽著碼頭工人的講述,臉上露出惡意的微笑。我擔心他要出口傷害阿爾芒,果然不出我的所料。史蒂利達諾用機織花邊布欺騙虔誠的農婦就是一個高招,說明他比阿爾芒高明多了。不過,我不敢懇求史蒂利達諾不說為佳,如果能對自己的同行兄弟表現出寬宏大量的精神風度,必然在我身上,在我心中,出現柳暗花明的奇特風景線。風光明媚似一池春水,以至於只要用手指一撥就會破壞殆盡。我假裝與我無關的樣子。

    “家常便飯,聽得多了。”

    “這也沒壞處呀。”

    “我正要這麼說。有什麼能耐混什麼飯吃。”

    也許是為了自我安慰,也是為了給我的不可靠性尋找精神支柱,我需要把我的情人們設想得堅強無比,他們個個都是用最堅硬的材料雕琢而成的。可我現在聽到的卻是,我佩服得五體投地的情人,竟然也嘗盡了人間的辛酸。今天,我最放心不下的仍然是阿爾芒,雖然我從來沒有親眼目睹他剪紙花的情景,但我老想到他在餐館裡挨桌為顧客剪紙花邊,表現出一手威尼斯刺繡風格。也許正是在那窮困潦倒的日子裡,在沒有任何人幫助的情況下,獨自發現了什麼是優美,不是所謂材料的優美,而是千姿百態手法的優美。或許是因為懶惰,也可能他要我對他言聽計從,還有可能他認為有必要舉行一種儀式來突出自己地位。他要求我用嘴為他把煙點著,然後再把煙插到他嘴上。而且我不該被動等待他要抽煙的表示,而要未雨綢繆,早有准備,他一想抽煙立刻把點好的煙遞過去。開始,我嚴格按章辦事,但我自己也抽煙,為了簡化動作,我口銜兩根煙,同時點燃,然後分給阿爾芒一支。他粗暴地禁止我這麼做,說樣子太難看。我只好像先前那樣,從盒子裡取出一支煙,點著了,再插到他的嘴上,然後再為自己點一支。

    開始時,悼念死者令我痛苦不堪,我非擺脫這種痛苦不可。應化痛苦為必要的力量,跳出習慣道德的束縛。我不能去偷花,獻在我曾經愛過的死者墳墓前。偷盜確定了一種道德態度,這種態度不經過努力是不會自動形成的,這是一種英勇的行為。失去一位親愛的人而感到痛苦,我們因此發現人際之間的關系。痛苦之情要求幸存者首先在形式上保持對死者莊嚴的懷念。但如果我們買不起花,為了死者的尊嚴,不得不去偷,這樣的行為乃是失望之舉,是因為不能履行向死者永別的習慣禮儀而引起的。居伊來看我,給我講了莫裡斯-B是如何被害的。

    “要准備花圈。”

    “干什麼?”

    “舉行葬禮。”

    他說話的聲音短促。如果拉長音節,他恐怕整個心靈就會癱瘓下來。他可能在想,現在不是傷心落淚的時候,也不是唉聲歎氣的時候。他到底要什麼花圈?多大范圍的葬禮隊伍?舉行什麼樣的儀式?

    “埋葬,需要鮮花。”

    “有錢嗎?”

    “一個蘇也沒有。大家要募捐。”

    “哪兒?”

    “當然不在教堂。在兄弟們中問。在酒吧問。”

    “大家手頭都很緊。”

    居伊不是要求為死者建造氣派的墳墓。他只是要求為在警察槍口下飲彈身亡的小偷朋友舉行常人享受的盛大葬禮。他要用鮮花編織成世人認為最富貴的壽衣來安葬最低賤的死者。他要使死去的朋友感到體面,尤其是使天下最悲慘的人們感到榮耀,用高貴的人們看重並建立起來的禮葬辦法安葬自己的朋友。

    “你要是知道,警察如果被害,可是享受一等的葬禮,豈不把你氣得喘不過氣來?”

    “氣你吧?”

    “難道你不?還有那些大法官,給他們安葬時,整個法院出動,跟在他們靈柩後面送行。”

    居伊憤憤不平。滿腔怒火燒得他紅光滿面。他性格豪爽大方,不拐彎抹角。

    “誰手頭也沒錢呀。”

    “得弄錢去。”

    “只好同弟兄們一起去偷花了。”

    “你瘋了!”

    他的聲音已經嘶啞了,也許是羞愧交加,無地自容。若是瘋子,倒真可以為死者操辦奇特的葬禮。他能夠而且應該發明新的禮儀來。居伊激動不已,那模樣就像撅屁股拉屎的狗。狗拉屎時屏聲靜氣,目光鎖定,四只爪收縮,全力支撐著拱體,只見它渾身顫抖,從頭到冒氣的糞便。我至今還記得我目睹同樣無益的行為所蒙受的羞辱,大驚小怪有過之而無不及。那是一個禮拜天,在墓地上,我的養母看了看四周,然後從一座陌生的新墓前拔出一枝金箋花,悄悄地插到自己女兒的墳前。其實居伊心裡也明白,無論從什麼地方偷花來掩蓋親愛的死者的棺材,都不能使偷花人得到心理的滿足。這種玩笑無論如何開不得。

    “那麼,你們到底怎麼辦?”

    “下手偷,要快。闖一闖吧。”

    “看准了什麼花沒有?”

    “沒有吧?”

    “那怎麼行?”

    那天夜裡,他同兩個伙伴一起,把蒙帕納斯墓地的鮮花洗劫一空。他們從弗羅瓦德沃街公共便池附近翻牆進去。居伊對我說,這真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每次行竊之前,居伊都要拉一泡屎,這次恐怕也不例外。夜間,如果天色昏暗,他一般都先在大門附近,或進入院子以後在樓梯口脫褲子蹲一蹲。這一習慣動作可以鎮定他的情緒。他迷信,俗話中的“糞便”,還有“哨兵”的意思。

    “我首先布置了一個哨兵,”他說,“這樣,我們就不慌不忙地往上爬。就地一看,並不陌生嘛。”

    他們打著手電,到處尋找玫瑰花。玫瑰似乎很好辨認,因為葉子很少。他們樂不可支,像喝醉酒一樣,在墓碑之間穿梭,偷呀,跑呀,說說笑笑。“真有點太過分了。”居伊說。女人們負責編花圈和扎花束,但扎得最漂亮的還是男人的手藝。

    第二天早上一看,鮮花通通蔫了。他們把花扔進了垃圾箱,女門房看了肯定大吃一驚,懷疑夜裡公寓房裡有什麼狂歡活動。因為平常從來沒人帶進過什麼花束,只有偶爾發現有人插一枝蘭花而已。大多數的男妓不敢參加如此寒酸的葬禮,他們必須保持在上流社會隆重活動中應有的體面和傲慢。他們只好派自己的情婦參加。居伊走進了送葬的行列。回來時,他給我講了葬禮的慘狀。

    “大家板著面孔神色像銅鍾!你沒有來真是太不幸了。盡是些娼妓和流氓。”

    “霍!你知道,我每天看得多了。”

    “不是這個意思,讓,我是說,殯儀館的人問死者家屬是誰。我感到羞辱。”

    (記得我在梅特勒少年教化院時,人家指派我參加一個少年犯的葬禮,他死在教化院的門診所裡。我們一直護送著死者到教化院的小墓地。掘墓人也是些孩子。當他們把棺材安放進墓穴之後,我暗自發誓,要是像城裡的儀式一樣,殯儀館的人此時要求死者“家屬”上前,我一定穿著瘦小的孝服走上前去。)

    “你為什麼感到羞辱?”

    居伊伸了一下懶腰,笑了。

    “太難看了,你說是不是,這窮人的埋葬就這樣子。”

    (大家亂喝一氣,胡鬧了一整夜。我慶幸能回到家裡。不管怎麼說,我還知道脫鞋睡覺。)

    還很年輕的時候,我就琢磨進教堂進行盜竊活動。後來,我嘗到了甜頭,竟然從教堂偷出了各種毛毯、聖器,有時候還有繪畫。在M地,G沒有注意到花邊的美。我告訴他,祭司的法衣和祭壇布非常值錢,只見他方形額頭緊皺。他要我告訴他准確的數字。我在聖器室裡低聲嘟噥道:

    “我不知道。”

    “多少?50?”

    我沒有回答。我得趕緊出去,教士們就是在這廳裡換裝的,穿衣、脫衣、扣扣子、系腰帶,一切都在這裡進行。

    “嗯?多少?50?”

    他急了,我也急了,回答說:

    “還要多,10萬。”

    只見G的手哆嗦起來,變得非常笨重。手指不小心抓破了布料和漿硬的花邊。他的嘴臉貪婪地抽搐著,由於光線昏暗,我看不清它到底是丑陋還是美麗。到了盧瓦爾河岸邊,我們才恢復了安靜。我們坐在沿岸的草地上,等待頭班貨車的到來。

    “你還真有兩下子,對那東西倒挺內行的。要是我,花邊肯定就不要了。”

    就在這個時候,居伊建議我進一步同他合伙干。

    “你只要給我出點子就行了,具體我來干。”他對我如是說。但我拒絕了他的要求。

    在盜竊這個行當裡,是不可以由一個人出謀劃策,另外一個人付諸實施的。行竊者必須隨機應變,根據意外的情況隨時對原來的決定進行修正。說到底,居伊只看到小偷生涯中富麗輝煌、金光閃耀的一面。但在我看來,小偷生涯暗無天日、匿影藏行、危機四伏,無異於虎口拔牙,跟他的日子一樣難過。但行竊的風險另有一番滋味,不像從屋頂上摔下來粉身碎骨;被追的飛車撞到一堵牆上爆炸起火;被手槍擊中飲彈身亡。我這個人見不得大世面,扮演不了大角色,比如為盜竊教堂至寶而裝扮成紅衣主教,為了甩掉競爭團伙而乘坐飛機逃之夭夭。這些豪華的游戲與我無緣。

    居伊偷車時,總要等到車主出現後才踩油門把車開走。他故意嘲笑車主的可憐相,只見車主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汽車拋棄了主人,乖乖地被小偷開走。這對居伊是一大開心樂事。他放聲大笑,笑聲像敲鐵板一樣生硬、做作,然後開足油門,旋風般飛車而去。看到被盜者驚呆失措、憤怒屈辱的樣子,我很少不感到難受的。

    我出獄後,與居伊又在一家拉皮條酒吧見了面。這是有名的“別墅”酒吧。牆上貼滿了簽名照片,大都是一些拉皮條的掮客,尤其是拳擊手和男舞伴。居伊囊中羞澀,因為也剛出獄。

    “你難道找不到什麼門路干干,不是嗎?”

    “我有辦法。”

    我低聲告訴他,我准備盜竊一個朋友,他有幾件藝術品,要賣到國外去。(不久前,我寫了一部名為《鮮花聖母》的小說,小說的出版使我有幸結交了幾個闊朋友。)

    “要干掉那個人嗎?”

    “大可不必。聽我說……”

    我重新吸了一口氣,湊到他跟前。我改變了擱在櫃台把手上的雙手位置,挪動了一下大腿,隨時准備一躍而起。

    “聽著,可以把他送進監獄蹲一個禮拜。”

    我不能說居伊的容貌走樣了,但他的整個臉色的確風雲突變。只見他的臉一動不動,也許已經僵化了。居伊藍色的目光嚴厲逼人,弄得我頓時驚慌起來。他側了側頭,不停地看著我,更准確地說是死死地盯住我,要把我釘在原地似的。我猛然體會到一句常用語的含義:“我掐死你!”他回答的聲音很低沉,雖沒有抑揚頓挫,但每個音節都打中了我的要害。那話語脫口而出,像石柱一樣強硬,如打樁機那樣有力。但由於聲音很克制,很單調,他的話就更顯得壓迫和實在。

    “怎麼樣,這話可是你說的,讓諾。剛才是你說的,要把一個漢子送進監獄去,沒錯吧?”

    我的臉頓時跟他一樣木然不動,也已經僵化了,但是故意繃緊的。他臉上烏雲密布,暴風雨就要來臨,我的臉則堅如磐石,刀槍林立,准備從容對付他的閃電雷鳴。我知道,他勢必威風掃地,瓦解為鄙視,便硬著頭皮頂他一陣子。但我迅速考慮找個下台階,不讓他以為我真的會采取卑鄙行動,鋌而走險。我需要時問。於是我閉上了嘴巴,任憑他向我臉上發洩驚異和蔑視的情緒。

    “我可以干掉那個家伙。只要你願意,我支持,我來收拾那家伙。你盡管吩咐就是了。唉,你說,讓諾,你想讓我干掉他?”

    我依然不開口,只是盯住他看。我料想,我的臉是猜不透的。居伊必然看到我的表情很緊張,以為我正處於極端嚴重的時刻,因為我已下定決心,矢志不移,令他驚心動魄。誠然,我畏懼他的威嚴,因為他從來沒有像今天晚上這麼具有男子氣概。他坐在酒吧高凳上,兩條大腿肌肉發達隆起,長褲的平滑布料無法掩飾,只見他的手放在大腿上,顯得強健、厚實、粗糙。我雖然難以明確界定居伊與我們身邊的掮客們到底有什麼共同的氣質,但他們的確一樣具有邪惡、陽剛、愚蠢、漂亮、排場、黏糊等氣味相投的東西。居伊壓倒了我。“他們”壓倒了我。

    “你自己明白,把人投入監獄是怎麼回事。我們倆都是過來人。行了,這事干不得。”

    他本人是否背叛過或出賣過他的朋友呢?他同一個警察的關系非同尋常,我既害怕又希望他是一個枕邊告密者。害怕,是因為我有被揭發的危險;害怕,還因為他可能比我捷足先登搞背叛;希望,是因為在我的下流營生中有了一個伙伴和支持者。我完全理解失去影子相隨的旅行者的孤獨和失望。我依舊一言不發,只目不轉睛地看著居伊。我的表情定了格。我改口的時刻尚未到來。他在大驚小怪的泥水中跋涉,我等著他失足的時候。然而,我又不能不注意到他對我的鄙視,只聽他說:

    “但是,讓諾,我把你當我的兄弟看待。你明白了吧?要是這裡有哪個家伙敢打倒你,我就剝了他的皮。可你卻對我說……”

    他放低了聲音,因為幾個流氓挨近了我們。(也可能有妓女偷聽我們的談話。酒吧人多口雜。)我故意讓目光更強硬起來。我緊鎖眉頭,咬緊牙關,雙唇緊閉,繼續保持沉默。

    “你曉得,要不是你,而是另外一個人勸我干這類事……”

    盡管我背著自我保護的意志外殼,但我受到他假手足之情卻帶有蔑視的甜言蜜語的侮辱。他的聲調,他的話語,搞得我很難作出判斷。到底他本人是不是職業告密者?可以肯定,我將永遠無從知道。他若是告密者,即使他同意進行一次行動,他也照樣會蔑視我。他還可能討厭我作為他下九流的伙伴,因為在他眼裡,我的威望和光彩都不夠格,比起他接受的其他狐朋狗友自然相形見絀了。我了解他的蔑視是什麼貨色。它差一點要把我融化了,就像溶解一塊砂糖一樣容易。我大可不必過於固執,但必須保持我的強硬態度。

    “但是,讓諾,要不是你,換了另外一個人,我早就不客氣了。我不知道我怎麼會讓你說出這類話。是的,我真不明白為什麼。”

    “就那麼回事。”

    他揚起了臉,嘴巴欲言又止半張著。我的口氣令他驚訝。

    “嗯?”

    “我說行了吧。”

    我更加向他靠去,把手搭在他肩膀上。

    “我的小居伊,我喜歡這樣子。我看到你同R(警察)打得火熱,我的確感到擔心,我不瞞你。我好害怕。我真的以為你已經變成了一個吹枕頭風的告密者。”

    “你瘋了。我同他拉關系,首先因為他是一個地地道道的無賴,其次他可以幫我搞到身份證。這是一個見錢眼開的家伙。”

    “這就好。現在我放心了,但昨天晚上,當我看到你們倆在一起喝酒,我斷定大事不妙了。老實說,我從來就無法容忍告密者。對你疑神疑鬼,簡直就像挨了當頭棒喝一樣難受,你現在明白了吧?誰知道你會不會抓住大做文章呢?”

    剛才他譴責我時,顯得十分謹慎,可我卻無所顧忌,說話提高了嗓門。我不再受他蔑視的壓力,心裡塌實多了,終於松了一口氣,飄飄然不知所以,立刻高興得手舞足蹈起來。我興高采烈,因為終究擺脫了居伊的鄙視;也因為避免了與酒吧掮客作對的一場斗毆;還因為我巧舌如簧,輪到我對居伊頤指氣使、作威作福了。說到底,由於我有失足之痛,而且爬起來以後又趴了下去,我對自己有一種憐憫心,很容易找到動人婉轉的語調來說話。我的強硬,我的不妥協性已經出現了斷層,而行竊之舉(我們倆誰也不敢重提)最終成為泡影。幾個附庸風雅的皮條客圍在我們的周圍。他們高談闊論,但很有禮貌。居伊對我談起他的女人。我勉強搭著腔。一陣悲哀籠罩我的心頭,有時只有暴怒的閃電才能穿透心頭的愁雲。曾一度被希望撕裂的孤獨感(其形象猶如從我身上散發出來的迷霧或熱氣),又重新把我團團包圍起來。我本來可以在自由的氣氛中得到一個伙伴(因為我最終認定居伊是一個充當男妓的告密者),但他拒絕了我。我本可以同他一起熱衷於出賣。因為我希望能夠愛我的同謀者。(竊賊)在極端孤獨的情況下,我不願意同一個沒有魅力的小伙子關起門來鬼混。行竊過程中,恐懼是物質的(不如說是光線),我渾身的每個細胞都充滿了恐懼,一旦發作起來,我會嚇得一頭倒在我的同謀的懷抱中。我選擇高大強壯的同謀,並不以為在失手的時候他能保護我,而是當我膽戰心涼之際,能躲到他的懷抱裡或他的胯下,那是令人迷戀的避難窩。當然,這種選擇是危險的,往往使恐怖徹底軟化,化做縷縷柔情。於是我情不自禁,對他漂亮的肩膀、厚實的脊背和強勁的腰肢極盡溫柔體貼。居伊干起來很合我的口味。

    他來見我,一副驚恐萬狀的模樣。我很難知道他的恐懼是真的還是裝的。今天早晨他臉色就可憐兮兮的。我看他在桑特監獄的走廊裡和樓梯上與同性戀者在一起時反倒更為自在,這些同性戀者竟然穿著睡袍去見他們的律師,恐怕這就是他們的魅力所在。莫非是監獄提供的安全感使居伊顯得分外輕松?

    “我得跳出這臭不可聞的狗屎堆。拜托給我指點一下,我可以到鄉下去混一混。”

    但他一直混跡於同性戀者之間,在他驚恐萬狀的時候,在他拼命搖頭的時候,我可見識了男妓和女演員那種矯揉造作的悲劇腔調。

    “蒙馬特爾區裡的‘男人們’,怎麼就會受騙上當了呢?”我暗自這樣尋思。

    “你搞得我措手不及。手下沒有現成的酒杯。”

    “不管干什麼都行,讓諾。萬一必要,我可以殺人。為了兩萬法郎,我不惜鋌而走險。昨天,我就差一點鋃鐺入獄。”

    “可我愛莫能助呀。”我笑著說。

    “你飽漢不知餓漢饑。你住在這樣豪華的飯店裡。”

    他實在叫我惱火,我住金碧輝煌的飯店,有豪華的吊燈,有客廳,有人的友誼,何懼之有?舒適的環境也許才能造就我精神上的膽大妄為。而且,我相信,心走多遠,我的身也可以跟到多遠。

    他突然瞥我一眼,笑了。

    “先生在客廳接待我。干嗎不到你的臥室去看看呢。莫非你金屋藏嬌不成?”

    “正是。”

    “他很可愛吧?是誰呀?”

    “你就可以看到他。”

    他走了之後,我問呂西安對居伊其人有何看法。我甚至暗中希望,他們相愛上我才高興呢。

    “他樣子很怪,怪帽子,穿的也怪裡怪氣的。”

    呂西安話鋒一轉,談起了別的事情。居伊的文身、冒險經歷和膽大妄為都沒有引起呂西安的興趣。呂西安只注意到居伊身上的奇裝異服。流氓們愛好風流,在趣味高雅的人眼裡也許格格不入,但他們卻極其注意把自己打扮得楚楚動人,白天如此,晚上更是講究,煞費苦心不亞於一位高級妓女。他們要出風頭,露光彩。他們的自私人格全部濃縮到自己的一身打扮上(一個男妓穿得比王子還華麗,住的卻不如豬狗)。追求風流瀟灑一般並不難,但在居伊身上體現了什麼?他的穿戴細節多麼滑稽可笑,藍色小禮帽,緊身的西裝上衣,口袋上露出彩色手絹花飾,他的這種風流瀟灑意味著什麼?即使居伊沒有呂西安翩翩少年的風采和謹慎小心的語氣,但在居伊身上有呂西安少有的一股深情,一顆熱心,一段火熱的滾燙的生活,對於我更顯得寶貴。正如他自己所說,他可以為朋友兩肋插刀直至去殺人。他可以為自己或為朋友不惜在一個晚上傾家蕩產。他有膽量。在我看來,呂西安的全部優秀品質沒有這個可笑的流氓一種美德有價值。

    我對呂西安的愛和我沉浸在這種愛中的幸福,已經使我承認一種更符合貴世界標准的道德。這並非是我變得更加寬宏大度,其實我一向如此,但是,我前進的目標是絕不容改變的,就像冰山頂上的鐵標桿那樣冷酷無情。他對我的高傲,對我的失望是那樣的不可或缺,簡直成了無價之寶,可它似乎逼人太甚,極大地威脅著我的愛情。呂西安並不知道我已走在通往地獄的路上。我仍然喜歡去他帶我去的地方。倘若呂西安是一個小偷,一個叛逆之徒,那麼我對他的傾心之愛將會更加令人如癡如醉、頭暈目眩、自甘墮落、嘔心瀝血。果真如此,他會愛我嗎?我不是已把他給我的溫柔和羞澀歸結為他對道德秩序和脈脈溫情的屈從嗎?盡管如此,我願意將自己拴在某個怪物身上,這青面獠牙的鐵怪殺人行竊,六親不認。我迷戀他,還因為我自己想成為怪異,這惡魔般的例外得到上帝使魔的許可,它能滿足我的高傲之心和精神孤獨的愛好。呂西安的愛使我心滿意足,但當我路經長期居住的蒙馬特爾街區時,觸目驚心,可想而知這是藏污納垢的所在。我不禁為之怦然心動,肉體和靈魂頓時興奮緊張起來。我比誰都知道,在這臭名遠揚的街區裡,其實並沒有什麼值得一看的貨色,並沒有什麼神秘可言,然而這裡的每條街道對我來說仍然神秘如初。若要在這些街道上再度生存,為了能與周圍的環境相適應,這就要求回到過去,而這分明是不可能的。因為,這一角落裡混跡的流氓不僅臉色蒼白,其靈魂也蒼白得很,那些男妓就更是愚不可及了。夜裡,當呂西安回到臥室的時候,我就膽怯地蜷縮在被窩裡,總希望有一個更強硬、更危險而又更溫柔的竊賊將肉體緊緊地貼在我身上。我於是在最下流的港口最下流的街區很快設想出一種無法無天的危險生活。我要拋棄呂西安。管他會變成什麼模樣。我嘛,我將遠走高飛。我將去巴塞羅那、裡奧或別的地方,而且首先是進監獄。我在獄中將可以與塞克-戈爾基重逢。高大的黑人悄悄地在我背後躺下。那黑黝黝的皮膚比漆黑的夜幕還遼闊,把我整個身體覆蓋住了。他渾身肌肉壓在我身上,猶如充滿了男子漢氣概的萬裡山河,千萬條支脈匯集到一個堅挺無比的峽口,充盈的精力一發不可收拾,渾身因痛快淋漓而戰栗,我享盡了這陽剛氣概給我帶來的幸福。我們一動不動了。他逐漸沉淪了。黑人困倦地趴倒在我肩上,我逐漸淡化在他覆蓋在我身上的黑夜裡。我張著嘴巴,知道他已經麻木了,他的鋼筋鐵骨鎖定在這黑乎乎的主軸上。我飄飄欲仙。我將不負任何責任。我借助掠走該尼墨得斯的鷹眼敏銳明亮的目光觀看世界。

    我愈是戀愛呂西安,對盜竊和竊賊的興趣就愈冷淡。我感到愛他很幸福,但有一大片愁雲慘霧,像影子一樣不可捉摸,像黑人大漢一樣鋪天蓋地,正彌漫在我的整個生活之中,並在上面稍事停留,輕輕掠過,把它壓得喘不過氣來,然後進入我微張的嘴巴:我的神話在歎息。我對呂西安的愛,使我領略到了思鄉之情可惡之極的溫馨。為了拋棄他,我可以離開法國。我必須把他混淆在我對法國的憎恨中。但這孩子極富魅力,你看那雙眼睛,那一頭秀發,那寬闊的胸膛,那健美的大腿,天生就是理想的流氓相。我迷戀的也正是這樣的流氓,抽刀才能斷水,不拋棄何言拋棄的狠心。他的魅力挽救了他。

    今天晚上,我用手指梳理著他的鬈發。他好像在對我說夢話:

    “我真想看看我的小家伙。”

    說這話的時候,他非但沒有嚴厲的口氣,反而變得非常溫柔。(他途經一個港口,曾同一個姑娘生下一個小子。)我的目光打量著他,顯得更加莊重,也更加溫情脈脈。這小伙子一副笑臉很神氣,一雙溫柔的眼睛炯炯有神,甚至有幾分狡黠,我貪婪地瞅著他,好像在欣賞我的新娘子。我一想到對這個男子造成的傷害,不由對他肅然起敬,不禁對他體貼入微,而他身上一道狹窄的陳年老傷在他內心隱隱作痛,就像回憶起分娩的痛苦,折磨得他萎靡不振。他對我笑了笑。我心中更是美滋滋的。我感到身上的責任更加重大了,猶如——一字不差——上蒼剛為我們的結合祝福。但是他以後,一旦睡在他的情婦身邊,會不會把我心目中的他忘得一干二淨呢?他的靈魂將是什麼模樣?他的傷痛難道永遠也治不好了?在這方面,他能像居伊一樣,面對受傷男人的惆悵這沉重而深刻的痛苦:笑一笑,聳聳肩,毫不在乎,大步流星地往前走,將煩惱拋到身後。讓它隨風而去嗎?推而廣之,對所有的事情,也會這樣瀟灑自如嗎?

    羅傑一再叮囑我,不要讓他同上鉤的男色鬼混太長的時間。我們采取了如下的防備措施:一看到羅傑同男色鬼走出公共便池或一片茂密的樹叢,史蒂利達諾或者我立刻從遠處對他們進行跟蹤,直到他們走進預設的房間(通常在一個老妓女開的旅店裡,地處花街柳巷,臭不可聞。)我(或史蒂利達諾)稍等幾分鍾,便上樓闖進房問。

    “千萬別太遲了,哎,讓諾。你聽見沒有?千萬別太遲了。”

    “但總得等那家伙脫光了才行呀。”

    “那當然。但你們一定動作要快。在房門前,我同過去一樣,會扔下一小團紙做記號。”

    他經常這樣用逼人的口氣不斷叮囑,一天,我禁不住對他說:

    “可你為什麼非要我們那麼快就趕去呢?你安心等我就是了。”

    “你瘋了。我害怕。”

    “怕什麼?”

    “要是那家伙老在我身上亂摸,那我可就完了。我沒有把握不讓對方下手。”

    “行呀,你讓他下手就是了。”

    “什麼話!盡情興奮,那敢情好。可是,不能這麼干。千萬別把這事告訴史蒂。”

    羅傑在森林中迷了路,被貪得無厭的吃人惡魔帶著走,他一路撒下白色小石子兒作為標記;他被一個凶惡的監獄看守關了起來後,在門前悄悄留下一張紙條,表明他就在裡面。那天晚上我也是蠢到家了,故意拿他的恐懼窮開心。史蒂利達諾和我等了好久才上樓。我們找到門後,便小心翼翼地把門打開。入口小巧別致,只有一張雙人床那麼狹窄,隔壁就是臥室。只見羅傑赤裸裸地躺在床上,腳趾夾著一枝紅色的康乃馨,正故作姿態引誘一位老先生,那家伙正對著鏡子慢慢地脫衣服。我們通過鏡子看到了這樣一副景象:羅傑動作靈巧地把他的腳丫子伸到嘴邊,他抓住了花枝,聞了聞,又把花在胳肢窩裡輕輕地磨蹭幾下。老家伙春心蕩漾。他慌亂地解開紐扣和背帶,垂涎著年輕的胴體,但羅傑巧妙地用花枝掩蓋著肉體。羅傑笑容可掬。

    “你是我的爬牆野薔薇。”老家伙說。

    說這話之前,羅傑在被單下拱來拱去,他趴在床上,把花插在屁股上,他的腮壓著枕頭,突然笑著喊叫起來:

    “我在這兒,你來爬呀。”

    “我來了。”史蒂利達諾說著立刻邁步走過去。

    他很冷靜。他的羞恥心——我曾描寫過,這種羞恥心有時是怎樣裝飾他那如狼似虎般的暴烈。不過,今天可明白多了,這種羞恥心並不是一種東西,比如一種遮頭的面紗或點綴用的手絹(其實美化不了史蒂利達諾),更不是一種感情,而是一種折磨,不讓內部機器的各種零件靈活而體面運轉的摩擦力,是一種器官獨享歡樂卻不許別的器官沾邊的拒絕,是自由的反義。我更加懂得了,引起羞恥心的東西,原來是幼稚可笑的怯懦。我不無顧忌地稱之為掩飾,我並不想說,笨蛋有時也懂得矯揉造作——或因猶疑或因冒失——附庸風雅,沒有這種拙笨,也就沒有附庸風雅的動作,而是說,史蒂利達諾的羞恥心是蒼白的,引起羞恥心的東西不是混亂思想、神秘浪潮的交匯,也不是趁火打劫的混亂,將其掠到陌生的然而是早已試探好的新地方。我覺得它很動人,在一個世界門檻上徘徊,眼看就要揭開這個世界的面紗,兩頰緋紅,激動不已。這不是愛,而是生活本身的退潮,只能讓位於愚蠢的可怕真空。根據史蒂利達諾表面的單一色彩,我盡我所能來解釋史蒂利達諾的心態。杯水車薪而已。但也許我因此能夠說出我記憶中保存的干癟的人物——這次,他的羞恥心既不影響他的嗓音,也不妨礙他的走路。只見他朝床前走去,對男色鬼進行威脅。羅傑一下子跳將起來,行動比以往敏捷多了,連滾帶爬去抓自己的衣服。

    “臭婊子!”

    “可你沒有這個權利……”

    老先生渾身哆嗦著,其丑態很像諷刺漫畫家表現現行通奸犯罪的畫面。他轉過身來,背朝鏡子,鏡子照出他那狹窄的肩膀和有點發黃的禿頂。一道粉紅色的光照耀著這一幕。

    “你,瞧你那副嘴臉。還有你,”他轉對羅傑說,“快把衣服穿上。”

    無辜的羅傑仍然拿著那枝紫紅色的康乃馨,面對自己那堆衣服站著。羅傑穿衣服的時候,史蒂利達諾向老先生要錢。

    “混蛋!你色膽包天,你敢吻我的兄弟?”

    “可是,我沒有……”

    “瞧你那副嘴臉。把錢給我。”

    “你要多少?”

    “全部。”

    史蒂利達諾鐵面無情,老家伙再不敢討價還價了。

    “手表!”

    “可……”

    “我數數了,到10就別怪我不客氣了。”

    這簡直是我小時候玩的游戲,只要經過思考,我就感到史蒂利達諾殘酷多了。我總覺得他是在鬧著玩,他很可能得寸進尺,越來越離譜,因為這只不過是一場游戲。老家伙解開表帶,把手表乖乖地遞給史蒂利達諾,史蒂利達諾毫不客氣地把手表收了起來。

    “你的戒指!”

    “我的戒指……”

    現在老家伙說話結結巴巴了。史蒂利達諾一動不動地站立在臥室的中央,准確地指名索要一件件東西。我雙手插在口袋裡,站在他身後偏左的位置,通過鏡子觀察他的一舉一動。他果然如我所料,面對這個渾身篩糠的老色鬼,毫不留情,殘忍已經超出了常規。事實上,老家伙已經告訴他,他的手指關節犯老年性腫大,戒指已經脫不出來了,但史蒂利達諾命令我用水去淋。

    “抹上肥皂!”

    老家伙毫不含糊,兩只手擦滿了肥皂,死勁要撥出兩枚鐫刻有微紋和姓氏的金戒指,但沒有成功。他失望了,害怕我們會砍斷他的指關節,只好把那只手伸給史蒂利達諾看,那羞澀的不安神態,簡直就像一位未婚的新娘站在祭壇下等待結婚儀式的開始。難道我要同這位因懼怕史蒂利達諾這位花壇大帥——我的激動他應當看得出來,在花園裡,B先生讓我站在一大堆的康乃馨之前,說:“這是我最漂亮的花壇之一”——而渾身顫栗、滿手濕肥皂的糟老頭子一起去參加婚禮不成?史蒂利達諾以極其美妙和准確的動作——我認為包含著一種古怪的挪揄——試圖把金戒指拔出來,老家伙竟然用另外一只手幫他使勁。也許他暗暗慶幸能被一個如此英俊的小伙子如此這般地進行剝奪。(我順便記述一位可憐的駝子被剝奪的感歎。勒內從駝子手裡剛奪走他僅有的一張100法郎的票子,他說:“真遺憾,我還沒有拿到工資。否則,我會統統送給你!”勒內則回答說:“勞駕你給我寄來好了。”)我就像哄寶寶或者哄史蒂利達諾自己玩一樣,在他那只獨手上抹肥皂,然後,輪到史蒂利達諾給老色鬼的手仔細地抹上肥皂。現在盜與被盜之間都很鎮定。他們彼此密切配合進行一項不言而喻的極其簡單的動作。史蒂利達諾興奮不起來,他是在消耗自己的耐心。我敢肯定,他在對方手指上來回摩擦是想使對方的手指變細,以達到能脫戒指的目的。他最終只好敗下陣來,放掉了那個老家伙,可他還是很冷靜,給老家伙兩記響亮的耳光。他不得不放棄了兩枚戒指。

    我不厭其煩地敘述這段經歷有兩個理由。一是它讓我重溫了舊戲,表明誘惑是層出不窮的。羅傑厚顏無恥地委身於老嫖客,其中就有若干添加劑起源於我的詩興。首先是鮮艷的花朵與一個20歲的小伙子強健的體態相映成趣。小伙子笑容可掬,用他的陽剛健美去招惹並迎合一個老家伙顫抖的欲望。史蒂利達諾粗暴無禮地破壞了這次幽會,而他的殘忍徹底地摧毀了他們的好事。最後,在這間臥室裡有一面鏡子,不管表面如何,不管是同謀作案還是男歡女愛,裡面蕩漾著多少青春氣息——反正我是這麼看——裡面曾出現過一個老先生的丑態,脫了一半衣服,既可笑,又可憐,其中的人物已被弄得狼狽不堪,正因為我說他可憐,因而他就是我的象征。

    第二個理由是:我想,我還不至於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因為史蒂利達諾實際上默認了他對羅傑的愛,而羅傑又另有新歡。他們在羞辱中互相有所了解。

    只要呂西安進入我的房間,不管是躡手躡腳,還是快似一陣旋風,我都一樣激動不已。我曾設身處地想象他受過的種種折磨,弄得我痛苦不堪,比他實際忍受的折磨給我造成的痛苦要強烈得多。難道我該認為,我想象中的他比孩子本身更寶貴,因為孩子不就是我形成關於他的概念的一個借口和依托嗎?對他的身體也一樣,我不能看到它忍受痛苦。有時候,在纏綿悱惻之際,他的目光有白雲繚繞;上下睫毛越靠越近,一陣霧氣模糊了清澈的眸子。雙唇於是勾勒出一個感動的微笑。這張臉可怕之極——因為它使我恐懼——嚇得我一頭扎入迷戀少年的愛河之中。我被愛淹沒了,就像溺水一般。我眼看自己越陷越深。我墮入死亡的深淵。我不該在他睡覺時過多地俯身端詳他的臉:我可能喪失我自己的力量,而我從中汲取的力量不過是為了捨我救他罷了。我對他的愛由千絲萬縷的可愛跡象編織而成,其深刻來源只有一個,那就是他,出自他的內心深處。他從心底裡向外盲目吐露著千絲萬縷的可愛跡象,而觸網就擒的惟有我一人。

    有時候,我自言自語,倘若我們一起行竊,他也許會更愛我,他可能會接受我作為情人的任性。

    “行竊難免擔驚受怕,就會粉碎羞恥心,”我想,“剝下羞恥心的皮。”

    於是我捫心自問,他愛一個與他平等的同道,情感也許還會更加強烈,但由於我們的生活動蕩不安,他未必能因此變得更高強起來。為了他免受我給他造成的任何痛苦,我不如殺了他。呂西安,我在另一部書上稱他為我派駐地球的使節,他再一次把我和芸芸眾生聯系在一起。我自有門道——為了他也通過他——來為一種秩序服務,這種秩序否定我本想精心呵護的秩序。然而,我將努力把他塑造成一部觸目驚心的傑作。危險在於他讓我了解到的各種品質:天真幼稚、無憂無慮、懶散懈怠、思想簡單和對人的敬重。這下子我可要利用對我來說不太習慣的東西了。但有了這個東西,眼前的難題我就可以迎刃而解。

    他本人也曾向我表現出各種相反的品質,我以同樣的熱心進行加工,以便得出相反的但也是罕見的解決辦法。

    我在上面說過,他的優雅是衡量一種行為的惟一尺度。我並不自相矛盾,公開承認自己選擇了叛逆。背叛可能是一種美麗、高雅的舉動,它由剛健的力量和優雅的風度構成。我斷然放棄崇高的觀念,因為這種崇高的觀念只求一種和諧的形式而排斥一種更隱秘的無形的美,然而這種美必須在被譴責的行為和事物中方能暴露出來。如果我高喊:“背叛是美麗的!”沒有人會產生誤解,沒有人會無恥地認為——裝模作樣地認為——我要說的這些情況裡,是當背叛使善舉得以實現時,背叛才變得必要和崇高了。我談論的是卑鄙的背叛。是任何慷慨陳詞都無法辯解的背叛。是那種偷偷摸摸、卑躬屈節、由最不高尚的情感諸如嫉妒、仇恨(盡管有一種道德竟敢把仇恨列入高尚情操的范疇)、貪婪引起的背叛。因而,叛徒只須意識到自己在背叛,心甘情願這麼做,而且善於扯斷人與人之間相愛的紐帶就行了。要得到美,愛就必不可少。而殘酷把愛打得粉碎。

    罪犯如果有勇氣——且聽我說下去——他必然下決心將罪就罪成為罪過造就的罪人,他要找到一種辯解之詞易如反掌,不然的話,他如何活下去?他從自尊中提取辯詞。(請注意自尊和憤怒一樣有非凡的言語創造力。)他被自尊關閉在羞辱的暗室之中,自尊一詞是指膽大包天自由的表現。他把自己包藏在羞辱裡面,浸泡在自己的唾液之中,吐絲作繭,這絲就是他的自尊。這件衣服並不是天然的。罪犯織繭以保護自己,並染以紫紅的色彩美化自己。沒有無罪的自尊。既然自尊是膽大包天的自由——明亮之星撒旦與上帝唇槍舌戰——既然自尊是我的罪惡頂天立地最合適的大衣,而且又是用我的罪惡編織而成的,那麼我願意成為罪犯。犯罪鼓勵獨特性(摧毀混雜性),如果罪犯鐵了心(因為犯一次罪是不夠格的,必須當之無愧,總算沒有白犯一次罪),他就把自己的鐵石心腸高放在孤獨的基座上。孤獨並不是別人奉送給我的,而是我自己贏來的。思美之心把我引向孤獨。我要在美中確定我的角色,劃定我的邊界,從魚龍混雜狀態中走出來,自己支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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