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逍是A市特警隊的驕傲,自從調到A市警察局的特警大隊,任逍共接受了二十六次任務,並無一失手,被警隊封譽為「死神」。這次是他接受的第二十七個任務,巧合的是,任逍今年也正好二十七歲。
指揮車內,盧皓藍的眉毛緊緊地擰到了一塊,他盯著監視屏幕焦急地自語道:「死神,沒有時間了,開槍吧!」
十秒,九秒,八秒……
盧皓藍的額頭上已經溢滿了冷汗。
任逍均勻地保持著呼吸的頻率,面前的青灰色KBU-88式狙擊步槍彷彿生根在地上一樣,巋然不動,他的右手食指慢慢扣上了扳機。
狡猾的歹徒藏在人質身後,從任逍的角度看過去,根本沒有把握一槍爆頭。如果不能讓歹徒一槍斃命的話,憤怒的歹徒肯定會引爆身上的炸藥,後果將不堪設想。
通過縝密而細緻的觀察,任逍在商廈的大門斜上方的位置發現了一個排氣風扇的窗口,從那個窗口對進去,正好可以瞄準歹徒的腦袋。但是,這裡面存在著一個很大的難度,那就是排氣風扇是在轉動運行的,任逍必須做到讓射出的子彈穿過扇葉的縫隙,繼而擊中歹徒,這無疑是一個瘋狂的決定。不過,這也是眼下能夠避免人質傷亡的唯一方法。
任逍沒有告訴盧皓藍這次任務的困難程度究竟有多大,因為他相信自己的能力,因為他叫做死神!
死神出手,彈無虛發!
三秒,兩秒,一秒……
在歹徒舉槍準備射擊人質的瞬間,任逍果斷地開槍了。
砰——
暴風雨之前的寧靜被槍聲給打破,一顆金燦燦的5。8毫米子彈脫膛而出,精準無誤地從兩百米開外商廈大門上轉動的排氣扇扇葉的縫隙裡穿了過去,砰地擊中了歹徒的頭部。一朵血霧升騰而起,狂妄的歹徒帶著不可置信的眼神仰天栽倒下去。剛才還不可一世的歹徒,眨眼的工夫就已經成為了一具死屍。他只怕是臨死也想不明白,自己隱藏的這麼完美,怎麼還會被狙擊手擊中?
在歹徒倒下的同時,兩百米開外的一家賓館頂樓,任逍揚起嘴角微微笑了笑,他的笑容充滿了自信,只是這種自信的笑容裡面卻帶著一種孤桀的冷傲。
商廈門口頓時亂作一團,驚慌失措的人質四散奔逃,特警隊員們趕緊衝上去,維持著現場的秩序,各路記者潮水般湧向指揮車想要採訪盧隊長,盧隊長砰地關上車門,長長地吁了一口氣。
「報告閻王,目標已清除。完畢!」任逍的冷酷聲音從耳麥裡傳來。
「閻王收到,辛苦你了,死神!」盧皓藍緊握拳頭,萬分欣喜地說道。
任逍站起身來,拍了拍身上的塵土,從容且熟練地將狙擊步槍收起來,關上保險,放進了專屬槍袋裡面,然後將槍袋扛在肩上,邁開大步向樓下走去。
狙擊槍裡的十字是屬於死神的,當死神用十字鎖定你的時候,你必死無疑!
這話是任逍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