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絹《行行出狀元》番外篇 之 愛神的悶棍
之一:小芳的人生感悟與志向
小芳是個很典型的小歸村女人──悍勇無畏、吃苦耐勞、一根筋認定村法高於國法。
小歸村是個窮村,田力貧脊,經年不用繳稅,遇上荒年還得朝廷救濟,亂世到來時就毫無壓力地舉村為匪。而小芳家則是這個窮村裡的最窮戶,年年冬天都要凍死一兩個家人。
生存是如此艱難的事,童年時只要每天能吃上一口糧食,小芳已經無法再要求更多了。
她沒有白雲那樣的生長環境,主要是,沒有白雲那樣重視教育的娘。
白雲是個很聰明的人,這一點從小就看得出來了。小芳大白雲一歲,但打從白雲會走路說話以來,通常都是小芳聽她的。這並不表示小芳是個沒有主見的人。相反的,她很有主意,更有自知之明。既然小雲天生腦筋好,再平常的一件事,都能給她想成彎彎曲曲九拐十八彎的意味而不會打結,那麼,只是普通聰明的小芳,當然要聽特別聰明的人的話啦。
小時候,小芳就這樣想的:既然白雲那樣聰明,做出的決定幾乎從不出錯,那麼,她又何必非要爭先搶當領頭的那一個?都聽小雲的不是更省事?所以,兩人一同出門幹活兒時,她總是聽小雲的。
事實證明,小雲總是對的。
在她七八歲那年決定了自己的人生大事──將自己賣掉時,她聽小雲說的,隨時把自己弄得乾乾淨淨,衣著可以襤褸破舊,但儘量不要骯髒凌亂;頭髮不可以有蝨子;指甲不可留長、不可以有污垢;在同儕裡要勤快少言,在每一個可能的主家面前,要憨厚可靠。比起看起來精幹,寧願給人覺得傻氣。這是生存之道,在羽翼未豐之前,她不可以出色。
這些,她都一一做到了,並且得到了超乎她預期的收穫。至少,她很快找到了好主家,並且從進入主家大門的那一天,便沒再餓過肚子。
其實比起晉陞到京城侯爵府當丫鬟,小芳更寧願一直待在永定縣的莊園裡,當個奴僕的奴僕。在同樣不會餓肚子的前提下,當然待在離家近的地方工作,更方便她隨時照拂自家不是?
可身為奴僕,身契捏在主家手上,主家叫往東,她就不能往西;主家的怎麼說,她就得怎麼做,沒她發表意見的餘地。所以,當京城的主家將她提調過去,她也就只好過去了,頂著滿莊園上上下下十來口人羨慕嫉妒的目光,自己卻沒半分得意,默默收好包袱,跟著莊園管事進京去了。
京城很繁華,別說路上行人都穿得特別體面了,就連縮在巷子裡的乞丐感覺上都比小芳家的弟妹穿得還好一些、面色還豐盈一點。京城的主家很大很華麗,簡直像是玉皇大帝住的天宮,那些穿著同類型制式漂亮衣服走來走去的人,竟然只是丫鬟小廝罷了,而非她以為的主子。來到京城主家的前半年裡,小芳大開眼界,覺得自己總算是真正見了世面啦!
她如飢如渴的用眼睛記憶著看到的一切──尤其是每天吃的三餐,簡直是太好吃了!竟是頓頓有魚有肉,而且好吃得讓她每每想起都得猛吞口水才不會被嗆著!那檔次比起在莊園時吃的,又更好上幾倍不止,好到她從來無法想像,天上神仙吃的,不過就是如此吧?!
只是一個小丫鬟,就吃得這樣好,小芳實在無法想像那些被她們這些下人所服侍的主子們,吃得又是什麼了?莫非是瓊漿玉液仙丹蟠桃?
雖然好奇,但小芳也不是非知道不可。她對自己的身份認識得很清楚,就是一個在下人群體裡的外來戶,任何可以近身服伺主子的職位,是永遠不可能輪到她身上的。
幸好,她的志向也從來不是往主子面前湊,混個體面的一等丫鬟、過著「副小姐」生活那類的。她的志向非常務實,就是要吃飽肚子,永不挨餓。所以她被發配到廚房當燒火丫頭時,是很滿意的,即使,這種常常會把自己弄得灰頭土臉的粗活,也不會有人跟她爭搶,甚至可以說避之唯恐不及。可她還是為著得到這份「優差」而暗自竊喜上大半年,才淡定下來。
十年下來,紀小芳便一直順順利的在明宣侯府從一個小小的燒火丫頭,一路混啊混的,就給混成了採買管事手下的一名得力的小嘍囉,前途看好,三兩天就出門放放風什麼的,日子過得簡直可以說是如魚得水。
她的人生規劃非常簡單,就是吃飽飯,然後,也讓家裡所有人都吃飽飯。隨著她的年紀愈來愈大,擔任的職務愈來愈有份量,到手的月錢以及主家不時發下來的年節賞賜,更別說廚房是個很有油水的單位了,她職位再卑,總也能分到些許好處。這些林林總總的錢全都一毛不花的省下來,拚命往家裡送,終於讓家人在這幾年過上了不再挨餓的日子了。
家裡寬裕了,買了田地,也在村子裡蓋新房,一家子人再也不必害怕會在冬日裡餓死,在村子裡終於可以抬得起頭做人了。有新房有良田有糧食,在小歸村可說是體面人家啦,她家的弟妹們日後說門好親,再也不成問題。
小芳很欣慰,覺得自己賣身為奴讓全家人能過起好日子,真是值了。
之二:小芳的終身大事
就在二十歲的小芳覺得此生無憾,可以開始存養老錢時,卻被帶著她的管事嬤嬤突然問的問話給問矇了,那嬤嬤只是這麼說道:
「小芳,妳也二十歲了,可以配小子了,妳家裡可有安排?若沒有,妳覺得門房的小兒子怎樣?還有漿衣房的林婆子那個三兒子年歲也跟妳相當,他們一個現在是外門跑腿的,是個機伶的;另一個正在布莊當學徒,以後出師了,也算有前程。」
「啊?」小芳聽明白了,卻被驚得完全反應不過來。配小子?是指嫁人嗎?
對哦!難怪她總覺得自己的人生規劃好像少了點什麼,原來是這個!她長大了,二十歲了,應該嫁人了!
這輩子一心撲在讓家人吃飽穿暖上,旁的事都沒放在心上,就算參加過幾場丫鬟的婚禮,吃了幾頓喜酒,也肉痛的出了喜錢,卻也從來不覺得這樣的喜事,跟自己有關係──一家子人都還在飢一頓飽一頓的,誰有那個心思去打算吃飯以外的事?
而現在,她二十歲了,這個年歲,放在小歸村,都該是好幾個孩子的娘了,若是還沒出嫁的話,都也要被人指指點點啦。不過在明宣侯府,丫鬟小廝都是二十歲配人的,所以她這樣的大齡女子,是該打算打算自己的終身啦。
對於管事嬤嬤所提議的人選,她是沒有印象的,所以也沒有貿然同意或拒絕,只說會回去好好想想,並且寫信回家,詢問父母的意見。雖然她們是賣了身的人,但主家慈善,對於這樣的終身大事,更願意下頭的人自己看對眼再配婚,省得結成怨偶,心氣不順,又怎麼能伺候得好主子?所以上頭的主人們便把這個任務交付給各個單位的管事嬤嬤,讓她們負責撮和下頭這些適婚的丫鬟小廝們。
於是,在小芳才剛剛覺得人生無憾時,婚姻大事就給砸在眼前,並且讓她得儘快做出決定。可嫁人這件事 ,事關一生,要是沒挑到良人,反嫁了個好吃懶做眼高手低的,那下半輩子可鬧心啦!
小歸村的女人是不怕所遇非人的,可,若能好好過日子,誰願意每天拎著一根棍子揍人?打人也是很費力氣的好吧?!有那個空閒,還不如蹲在灶下多吃一碗飯。
要不要嫁人?嫁給哪個人?唉,真是個麻煩的問題。
之三:有問題,找小雲
「所以……妳今日來找我,是問我嫁個日後會當門房的丈夫好?還是會當個染布師傳的丈夫好?」白雲微挑眉問。
小芳很大方坦然的點頭,完全不知道身為一個姑娘家,提起自己的終身大事時,再怎樣也要裝嬌羞一下。
「這兩個人我都去看過了,也說過幾句話。那張圓,雖然機伶,但有些滑頭,那嘴巴一張開,就不知道要停;另一個李木,說是老實木訥,還不如說是結巴,回答幾個簡單的問話,都要吞吞吐吐到天黑去。」人無完人,小芳對丈夫的要求也並不高,大家身份都相當,誰也別嫌棄誰,真要嫌棄,也是家生子嫌棄她這個外來戶,哪有她嫌棄別人的份?
「就只這樣兩個人可以挑?」在白雲看來,滑頭或者木訥,都不是好對象。心眼太活或者死心眼,相處起來都挺累人的。
「不是我挑,是人家挑我,我有了意願還不一定作數呢。」小芳向來非常有自知之明。就算她有一個狀元閨蜜,而且這個狀元閨蜜同時還是國公家的嫡次媳,身份從一介鄉村野婦飛上枝頭,搖身一變為鳳凰,顯赫得嚇人。可她紀小芳,仍然只是一個明宣侯府的廚房丫頭,並不因為有個貴婦好友而覺得自己應當雞犬升天的高人一等。
她的心態向來很平和,所以從來沒有四處嚷嚷讓人知道這份情誼,一方面是覺得這沒有什麼好拿來說的,更重要的是,白雲的身份愈少人探究愈好。紀小芳不懂什麼大道理,但她是小歸村人,天生護短。白雲的隱秘,她定是要幫著瞞得死死的──就跟全村人都在做的那樣。不用互相聯繫交代,大家都這樣做了。
小歸村出一個狀元可不容易,更別說是女狀元了,這樣的功蹟,足以讓他們小歸村風光五百年,讓周邊那幾個富村幾輩子都抬不起頭來。每每想起都要得意個老半天,這白雲,可是小歸村的大功臣!聽說村長與村民都商量好了,等白雲百年之後,村裡要給她建個狀元祠,讓村民世世代代供奉呢!
「小芳,妳……有沒有想過贖身出來?」以前是沒有能力,如今白雲好歹也是個政治新貴天子近臣,再不濟也是個國公府的媳婦,就算飛黃騰達是日後的事,但此時幫童年夥伴贖身為良,卻不是什麼大問題。
「贖身?當然想過啊,可總得等家裡的弟弟長大,可以撐起整個家業再說吧。如今我還是混在侯府裡當差的好,吃穿用度都是府裡出的,又吃得這樣好,若是買回了自由身,該怎麼過日子可又得發愁了。我在府裡一個月的月錢,可以養活我一家子人,我爹娘弟妹在田里勞累了一整年,也沒有我半年掙得多,現在贖身不合算,我可不想又回到小時候沒飯吃的日子。」關於這件事 ,小芳早就想得透徹啦,自由誠可貴,但人餓死了就什麼也沒有了,還談什麼屁自由?她還是安安份份的在侯府廚房裡幹活兒吧。
「妳知道我可以幫妳──」
「可別。這種事,還是我自己來吧。」紀小芳很快截住白雲的話,道:「小雲,如果我真的需要妳幫忙,一定不會跟妳客氣,可現在,我過得很好。咱們小歸村的人向來幫急不幫窮,能靠自己努力的事,就該自己來。妳也別縱了我啦,要是把我縱得仗著妳的勢,四處為非作歹撈好處,我們兩人的情誼也就白交上這麼一場了。」
「我知道妳的意思,可……那兩個對像似乎並不適合妳。」
「我也不是非得在他們之間選一個啊。」小芳倒是很看得開。「先別說人家看不看得上我吧,我也不是非嫁人不可。日子是過出來的,如果我真的挑一個人嫁了,也會把日子過好,妳放心吧。」
「要不,賀元身邊還有兩個小廝沒娶親,妳挑一個吧?他們日後最少也是管理大莊園的主事。」
小芳仍然拒絕。道:
「我在明宣侯府過得好好的,幹嘛還來牽扯國公府?這陣仗也太大了,妳生怕別人不曉得我們的關係好啊?身為一個滿京城都在議論的人物,妳也該自覺點低調過日子才對,一堆人等著戳妳軟肋、抓妳小辮子呢。」
「那些人,不足為懼。」在官場混了快三年,連戰場都去過了,白雲真覺得那些站在對立面的政敵們對付起來並不吃力。
「別托大,就算看不在眼底,能少一事就少一事,我也清閒些。」兩人雖然是同鄉好友,但身份地位究竟大不同,小芳從小到大唯一的夢想就是有吃不完的食物,至於榮華富貴人上人什麼的,卻是一點想法也沒有的。人貴自知,她就是一個目不識丁的村姑,也就只有那麼一把子力氣和刻苦耐勞的脾性,過不起勾心鬥角的日子,想像不了那些皇親國戚高官大臣們該是怎樣的生活方式。
她的拳頭比腦袋好用,過不來小雲這種成天動腦不動手的生活。就算她確實非常羨慕小雲的經歷與所有的風光,但也就是羨慕罷了,從來沒有想過自己也要過著跟她一樣的生活。
「我看妳也不是很瞧得上那張三李四的,偏又不要我給妳找更好的對象,那麼,妳今天來找我,就只是閒著沒事嗎?」
「我怎麼可能會閒著沒事找妳?當然是有事啊。」
「有什麼是我幫得上的?」
「小雲,妳腦筋向來好使,我就是來讓妳幫我想一想。」
「幫妳想什麼?」
「就想,咱們女人,就一定非得嫁人嗎?一個人不成嗎?」
「也不是不成。但如果妳遇著了喜歡的人,還是嫁人好些。」白雲當然不希望小芳就把一輩子的目標放在為家人犧牲奉獻上,完全沒有自我。
「遇到喜歡的人?怎樣才叫喜歡?」小芳皺眉,想像不出來那應該是怎樣的感覺。
「對妳來說,可能……就像喜歡糧食一樣。」
「人跟糧食怎麼比?那完全不一樣好不好,我一點也不會想要吃人肉的。」小芳瞪眼,覺得這個比喻差透了!
小雲也從善如流,很快改口:
「那就換一個說法。如果有人能讓妳興起一棍子打昏拖回家的念頭的話,那八成就是喜歡了。」
「嗯,這話還靠譜些。」小芳點頭,記下了。
之四:悶棍敲向何方?
小芳一直以為如果沒有意外的話,自己的丈夫也就在那兩人之中擇一,就看這兩個家庭的長輩對她的觀感有沒有好到將她迎娶進門了。她爹娘早早請人捎話,讓她順著自己心意去挑丈夫,家裡完全支持,沒有意見。
說是挑丈夫,其實小芳很清楚,是人家挑她。她知道,如果別人知道她與賀二奶奶有交情的話,那麼多的是願意來跟她攀親的人,搞不好連掌理全府的大總管也會願意讓他的兒子來迎娶她。就算小雲一點也不介意被她借勢,但小芳覺得區區婚嫁小事就要抬出小雲的名號來嚇人,那也實在太小題大作了。
她只是一個廚房小丫頭,剛從燒火丫頭升到跑腿雜役,跟在一個採買調料的小主事身邊,細活粗活都得幹,日後最好的前途不過是當個廚娘或採買小管事,而這樣的身份,在侯府的奴僕等級裡,仍然是上不了檯面的。以她的職務,能談到的婚配對象,就是一樣不入流的學徒或跑腿小廝。小芳不會覺得委屈,就像她說的,日子是過出來的,倒也不用去欽羨仰望那些看起來就前程光明、過得風光的人。
只要不用挨餓,其他都不是大問題。小芳一直是這樣想的。
所以她完全不在意自己對那兩名「疑似可能會成為她丈夫」的男人毫無印象,粗粗打過兩次照面之後,轉頭就忘了人家長怎樣。她很沒心沒肺的想:幹嘛要記住呢?反正到時成親了,總會記住長啥樣啊,現在忘了無妨。
她對管事嬤嬤說明了,那兩個人,她看過了,覺得都不錯。就算哪家對她有意願,她都同意。所以管事嬤嬤便去向那兩家探口風了。只是,這一探,卻是一個多月了,半點消息也無。可見,人家也正在挑著呢,希望在她這樣的條件基礎上,還能往上選個更有前途的丫頭來配。小芳也明白,對那些家生子而言,她的條件實在不算好──不是家生子、職務沒前途、長相平凡。
不過,她不急。婚姻這事兒,不過是搭伙過日子,她本來就沒有抱著太美好的期望,也不覺得一定要嫁人。
日子就在等啊等裡,又過了一個月,去吃了幾頓喜酒。那兩家卻一直沒有來消息,看來似乎是沒戲了,小芳也慢慢看淡了嫁人這回事,她想,她這輩子都不會遇見能讓她想敲悶棍的男人了。既然不會遇見,那麼,獨自一個人也挺好。
正當這樣的想法逐漸在腦海裡生根時,卻沒想到,她竟意外的送出了一棒子悶棍!
那日,她到南街辦事,意外遭遇到搶劫事件──雖然人家搶劫的不是她,但她很不幸的恰好走入案發範圍,成了被殃及的池魚,窄小的巷子在三名惡人東南前後的包抄下,她想閃遠點都沒有機會,打鬥便開始了。
三個人提刀拿棍的圍著一名揹著包袱的人打了起來,口口聲聲要人將東西留下。那名被搶的人手無寸鐵,被打得節節敗退,很快就退到了小芳躲著的地方,逼得小芳不得不加入打鬥的行列。
小芳還算幸運,躲在角落時,撿到了一根扁擔,正好可以充當兇器自保。她眼疾手快,在惡人沒有發現她之前,便從後面相準了那名唯一拿刀的惡人,絲毫力氣也沒留的就用力一揮,當場將那惡漢敲了個不省人事。然後將惡漢手上的刀給拿了過來,丟給被搶的苦主,說道:
「別總是躲啊,人家要砍你,你躲個屁!快來砍回去才是正經!」一邊說還一邊躲著另兩名惡人的棍棒,並不時回敬過去,一敲一個準,揍得剩下的兩名劫匪呼呼叫痛。
結果,待那名苦主提著刀、做好心理準備,決定衝過來加入抗暴行動時,小芳早就將三名惡人給敲昏了──哦,不,應該說,雖然惡人只有三個,但她敲昏的卻是四個人。
小芳覺得自己很冤,當她敲完三名惡人時,發現那個苦主就一直縮在旁邊,讓她一個弱女子獨自面對惡人,心中百般不爽,轉頭就要罵上一頓時,哪裡知道那苦主就朝她手上的棍子撞過來了,然後,竟然就這樣撞暈了!
就這樣也能撞暈?這男人是紙糊的吧!?
之五:悶棍之後……
「我說過多少遍了,那時我剛從關外回來,身上帶著京城貴人訂的貴重貨品,半點不敢擔擱,就算生病也忍著不看病,就是要先把貨品送到貴人手中。那時我全身高熱,已經病了半個月了,一路奔波勞累,撐著一口氣不肯倒,其實早就頭昏眼花,渾身疼痛。我那是撐不住終於病倒了,而不是撞上妳手上的棍子才昏倒的!我堂堂一個走南闖北的行腳商,當然練過拳腳,單挑七八個宵小不在話下,那日我是生了重病,才會昏倒的,不是因為妳敲了我一記……」
「好啦好啦,你說幾百遍了,不煩啊?就當你是真的病得亂七八糟,而不是被我敲昏成了吧?」
「我是真的生病了,才不是藉口!那時妳還讓人把我送去醫館,我在醫館養了一個月的病,那難道是假的嗎?!」
「不是我請人送你去醫館,是我一個人把你拖到醫館,我力氣很大,跟你掰腕子都能贏好不好?」小芳受不了的一手叉腰一手指著那個被敲悶棍的男人大做茶壺狀的道:「我說,咱這一路從京城走到常州,如今都要進入永定縣了,前前後後走了兩個多月,你每天這樣唸唸念的,有意思嗎?」
「當然沒意思,可妳總不能老是把敲了我一棍子的事拿出來說嘴啊,明明不是那樣的!如果那時我沒生病,妳就是敲了我十棍子,我也是不會暈的!」男人被瞪得有些氣短,聲音愈說愈小。
「可你明明就暈了啦,不管是怎麼暈的,總之是暈了,不是嗎?」這有什麼好辯的啊?事實明擺著呢。
「但妳也別老說啊,等我們回妳娘家,妳岳父岳母也這樣說的話,那我臉往那擱?妳瞧我這樣熊腰虎背的,怎麼可能被人一棍子就敲暈不是?妳把我說得中看不中用,讓岳父怎麼看我?」
「好啦好啦,你別念了。如果你真的那麼介意這件事 ,我就不跟我爹娘說你是被我一棍子敲來的丈夫不就成了?一句話的事,偏你說了一路。」
「我也不是……」男人還想辯。
「好啦好啦,我瞭解。你口渴不,快喝茶去吧!」
紀小芳朝天空翻了個白眼,想像不到自己居然會嫁給眼前這個男人,甚至為了他而離開明宣侯府,放棄了她美好的廚娘夢想以及可以白吃一輩子的食物,就這樣做了個行腳商人的妻子……
每每想到這裡,她都要嘆氣著真是孽緣。都是當初那根扁擔的錯,怎麼就杵在那兒,讓他給撞上了呢?
結果她就得為那一棍子負責,負著負著,就把終身給負進去了。
事到如今,她也搞不懂這個男人娶她、為她贖身脫籍,到底是報恩還是報仇啦?明明她是比較希望可以在明宣侯府待一輩子的,怎麼轉眼間,就出了府、嫁人了,成了眼前這個行腳商人的妻子啦?
雖然她願意跟著他天涯海角的闖盪,見識天下各種風景;雖然她覺得眼前這個男人比那個張圓李木之流的人好得太多,既不輕浮,也不木楞,雖然有點嚕嗦,但也不是不能忍受──是個人就會有些毛病,彼此也別挑剔了。小芳一向看得開,對人對食物都不挑剔。她只是一直在想:可以天南地北的行走,一個好男人,怎麼,就讓她下定決心離開侯府啦?
嫁人半年多來,小芳始終百思不得其解。
怎麼,就輕易放棄那麼多那麼多可以白吃的食物,就跟這個男人出來啦?
「喝口茶吧。妳在想什麼?」男人倒了一杯茶遞給她,順口問道。
「我在想,我怎麼就跟你出來了呢?明明我早就打定主意一輩子吃明宣侯府的啊。」
「那裡有什麼好?我能讓妳吃得更好!」男人不悅道。
「再好也是要掏錢買!」這才是重點好不?想到就心痛,現在後悔不知道來不來的及?
「我掏得起。」男人的回應很有底氣。身為一個成功的行腳商人,習慣了粗糙的生活,或許過不上也過不來大富人家那種窮講究的派頭,但純粹滿足口腹之慾卻是半點問題也沒有,有時甚至還能比京城的貴人吃得更好更道地。
「這不是掏不掏得起的問題……」小芳瞪了男人一眼,對於這個話題,她同樣也不想再說了。「算了,跟你說不通。」
男人撇撇嘴,對自家婆娘那滿臉心痛肉痛的樣子,早就學會無視,懶得生氣了。反正人是贖出來了,想再回去當奴僕沒門,她也只能在每每吃飯時搥一下心肝罷了,隨她去吧。
小芳抱著頭想了好久,嘆氣問道:
「喂,你腦筋好,那你好好想想,當初我們見面那時,被敲了一棍子的人,其實是我而不是你,對吧?」
「啊?」男人錯愕,不明白自家婆娘又在胡思亂想什麼了?
「唉,果然……」小芳嘆氣連連。「雖然暈倒的是你,但中悶棍的人,其實是我啊。」
男人完全不知道她在說什麼,而小芳也沒有解釋的心情,只在心中默默垂淚想著──
小雲只說遇上一個想敲悶棍拖回家的男人,就是喜歡。哪裡知道,喜歡一個人,是得付出代價的!
嗚嗚嗚,明宣侯府免費吃一輩子的飯,就這樣沒了……
這悶棍敲得她好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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