翩夢迴暝  第2卷 第九十七章 往事
    在一個小村莊裡住著一對很恩愛的夫妻,他們有兩個孩子,一兒一女,過著平凡卻很幸福的生活。因為戰亂那對夫妻被殺死了,在他們死前把兒女都藏起來了,所以那兩個孩子倖存了下來,可是卻變成了孤兒。

    突然有天來了幾個大人,把跟他們一樣都是孤兒的孩子全部都帶走了。那些人把他們關在一個黑黑的屋子裡,裡面只有一個油燈可以照明。白天那些大人就會帶他們出來交他們武功,最重要的是交他們怎樣殺人。每過半年就會把那些孩子分開成幾個小組,讓他們互相殘殺,每個小組只能有最後一個活著的人。所幸的是,那兩個孩子他們從來都是被分開的。

    到了最後一年,只有一個小組,他和她在那些廝殺中撐到了最後,兩個孩子拿著染滿鮮血的刀,互相都不肯出手,因為他們是親兄妹。最後那個男孩先出手了,那個女孩很詫異的看著自己的哥哥向自己砍過來的刀。因為這些年的訓練,於是她出於本能的反擊,那個男孩最後死了。

    「那個女孩就是我,而那個男孩就是我的哥哥。當他倒在我面前的時候才明白我到底做了什麼,我居然殺了自己的哥哥。他的武功是我們這群孩子裡面最好的,所以以我的能力是不可能贏他的,我也不會殺了他。在他向我砍過來的時候他已經把刀放下了,可是我卻沒有收住刀。他是在用自己的命來換我的活著。」彼岸平穩的講述著以前的事情,可是蕪茗知道她的心裡在哀泣。

    「你哥哥也有一雙綠眸?」

    「嗯。」

    「世界上有綠眸的不一定只有一個人啊,你怎麼能肯定他就是曲魂,而且你不是說他已經死了嗎?」蕪茗提出自己的疑問。

    「當然光看眼睛是不能證明的。我哥哥死了後他們把他丟了出去,我後來趁著黑夜悄悄的跑了出去想再看看他,可是卻發現他不見了,我並沒有找到他的屍體。我當初也以為他或許是被什麼狼狗叼走了,直到前幾天我發現曲魂的肩上有一個跟我哥哥一樣的胎記。世界上有胎記的人很多,有綠眸的人也不會只有一個,但是同時兩個都擁有的那麼就只能是我的哥哥。他的年齡再加上他不記得以前的事情,這些都讓我很肯定他就是我的哥哥。」

    以前聽曲魂說過,以前他是被無歸給救活的。現在算算時間,跟彼岸所說的剛好吻合。看來曲魂真的可能是她的哥哥。

    「就算他是你的哥哥,可是他永遠不記得以前的事情不記得你,那能怎麼辦?」

    彼岸從凳子上起來,對蕪茗跪下了,「我求你,我只想要回我的哥哥。」

    「你別這樣,你先起來。」蕪茗把她扶了起來,「這個事情我會幫你想想辦法的。」

    看來這件事情還得找無歸商量一下了。

    蕪茗找無歸把彼岸說給她的事情又重新的給無歸說了一遍。

    「你能不能幫曲魂恢復記憶?」

    無歸皺著眉頭思索道:「他的失憶屬於選擇性失憶,就是說他自己選擇把那些記憶放逐。要想幫他恢復也不是不可能,但是先要看看他自己願不願意。如果他自己本能的排斥,那麼我也沒有辦法。」

    聽他那樣說蕪茗的心裡就算是放心一半了。

    「曲魂那邊的事情我來解決,你現在先把那些需要準備的準備好等著就行了。」

    說完蕪茗就去找曲魂了。

    沒過多久,就看見曲魂跟著蕪茗來到了無歸的房間,也不知道蕪茗跟他說了什麼才會讓他自願來做這件事。

    蕪茗和彼岸在房間外等了很久,終於見無歸滿頭大汗的從裡面出來了。

    「怎麼樣?」蕪茗遞給他一個手帕,讓他擦擦汗。

    「基本上都完成了,剩下的就看他自己的恢復了,等他醒了之後我們就知道他到底恢復記憶了沒。我現在要去……」無歸話還沒說完就昏倒了。

    「他怎麼了?」彼岸出聲問道。

    「沒事,他是累了,我扶他回去休息,你自己進去看看曲魂吧。」

    蕪茗把無歸送回了房間休息。他如玉般俊逸的容顏此刻變得慘白,上次為逸冉治病已經是耗費了他大半的心力,而這次又是為曲魂治療,他已經是心力精疲了。這就他,只要是她想要做的他都會力所能及的幫忙,永遠像哥哥一樣疼愛著她。

    「老哥,真的謝謝你。」    

    彼岸看著還在睡夢中的曲魂心裡是千轉百回。終於曲魂醒了,他的眼中少了過去的豪放不羈多了些沉痛的滄桑。看來他是真的記起了從前。

    「哥。」彼岸此刻除了叫他一聲哥,再也想不出其他的。

    「你走吧。」

    彼岸詫異的看著他,她永遠不會想到他居然跟她說的第一句話是會叫她走。

    「哥,你還恨我當年嗎?」

    「不是,當年是我的死是自己設計的,怎麼會恨你。」

    「那你為什麼要我走?」

    「我只是想自己一個人清淨一下,我腦子現在很亂。」

    「是我做錯了嗎?你本來就選擇忘記,可是我卻偏偏非得讓你記起那段痛苦的日子,是我太自私了。也許我真的錯了。只要知道你還活著,那麼我便可以安心了。我走了。」彼岸最後看了他一眼,然後轉身離開了。
本站首頁 | 玄幻小說 | 武俠小說 | 都市小說 | 言情小說 | 收藏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