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極追捕 第一卷 第十二章(八)
    李科長有些猶豫,雖然龐主任在國企當過領導,政治覺悟應該比較高,可當今社會物慾橫流,金錢的誘惑力遠比道德與法律的尊嚴強大,如果他利慾熏心,政治覺悟就顯得蒼白而又可笑,那麼他和楊威結成死黨助紂為虐的可能性就不可排除。如果情況真是這樣,找他瞭解情況,局面勢必變得非常被動,既然如此,與其調查不如監控。

    可能是趙小軍看出李科長對龐主任有懷疑,便說,龐主任的為人在全公司是有口皆碑,正直、正義,善良、樸素。又一次,他到飯店結賬時,飯店老闆因為公司的業務多,故意給多撕了三千元的發票,出於長期客戶彼此的信任,他並沒有仔細清理。發票整理和簽字都是辦公室秘書辦的,當報賬後將錢送到他手上時,他發現不對,硬是將錢退還了公司。

    李科長對自己疑神疑鬼的『慎重』和草木皆兵的『惶恐』感到有點面愧,很不自然地說,這我相信。

    龐主任的見面約定在西門車站門口。李科長把龐主任請上車後,說:「我們是江松監獄的,監獄有兩名罪犯脫逃,……」

    龐主任插話說:「我在《華西都市報》上看過報導。」

    李科長繼續說:「所以,想請你提供一些線索。」

    「我能為你們提供什麼線索?」龐主任感到不解地問。

    「你還記得你叫趙小軍送車這件事嗎?」李科長說。

    「記得。那是受湯老闆之托,我就想到趙小軍。」龐主任對此事還記憶猶新。

    「這就對了,但找你的那個人不姓湯,他姓楊叫楊威,是裡江公安局通緝的殺人在逃犯,希望你能為我們……。」李科長說。

    龐主任到倒是爽快之人:「哦,是這樣。你說吧,需要我提供什麼,凡是我知道的,我會竹筒倒豆子一點不保留。」

    「就從你是怎樣認識揚威開始吧。」

    龐主任說,其實,認識楊威是在春節前,仁都有一個大的招標項目,我們公司也參加競標,聯繫電話留的是我的。在要交標書前三天,楊威打電話來和我協商,要公司放棄競標,代價是給公司5萬元。這事我當然做不了主,經請示,老總認為我們公司在仁都名氣不大,關係也不怎麼樣,像這樣油水大的項目沒有相當硬的關係,沒有捨孩子套狼的魄力,中標的希望本來就渺茫。參加這次競標旨在瞭解政府大型項目競標的模式和技巧,探探這河水到底有多深。所以老總就同意我和楊威談,經過談判最後楊威同意給公司8萬元作為主動放棄的補償。就這樣認識了楊威,後來又在文梁碰見過兩次,彼此打過招呼就走了。那天下午楊威突然來找駕駛員幫助送一輛車到仁都,才有了後面的結局。

    「龐主任,你說在文梁見過楊威兩次,能記得大概時間和地點嗎?」李科長期待著龐主任能想起準確時間,尤其是在3月27日後就顯得尤為重要。

    「好像在2月份見過一次,3月份又見過一次。」龐主任大概回憶了一下說。

    李科長問:「3月份這次見面,具體是什麼時候,在找你前幾天見過他沒有。」

    龐主任這才自言自語地說:「讓我慢慢想一下……我們30號發工資……我下午去銀行存錢……回公司的時候在……對了,就是3月30號的下午五點鐘左右,他開著一輛奔馳,我從銀行出來過馬路時他正好經過此地,他看見我點了一下頭就開走了。」

    「你記得車號嗎?」李科長若有所思地問。他想以前來接見陳山福時不就是開著奔馳、寶馬和悍馬來的,會不會就是那輛奔馳車。

    「沒注意,過馬路為了安全左顧右盼,關注的是來往車輛,根本不可能去看車牌號。」

    說得也在理,過馬路首先考慮的是自身的安全,去看車牌號幹什麼,可能只是奔馳標誌太打眼才記得住。李科長便問:「那麼還有一次見到他是在什麼地方,他開車沒有。」

    「在什麼地方我記不得了,但肯定沒有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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