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極追捕 第一卷 第十二章(七)
    在王科長離開後,李科長到了仁於高速、劉祥龍到繞城高速信息中心,調取錄像的結果證明過路費發票全是湯則民的凌志車的。在沒有離開趙小軍家時,王科長就將趙小軍的電話發了過來,李科長和劉祥龍絲毫沒有耽擱就趕到文梁。

    趙小軍在某建築公司上班。派出所以工作總結找趙小軍瞭解當年見義勇為的具體事例為由找到公司,公司領導認為這也是在宣傳本公司形象,非常配合。

    李科長和趙小軍見面相識後,為了驗證他的身份,李科長故意伸出左手和他握手,趙小軍也非常禮貌地伸出左手,卻不見他左手上紋的一把劍。

    難道他不是我們要找的趙小軍?李科長的腦子裡打了一個大大的問號,如果不是,我還不能貿然說出來意。李科長放開趙小軍的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說:「了不起,難得現在還有像你這樣見義勇為的英雄。是受你父母教育的影響還是什麼原因讓你當上英雄的?」

    「父母的教育當然分不開。其實在當時,我並沒有想過當什麼英雄,只是覺得這些人太可恨,出於正義並沒有別的原因。」趙小軍說。

    「你出來打工多少年了?」李科長問。

    趙小軍回答:「六年了。」

    李科長問:「現在幹什麼工作?」

    「幫人開車。」趙小軍回答。

    「除了為公司開車,還為別人開車嗎?」李科長問。

    趙小軍說:「公司沒事時,也為別人開過車,」

    李科長沒有看見趙小軍手臂上有劍,卻看見左手臂上有些異樣,便說:「開車要注意安全,你的左手是不是開車碰傷了的?」

    趙小軍把左手袖子從上一拉,說:「謝謝你的關心,我的手上是我女朋友惡作劇,買的不干膠紋身紙給我貼了一把劍,我本身不喜歡紋身就將他洗掉了,所以有點紅。」

    這句話完全解開了李科長心中的疙瘩,高興地說;「哦,原來是這樣,我有話還不敢問你。現在給你說實話吧,我們找你是想讓你回憶一下4月2日幫別人開車到學校的來龍去脈。」

    「我是受人之托,有什麼不對嗎?」趙小軍用奇怪的眼神看著李科長反問到。

    「委託你的人可能是一夥殺人在逃犯,所以我們秘密調查一是為了保護你,二是為了不打草驚蛇。我先沒有把你的身份搞明時,還不敢實言相告,我知道你是一位優秀青年,才給你說出實情。清你把當時的情況詳細說一說,越詳細越好。」李科長解釋著。

    「事情是這樣的:4月2號下午5點多鐘,公司龐主任給我說他有一熟人要我幫他送一下車到仁都市,如果我願意就和他談,當時快下班了,晚上又沒事就同意了。一會那人就主動介紹說是龐主任叫他來找我的,他說將車送到仁都去給我300塊錢,我想這生意當然可以做,他拿給我接車人的姓名、地址、門牌號碼,同時告訴我車號並交給我鑰匙,讓我說是湯哥叫開過來的。我將車開到學校……」

    「他叫什麼名字?」

    「不知道,他沒說,我也沒有問。」

    「你現在還認識這人嗎?」

    趙小軍肯定地說:「能,絕對能認出他。」

    李科長拿出一摞照片:「那請你看看這裡面有沒有他。」

    趙小軍接過照片,實際上就是戶籍檔案的複印件,一張張翻,翻到楊威,馬上說:「就是他,他就是湯哥,怎麼又姓楊了呢?」

    李科長想龐主任怎麼會認識楊威,這可能又是一個新的突破口,便順籐摸瓜問龐主任的年齡、住址,以前在幹什麼,在公司幹了多長時間等詳細情況。

    趙小軍說龐主任,57歲,是仁都市人,原來在某國營企業任企管辦主任,退休後被聘到公司做辦公室主任,來公司兩年了。

    李科長想,這種年齡和這樣背景的人,應該不會和陳山福一夥有什麼瓜葛。那麼他又是怎麼認識楊威的?看來還得見見龐主任才知道事情的原委。

    關於龐主任住什麼地方,趙小軍只知道大概是住在仁都市西門,反正他天天都乘公交車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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