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極追捕 第一卷 第七章 冒名脫殼 避罪逍遙(四)
    仁都追捕組羅監區長和小趙,在瞭解許東麗的住址後,為了不打草驚蛇,便採取了放長線釣大魚的策略,一直暗中監視。眼下根據專案組的旨意,必須正面接觸。

    許東麗住火車南站一個較陳舊的居民樓的四層。羅區長把她「請」到了派出所的審訊室,說是審訊室,其實就是一般的辦公室,沒有強烈的燈光,也沒有被審問人坐的專用椅,只是審訊桌放在高出地面約20公分的台上。居高臨下的視角還是給她造成不小的心理壓力,加之心中有鬼,自然有些誠惶誠恐。

    羅監區長問:「許東麗,你認識我嗎?」

    「認識,你是羅監區長。」許東麗多次到江松監獄接見李新泉,羅監區長是十監區的副監區長,她當然認識。

    「那好,你知道我們為什麼找你嗎?」羅監區長不溫不火,不快不慢地問。

    她瞟了羅監區長一眼低下頭:「不知道。」

    「你應該知道。 3月27日晚上八點半李新泉給你打了一個電話,說的是什麼?」此時羅監區長已是怒目凶光,聲色威嚴。

    電話。他怎麼知道?她再次窺視羅監區長,他那憤怒的目光像閃電,刺花了她的眼,擊暈了她的頭,擊垮了她僥倖過關的心理防線。她冷靜了一會:「我怎麼記得住,都幾天了。」

    「那麼,這幾天有誰給你打過電話嗎?」羅監區長問。

    「沒有。」許東麗認為已經矇混過了關。

    「既然這幾天都沒有,不可能一點都記不起來吧?希望你還是老老實實地講,想搪塞是過不了關的。」羅監區長提高嗓門,義正言辭。

    「他說他已經逃出來了,說完就掛掉了。」她知道採取欺騙不是上策,就避重就輕來敷衍行事。

    「就這一句話可以說幾分鐘?我們沒有掌握你的證據會請你到這兒來嗎?欺騙、逃避不是明智之舉,你應該知道包庇和知情不報的後果是什麼?」羅科長繼續講危害性讓她權衡。

    她採取不開口的辦法想抵賴。

    小趙旁敲側擊地問:「你的手機還在用嗎?」

    「丟了。」許東麗答。

    「什麼時候丟的?」小趙又問。

    「就是他打來電話後不久。」許東麗回答道。

    「你說的不久到底有多長時間?在什麼地方丟的?」羅監區長厲聲道。

    「大概一個小時,在旁邊的市場裡丟的。」 許東麗自認為編造這樣的謊言比較容易,當即作答。

    「一派胡言。據我們調查,小區內有人看見你在樓下靠河邊的圍牆處把手機扔了,你認為扔了手機就沒有證據?」羅監區長的語調更是憤怒。

    其實羅監區長是根據調查結果推出的結論——她在接完電話後將手機扔掉。理由是從她出門接聽電話前後不到十分鐘的時間,從環境判斷她只有可能從圍牆處扔掉,所以推斷出這樣一個細節,既是為了保護提供線索的群眾,又能夠讓她不得不承認鐵的事實,交代出有價值的線索。要知道,推導出這樣一個場面是有巨大風險的,如果許東麗沒有這樣做,那麼她完全可以斷定監獄是毫不知情而使詐,她就可以隨意亂說一通糊弄警察。

    許東麗一聽,楞了一下,她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內心的狂燥和慌張在臉上暴露無遺。她想,這幫監獄警察怎麼如此厲害,連這樣的細節都一清二楚。自己在扔手機時完全可能被人看見,看來只有說實話,爭取寬大。「我說,我說,當時他說他已經跑出來了,但是現在還不能和我見面,他馬上到南宗朋友家裡去,可能要住上一兩天。他說警察可以通過監控手機知道我們的一切,叫我馬上把手機和卡都扔了,暫時不要和他聯繫,他在適當的時候會主動和我聯繫。同時不要和任何人說起他已經出來了,裝出一切都不知道的樣子,這樣做是為了保護我,他不希望為了他讓我受牽連。我雖不知道其中的奧妙,還是將手機扔到外面小河溝裡。當時我的心很亂,說不出到底是高興還是難過。我雖然盼他能早點出來,但他這樣出來反而加重我的擔憂和牽掛。他已經由死緩改為無期,不跑我還有盼頭。這一跑一旦被抓住就死定了,我的期盼便成了絕望。所以我幾天都沒上班,也沒出門,最擔心的就是他被抓住。我今天才開始上班,卻一直神智恍惚,心煩意亂,預感大禍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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