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他徹底走出我製造出的陰影,我想了很多辦法。莫不是以溫情為主,希望能以溫暖來驅散憂愁煩惱,以溫暖來讓他重新開心起來。
「岳郎,你記不記得我們是哪月哪日結婚的?」我現在最想知道的,就是那個結婚紀念日。那個可以製造溫情浪漫的日子。如果抓住這個機會,將會收到很大的成效吧。
他幾乎沒有想,就脫口而出:「10月6日。」說到這裡,他揚眉暖暖地笑了:「說起來快到了呢。」
10月6日,今天是9月28日,是快到了呢。
我埋下頭,高興地在腦中進行著計劃。
「怎麼了,娘子?你怎麼如此開心,想到什麼好事了?」被他看出來了,不過那又何妨。我打算和他一起外出遊玩。這秋日裡不冷不熱的,還分外的涼爽,真是適合遊玩的季節。
「要送我什麼禮物嗎?」他坐到凳子上,和我面對面,清澈的眸子凝視著我,嘴角的笑意,眼內的柔光,都讓人感到溫暖。
我搖搖頭,否定他的猜測:「不是的。」
「嗯?那是什麼?娘子莫非有什麼新的想法?這在以前可是從未有過的。」他似乎來了興致,饒有趣味地看著我。
我慢慢低下了頭,又抬起,興奮地說:「我想讓你帶我出去玩。」
「出去玩?」對於我的提議他似乎很意外,但並不是我所預料的興奮和急迫,而是詫異。他站起身來,語氣有些埋怨:「娘子,7年前你被擠傷那次我們不是就不打算再去外面玩了嗎?」
「7年前?」我睜大了眼:「我我我——我現在也只不過20多歲吧,7年前,那我才多大一點?!」他不會是跟我開玩笑的吧。看看他那有些惱怒的眼神,不像是玩笑呀。
「你今年剛好20歲,7年前也就是13歲。」
我倒!13歲!13歲就結婚了?古代的人還真奇怪。要在現代,13歲,不要說結婚,就是談個戀愛也會被冠以「早戀」之名。真恐怖。
過了一會兒,他已經從驚愕中回過神來,頗為理解地問:「娘子是不是還有很多事情想不起來?」
我哀怨地點頭,呵呵,自己是被撞暈過的嘛,一些事情記不住也很正常。
擠傷?肯定又是那幫女子們所為。討厭的女人們!害我無法和潘潘一塊出去玩。555——
肯定還會有辦法的。我想想,被那麼多人圍著,罪魁禍首肯定是那張來臉。不過你可別誤會,我可不是想把潘美人兒給毀容了。我沒有那麼大的膽子,也捨不得。我想做的就是把那張顛倒眾生的臉給遮起來。什麼?一塊破布?我犯不著為了出去玩去扮乞丐,裝要飯的。那麼,怎麼做呢?穿斗篷!連帽的黑色斗篷,漫畫裡經常會看到,感覺太酷了!不知道潘安穿上去會有什麼效果。
我心裡已經暗下主義。給他做個斗篷。
「娘子,你又笑什麼?」呵呵,先不告訴他,待做成以後給他個驚喜。
我故作神秘地勾起一抹詭異的笑紋,豎起一根手指擋在唇邊輕聲道:「噓,這是個秘密。」
他沒有再說話,也回我一個柔柔的笑容,看起來很是開心。
穿著各式各樣的衣服時,只覺得好看。卻沒有想到製作起來有那麼的難。看來美麗的事物都是建立在痛苦之上的。不知道潘潘的老媽生他的時候疼得厲害不。有點同情他老媽,生個孩子都要比別的媽媽遭的罪多。
讓家裡的男僕在村裡買了些黑布(別說這種事情應該是女僕做的。為了少惹些麻煩,家裡根本沒有女僕。連做飯的都是男僕。),花了三天時間,終於勉強把斗篷織好了。
拎起來左看右看,怎麼看都不錯,像模像樣的。嘿嘿,也不要誇我厲害,那時因為這斗篷的樣式實在是簡單。就割下一大塊黑布,在中間縫了一圈,縫出個帽子的形狀,脖子處再穿幾個孔,用黑布條穿過孔隙,可以把脖子處勒緊。
這樣子做出來,看起來也居然像模像樣的。行了,我知足了。
10月1日晚上,正式完工。
我拿著它去找潘安。客廳裡沒有人。這時已是晚上9點,他不在臥室,也不在客廳,那會在哪裡?
「夫人,潘公子在書房。」門口一小廝恭恭敬敬地告訴我。
我謝過他,走到最北面的房間。這家裡只有這一個房間我還沒有進去過。這間屋子應該就是書房了吧。
門是虛掩的,輕輕一推便開了。屋內昏黃的燈光也只能映出一小片的光明。在那個圈圈之外,仍舊是一片黑暗。
「為什麼不用燭台?」我看著正趴在桌上埋頭看書的潘安,輕輕地問了一句。
他看得太認真,根本沒有注意到我的到來。直到聽到這句話,才抬起頭來:「娘子你來了?」他站起身來,為我搬了一個凳子。「這幾天不是一直躲著說有什麼事情要做嗎?事情做完了?」
我拿出背在身後的手,手上緊緊抓著我這兩天的作品。我把他拿出來,呈到潘安面前,仰頭充滿期待地盯著他那張漂亮的臉。他先是一怔,嘴慢慢張開,臉上現出又驚又喜的神色。
「這是娘子你做的?」「嗯嗯」我點頭點得很得意:「喜歡嗎?」黑衣和他的雪白皮膚搭在一起,對比肯定鮮明。
他的眼睛彎成月牙:「挺特別的。我可以用它來遮擋自己。」
我立馬贊同:「我就是這樣想的!」
潘安披上它,站在桌旁。黑色連帽長披風籠罩了整個修長的身子,只有一張皎潔如月的臉露在外面。瑩亮的黑色髮絲泛著誘人的光澤,幽幽油燈燈光下的他就像是一個下凡的男天使,真真正正的雪膚,花貌。即使美到人神共憤,也還是能一眼就看出來是個男子,美男子,而非嬌柔的女生。
幽光中,他唇角勾起一個驚心動魄的絕美笑容:「那娘子,我們明天出去遊玩吧。」