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以活人殉葬的制度,自古就有,孔子說「始作俑者,其無後乎」就是對這類現象進行的批評和詛咒。進入春秋戰國之後人殉就比較少見,但到了明朝,這種慘絕人寰的做法居然死灰復燃。《大明會典》記載:「孝陵40妃嬪,惟二妃葬陵之東西,余具從葬;長陵16妃余俱從葬;獻陵7妃,3葬金山,余俱從葬;景陵8妃,一葬金山,余俱叢葬」。《明史》(113卷記「初,太祖崩,宮人多從死者。建文、永樂時,相繼優恤。若張鳳、李衡、趙福、張璧、汪賓諸家 ,皆自錦衣衛所試百戶、散騎帶刀舍人,進為千百戶,帶俸世襲,人謂之「朝天女戶」。《明史》(113卷)還說,「歷成祖,仁、宣,亦皆用殉」。
那是殉葬時是什麼情景呢?朝鮮的資料為我們提供了這方面的信息:
根據朝鮮國《世宗莊憲大王實錄》記,明成祖崩後,「帝崩,後宮殉葬者30餘人 。當死之日,皆餉之於庭。餉撤,俱引升堂。哭聲震殿閣。堂上置大小床,使立其上。掛繩圈於上 ,以頭納圈中。遂去其床,皆雉頸而死。韓氏臨死,顧謂金黑曰:『娘,吾去!娘,吾去!」語未竟,旁有宦者去床,乃與崔氏俱死。褚死者之初升堂也,仁宗親入辭決。韓氏泣,謂仁宗曰:『吾母年老,願規本國。』仁宗許之。」金黑者,是韓氏的乳母,當初隨年幼的韓氏從朝鮮而來。據明人王世楨《弇山堂別集》記載,韓氏來華至多十二三歲,殉葬的時候也就二十二三歲。韓氏死後金黑又在中國生活了二三十年,後來回國,上面的記載,就是她回國後的回憶。
實際上,在明朝,不但是皇帝妃嬪實行殉葬,各藩王也同樣如此。洪武28年三月,太祖次子秦愍王朱樉死,兩王妃殉葬,伺候藩王妃妾殉葬見諸帝《實錄》,歷歷可考。
關於殉葬嬪妃的具體葬地,很難明朝官方資料中找到蹤影。當代學者通過對天壽山陵區諸陪葬墓調查排比,提出:成祖、仁宗、宣宗三朝的殉葬宮妃是祔葬於帝陵玄宮的左右配殿。可從明定陵考古發掘來看,帝陵玄宮的左右配殿卻是空的呢?這就得提到「土木之變」明英宗,他即位後的13歲那年,他哥哥周王朱有燉薨,英宗寫信給另一個哥哥朱有爝,要求不要讓活人殉葬,遺憾的是朱有燉的妃子鞏氏、夫人施氏、歐氏、陳氏、張氏、韓氏、李氏,皆殉死(《明史》120卷)。最後,等到英宗臨終之前,以遺詔形式講明:「殉葬非古禮,仁者所不忍,眾妃不要殉葬」。至此,明朝殘酷的人殉制度才正式被官方所廢止。所以,現在我們自然不能從英宗之後的神宗定陵裡看到人殉這一現象,而左右配殿則作為舊制保留下來,沒有做出更改,一致空了下去。
但是,英宗的這一遺詔並沒有使活人殉葬絕對禁止。王世楨在他的筆記中還舉了幾個此後仍然殉葬的例子。成化四年,遼王上書皇帝,說他的兒子死了,希望讓兒子的妻妾殉葬,明憲宗大加教訓,並且讓人把遼王兒子的妻妾送到皇宮保護起來,此事沒有批准。但是成化22年 ,寧河王死後,他的幾個夫人還是被要求殉葬,明憲宗以為烈婦自願從死,還給予旌表,授予榮譽稱號。
明代殉葬的嬪妃,大多身份不高,有的甚至是在死後才封妃的。英宗就追封10位殉葬的諸皇庶母為妃,其冊文說:「茲委身而赴義,隨龍馭以上賓,宜薦微稱,用彰節行」。而那些沒有殉葬,得以頤養天年的皇帝妻妾(太祖、成祖、仁宗、宣宗四朝)除皇后以外,一般都生有皇子女者或是勳舊之後裔。《萬曆野獲編》記載「上未崩前之兩月,曾封張氏為敬妃,為榮國忠顯王之孫,今太師英國公輔之女,冊文中讚美甚備,亦不從殉,蓋以乃祖父勳舊特恩也」。
實際,到了清朝,人殉制度在最初也都有,太祖努爾哈赤死後,皇后那拉氏和二位妃子阿濟根、代因扎殉葬(出於政治原因)。清朝入關後的第一任皇帝順治死後,殉死的妃嬪有30多人。但有所不同的是,康熙朝之前的清代帝王,都實行的是火葬。到了康熙時期,擬議中準備讓40名宮女殉葬。但由於康熙帝對於活人殉葬深惡痛絕,下令禁止。康熙是1662年死的,就是說 ,中國帝王用活人殉葬的殘酷野蠻的習慣,到了公元17世紀才真正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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