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情殺手要拒嫁 第3卷 第一百三十七章 斷念
    「爹,你怎麼又跑到這種地方來了,怪僻又犯了嗎?害我真是一頓好找……」一聲脆生生的帶著一絲慍怒的童音傳入我的耳中,毫不留情地提醒著我現實的殘酷。

    來人是一個3歲左右的男孩,他一來到李魁身邊就一把撲到李魁懷裡,緊緊地抱住了李魁,像是在宣告自己的所有權不高興地嘟著嘴巴,他口中喚出的稱呼和那與李魁一個模子刻出來的俊臉也清楚地提醒了我我一時忘記了的現實——是啊,我怎麼忘了呢?李魁已經不是我的傻書獃了,他早已在我餵給他「忘情棄愛」時便已經「死」了,眼前的不過是已經成過親,有一個3歲兒子的鰥夫罷了,我還該有著不該有的奢望嗎?我給他帶來的痛苦與絕望還不夠多嗎?

    還是斷了這不該有的念頭吧,平靜的生活才是他該過的,我不該打破他的平靜,而且……他有孩子了不是嗎?這件事,我很想說自己心胸寬大,不要和他死去的妻子計較,跟一個死人有什麼好比的呢?但是,我還是無法自欺欺人,我無法不介意,而且是該死的介意!只要想到曾經有另一個女子與你正式拜堂成親,成為你的合法妻子,與你……行夫妻之禮,你們琴瑟和諧、相敬如賓,羨煞旁人,從而孕育出你們的愛情結晶,為你生下可愛的孩子……雖然美好的幸福是短暫的,但是……卻應該在你心裡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記了吧!

    所以……傻書獃,從這一刻,我在心裡鄭重正式向你宣告——對不起,這場沒有結果的愛戀我堅持不下去了……從今往後,我對你徹底死心了,真的死心了……不是輸給了你對我相見不相識的疏離,也不是輸給了你對我不再存在的愛意,更不是輸給了時間的洗禮……而是輸給了我一向不相信的天意!你懷中那個孩子,這是上天賜給你的禮物,可我卻無福消受……

    原來,在茫茫人海中,我們雖然相遇、相知、相戀,但是我們卻注定有緣無分……

    不知道怎麼的,我想起了我曾經讀過的普希金的一首詩——《我曾經愛過你》:

    我曾經愛過你,愛情,也許,

    在我的心裡還沒有完全消失;

    但願它不會再去打擾你;

    我也不想再使你難過悲傷。

    我曾經默默無語地,毫無指望地愛過你,

    我既忍著羞怯,又忍受著嫉妒的折磨;

    我曾經那樣真誠,那樣溫柔地愛過你,

    但願上帝保佑你,另一個人也會像我愛你一樣。

    是啊,我曾經愛過你,只是現在,我無法愛你了。不,是無法再愛下去了……我想起一句不知在哪看過的詩:「愛一個人/無論用什麼方法都要讓他幸福,讓他快樂/即使要你選擇放棄」。是啊,即使如此,我還是希望你能得到幸福,即使這幸福不是我給你的……

    有一種愛,是永不能相見,永不能啟口,永不能再想起,就好像永不能燃起的火種,孤獨的凝望著天空。我想這大概說的就是說我們吧!

    可是,心為什麼這麼痛呢?真的好痛,痛得我以為自己就要死掉了,在我看見你對著那個孩子笑的那麼開心的時候,可是我不能示弱,因為我是無情啊,最冷血無情的無情啊,所以我還是笑了,笑得很美,即使心在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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