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萬走後,阿Q拉和小O一起吃了晚飯,然後回到了自己的房間裡放鬆休息。
說是休息,也不盡然。打從由衛萬的嘴裡聽到陵園女屍案後,阿Q拉的腦袋沒有一刻不在為該話題轉動著。
他一邊毫無意義的搓著手指,一邊進行著漫無目的的思考,連手上的煙蒂快燙著手了也不自知。
毫無疑問,該其事件最讓人感到奇怪的一點,無疑就是女屍為什麼會被埋在土裡,露出一隻腳,點蠟燭似的著火。
延續之前自己的推測,阿Q拉不無疑竇的想,如果是模仿犯罪,這其中到底包含著什麼意義呢?
就模仿犯罪而言,也就根本性的區別。
可以想像殺人者的心理狀態,已經超乎了正常人的范濤。在歐美暴力兇殺電影已經在廣大年輕人交流圈流行的今天,模仿電影中犯罪這樣的念頭,並不少見。但是,如果真的要按照電影中描繪的那樣實施犯罪,正常人,或者說心中沒有懷抱著特殊執念的人,是決計做不到的。
任何變態殺人者,雖然不被世俗所理解,但是不可否認的是,他們每個人的心中,都會有一種只屬於自己的規律、只屬於自己的神聖儀式。當然,雖然無法接受,但阿Q拉不能否認,變態殺人者的行為莫名其妙,但是動機中卻存在著人類本性中的一些令人足以遐想的東西。
小柳記得,曾有個殺人魔說過——你們有些人喜歡逛街,有些人喜歡唱歌,我喜歡殺人,這有什麼好奇怪的?
是的,這個問題是很難以回答的。
就拿各位讀者自身來說,相信有很大一部分人,在童年是都會有過殘殺小動物、小昆蟲的行為。雖然這種行為可以由生物學上可以被解釋為:「殘殺異類與殘殺同類不是一個概念」;但是,就本質上說,毫無疑問,我們或許在童年時,也與殺人魔的思維有所相同,那即是因為取悅自己而殘殺生命。
這並不是興師問罪,只是每個精於犯罪心理學的人,都需要們心自問的一個問題。
在你孩提時代,殘殺這些小生物時,你是怎麼想的?
我相信,很多人根本就沒有來得及細想……只是想到,就那麼做了。
但在長大之後,很多人就會失去實施這種行為的意圖,這又是為什麼?甚至有很多人回過頭,會覺得當初殘殺小生物的那個自己很無聊,很莫名其妙。
這都是為什麼?
其實很簡單……答案是生命觀。
人類的成長過程中,會通過外界給於的信息進行自我精神豐滿,說的簡單些,就是生命觀、價值觀、世界觀漸漸形成。通過媒體、書本、乃至長輩的教育,我們可以意識到,生命是獨一無二的,其他人的生命都是與自己相同的存在,當你熱愛自己的時候,你至少可以將別人的生命,與你的生命放在相同的位置上;這並不是說你會將別人的生命視為與你的生命同樣重要,只是說,你有多麼貪生怕死,對於其他人的生命,也就能擁有類似程度的認識。
如此,當你認識到了生命,你就會漸漸拋棄所謂的殺戮欲,也就是無緣無故的傷害生命。而許多殺人魔,與我們正常人對相異的一點,就是他們沒有形成正確的生命觀。
成長環境也好、心理壓抑也罷,許多殺人魔對生命根本不存在認識,所以他們可以將生物,視如草芥一般進行殺害。這也就是,為什麼許多國家對於殺人狂予以非死刑處理的原因之一。
言歸正傳,殺人魔雖然不能有正確的生命觀,所以,他們的成長過程中,會誕生一套以自我為核心的價值體系。
這也就是Q拉為什麼會「點火」一事糾結至廝的原因所在。
腿、腳……這是人類邁出步自,走向任何四方的最基礎工具。在女屍的腿上點火,是不是在預示著危險正在逼近?
這麼想到,連阿Q拉自己也否決掉了,因為那樣想實在太過牽強了,而且,這似乎與邏輯和現實不符。如果是本地攤上的偵探小說,或許可以允許這樣的思考方式,但小說與現實畢竟是有著相當大的距離。至少,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進行線索外的胡亂猜測,這不是可取的推理手段。
而且,他不僅不知道屍體詳細的狀況,連被燃燒的形式也不甚瞭解,如何在該問題上發揮想像力,作出沒有依據的判斷呢?最重要的一點,或許那燃燒本身,就存在著某種特殊的意義也說不定。
總之有關最讓他疑竇從生的這點,暫時是得不出答案了。
他嘗試著先從別的方向考慮看看,或許能夠得到足以進行深入推理的突破點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