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校驚魂【完結】 調查前夕 拾肆 案情推理(2)
    據衛萬所說,在清水陵園被發現的女屍,左臂遭到切短。

    這又是什麼原因呢?

    阿Q拉首先想到的是,或許犯人不想人被害人的指紋被採集到。

    隱秘被害人的身份,以免從人際關係上調查到犯罪者本身。這是非常都見的一種偽裝手法及犯罪心理,事實上也確實被廣泛運用,尤其是偵探小說當中。

    但他轉念一想,覺得這似乎是大失以往水準的不入流之推測。首先,切斷一個人的手臂,絕非一件非常簡單的事情,而消除指紋則有各種各樣的手段,例如燒上,擦抹硝鏹水;而且,如果對方真的是要消除被害人指紋,為什麼只砍斷一隻手呢?另一隻手上難道就沒有指紋了嗎?

    所以說,犯罪者只砍斷被害人一隻手臂,絕對是存在著其他原因的。至於那是什麼原因,還是那句話:證據不足,不從判斷。

    但是,相比起「點火」,阿Q拉對於切斷手臂,還是可以進行一部分深入揣測的,

    「為什麼獨獨要砍斷被害人的左臂呢?」一邊摸著下巴,阿Q拉一邊如此想到。

    不知不覺間,香煙已經點上了第五支,如果再能有杯咖啡,那就是最好的事兒了,只是現在,他所有的腦細胞都被運用在了推理事件上,似乎也沒有多餘的功夫去思考如何滿足口腹之慾了。

    阿Q拉想到,或許,被害人的左臂上留有一些特徵。當然,也不只是說犯罪者留下的情報特徵,也有可能是被害人本身的身體特徵,例如紋身刺青之類的東西。

    只是這麼一想,阿Q拉感覺自己似乎在這個問題上越鑽越遠了。而且,也不能排除犯人是人體器官收藏者這類的可能性,也或者,犯人只是想通過一些莫須有的行為,來轉移調查視線。

    無奈情報實在太少,根本沒有辦法作出有效的推理,感覺想了半天,看似有所進展,卻只是在原地打轉。

    阿Q拉這時不由又想到了另一個泗蛇公園碎屍案,相比較起來,那樁案子就好辦許多。

    畢竟兇手在現場留下的痕跡,或者說特徵是非常多見的。現場只留下了雙臂雙腿,還有被害人的頭部。這些都是搬運可行性較高的部位。但是,也可以認為那都是犯人在實施殺人之後,在屍體的處理階段就切斷,然後丟棄掉的東西。

    又或者……泗蛇貢院碎屍案,其實是一樁分屍棄屍案……他殺人後,將屍體分屍,在泗蛇公園沒有被發現的被害人軀幹,或許也被丟棄在了某一個地方,只是沒有被發現而已。

    或許,在衛萬的眼中,泗蛇公園碎屍案比陵園女屍案要容易不少,但是,他忽略了一點——碎屍案的犯人,在進行碎屍作業的同時,仍然保持著極其冷靜的理智,他顯然已經預料到了屍體被發現之後所有可能出現的境況……

    從一開始,碎屍案的犯人就將屍體分成幾部分,然後進行了一系列的偽裝作業,他的目的隱藏的很好,乍看只是普通的變態虐屍行為,實際上,他將調查人員的注意力全都吸引在了所謂的案發現場,也就是泗蛇公園。

    但是,其實這樁案子,如果可以借用類似於電動遊戲內的打分制,其難度,應該與陵園女屍案相同,都是「S級」的。

    之前衛萬說過,兩案沒有相同之處……而阿Q拉卻發現了有一點,破為牽強的相同。

    無論是泗蛇公園,還是清水陵園,都不是案發現場,而是棄屍現場。

    從頭到尾,警方都不知道案發現場在兒,而他們只是根據棄屍現場所留下來的那些詭異線索,進行著漫無目的的調查及推理。或許,真的有哪一天,警方可以調查出這兩案的殺人手法,但是,這似乎也因為案發現場仍是個謎,將會使案情處於滯留狀態。

    這並不是說目前為止的線索都是些沒用的垃圾,只是,兩案的犯人,都非常聰明的將自己給隱藏起來了。而雖然阿Q拉已經料想到了這樣的程度,但就現階段而言,他一時確也想不出什麼可以有效對應的手段,即是說,現階段即便再進一小步去研究該案,對他、對警方,都是相當困難的事情。

    至少如果可以通過犯罪心理畫像來確認兇手大致嫌疑範圍,那麼還能夠深入調查,但是,這又談何簡單?現在的線索,唯一知道的就是有兩具奇奇怪怪的屍體,緊從這兩具屍體上調查,根本連兇手的邊兒都摸不到。

    總之,阿Q拉還是先打算去棄屍現場查看一下,冀希望於兇手或能愚蠢的犯下一些失誤。雖然這樣的可能性極為渺茫,但是阿Q拉還是死馬當活馬醫似的期待著,因為如果不這樣去想……那麼這樁案子,或由本質上,可以將其作為死案(這裡指偵破幾率為零的完美犯罪)來看待了。

    這麼想來,阿Q拉知道,明天開始,自己又會變的忙碌起來,至少每日每夜都要呆在事務所裡生活了。

    不過在此之前,他還是打算先在家裡的檜木浴池裡享受一番,雖說地下街有許多桃色浴場,但終究還是沒有家裡的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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